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麗水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麗水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是麗水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麗水市經濟貿易工作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商貿經濟運行態勢,提出並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執行國家、省產業政策,組織制訂和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及專項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研究確定、組織培育市重點骨幹企業;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三)受市政府委託制訂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行政措施和有關政策,經審定后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組織制訂工商貿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
(五)參與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研究、規劃工商領域投資、布局的政策意見,制定公布工商領域投資導向目錄;負責限上和涉及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措施的技改項目報批工作;指導全市重大技改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除政府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參與研究工商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指導生產企業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協調外貿貨運和工商貿的重要會展活動;負責全市工業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統計和考核工作。
(七)制定全市先進位造業基地建設的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全市先進位造業基地建設的發展方向、目標和重點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重點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
(八)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商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市商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指導全市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和行業體制改革;合理布局、培育、建設全市商業網點,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研究制訂重要商品供應的應急預案並組織調控;負責商貿流通行業統計工作,分析和發布行業經濟技術指標和市場信息;負責"菜籃子工程"在商貿流通領域的管理;負責商品豬基地建設及生豬屠宰定點行業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負責老舊汽車更新;負責全市拍賣業、典當業、舊貨流通等行業管理;指導和聯繫商貿流通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培訓、引進商貿流通行業管理人才和緊缺人才;指導廣告業發展。
(九)宏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市政府重點扶持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骨幹企業的規劃與培育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市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十)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裝備研製;研究提出全市企業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制訂全市企業高新技術發展及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和計劃;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負責工商企業技術改造的招投標工作;負責能源利用監測工作;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工作;指導和管理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依法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起草中小企業的有關政策,經市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組織結構調整,加強企業管理、質量管理,促進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推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中小企業的計劃、統計、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集體資產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融資、技術、培訓、信息、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
(十二)負責工商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會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落實、檢查和考核市直工商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依法規範船舶建造市場;負責協調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一)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我市與外地開展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辦法。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總體方案、工作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協同市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協調麗水到外地和外地在麗水的國內招商引資活動。
(三)負責外地來本市設立辦事機構和本市企事業單位到市外(境內)設立辦事機構的聯絡、服務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組)的來訪接待和市領導對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出訪的組織、聯絡與服務工作。
(五)承擔市招商引資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督查、政務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財會、會務、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資源能源處
監測研究提出工業循環經濟、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負責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範項目的規劃;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的審核,開展節能執法工作;推進以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參與制定市環境保護產業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工作,並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環保產業示範工程、產品(設備)、技術的規劃管理和推廣應用;指導並推廣清潔生產工作,發展循環經濟。組織制訂能源行業的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市電力行業運行狀況,參與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問題;負責電力技改項目的管理;參與研究提出電價政策,指導節約用電;指導農村用電工作。
人事教育處(紀檢監察室)
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外事等工作;協助委領導做好委內黨建、紀檢、監察、來信來訪和政工等日常工作;指導全市經貿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委機關幹部學習和培訓工作,制訂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綜合處(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重要生產要素的配置、協調、平衡工作;負責編製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負責全市經貿系統調研的組織工作。
中小企業處(行業安全監察處)
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綜合指導工作;指導全市企業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我市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企業財務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工業生產統計分析和運行監測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小企業創業輔導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負責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會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落實、檢查和考核市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依法規範船舶建造市場;負責協調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招商處
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資工作總體方案、工作計劃及組織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對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及重大項目個案進行基礎性研究,提出解決問題初步方案;負責指導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的招商引資考核工作;負責建立並管理招商引資項目庫,運用各種媒介做好招商引資項目和投資環境的推薦說明與信息發布工作;依託有關部門及社會中介力量,做好各項招商引資活動的牽頭、組織、服務工作;加強招商引資隊伍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招商代理、網站招商的選擇和管理;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工作;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的跟蹤服務、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承辦市招商引資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投資規劃處(技術改造處、技術進步處)
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合理布局的建議及有關政策措施,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負責協調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促進工商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工業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和核准工作;負責國家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項目的申報、督查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建設先進位造業基地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負責牽頭制定全市先進位造業基地建設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和產品導向目錄,並督促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重點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協調、研究民營企業發展的產業政策,並提出相關指導、扶持的建議和措施;負責工業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考核和統計工作;負責企業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審核確認和技術改造項目購置國產設備抵扣所得稅審核申報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設備的招標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方針、政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負責組織全市技術創新項目實施,組織全市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申報和實施;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機制建設、產學研聯合協作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和協調企業國內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認定、培育和管理工作;推進以產業和行業關鍵和共性技術為主要內容的新技術推廣應用工作。
市場運行調節處
貫徹實施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標準和政策,以及有關法規和規章;監測、分析全市貿易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內貿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流通現代化設施建設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省級財政性資金扶持的有關全市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負責肉類、食糖國家儲備的收儲、投放、輪換等相關工作;負責屠宰行業管理和省級商品豬基地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和規範批發、零售、餐飲、住宿、國內展覽、廣告、再生資源回收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做好成品油、石油液化氣等市場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企業的資質管理;組織指導"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按照國家酒類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協調酒類產銷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聯繫相關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內貿行業管理辦公室
1、貫徹實施內貿流通行業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貿行業發展的經濟、技術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養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維護流通秩序的法規、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商貿流通規劃。 2、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主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研究提出內貿行業發展規劃和提出全市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合理布局。提出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有關政策建議。 3、參與內貿行業體制改革。研究和指導重要商品市場建設工作。 4、抓好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加強行業的宏觀協調。 5、具體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卸)管理和舊機動車的流通工作。 6、負責化學危險品流通經營許可證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生豬屠宰點的行業管理工作,做好商品豬基地建設。 8、指導規範全市會展業的發展。 9、指導規範全市拍賣、廣告業、典當業、舊貨市場的指導與管理。 10、負責民爆產品流通管理工作。 11、提出行業企業基建和技改項目的初審意見,具體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參與協助相關工作園區的管理工作。 12、提出行業企業技術創新重點項目的初審意見,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13、指導和聯繫貿易系統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 14、承擔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對外協作處
一、承擔全市開展國內經濟技術合作的職能。主要 是研究訂並組織實施我市與外地開展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辦法,協同市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協調麗水到外地、外地在麗水的國內招商引資和展銷博覽活動;二、負責外地來本市設立辦事機構和本市企事業單位到市外(境內)設立辦事機構的聯絡,服務工作;三、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組)的來訪接待和市領導對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出訪的組織、聯絡與服務工作;四、負責全市協作系統的組織指導,以用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麗水市繼光街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