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綽
西魏名臣
蘇綽(498年-546年),字令綽,京兆郡武功縣(今陝西武功西)人。南北朝時期西魏名臣,三國時曹魏侍中蘇則九世孫,與從兄蘇亮並稱為“二蘇”。
年少即好學,博覽群書,尤善算術,深得宇文泰信任,拜為大行台左丞,參與機密,助其改革制度。曾創製計帳、戶籍等法,精簡冗員,設置屯田、鄉官,增加國家賦稅收入。
大統十二年(546年),蘇綽因積勞成疾而病逝,年四十九。周明帝二年(558年),配享周太祖(宇文泰)廟庭。開皇元年(581年),追贈邳國公。
大統四年(538年)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銜,封爵美陽縣子,食邑三百戶。又加通直散騎常侍,晉封美陽伯,增邑二百戶。
大統十年(544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領著作,兼司農卿。為改革制度所草擬的《六條詔書》(治心身、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最為後世稱道。宇文泰立於座右,令百官習誦,規定不通計帳法及六條者,不得為官。后又草成《大誥》,痛斥六朝以來的浮華文風,作為範文,西魏作文皆仿其體。並奉命據《周禮》改定官制。
每次與公卿討論政事,總是從白天直到深夜,無論大事小事,他都十分清楚。因為思勞過度,蘇綽患上了氣疾,最終於大統十二年(546年)在任內去世,享年四十九歲。
周明帝二年(558年)十二月與賀拔勝等十三人配享周太祖(宇文泰)廟庭。
西魏文帝大統七年(541年),蘇綽把漢族統治階級的經驗總結為六條,上奏後作為詔書頒行,時稱“六條詔書”。
宇文泰很重視“六條詔書”,令百官習誦,規定各地郡守令長不通曉六條詔書者不許當官;還開設學校,選拔中下級官吏學習其內容。“六條詔書”成為西魏各級官員施政的綱領和準則,當時西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措施都是依據“六條詔書”制定的。“六條詔書”的實施,對西魏政治的整飭及國力的發展起到很大作用。使原來弱於東魏的西魏迅速轉弱為強,從而為承繼西魏的北周統一北方以及隋統一全中國創造了條件。
“朱出墨入”的始祖
不僅改革了戶籍與記賬法則,也因為提出“朱出墨入”而成為這一記賬方法的始祖。
制定的記賬﹑戶籍之法早已失傳。但其創始的“方案程式”統一了記賬與戶籍的內容與規格,並為隋唐所繼承發展。從敦煌出土的《大統十三年瓜州效谷縣計帳》殘卷可以看出,當時是按戶統計,在每戶戶主之後,逐一登記戶內成員以及依附人口(奴婢等)之名,每人名下記載性別、年齡、丁中等情況,並登記受田數字、應納租調數。然後一戶作一總計,分類統計應交納的租調數。大約以若干戶或按行政區劃為單位,再作一總的統計。由於這種記賬戶籍之法,對於做好國計、資助軍功發揮了重要作用,所以宇文泰十分重視,並把這一記賬方法規定為做官的條件之一,要求官員熟練掌握。不過,制訂記賬是在實行均田制及租庸調製的情況下推行的。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實行兩稅法以後,“不以丁身為本”,這種主要以人口變化為內容的記賬大約就廢弛了。
然而,“朱出墨入”卻至今能找到其身影。提出,用紅色與墨色區別收支情況。這一記賬方法也演變為“紅頭文件”,成為後世乃至今日的文案程式。“紅頭文件”中,“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發出的文書是用朱標,下面上呈的文書是用墨標。至今,這一格式沿用了近1500年。只是墨標在今天的下級上呈文書中已不復見,所用的也是“紅頭文件”了,“紅頭文件”的格式也由此沿用至今。
《全後魏文》錄有作品四篇:《奏行六條詔書》《大誥》《佛性論》《七經論》。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家世 | 九世祖 | 蘇則 | 字文師。三國時期曹魏名臣,官至侍中,封都亭侯,卒謚號“剛”。 |
父親 | 蘇協 | 官至武功郡守。 | |
同輩 | 從兄 | 蘇亮 | 字景順,與蘇綽並稱為“二蘇”,官至侍中,卒贈本官。 |
蘇湛 | 官至散騎侍郎、中書侍郎,卒贈散騎常侍、鎮西將軍、雍州刺史。 | ||
蘇讓 | 字景恕。官至衛將軍、南汾州刺史,卒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涇州刺史。 | ||
弟弟 | 蘇椿 | 字令欽。官至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封美陽侯。 | |
子輩 | 兒子 | 蘇威 | 隋朝名臣,字無畏。曾任尚書左僕射等,封邳國公。 |
孫輩 | 孫子 | 蘇夔 | 字伯尼。官至通議大夫。 |
表格參考資料:
《周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五》
《北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五十一》
《史傳三編·卷二十·名臣傳十二》
宇文泰:①蘇綽真奇士,吾方任之以政。(《北史》引)②蘇尚書平生謙退,敦尚儉約。(《周書》引)③尚書平生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 《周書》引)
麻瑤:綽既操履清白,謙挹自居,愚謂宜從儉約,以彰其美。(《周書》引)
楊堅:昔漢高欽無忌之義,魏武挹子干之風,前代名賢,后王斯重。魏故度支尚書、美陽伯蘇綽,文雅政事,遺跡可稱。展力前王;垂聲著績。宜開土宇,用旌善人。(《追封蘇綽為邳國公詔》)
令狐德棻:太祖(宇文泰)提劍而起,百度草創。施約法之制於競逐之辰,修治定之禮於鼎峙之日。終能斫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場屢擾,而內親外附。斯蓋蘇令綽之力也。名冠當時,慶流後嗣,宜哉。(《周書》)
李延壽:周文(宇文泰)提劍而起,百度草創,施約法之制於競逐之辰,修太平之禮於鼎峙之日,終能斫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埸屢動,而內安外附,斯蓋蘇綽之力也。(《北史》)
朱敬則:蕭何之鎮靜關中,寇恂之安輯河內,葛亮(諸葛亮)相蜀,張昭輔吳,茂宏(王導)之經理琅琊,景略(王猛)之弼諧永固,劉穆之眾務必舉,揚遵彥(楊愔)百度惟貞,蘇綽共濟艱難,高熲同經草昧,雖功有大小,運或長短,咸推股肱之林。悉為忠烈之士。(《隋高祖論》)
司馬光:性忠儉,常以喪亂未平為己任,薦賢拔能,紀綱庶政;丞相泰推心任之,人莫能間。或出遊,常預署空紙以授綽;有須處分,隨事施行,及還,啟知而已。……每與公卿論議,自晝達夜,事無巨細,若指諸掌,積勞成疾而卒。(《資治通鑒》)
朱熹:三代而下,制度稍可觀者,唯宇文氏耳。蘇綽一代之奇才,今那得一人如此!(《朱子語類》)
王夫之:①流風所被,施於上下,拓拔氏乃革面而襲先王之文物;宇文氏承之,而隋以一天下;蘇綽、李諤定隋之治具,關朗、王通開唐之文教,皆自此昉也。(《讀通鑒論》)②蘇綽之制治法,非道也,近乎道矣。宇文泰命綽作大誥,為文章之式,非載道之文也,近乎文矣。……綽以六條飭官常,首之以清心,次之以敦化,非其果能也,自治道亡,無有以此為天下告者,而綽獨舉以為治之要領。自是而後,下有王仲淹,上有唐太宗,皆沿之以起,揭堯、舜、周、孔之日月而與天下言之,綽實開之先矣…故自隋而之唐,月露風雲未能衰止,而言不繇衷、無實不祥者,蓋亦鮮矣,則綽實開之先矣。宇文氏滅高齊而以行於山東,隋平陳而以行於江左,唐因之,而治術文章咸近於道,生民之禍為之一息,此天欲啟晦,而泰與綽開先之功亦不可誣也。非其能為功也,天也。③法先王而法其名,唯王莽、宇文泰為然。莽之愚,劉歆導之;泰之偽,蘇綽導之。自以為周官,而周官矣,則將使天下後世譏周官之無當於道,而謂先王不足法者,非無辭也,名固道法之所不存者也。泰自以為周公,逆者喪心肆志之恆也;綽以泰為周公,諂者喪心失志之恆也。(《讀通鑒論》)
朱軾:蘇綽謨謀於內,其忠敬節儉非猶夫崔暹、崔季舒等之傾邪也。韋孝寬扞禦於外,其練達明敏非猶夫高敖曹、竇泰等之麤豪也。孝寬六旬之拒高歡、三策之平高緯,運籌決勝,不愧將才。若乃定經制、立章程,使國家煥然有更新氣象,綽賢且遠矣。 (《史傳三編》)
蔡世遠:蘇綽、王朴,雖偏安之臣,未可小也。(《歷代名臣傳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