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國家稅務局

萍鄉市國家稅務局

萍鄉市國家稅務局是隸屬於萍鄉市人民政府電費政府部門。

機構概況


負責全市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等的徵收管理工作。全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430人,中共黨員佔7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佔97%以上,有註冊稅務師29人,註冊會計師4人,律師2人。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國稅系統共管轄納稅戶為12400餘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98戶。縣(區)國稅局普遍設立了辦公室、稅政法規股、徵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科、納稅評估科、稽查局、信息中心和兩個農村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各項稅收法規和政策,負責本轄區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等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榮譽


2000年入庫國稅收入躍上3億元台階,2004年入庫國稅收入突破10億元,2009年入庫國稅收入突破20億元,2010年,入庫國稅收入27.31億元,同比增收5.99億元,同比增長28.1%。市局機關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和“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市局機關、安源區局、湘東區局、蘆溪縣局、上栗縣局和蓮花縣局等6個單位被評為“江西省第十二屆文明單位”,直屬分局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安源區局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和“全國青年文明號”,湘東區局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和“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市局信息中心被省總工會評為“全省經濟技術創新示範崗”,是當年全省國稅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單位;全系統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行業”;萍鄉市稅務學會被省社聯評為“江西省社會科學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市局榮獲全省首屆“學法用法示範單位(機關)”,被市委、市政府評為“2010年全市創業創新服務年活動先進單位”和“2005-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同時,吳軍同志被評為“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先進個人”,顏艷輝同志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和省“先進工作者”,許靖同志被評為“全國稅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個人”。

領導信息


黃漢如,男,1964年1月出生,漢族,本科學歷,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江西財校畢業,先後任宜豐縣稅務局橋西分局局長、宜春地區稅務局稅政一科副科長、宜春地區國稅局直屬分局局長,1997年9月起任江西省國稅局稽查局副局長,1999年12月起任九江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7年9月起任江西省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處長。2011年4月起任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段烏鋼,男,1963年4月出生,漢族,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江西財務會計學校畢業,先後任原萍鄉市稅務局福田稅務所專管員、赤山稅務所副所長、上栗分局稅政股股長、上栗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萍鄉市稅務局稅政一科副科長、萍鄉市稅務局征管科科長、萍鄉市國稅局安源分局黨組書記、局長,江西省國稅局進出口分局副局長,1999年12月起任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所得稅科、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教育科。
吳同純,男,1963年2月出生,漢族,本科學歷,198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江西財務會計學校畢業,先後任原萍鄉市稅務局下埠稅務所專管員、原萍鄉市湘東稅務分局會統股副股長、副分局長、原萍鄉市湘東區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萍鄉市湘東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萍鄉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黨組書記、局長,江西省國家稅務局所得稅處副處長,1999年12月起任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貨物和勞務稅科、票證中心、稽查局。
分管財務管理科、國際稅收進出口稅收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牽頭工作。
王榮峽,1963年12月出生,漢族,本科學歷,198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2月起在萍鄉市稅務局工作,歷任科員、副科長、科長;2000年1月任萍鄉市安源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5年1月調任上饒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7年10月任宜春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12年12月起任萍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收入核算科、財務科、機關服務中心。
祝太有,男,1962年11月出生,漢族,本科學歷,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江西財務會計學校畢業,先後任原余江縣稅務局專管員、原鷹潭市稅務局科員、稅政一科副科長、稅政一科科長、鷹潭市國稅局涉外管理科科長兼稅政管理科科長、稅政管理科科長、貴溪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12月起任萍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2011年11月起任萍鄉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辦公室、徵收管理科、監察室、信息中心、聯繫稅務學會工作。
顏艷輝,女,1964年9月出生,漢族,研究生學歷,註冊稅務師、會計師職稱,198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2月參加稅務工作,先後任原湘東區稅務局東橋稅務所專管員,原湘東區稅務局下埠稅務所副所長,原湘東區稅務局老關稅務所所長,原安源鎮安源稅務所所長,原安源區徵收分局一分局、高坑徵收分局分局長,安源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萍鄉市國稅局直屬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蘆溪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湘東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3月起任萍鄉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2011年12月起任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分管工作:政策法規科、納稅服務科、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車購稅分局。

機構設置


萍鄉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市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市局相應設置11個內設機構、3個直屬機構、3個事業單位
1.內設機構(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指導和指標峰值確定、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稅法宣傳、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協調機關工、青、婦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和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3個檢查科,級別為副科級。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股、徵收管理股、綜合業務股。級別為正股級。
(3)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8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股、稅政股、徵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級別為正股級),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納稅評估科(級別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

(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計劃的制定、上報、保管、系統內的調撥、核算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管理系統報稅、認證系統管理和稽核系統發票稽核工作;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使用管理工作和印製、保管、系統內的調撥、核算及其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