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教育局
新津縣教育局
縣教育局是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和縣政府直接領導下管理全縣教育事業的行政機關和辦事機構,接受縣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雙重領導,對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實行全面的行政領導、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縣教育局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教育法規、法令和決定,按照縣政府、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縣的實際,遵循教育規律,全面領導和管理全縣的教育事業,其工作中心和重點是逐步實施“兩基”目標,鞏固和加強基礎教育,完善提高職業技術教育,改革發展成人教育,實行三教統籌、農科教結合,提高教育質量和社會效益,著重為當地經濟建設培養大量的有用的中、初級人才,兼顧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的新生,使教育主動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新津縣有普通高中2所,職業高中1所,電大1所,教師進修校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7所,鄉鎮初級中學7所,單設小學16所,特殊教育中心1個,幼兒園31所,鄉鎮成人學校12所,社區學校1所,民辦學校9所。高中在校生9977人,初中在校生11067人,小學在校生14563人,幼兒園在園人數7239人,全縣在職教職工2601人。近年來,新津縣深入貫徹落實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抓住成都市被確定為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契機,緊緊圍繞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兩個主題,統籌推進,積極探索,形成了學前教育特色鮮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質量快速提升,職業教育快速壯大的良好局面,初步構建了城鄉一體的現代化教育服務體系。2010年8月,新津縣被省政府命名為“四川省教育工作先進縣”,9月在成都市三圈層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的調整,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置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辦公室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目標、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文印、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組織編寫教育年鑒和教育志;指導和協調縣內外教育交流與合作;承擔對下屬總支和支部的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務工作、統戰工作。
督導室(掛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職責
調查研究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教育體制等綜合性改革,提出對策;擬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依法負責組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中小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評估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人事科職責
規劃並指導全縣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校長及教育行政幹部的培訓工作;制訂和實施學校幹部、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論學習計劃;負責指導全縣學校青年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負責縣級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縣學校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學校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和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教職工的退休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教師進修校的宏觀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訂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的規劃並指導實施;協調教育對口支援工作。
計財科職責
負責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初中招生計劃;負責年度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及時撥付教師工資,做好教師待遇的落實工作;管理全縣教育經費和學校預算外資金;管理各項教育補助專款,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和規定;參與制定教育收費政策,以及各項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工作;做好教育設備的購置、管理:負責學校財務的內部審計工作;做好教育事業發展計劃的編製工作。
小教科職責
綜合管理全縣小學階段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制定實施義務教育小學階段的評估標準;歸口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用書、電子音像製品、學具;指導全縣學前教育工作;制定各類型幼兒園評估標準,負責對省示範幼兒園、市一級幼兒園的評估、審定、複查驗收及園長培訓工作;承辦縣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中教科職責
綜合管理全縣普通中學(普通高中、普通初中)教育,統籌協調全縣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負責普通中學設置及審(報)批工作;負責普通中學的教育行政和教學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學的課程改革、教材使用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小學升初中工作;協調整個高中階段教育的招生工作;制定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評估標準;歸口管理初中階段學生用書、電子音像製品、學具。
政工科職責
制定全縣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負責管理全縣中小學紅十字少年工作,救濟全縣貧困學生;歸口管理全縣教育宣傳工作,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做好有關教育方面的宣傳工作。
安全保衛科職責
負責指導、檢查全縣教育系統的治安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未成年人日常保護工作;負責教育局機關及家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報名、考試、體檢、建檔工作;協助做好空軍、民航的招飛工作;負責全縣中等教育招生報名、體檢、考試、閱卷、登分和錄取工作:負責全縣自考的報名、考試、考籍轉移和畢業證、結業證的辦證工作:負責全縣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公共外語等級考試的宣傳和報名組織工作。
職業技術教育辦公室職責
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的統籌管理和業務指導;擬定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實施;負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專業的設置審批工作;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的評估標準和指導性教改文件;執行並實施市職業技術教育處安排的工作。
成人教育辦公室職責
統籌規劃、協調和宏觀指導全縣成人教育工作。擬定全縣成人教育指導性文件;負責電大、中等成人學校的設置、變更、終止等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全縣職工崗位培訓、企業教育綜合改革、城鄉社區教育工作;制定鄉鎮成人學校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縣成人教育各協會及成人教育有關資料的編寫工作;統籌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實施學歷教育、文化補習、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的學校及教育機構,以及除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確定)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術等級培訓的教育機構和舉辦實施勞動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外的其他教育機構;擬定有關政策及管理辦法;按許可權承辦對以上學校及教育機構的設置、變更、終止的審核、年度審驗和管理工作;制定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
基建科職責
負責全縣教育基本建設的管理、指導工作,制訂基本建設計劃;負責學校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監督基建質量、審計學校基本建設預結算;負責教職工住宅小區的建設工作。
勤工儉學科職責
擬定全縣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全縣學校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指導農村素質教育、勞動教育基地的開發和管理工作;指導校辦企業公司對全縣各學校校辦企業的財務管理;做好校辦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校辦企業科技產業開發的協調和指導;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藝體衛科職責
負責學校體育、衛生、禁毒、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環境保護教育等工作;參與藝體特長生招生,負責藝體特長生加分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演出比賽活動。
工會職責
醫保辦職責
貫徹執行縣醫保辦有關醫療保險的政策精神,多渠道籌集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協助辦理教職工醫療保險的相關手續。
教育宣傳科
制定全縣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管理全縣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管理全縣學校共青團工作和少先隊工作;歸口管理全縣中小學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協調全縣家庭教育和中小學法制教育;負責全縣中小學紅十字會、少工委、關工委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教育宣傳工作,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做好有關教育方面的宣傳工作。織開展全縣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宣傳、網路輿情處置、教育微博、對外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宣傳工作,負責新津教育信息網、教育局辦公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
教師管理中心
負責與建立人事關係的教師簽訂人事聘用合同;組織教師在系統內應聘、派遣、交流;負責應聘教師的考核及評優工作;負責應聘教師工資調整、支付、保險繳納、職稱評審、教師資格考試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未聘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和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負責系統內教職工表彰獎勵和名師考核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教職工教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福利和信訪調解工作。
學生資助中心
局黨組書記、局長 楊梅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計財科、基建科、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陳祖松
負責教育督導、教育宣傳、學校德育、教育工會工作。分管督導室、政工科、網路中心、教育工會。
局黨組成員、縣大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 曹炳強
主持招辦(自考辦)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志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蔣德毅
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學校安全、綜治維穩、防邪工作、招商引資工作。分管藝體衛科、安全保衛科、教育資助中心。
局黨組成員、黨委副書記 胡志明
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行政審批、黨建、社建工作、婦女兒童工作。分管職教辦、成教辦、公醫辦、黨委辦公室,聯繫新津電大。
負責招辦(自考辦)日常工作。
局黨組成員、招辦副主任 張崇洪
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育科研工作。分管小教科、中教科,協助分管現代教育技術工作,聯繫縣教育科學研究室、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局黨組成員、新津職高校長(縣技工學校常務副校長)喻毅
負責新津職高(縣技工學校)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萬和小學校長 何飛
負責萬和小學全面工作。
調研員 楊在東
協助抓好中學教育工作、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進行教育調研工作。
正局級工作人員 李付才
協助抓好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教育督導、基建工作,進行教育調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