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器質性精神病
腦器質性精神病
腦器質性精神病這是一組由腦變性、腦血管病、顱內感染、顱腦創傷、顱構腫瘤或癲癇等器質性因素直接損害腦部所致精神障礙,不包括全身性感染、中毒、軀體疾患和精神活性物質和非依賴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精神癥狀可表現為意識障礙、遺忘綜合征、智能障礙、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癥狀、情感障礙、神經症樣表現或行為障礙。其診斷除標明主要精神癥狀屬何類綜合征外,還應同時作出導致精神障礙的腦器質性疾病的診斷。
二、精神障礙表現為下列綜合征之一:
2.遺忘綜合征;
3.意識障礙(包括不同程度的意識清晰度下降、意識範圍縮窄和譫妄);
4.人格改變;
5.精神病性癥狀;
6.情感(心境)障礙(包括抑鬱和躁狂狀態);
7.神經症樣癥狀;
8.以上癥狀的混合狀態或不典型表現;
三、嚴重程度至少符合下述標準之一:
1.現實檢驗能力減退;
2.社會功能減退;
腦器質性精神病癥狀可表現為意識障礙、遺忘綜合征、智能障礙、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癥狀、情感障礙、神經症樣表現或行為障礙。其診斷除標明主要精神癥狀屬何類綜合征外,還應同時作出導致精神障礙的腦器質性疾病的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