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琠

清朝湖廣巡撫

吳琠 當地人稱 吳閣老(1637-1705年),字伯美,山西沁州(今長治市沁縣)人,清朝康雍年間一代良相。雍正年間,入祀賢良祠。

另有海南進士吳琠。

人物介紹


吳琠(tian,上聲)(1637-1705年),字伯美,山西沁州(今長治市沁縣)人,其父吳道默是當時沁州一代的著名教師。吳琠從小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受到嚴格的家庭教育。他聰明而好學,10歲即能做詩,15歲應童子試,23歲(順治十六年)中進士,任河南確山知縣,康熙十三年(1674年),以成績優異而躍升為吏部主事,歷郎中,累遷通政司右參議。二十年,擢為右通政,累遷左副都御史。二十八年,遷兵部侍郎,旋即授湖廣巡撫。三十五年召為左都御史,三十六年典會試,后擢為刑部尚書。三十七年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刑部。三十九年,復典會試。四十四年卒,享年68歲。吳琠一生為官,仕途坦蕩。他之所以能從一個知縣躍為吏部主事,后復累遷到左都御史、保和殿大學士兼刑部,就是由於他忠於清廷,本領超人,功績卓著。康熙二十八(1689年),他在湖廣巡撫任期內,有兩件事,特別值得一提。一是不株連:當時湖廣奸滑之徒往往指仇人為亂黨,株連不已。而他只懲其妄訐者,使人心大定。二是令必從:在此期間,他還令有司分賑由陝西流入湖廣的饑民,使鄉人得以活命。吳琠對本縣故里亦有恩澤。有一年,沁州遭大災荒時,他盡全力給予救濟。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有司擬向沁州增征1300石糧食,經他力爭,方免。

人物小傳

吳琠,字伯美,山西沁州人。順治十六年進士,授河南確山知縣。縣遭明季流寇殘破,琠拊流亡,辟蕪廢,墾田歲增,捕獲盜魁誅之。師下雲南,縣當孔道,輿馬糧餉,先事籌辦而民不擾。康熙十三年,以卓異入為吏部主事,歷郎中。累遷通右參議。刑部尚書魏象樞亟稱其賢。二十年,特擢右通政,累遷左副都御史。疏請復督撫巡方,略言:“令甲,督撫於命下之日,即杜門屏客;蒞任,守令不得參謁。凡有舉劾,惟據道府揭報,愛憎毀譽,真偽相亂,督撫無由知。革火耗而火耗愈甚,禁私派而私派愈增。請敕督撫親歷各屬,以知守令賢否。或謂巡方恐勞擾百姓,夫督撫賢,則必能禁迎送、卻供應;如其不肖,雖端坐會城,而暮夜之餽踵至,豈獨巡方足以勞民哉?”又言:“巡撫及巡守道無一旅之衛,而提鎮各建高牙。前撫臣如馬雄鎮,道臣如陳啟泰,懷忠秉義,向使各有兵馬,奚至束手?宜及此時復舊制,使巡撫、巡守道仍各管兵馬。減提督,增總兵,以一鎮之兵酌分數鎮,聽督撫節制。”
二十八年,遷兵部侍郎,尋授湖廣巡撫。湖北自裁兵亂后,姦猾率指仇人為亂黨,株連不已,琠悉置不問,而懲其妄訐者,人心大定。陝西飢,流民入湖廣就食,令有司分賑,全活甚眾。
三十一年,詔以荊州兵船運漕米十萬石至襄陽備賑,琠議:“兵船泊大江下至漢口受米,復西上抵襄陽,計程二千餘里。令原運漕船若乘夏水順道赴襄陽,僅七百餘里,即以便宜行事。“疏入,上嘉之。未幾,丁母憂,服未闋,即授湖廣總督,仍聽終制乃赴任。故事,土司見州縣吏不敢抗禮,其後大吏稍稍假借之。琠至,絕餽遺,飭謁見長吏悉循舊制,或犯約束,檄諭之,無敢肆者。
三十五年,召為左都御史。三十六年,典會試。上北征迴鑾,顧迎駕諸臣,褒琠及河道總督張鵬翮居官之廉,即擢琠為刑部尚書,而以鵬翮為左都御史。三十七年,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刑部。琠熟諳舊章,參決庶務,靡不允當。奏對皆竭忱悃,上每稱善。所薦引多賢能吏。
三十九年,復典會試,上手書“風度端凝”榜賜之。尋具疏乞休,不允。上嘗臨米芾書以賜琠,書其後曰:“吳琠寬厚和平,持己清廉。先任封疆,軍民受其實惠。朝中之事,面折廷諍,能得其正。朕甚重其能得大臣之體。”四十四年,卒,謚文端。翰林院撰祭文,上以為未能盡琠,敕改撰。吏部奏大學士缺員,上以琠喪未歸,懸缺未即別除,曰:“朕心不忍也。
琠所至多惠政,兩湖及確山皆祠祀。初,沁州薦饑,琠糴米賑之,全活無算。有司議增沁糧一千三百石,琠力爭乃已。鄉人德之,立祠以祀。雍正中,祀賢良祠。

人物生平

吳琠(1637—1705),字伯美,號銅川,清初山西沁州徐村(今山西沁縣故縣鎮徐村)人。曾祖父吳守禮為晚明秀才;祖父吳檜是農村小知識分子;父親吳道默為廩生,是沁州有名的塾師。
明崇禎十年丁丑(1637),三月初一日(3.26.)申時出生於一個亦耕亦讀的殷實之家。
崇禎十六年癸未(1643),七歲。跟隨父親入館讀書。
清順治二年乙酉(1645),九歲。初學作文,即有理法。
順治三年丙戌(1646),十歲。鼎革之際,社會動蕩,這年,吳琠隨全家避戰亂至本州北泉村。村中廩生宋彥英見吳琠品行端正,遂將女兒許配吳王琠(吳琠《宋夫人行述》)記載有異。
順治八年辛卯(1651),十五歲。參加童子試縣試,得第一名(案首),被學道張道一四教)識為“公輔器也”。
順治九年壬辰(1652),十六歲。參加童子試府試,得潞安府一等第五名,取得秀才資格。
順治十一年甲午(1654),十八歲。這年赴省城太原參加鄉試,得第六十七名,取得舉人資格。冬,與宋氏完婚。
順治十六年己亥(1659),二十三歲。第三次赴京參加會試,得第一百八十名,九月十五日(10.30.)參加殿試,九月十七日(11.1.)被取為一百二十六名,列為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此處的殿試和錄取時間據《清代職官年表》)。
順治十八年辛丑(1661),二十五歲。協助沁州知州程憲在州城西北修築石堤,以阻漳河之水泛濫,堤高一丈二尺,長六十二丈。
康熙三年甲辰(1664),二十八歲。幫助其父吳道默監修徐村三公廟、無量寺等廟宇。
康熙六年丁未(1667),三十一歲。正月被選拔任命為河南汝寧府確山知縣,吳琠在確山的治行“冠絕一時”。
康熙八年己酉(1669),三十三歲。兼任河南鄉試同考官。
康熙九年庚戌(1670),三十四歲。用計擒獲“盜魁”戴騰宇,編查戶口,嚴飭保甲,地方治安狀況好轉。
康熙十年辛亥(1671),三十五歲。捐俸修繕確山文廟,振興當地教育;修整驛館,促進經濟文化交流。這年十二月初六日(1672.1.5.),三子時諫出生。
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三十六歲。清查確山賦役勞役,解決賦役不均的問題,清除貪污不法之吏。
康熙十二年癸丑(1673),三十七歲。“三藩之亂”爆發,局勢動蕩,有人勸吳琠把家屬送回故鄉,吳琠說:“逆賊必不能久,然人情易動,縣令遣妻子歸,民能安堵乎?”並且積薪於樓下,告誡家人說:“有不虞,死之。”由是,安定了人心。吳琠既能及時為清軍籌措車馬糧餉,又不增加百姓負擔,為平定“三藩之亂”做出了貢獻。
康熙十三年甲寅(1674),三十八歲。
康熙十四年乙卯(1675),三十九歲。八月間因遵旨上奏議事,檢舉遺漏,被罰俸兩個月,此事不明原委,詳情無考。十月調文選司員外郎,十七日(12.3.)到任。十二月十四日(1676.1.28.),奉恩詔加一級。
康熙十五年丙辰(1676),四十歲。九月升驗封司郎中,二十日(10.26.)到任。
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四十一歲。五月調考功司郎中,六月初六日(7.5.)到任。八月調文選司郎中,二十日(9.16.)到任。
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四十二歲。八月初五日(9.20.),內升鴻臚寺少卿,八月二十六日(10.11.)到任。從此,吳琠成為“卿貳”之官。
康熙十八年己未(1679),四十三歲。這年十月初八日(11.10.),四子時訁永出生。十一月二十二日(12.24.),調光祿寺少卿,二十五日(12.27.)到任。
康熙十九年庚申(1680),四十四歲。正月二十二日(2.21.),調通政使司右參議,二十八日(2.27.)到任。
康熙二十年辛酉(1681),四十五歲。七月初三日(8.16.),升調通政使司右通政,初四日(8.17.)到任。這是一次破例的越級提拔。
康熙二十一年壬戌(1682),四十六歲。二月二十二日(3.30.),升補太僕寺卿,二十七日(4.4.)到任。六月初二日(7.6.),康熙皇帝決定任命吳琠為都察院副都御史,初四日(7.8.)到任。這年吳琠有兩個重要的奏摺,即《請復督撫巡歷地方疏》和《請復巡撫道員管兵疏》。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1685),四十九歲。這年,康熙皇帝命令簡明(重新修訂)《賦役全書》。
康熙二十五年丙寅(1686),五十歲。這年正月十五日(2.7.)喪服期滿,但因母親年邁,自己也心脾之疾未痊癒,告病在籍調理。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1689),五十三歲。在母親督促下,吳琠於正月二十日(2.9.)起程赴京候補,三月三十日(4.19.)補原職,閏三月初三日(4.22.)到任。四月初五日(5.23.)升補兵部右侍郎。十月二十五日(12.6.),補授湖廣巡撫。二十日(1690.1.29.)到達武昌就湖廣巡撫任。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1690),五十四歲。到達武昌后,設法賑濟災民,廢寢忘食處理公務,慎重處理“裁兵之變”的善後問題,為遭受誣陷的人平反冤案,使湖廣在短期內得到治理。八月充湖廣鄉試監臨官,十月充武鄉試主考。
康熙三十年辛未(1691),五十五歲。湖廣連續兩年豐收,百姓家給人足,社會秩序恢復。這年陝西發生大旱,災民大量湧入湖北。吳琠號召各級官員捐俸賑濟災民,並自己帶頭,共籌糧8500石,救活陝西災民數萬。
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五十六歲。春,康熙命吳琠截留湖北漕米10萬石,積貯荊州,五月又以陝西西安等地雨水不調,命把這批漕米用荊州方面的兵船運到地近西安的襄陽以備賑,隨後兵部的咨文到達武昌。吳琠的母親在沁州病逝,吳王琠遵制回籍丁憂。臨行,僚屬伸民饋贈大量金銀財物作為祭禮,吳琠全部謝絕,並說:“非吾母志也。”守孝期間,閉門讀書,不與外事。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1694),五十八歲。四月吏部啟奏湖廣總督缺出,這時吳琠在籍守孝,康熙說:“吳琠有才有守,又能安靜不多事,用得此人於地方大有裨益,湖廣總督即用伊,俟服滿赴任。”四月二十四日(5.17.),康熙任命吳琠為湖廣總督,待服滿以後赴任。十二月初一日(1695.1.15.)進入湖北,初八日(1695.1.22.)到達武昌就湖廣總督任,受到當地群眾和各級官員的熱烈歡迎。
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六十歲。向朝廷請求增加湖廣舉人名額,引起康熙重視,發令增加各省舉人名額,湖廣增加17名。六月升補都察院左都御史,九月入京就任。上任伊始,他宣布:“司風紀者當養人廉恥,不專以彈劾為能。吾謬掌台端,要在正己率屬,其可見事風生,以褻憲體乎?”由是,從容坐鎮,台省肅然。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1697),六十一歲。春,任會試副總裁,所取之士皆英俊者。五月十六日(7.4.),當文武百官去迎接親征噶爾丹大捷歸來的皇帝時,康熙在馬上顧諸大臣,唯極稱讚吳琠和河運總督張鵬翮兩個人,說他們是好官。
康熙三十七年戊寅(1698),六十二歲。七月初一日(8.6.)補授大學士,七月十一日(8.16.)下旨,著為保和殿大學士兼刑部尚書。皇帝問政,知無不言,並皆竭誠由衷。康熙對吳琠深信不疑。
康熙三十八年己卯(1699),六十三歲。十月二十二日(12.12.),康熙用滿語同諸大臣談話,吳琠在旁邊聽不懂。康熙轉而問吳琠:“天下方音何處好聽?”吳王琠回答:“自己家鄉話好聽。”康熙鼓掌笑曰:“此老說得很是。”由是可見,吳琠言必由衷,唯尚誠實。
康熙三十九年庚辰(1700),六十四歲。右臂患疾。任會試正總裁,本科所取之士,優秀人才更多。吏部題奏兩江總督缺出,康熙說:“朕思想數日,如此等缺,難得相宜之人,必如吳琠者方稱其任,這本且放著,待朕再酌用。”吳琠夫人宋氏病故,“京邸報入內閣,公閱文牘未顧,公而忘私也。”康熙聞知,深為感動,六月二十六日(8.10.),書“風度端凝”四字,製成龍綾匾額賜贈。
康熙四十一年壬午(1702),六十六歲。正月,吳琠自覺衰老,欲上疏奏請退休。康熙說:“吳琠為人誠實,豈可聽他去。”吳琠聽到康熙的話后,不忍堅持,只好繼續勉強任職。四月初六日(5.2.),賜御書“思誠堂”匾額。五月二十五日(6.20.),賜御書臨米芾書七律一幅、御書大字上諭一幅。十一月初十日(12.28.),賜雲硯一方。十二月初四日(1703.1.20.),康熙皇帝特賜御書對聯一副:“約失之鮮矣,誠樂莫大焉。”
康熙四十二年癸未(1703),六十七歲。五月初九日(6.22.),賜御書金紙詩扇一把。五月二十二日(7.5.),賜御書《千字文》一卷,並在背面題寫跋語:“朕臨米芾書千文數卷,此卷賜大學士吳琠。吳琠為人寬厚和平,持己清潔。先任封疆,文武軍民受其實惠者,至今頌之。朝中之事,面折廷爭,必得其正。朕甚重之,故書其後,以紀其大臣之體。”
康熙四十三年甲申(1704),六十八歲。八月十一日(9.9.),賜御書七律《山莊書懷》。九月十三日(10.11.),賜御制詩集一部、銅雀台瓦硯一方。十一月初七日(12.3.),賜墨榻御制並書平定朔漠告成太學碑文一通。十二月二十七日(1705.1.22.),賜御書對聯兩副。其一為:“無技喜推天下士,有懷愛讀古人書。”其二為:“恆心依北斗,生意屬西銘。”康熙還多次賜贈吳琠衣物、食品等。
康熙四十四年乙酉(1705),六十九歲。正月十七日(2.10.),康熙賜吳琠御膳一筵,派中使送至家中,並傳口諭:“在家謝恩,不必來此。”吳琠非常感動,表示“一日行走得,自當勉強辦一日事,以報皇上知遇之恩。”正月二十八日(2.21.),御賜《古文淵鑒》一部。南巡途中,康熙對身邊官員稱讚吳琠:“若官員盡如此輩,百姓又有何苦?朕亦更無慮矣。”吳琠從正月起患病,且病情日重,但他一直堅持到內閣值班。四月二十四日(5.16.),在內閣處理公務,下班時突然疾病發作,幾乎昏厥在地,被扶持乘車回家,自此卧床不起。閏四月十二日(6.3.)子時,吳琠與世長辭,謚號文端。

軼事典故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皇帝手書“風度端凝”榜恩賜他,並親臨米芾書以贈之。書曰:“吳琠寬厚和平,持己清廉,先任封疆,軍民受其實惠。朝中之事,百折廷諍,能得其正,朕甚重其能得大臣之體。”去世后,謚“文端”。

藝術形象

豫劇《吳碘進京》由長治市豫劇團演出,在第三屆中國豫劇節上獲得最高獎項——優秀劇目獎,該劇演員李繼梅獲優秀表演獎、劉秋霞獲優秀青年演員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