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運動

國語運動

國語運動是指中國從清末到1949年推行的以官話為基礎制定漢語標準語和中國國語的運動。它提出“言文一致”和“國語統一”兩大口號。“言文一致”是書面語不用文言,改用白話。這個運動對於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建立和推行,對於文體改革和文字拼音化,都有一定的貢獻。

歷史


清末
由於受到日本明治維新的影響,在清末的后十年,就已經提出統一國語的問題。最早提到“國語”這個名稱的,是當時被委任為京師大學堂總教習的桐城派古文名家吳汝綸。1902年他去日本考察學政,看到日本推行國語(東京話)的成績,深受震動,回國后寫信給管學大臣張百熙,主張在學校教學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推行以“京話”(北京話)為標準的國語。1909年,清政府資政院開會,議員江謙提出把“官話”正名為“國語”,設立“國語編查委員會”,負責編訂研究事宜。1911年學部召開“中央教育會議”,通過《統一國語辦法案》,決議在京城成立國語調查總會,各省設分會,進行語詞、語法、音韻的調查,審定“國語”標準,編輯國語課本、國語辭典和方言對照表等。
民國初期
1912年民國成立后,召開“臨時教育會議”,決定先從統一漢字的讀音做起,召開“讀音統一會”。1913年“讀音統一會”開會,議定了漢字的國定讀音(即“國音”)和拼切國音的字母“注音字母”(也叫“國音字母”)。
1916年,北京教育界人士組織“中華民國國語研究會”(簡稱“國語研究會”)掀起了一個催促北洋政府公布注音字母和改學校“國文”科為“國語”科的運動。研究會規定了5項任務:①調查各省方言;②選定標準語;③編輯標準語的語法辭典;④用標準語編輯國民學校教科書及參考書;⑤編輯國語刊物。提出學校的“國文”教科書改稱“國語”教科書。運動得到各地教育界人士的響應。國語研究會的會員4年中增加到12000多人。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開“全國高等師範校長會議”,決定在全國高等師範附設“國語講習科”,專教注音字母及國語,並於11月公布了“注音字母”。同年,《新青年》等刊物提出“文學革命”的口號,開始用白話文寫作。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在這個運動的推動下,北洋政府教育部成立政府的推行機構“國語統一籌備會”,並訓令全國各國民學校改“國文”科為“國語”科。與此同時,又通令修改原來的《國民學校令》,規定首先教授注音字母,改革教科書的文體和教學方法等,這樣,國語運動在學校方面得到了初步的成功。

推行


五四”以後,國語運動進入推行期。主要工作是修訂注音字母方案,制訂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調整“國音”標準,擴大國語的教育和應用,以及出版、宣傳等。措施如下:
修訂注音字母
改變公布時的字母順序(“守溫字母”順序),改為ㄅ、ㄆ、ㄇ、ㄈ的順序。增加ㄜ母(開始時寫為□。聲調標註改“四聲點法”為符號標調法(見注音字母)。
制訂國語羅馬字
由於注音字母不便於國際應用,黎錦熙趙元任等人又發起國語羅馬字的研究和制訂。這個方案於1926年由國語統一籌備會發表,1928年由大學院(教育部)作為注音字母第二式予以正式公布(見國語羅馬字)。
調整“國音”標準
1913年讀音統一會用投票方式議定了“國音”標準,1919年出版《國音字典》初印本。這種標準音習慣上稱之為“老國音”。各界對此議論頗多,主張改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1923年國語統一籌備會成立“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決定採用北京語音標準,稱之為“新國音”。1932年教育部公布發行《國音常用字彙》,採用了“新國音”。
推動學校的國語教育
1920年,教育部通令初小“國文”科改為“國語”科。1921年教育部發布訓令:“凡師範學校及高等師範均應酌減國文鐘點,加授國語。”1923年,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三次大會提案議決函請教育部規定中等以上學校實行國語教育,教育部復函表示同意。同年實行學制改革,全國教育聯合會組織了“新學制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公布《中小學各科課程綱要》,規定小學、初中、高中的語文科一律定名為“國語”科,小學課本取材以兒童文學為主。
培訓國語師資
1920~1923年間,教育部開辦“國語講習所”培訓各省區選送的學員四五百人。各省區教育廳也分別舉辦了各種短期訓練班。1921年中華書局創辦“國語專科學校”,商務印書館創辦“國語講習所”,兩個單位在三四年間為南方各省以及南洋各地培訓了兩三千名國語教員。1928~1934年間,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直轄的“國音字母講習所”辦了 8期,畢業學員 170多人。此外,河南、河北、山東、陝西各省也都舉辦了短期講習所,利用暑期培訓國語教員。
出版書刊
出版宣傳和研究國語的刊物《國語月刊》、《國語旬刊》、《國語周刊》等。1920~1922年間,《民國日報》、《時報》、《時事新報》、《申報》、《教育雜誌》、《星期評論》、《上海青年》等報刊,不斷發表宣傳國語的文章。出版了《國民學校用新體國語教科書》、《新法國語教科書》(商務印書館)、《新教育國語課本》(中華書局)等各種課本,此外國音的字彙、字典、國語辭典、語音教材、語法、會話讀本、留聲片等也陸續出版。編纂國音字彙、字典和國語辭典成為國語運動後期的重點工作,專門成立了編纂機構“中國大辭典編纂處”。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國語的推行陷於停頓。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改為推廣以現代典範的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普通話的標準與國語略有不同,但是運動的性質仍舊一樣,是國語運動的繼續。另外在光復后的台灣省,國語運動的推行獲得了很大的成績,只花了大約10年時間,就在台灣同胞中普及了國語。
台灣地區
台胞對“國語運動”響應之熱烈,出人意料,也感人至深。
日本帝國主義對台灣長達半個世紀的殖民統治,使祖國這個寶島上在回歸之初處處留下了日本的影響。到達台北時看到許多台胞穿著木屐在行走。他們講的除閩南話(李登輝所說的“台語”其實就是閩南話)外,就是日語。我們這些來自大江南北的走在街上,與當地同胞語言隔閡,大有身在異域之感。上街購物,與人交往,都很麻煩。只有用書寫,加上過去或新學來的一點“洋涇浜”日語,才能勉強應付。語言溝通問題,是當時大陸來人(所謂“外省人”)與台胞接觸乃至整個“光復”工作中的一大障礙。
國民黨政府開始接管台灣不久做了件大好事,就是積極推行“國語(即普通話)教育運動”,也就是“國語學習運動”。台灣行政長官(那時不叫省長)陳儀在到台後不久發表的“施政要點”中說,希望台胞三四年內能說國語。據說,台灣省教育處還為此報請國民黨中央政府教育部,調派該部“國語執行委員會”委員魏建功、何容及幹事王炬等來台協助。
“國語運動”的推進方式,一是在正規學校內實施國語教程。當時有的學校如天主教教會開辦的台北“靜修女校”,在日降后很快就停止日文課程,延請來自大陸的老師(一位是湖南籍的中年人)講授國語課。該校還開始在音樂課中用國語教唱歌曲。有的老師教唱的且都是抗日歌曲,如“義勇軍進行曲”、“畢業歌”等。另一方式,是由政府出資,舉辦群眾性的業餘學習,特別是夜校的形式,方便各界人士前來參加。這類學習基本上是免費的。此外,社會上也有人看準時機,出來興辦國、英語補習班。如台北就有個叫阿甘萊的菲律賓人(當時台灣這類人不少,其中多數是女傭),央人出面,替他興辦了“阿甘萊國、英語補習學校”,校址借用了“靜修女校”的課室。這類學校是收費的。
台胞對“國語運動”響應之熱烈,出人意料。且不說政府免費舉辦的,就連社會上收費的國語補習班,報名就讀者也十分踴躍(舉辦此類學校者大都發了一筆小財)。至於前者,報名者更是爭先恐後。由70軍政治部借用當地中、小學教室開辦的十餘處“國語補習夜校”,處處爆滿。學生中,年長者六七十歲,年輕的十幾歲;有家庭婦女、職業婦女、職工、商販和普通勞動者(如人力車夫)等。開學那天,學生們爭著翻看新書,前來認識老師,也有相互招呼的,課室里氣氛十分熱烈。而一旦開課,教室里人很安靜。
當時使用的是類似一年級小學生用的啟蒙課本。一般補校、夜校,往往開始時學員眾多,爾後逐漸有人堅持不下去,人數不斷減少。可喜的是,一些老師通過教學,與學生結下了友誼,成為經常往來的朋友,國語學習成了構築友誼的橋樑。國語在台灣的普及,從長期看,有賴於經常的學校教育,但光復初期那個“國語學習運動”以及由此帶動起來的“國語熱”,無疑功不可沒。
普通話在台灣的普及對增進台胞對祖國的認識與理解、對促進兩岸交流,乃至統一,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楊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