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區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朝政發〔2009〕13號),設立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區發展改革委)。區發展改革委是負責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宏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統籌本區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加強對本區國民經濟運行監測、預測;綜合研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追蹤區政府決策的規劃、計劃及重大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本區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研究街鄉財政體制,提出投融資政策建議,擬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各個功能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五)承擔規劃本區重大建設項目的責任;提出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和資金平衡方案,組織擬訂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本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區政府投資計劃;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和上報投資建設項目;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許可權審批和上報外商投資項目;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本區招標投標工作。
(六)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產業發展,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區域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推進各行業的發展。
(七)統籌推進實體經濟發展。負責本區實體經濟的中長期發展和布局規劃、運行態勢監測和分析,研究和擬訂政策措施、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重大項目落實和推進,提高實體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推進結構優化和升級,促進本區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均衡發展;抓好工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加大對重大產業項目的協調推進力度,促進重大產業調整戰略的落實和實施。
(八)負責組織經濟運行調度工作,加強企業幫扶工作;做好中央、市在區企業服務和政策落實工作;指導和促進非公企業、中小企業發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企業服務體系。
(十)承擔本區價格管理職責;貫徹實施國家和北京市的價格宏觀調控政策,組織落實北京市政府下達的定調價方案;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作價原則和辦法制定、調整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價格聽證會。
(十一)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製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區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本區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研究提出稅源建設長效機制和工作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稅源建設工作的監測、預測和分析,做好重點問題的研究與政策措施的制定;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為街鄉稅源建設提供服務,做好與駐區重點納稅企業之間的聯繫溝通;負責對重點企業及各部門、街鄉的稅源建設獎勵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貫徹國家、北京市區域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區域合作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協調解決區域合作中的有關問題;統籌協調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負責區內外省市駐京辦事機構的管理、服務和協調工作。
(十七)統籌推進本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擬訂本區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相關政策建議。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信息、安全保密、接待聯絡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製、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法規科
(三)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專項規劃,追蹤重點專項規劃執行落實情況,協調解決規劃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功能區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功能區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參與擬訂本區社會事業發展政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改革工作。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聯絡協調相關機構、專家及本機關開展課題研究工作。
(四)綜合科(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擬訂本區稅源建設工作方案和計劃,組織協調稅源建設的各項工作。負責統籌本區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本區國民經濟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五)投資科
監測分析地方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供應計劃。研究房地產開發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審核上報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負責轄區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六)產業促進科
負責組織擬訂本區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做好產業發展情況分析。加強產業政策統籌。負責監測分析區域工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促進區域範圍內工業企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利用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和落實企業幫扶工作,並建立和完善企業服務體系。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政府出資或部分出資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的監管職責。協調做好企業減負、推動企業上市等工作。承擔區產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七)區域協同科
落實京津冀一體化發展戰略、北京市區域合作戰略,研究提出戰略規劃及政策建議,並協調有關問題。統籌協調本區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
(八)資源環境管理辦公室
綜合分析本區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監測分析本區能源運行情況。負責本區節能工作的綜合協調。參與編製生態建設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並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指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協調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節能監察、考核和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九)價格科
依法組織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定、調價方案。監測分析區域價格總水平變動情況、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形勢及政府定價商品價格政策執行情況。按照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對轄區內有關企事業單位的商品價格及收費標準進行核準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價格聽證工作。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國家的價格宏觀調控政策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營商環境科
負責擬訂本區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各相關單位出台優化營商環境分領域政策措施並細化分組任務。負責統籌本區營商環境評價工作。負責組織迎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國內營商環境評價和北京市營商環境評價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和培訓工作。承擔營商環境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統籌全區重點企業“服務包”落實。負責重大項目(企業)引入、推進與服務工作。
(十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統籌安排本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區政府投資計劃。做好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情況及效益分析,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代建制工作。
(十二)功能疏解科
負責組織編製功能疏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功能疏解政策的研究分析,以及基礎數據台賬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功能疏解任務進展情況跟蹤、監督和考核。負責對功能疏解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項目和資金進行前期審核。負責協調建立功能疏解部門聯動與協商機制,以及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實施一般製造業企業調整退出工作。
(十三)人口調控科
研究提出本區人口調控戰略,擬定人口政策。組織編製人口調控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本區人口重大問題和人口調控政策研究,以及基礎數據台賬管理等工作。負責對人口調控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監督、考核。負責對人口調控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項目和資金進行前期審核。負責本區相關人口信息的匯總、分析。負責實有人口庫的開發、管理、運行和維護。負責協調建立人口調控工作的部門聯動與協商機制,以及信息宣傳等工作。
(十四)黨建工作科
魏思源主任。
郭麗紅副主任。
劉佳副主任。
顧穎副調研員。
郭書林副調研員。
一、朝陽區價格認證中心
二、朝陽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負責宣傳落實國家及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負責搭建中小企業溝通合作平台,監測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指導、企業診斷、信息諮詢、市場營銷、投資融資等服務工作。承擔構建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等工作。
三、朝陽區疏解調控發展運行中心
協助做好專項行動的統籌推進、督查考評、資金管理和台賬系統等相關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研究擬定騰退空間管理及再利用實施意見,統籌重點區域整治提升工作,統籌推進便民服務設施優化布局、“留白增綠”、疏解一般製造業和“散亂污”企業治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專項行動宣傳計劃、方案的擬定和實施,協助推動專項行動風險評估和防控工作,配合開展輿情監測、研判、引導和應對工作。
2021年3月15日,被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授予“北京市扶貧協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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