南寧市林業局

市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

南寧市林業局是市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機關內設機構8個: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人事科、政策法規科(市山林糾紛調解處理辦公室)、營林科(首府綠委辦)、林政科(市林業改革發展辦公室)、產業科、防火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植物檢疫方面的行政許可。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製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市級公益林的劃定、調整和監管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的管理。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工作。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指導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各產業對森林和草原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林(草)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全市森林公園建設和森林旅遊發展工作。
(九)負責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和草原市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全市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相關履約工作。
(十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南寧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領導團隊


局長許強初
黨組書記舒善隆
副局長黃小兵
黨組成員、副局長農紹岳、方發新、馮樹江、黃安樹、莫耀東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朱茂福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新卓
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壯麗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鄒孝良、黎運偉
副調研員陳建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林業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接待等工作;協調應急、維穩和信訪工作;指導全市生態文明、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編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劃;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指導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管理和林業財務會計工作;監管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收費工作;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山林糾紛調處辦公室)
負責林業政策調查研究;承辦有關林業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市本級的林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法律諮詢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調處山林糾紛的法律、法規、政策;監督執行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有關法規、政策、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協調和處理縣(城區)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指導和監督全市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三)營林科(首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退耕還林、石漠化防治、防沙治沙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林木種苗基地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市直屬國有林場管理與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林業外資造林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承擔全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的相關工作。承辦與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修訂工作,並監督執行;負責全民造林綠化、義務植樹的指導檢查、宣傳發動、爭先創優工作;組織指導編製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國土綠化教育和綠色文明建設活動;負責全民義務植樹成果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指導、監督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承辦首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林政資源管理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擬定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執行;組織編製並監督執行全市的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監督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及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全市林地林權管理,承辦徵用佔用林地審核審批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林木憑證採伐、憑證運輸;承辦林木採伐(採挖)、運輸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林政稽查、鄉鎮林業工作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的區劃、調整;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管理、監測和效益評價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組織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見;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意見的落實;組織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並監督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及林權交易、流轉、保護工作;指導林業投融資改革;指導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林業推進新農村建設;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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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林業局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指導陸生野生動物和野生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及監測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收容救護、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運輸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承擔全市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濕地保護管理和利用有關工作;監督全市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違法案件的查處;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產業科
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引進、技術改造、新產品研發和林產品質量監督;承擔林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許可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花卉產業、森林公園建設和森林旅遊發展工作;組織實施林產品認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林業行業、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七)森林防火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轄區內森林防火、滅火工作;擬訂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協調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森林防火法規、政策;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協調、組織、指揮撲救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組織調查重大、特大森林火災事故並提出行政處罰建議;組織、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協調市際邊界森林防火聯防工作;承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社會保障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計劃;協助組織林業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林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發展規劃


“九五”期間以來,南寧市林業局以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為重點,全面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助、速生豐產林、封山育林、林業產業建設、花卉產業建設、沼氣池建設、生態文明村建設等林業重點工程,大力調整林業產業結構,提升林業生產力,實現森林增長量、蓄積量和森林覆蓋率三增長,生態體系與產業體系良性互動,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協調發展,林業建設成績斐然。全市現有林業用地1397.78萬畝,有林地963.03萬畝,佔全市林業用地的70%,其中商品林6267萬畝,生態公益林337畝。商品林經營區林地面積910萬畝,佔全市林業用地面積的65%。森林蓄積量1857.86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39.47%。

建設規劃


一、植樹造林
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創建“中國綠城”目標,加快城鄉綠化一體化步伐,全市造林綠化取得豐碩成果。2000年至今,全市累計新增植被造林155.2萬畝。
二、綠色通道建設
2004年7月止,綠色通道綠化面積6.68萬畝,湘桂、黔桂、黎湛、南昆、南防等鐵路綠樹成蔭;桂海、南梧、南北、西南等公路林帶如綠色巨龍。
三、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
截至2004年7月止,全市已營造速生豐產林基地面積121.2萬畝,其中桉樹松樹面積佔96%。隨著高峰集團、鳳凰紙業、金光集團、三元公司等大批林業龍頭企業的崛起,我市將進入一個營造速生豐產林的發展高峰期,以年新增20萬畝的速度發展。
四、林業產業建設
2003年,全市林產品加工企業有2025家,從業人員11518人,林業產業總產值27.37億元,其中第一產業(林業種植業)產值9.8億元;第二產業(林產工業)產值14.65億元;第三產業(林業服務業)產值3.27億元。經過多年建設,我市已建成八角肉桂茉莉花板栗等馳名經濟林產品的生產基地,松香、林林板等產量位居全國前列。
五、農村生態能源建設
到2005年底止,全市建成沼氣池409052座,農村沼氣入戶率達40%;建成生態文明村550個,使我市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六、森林旅遊建設
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市已打造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森林旅遊景區,如大明山旅遊區、南寧市石門森林公園、龍虎山自然風景區、橫縣九龍瀑布等景區,成為市民休閑娛樂的好去處。
七、自然保護區建設
全市建成和正在建的森林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區5個,經營面積582萬畝,通過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有效地保護森林、野生動植物和生物多樣性

服務事項


1、植物檢疫證
提交材料:
(1)直接從原產地調運木材的,提交《產地檢疫合格證》或鄉鎮級以上林業部門出具的產地證明書。
(2)直接調運林木種子、繁殖材料的,提交《產地檢疫合格證》或產地證明書,材料樣本。
(3)調運珍稀保護品種的,提交與保護級別相對應的保護部門的調運意見書。
(4)二次以上調運或轉運同一批次品種的,提交《植物檢疫證書》或合法來源證明複印件或產地證明。
(5)加工后調運的,提交該批次產品原材料產地證明或《植物檢疫證》。
核實:簽發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植物檢疫證》放行、驗證放行。
提交材料:
(1)簽發第一次運輸的,提交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銷售發票、林業“兩金一費”票據、木材檢尺碼單、植物檢疫證書、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
(2)簽發銷向有木材經營銷售權企業的,提交木材購貨發票、木材銷售發票、木材運輸證、木材檢尺碼單、植物檢疫證書、單位委託書或證明。
(3)簽發銷售沒收或拍賣木材的,提交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林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書和拍賣木材的票據、木材檢尺碼單、植物檢疫證書。
(4)簽發銷售舊料木材的,提交相應級別林業部門出具的證明或有關的票據、木材檢尺碼單、植物檢疫證書。
(5)簽發邊角料、採伐剩餘物(薪材)的,提交“兩金一費”票據、銷售發票、植物檢疫證書。
(6)簽發傢俱、木製品的,提交購買傢俱發票,單位證明(舊傢俱)。
(7)簽發從國外進口入境的,提交海關進口證明材料、木材檢尺碼單、植物檢疫證書;邊境進口的提交邊境貿易管理部門證明、“兩金一費”票據。
核實:運輸木材樹種、材種、規格、數量、材積、起運地點、終止地點、運輸期限
3、野生動物准運證
提交材料:
申請書(內容包括擬運輸的物種種名或產地名、數量、起始地點、目的地、包裝方式、收貨人或收貨單位、承運人、運輸工具及號牌)。動物或產品合法來源證明(如養殖證、原運輸證、進出口證明書);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發票複印件。
核實:運輸是否合法、運輸工具、運輸起止點、運輸物種、運輸數量。
4、林木採伐許可證
提交材料:
申請書和申請表、林業部門批文(生態公益林更新採伐、低產林改造採伐)、伐區調查設計文件(採伐100立方米以上)、林權證
核實:採伐地點、採伐面積、樹種、林種、數量,完成採伐期限和更新造林期限。
5、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
提交材料:
申請書、場地證明材料、企業法人身份證明、驗資報告、公司企業組織章程、可行性報告(大中型企業)、設備證明材料、申請表、取得木材收購權的批文、法人相片。
核實:經營項目。
6、野生動物經營利用馴養繁殖許可證
提交材料:
申請書(內容包括經營加工、馴養繁殖目的、項目介紹、申請經營加工種類、數量、引種、來源及效益分析)、物種來源的合法證明材料、申請表、場地場所證明、可行性報告(馴養繁殖)、法人代表相片。
核實:經營期、經營範圍、經營方法、經營地點、經營物種、經營數量。馴養範圍、馴養方法、馴養地點、馴養物種、馴養數量。
7、徵佔用林地審批
提交材料:
項目批准文件、申請書(內容包括徵佔用林地的地點、林地林分現狀、臨時佔用林地的用途、佔用時間)、林地林木權屬證明材料、項目可行性報告書、徵佔用與被徵佔用林地者的林地、林木補償協議書、交費票據、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的請示文件、使用林地申請表、預交森林植被恢復費票據。
核實:徵佔用林地地點、面積、範圍、期限和徵佔用原因。
8、許可證年檢
提交材料:
年檢登記表;經營利潤計表。
核實:是否依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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