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循環系統藥物
卡托普利片是化葯及生物製品、循環系統藥物、治療充血性心力衰竭葯、血管緊張素Ⅰ轉換酶抑製藥,主要成份為卡托普利,主要用於治療高血壓、心力衰竭等。
化葯及生物製品
循環系統藥物
治療充血性心力衰竭葯
血管緊張素Ⅰ轉換酶抑製藥
化葯及生物製品
循環系統藥物
抗高血壓葯
血管緊張素Ⅰ轉換酶抑製藥
化葯及生物製品
循環系統藥物
血管活性葯
血管擴張葯
卡托普利片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OS
分子量:217.29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視病情或個體差異而定。本品宜在醫師指導或監護下服用,給藥劑量須遵循個體化原則,按療效予以調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壓,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內增至50 mg,每日2-3次。療效不滿意可加用其他降壓藥。
(2)心力衰竭,開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時逐漸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進一步加量,宜觀察療效2周再考慮;對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劑,處於低鈉/低血容量,而血壓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劑量6.25 mg每日3次,以後通過測試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兒常用量
降壓或治療心力衰竭,按體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時每隔8-24小時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1.較常見的有:
(2)心悸,心動過速,胸痛。
(3)咳嗽。
(4)味覺遲鈍。
2.較少見的有:
(2)眩暈、頭痛、昏厥。由低血壓引起,尤其在缺鈉或血容量不足時。
(3)血管性水腫,見於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聲門或喉血管性水腫,應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齊。
(5)面部潮紅或蒼白。
3.少見的有:
對本品或其他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過敏者禁用。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減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時服藥。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濃度增高,常為暫時性,在有腎病或長期嚴重高血壓而血壓迅速下降后易出現,偶有血清肝臟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鉀,與保鉀利尿劑合用時尤應注意檢查血鉀。
3、下列情況慎用本品:
(2)骨髓抑制。
(3)腦動脈或冠壯動脈供血不足,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劇。
(4)血鉀過高。
(5)腎功能障礙而致血鉀增高,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並使本品瀦留。
(6)主動脈瓣狹窄,此時可能使冠狀動脈灌注減少。
(7)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者,此時首劑本品可能發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
4、用本品期間隨訪檢查:
(1)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最初3個月每2周一次,此後定期檢查,有感染跡象時隨即檢查。
(2)尿蛋白檢查每月一次。
6、用本品時蛋白尿若漸增多,暫停本品或減少用量。
7、用本品時若白細胞計數過低,暫停用本品,可以恢復。
8、用本品時出現血管神經水腫,應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檢查假陽性。
1、本品能通過胎盤,可危害胎兒,檢出懷孕應立即停用本品。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濃度約為母體血葯濃度的1%,故授乳婦女應用必須權衡利弊。
曾有報告本品用於嬰兒可引起血壓過度與持久降低伴少尿與抽搐,故應用本品僅限於其他降壓治療無效者。
老年人對降壓作用較敏感,應用本品須酌減劑量。
1.與利尿葯同用使降壓作用增強,但應避免引起嚴重低血壓,故原用利尿葯者宜停葯或減量。本品開始用小劑量,逐漸調整劑量。
2.與其他擴血管葯同用可能致低血壓,如擬合用,應從小劑量開始。
3.與瀦鉀藥物如螺內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鉀過高。
4.與內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製劑如吲哚美辛同用,將使本品降壓作用減弱。
5.與其他降壓藥合用,降壓作用加強;與影響交感神經活性的藥物(神經節阻滯劑或腎上腺能神經阻滯劑)以及β-受體阻滯劑合用都會引起降壓作用加強,應予警惕。
6.與鋰劑聯合,可能使血清鋰水平升高而出現毒性。
逾量可致低血壓,應立即停葯,並擴容以糾正,在成人還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藥理:本品為競爭性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使血管緊張素Ⅰ不能轉化為血管緊張素Ⅱ,從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並通過抑制醛固酮分泌,減少水鈉瀦留。本品還可通過干擾緩激肽的降解擴張外周血管。對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細血管楔壓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輸出量及運動耐受時間。
毒理:尚無可靠參考文獻。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吸收率在75%以上。口服后15分鐘起效,1~1.5小時達血葯峰濃度。持續6~12小時。血循環中本品的25%~30%與蛋白結合。半衰期短於3小時,腎功能損害時會產生藥物瀦留。降壓作用為進行性,約數周達最大治療作用。在肝內代謝為二硫化物等。本品經腎臟排泄,約40%~50%以原形排出,其餘為代謝物,可在血液透析時被清除。
本品不能通過血腦屏障。本品可通過乳汁分泌,可以通過胎盤。
(1)12.5mg:鋁箔包裝,每盒14片,20片,98片或100片。
(2)25mg:鋁箔包裝,每盒10或50片。
《中國藥典》2005年版二部
FDA妊娠分級:C;D-如在妊娠中、晚期用藥
1.用於治療高血壓,可單獨應用或與其他降壓藥合用。
2.用於治療心力衰竭,可單獨應用或與強心利尿葯合用。
遮光、密封、在30℃以下乾燥處保存。
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