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茶
榷茶
中國唐代以後各代所實行的一種茶葉專賣制度。榷茶起始於唐。《舊唐書·穆宗本紀》載,長慶元年(821),“加茶榷(茶葉專賣稅),舊額百文,更加五十文”。表明此時中國某些地區或已開始榷茶。文宗太和九年(835)十月,王涯為相,極言“榷茶之利”,乃置榷茶使,徵購民間茶園,規定茶的生產貿易,全部由官府經營。結果民怨沸,推行不久,因王涯被誅而廢止。
榷茶(taxation and monopoly of tea)
榷,本義為獨木橋,引申為專利、專賣、壟斷。《史記·五宗世家》:“韋昭曰……榷者,禁他家,獨王家得為之。”
唐王朝茶葉生產大發展,物資豐富,商人榷茶可以致富,而國家又出現了財政危機,因而效法禁榷制度。宰相趙贊建議稅天下茶,十取其一。貞元九年(公元793年),張滂創立稅茶法,形成定製。“(太和九年十月乙亥),王涯獻榷茶之利,乃以涯為榷茶使,茶之有榷,自涯始也。”到武宗時期“禁民私賣”,榷茶形成制度。
宋代是中國茶葉生產飛躍發展時期,茶的種植面積和區域有所擴大,產量大有增加,測算有5300多萬斤,較唐代增長2倍多。茶已成為南寧極其重要的經濟作物。
據《宋會要·兵》記載,買馬經費的來源是“布、帛、茶、他物充其值”,茶課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高宗末年國家財政收入為5940餘萬貫,茶利佔6.4%;孝宗時為6530餘萬貫,茶利佔12%,由此可見茶課之豐厚。而由於“夷人不可一日無茶以生”,茶成了博馬的必需物資。茶的政治屬性已遠遠超過商品屬性,故入宋后皇帝、大臣、經濟學家都直接參與茶法的制定和修訂,而且爭論非常激烈,變更也很頻繁,使茶法日臻完善。
北宋建都開封,受契丹、西夏軍事威脅,而國家財政主要依靠東南。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開始禁榷東南各省茶葉,於汴京、建安、漢陽等地置榷貨務,后調整為六個,“令商人人金帛京師,執引詣沿江給茶”,“令民折茶稅外.悉官買,民敢藏匿而下送官及私藏者,、沒入之”,並禁園戶(茶農)“毀敗茶樹”和賣“偽茶”,官吏私販者同罪。另外,又在淮南設立十三場,在其管轄內的園戶隸屬於山場,山場是徵收茶租、收購茶葉和販賣茶葉的場所。這樣,形成了“天下茶皆禁,唯川峽兩廣聽民自賣,禁其出境”的局面。爾後,於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馳禁,崇寧元年(公元1102年)復禁。
神宗即位,有所振作,力圖富國強兵,採納了王韶招撫蕃族,進圖西夏的建議,要在與四川接壤的熙河打仗,需要軍餉,這就不可能捨近求遠(東南),故於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在四川成都府設立市馬務,川茶官榷,賣茶博馬,歷史上的“茶馬法”即從這一年開始。川茶禁榷后就一直沒有馳禁,造成嘉祐四年後“天下茶法既通商,而兩川獨行禁榷”的局面。
宋代茶法,雖然作過多次改變,但概括起來,不外交引榷茶和貽射通商兩種辦法流行行使,在兩宋期間極其複雜、曲折。在歷史上是罕見的。
或許有人會說,榷茶和茶馬互市,不是在唐代就有了嗎?是的,唐文宗時,王涯為司空,兼任榷茶使,大和九年十月頒令榷茶,但十一月王涯被殺,榷茶剛剛開始就夭折了。所以,榷茶和茶馬互市,雖提出和見之於唐,但實際成制於宋。
榷茶作為一種比較固定的制度,始行於宋代初年。乾德二年(964),“令京師、建安(今福建建甌縣)、漢陽、蘄口(今湖北蘄春縣)並置場榷茶”,開宋代榷茶之始。乾德三年,又以蘇曉為準南轉運使,“榷薪、黃、舒、廬、壽五州茶,置十四場,籠其利,歲入百餘萬緡。”宋朝開始設立的這些榷貨務和山場,經不斷調整變化,最後至太平興國年間,才相對穩定為六務十三場。六個榷貨務是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縣)、真州(今江蘇省儀征市)、海州(今江蘇連雲港市)、漢陽、無為(今安徽無為縣)和蘄州的蘄口;江淮間所設的十三個山場是薪州的王祺、石橋、洗馬、黃梅,黃州的麻城,廬州的王同,舒州的太湖、羅源,壽州的霍山、麻步、開順口,光州的商志願、子安等。榷制規定,園戶生產茶葉,先向山場領取“本錢”,採制以後,除交納租稅和本錢的茶葉外,餘額也全部交售給山場。商人買茶,先向榷貨務交付金帛,然後憑證到榷貨務或指定的山場兌取茶葉。
宋代榷茶的政策或制度,由於其政權長期處在一種動亂中,所以變化很大。如開始榷茶,只限江淮、東南一帶,“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嘉祐四年(1059),廢榷茶改行通商法(徽宗崇寧元年又復榷東南茶);至熙寧七年(1074),“天下茶法既通,而兩川獨行禁榷”,在原來不榷茶的川峽地區,增設提舉司,榷川茶以換取邊馬。又如商人向榷貨務購茶,先後只須交付金帛,雍熙(948)后,由於軍需緊缺,改令商人輸粟京師,或納糧芻於邊塞,然後按值付券兌取荊湘、江淮茶葉。這也就是北宋榷茶中一度推行過的貼射、三說和四說諸法。再如徽宗以前榷茶制度變化多而亂,崇寧四年(1105),推行引法,榷制才相對穩定下來。引法分長引、短引二種。短引限於產地鄰近州縣出售:長引在商人納銀錢和邊糧后,由榷貨務發引,自買於園戶,然後販銷指定的較遠州軍。
禁榷制度的理論在西漢建立起來之後,即為後代封建統治者所讚賞並竭力推行。榷茶制度在唐代形成之後,即為歷代相沿襲,直到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代中葉才告消失。
南宋、元、明和清代前期,雖有時也實行稅茶或其它榷茶方法,但基本上都沿用北宋的引制。如元朝,在長引、短引外,只增加一種專門批發給賣零茶者的“茶由”。明清時,分腹引、邊引和土引三種,名稱不同,但實際性質相近。腹引限銷內地,邊引運銷邊疆,土引專行土司所領地區。清咸豐(1855-1861)后,因太平天國革命和鴉片戰爭后允許外商在腹地設棧開廠,引法漸廢,榷茶才最後為徵收厘金或其它捐稅所替代。
唐代榷茶的目的,最主要是增加國庫收入,晚唐”西川富強,只因北路商旅,托其茶利,贍彼軍儲”,四川茶利足以彌補唐王朝巨大軍費開支。第二,榷茶為了茶馬互市,回屹入朝,“大驅名馬,市茶而歸。”第三,榷茶為了抑商,禁榷制度是抑商政策的重要支往。
“茶馬互市”起源於唐宋,是中國西部歷史上漢藏民族間一種傳統的以茶易馬或以馬換茶為中心內容的貿易往來。湟源--茶馬互市 湟源縣西鄰藏地,是古代漢地西面最邊緣的地區,這個地理位置使它自古以來就是漢藏通商的“口岸”,是一處著名的“茶馬互市”故地。茶馬互市是古代中原地區與西北少數民族地區商業貿易的主要形式,實際上是朝廷在西部游牧民族中尚不具備徵稅條件的地區實行的一種財政措施。
茶馬交易,最早出現於唐代,但直到宋朝才成為定製。宋朝統治階級為什麼如此重視“茶馬互市”?主要原因是為了維護宋朝的邊疆安全。宋朝初年,內地用銅錢向邊疆少數民族購買馬匹,但是這些地區的牧民則將賣馬的銅錢漸漸用來鑄造兵器,這在某種程度上威脅到宋朝的邊疆安全,因此,宋朝在太平興國八年,正式禁止以銅錢買馬,改用布帛、茶葉、藥材等來進行物物交換,為了使邊貿有序進行,還專門設立了茶馬司,茶馬司的職責是:“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馬於四夷,率以茶易之。”這就是茶馬互市的源起。而且,茶馬互市也是制約藏族的一種重要方式。由於自然環境方面的原因,藏族對茶葉十分依賴,茶能解毒去病,可以解油膩、助消化,因此,控制了茶葉的供給,就等於控制了藏族人的生活,所以,茶葉自宋以來不但成為中原王朝與西北和西南地區的藏族之間的大宗經貿產品,而且也成為與藏族之間保持友好關係的物質手段。“茶馬互市”對維護了宋朝在西南地區的安全與穩定起到重要作用,是兩宋王朝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的治邊政策。其次,通過茶馬貿易,還滿足了封建王朝對戰馬的需要,又為朝廷提供一筆巨額的茶利收入解決軍費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