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交通運輸局

汕頭市政府部門

汕頭市交通運輸局是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發〔2009〕14 號)設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划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和調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稅費改革涉及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能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的協調發展職能。
(六)增加“城市軌道規劃、建設、運營監管”職能。
(七)市交通運輸系統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劃歸市交通運輸局機關,增加“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港口管理及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等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負責協調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鐵路、航道、航標、救助、打撈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涉外運輸、節假日旅客運輸工作。
(四)承擔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城際軌道交通、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收費公路和組織實施地方公路、農村公路的建設及養護;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造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五)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含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及各項審批(核)事項;負責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政府撥款的交通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
(七)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八)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安全、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起草重大報告和綜合性文件;牽頭承辦市人大、政協有關議案、提案的調查答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等工作;負責組織交通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草擬、調研、送審工作;承擔交通規範性文件提請法律審查和立法規劃、年度計劃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上級機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申報和管理;負責對本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事前合法性審查;負責組織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和負責普法教育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牽頭制定和完善本局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承擔涉及交通運輸管理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局行政服務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營商環境、商事改革工作。
(四)規劃建設科承擔組織擬訂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工作;組織編製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幹線公路、公路運輸站場(樞紐)等專項規劃和實施評價,參與編製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物流業等專項規劃;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年度投資建設計劃和統計彙集編報分析工作;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建議;負責指導新改建公路運輸站場(樞紐)前期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後期評價及有關規劃、立項審核工作;負責公路造價管理、公路建設市場及養護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市管公路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行業審查及監督管理工作。
(五)港航管理科承擔組織編製全市港口、水路建設總體規劃及港區、作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港口、水路建設和運輸的投資生產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擬訂水路運輸和港口經營行業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政和港口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和港口及外輪理貨引航等港口輔助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涉及港口、水路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負責打私工作。
(六)鐵路管理科參與擬訂地方鐵路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前期準備工作,組織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報批等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全市地方鐵路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地方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程質量監督、造價監管及鐵路建設過程中的服務、協調工作;指導鐵路延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中央、省垂直管理鐵路部門的涉地相關工作。
(七)城市軌道交通科負責全市軌道交通運營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編製全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城市軌道交通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相關政策、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協調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前期推進、建設,並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等工作;負責城市軌道交通投資生產等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編製城市軌道交通站場TOD綜合開發方案。
(八)工程質量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等相關工作並監督實施;承擔市管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工作;具體承擔全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全市交通行業監理、試驗檢測機構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工程建設質量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質量強市工作。
(九)路政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公路路政管理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普通國省道和中心城區地方公路路政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導實施路產、路權管理工作。
(十)道路運輸管理科負責起草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管理;負責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承辦物流運輸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節假日旅客運輸工作;承擔金平區龍湖區道路運政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維修的經營許可管理及維修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負責營運車輛的技術等級、車輛裝備等級及二級維護管理;協調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十一)公共交通管理科負責起草公共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公共汽車、計程車、城市輪渡的管理;負責公共交通駕駛員的從業資格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交通工作,貫徹執行公共交通行業優惠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交通站場及配套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建設等管理工作。
(十二)應急安全科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組織擬訂交通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承擔統計上報工作;匯總、編報交通行業安全統計報表;牽頭組織有關科室落實應急管理和開展節能減排工作;統籌協調有關科室落實應急管理、三防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等工作。
(十三)交通戰備科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國防交通戰備工作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國防交通戰備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指導全市交通戰備動員系統的相關工作;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
(十四)科技信息科負責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交通智能化、信息化項目的規劃建設、推廣應用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五)財務審計科貫徹實施交通行業財務、審計法規,擬訂實施交通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有關規費政策,指導實施收費工作,負責路橋收費的協調、監督和管理;組織編製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經費、外匯信貸以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專項資金,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督;管理各種有關收費票據及有價證券,協調有關經濟事項;承擔局機關財務工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配合交通行業專項審計調查工作;組織交通運輸行業有關行政性收費的徵收和代征工作。
(十六)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等工作;按規定承擔幹部管理工作;承辦職工教育培訓、職稱改革、人才預測與交流、出國出境報批等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人員編製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製45 名(含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編製3 名),行政執法編製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長(主任)10名,副科長(副主任)13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6名。

現任領導


范懷禮,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負責黨組工作。
馬清亮,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民進市委會主委(兼)。負責行政工作。
楊衛,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事務、文秘、檔案、新聞宣傳、後勤保障、保衛、維穩、扶貧、信訪、反恐、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政務公開、黨務、行業精神文明、人事、黨風廉政、教育培訓、勞動工資、老乾、工青婦、計劃生育、創文強管、作風建設、應急安全工作。分管辦公室、應急安全科、人事科、機關黨委
徐建海,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規劃(計劃)和發展戰略,五年規劃中後期評估、行業統計分析、公路建設,省高速公路建設汕頭市分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汕潮揭同城化協調工作,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分管規劃建設科、財務審計科;聯繫掛鉤市公路事務中心、市地方公路服務中心。
林繼勇,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汕頭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主持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局全面工作。
吳志明,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港口和水路規劃、建設、管理,打私、政策法規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港航管理科;聯繫掛鉤市港航事務中心、汕頭海事局、南海救助局汕頭基地、汕頭航標處、未脫鉤集體企業
陳中元,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鐵路(城市軌道)規劃(計劃)和發展戰略、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等工作。分管鐵路管理科、城市軌道交通科;聯繫掛鉤廣梅汕鐵路汕頭火車客站及貨站、廈深鐵路潮汕站和潮陽站
李鴻春,現任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質量強市,科技、信息、生態、節能減排以及局黨組、局主要負責同志交辦的專項工作,協調航道整治、疏浚工作。分管工程質量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聯繫掛鉤粵東航道事務中心。
林荔松,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負責道路運輸、綜合運輸協調、打假、禁毒、掃黃、打非工作及市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城市公共客運、計程車工作。分管道路運輸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聯繫掛鉤汕頭航空公司、潮汕機場公司、市郵政管理局、交通運輸服務中心。
鄭建銳,現任汕頭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負責路政管理、行政審批服務、交通戰備、營商環境、商事改革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路政管理科、交通戰備科;聯繫掛鉤境內高速公路各業主單位。

其他事項


(一)市交通運輸局加掛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負責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國防交通戰備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長兼任,設專職副主任1 名。
(二)市交通運輸局加掛市鐵路管理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鐵路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地方鐵路管理工作,協調國家鐵路建設項目汕頭路段的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協助做好鐵路建設的征地、拆遷及建設過程中的協調工作;承擔全市地方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倉儲區及配套設施和市區客貨運輸站場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評估、設計、報批等工作,協助組織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工作;協調鐵路建成運營后與所在地有關部門的關係。
(三)建立健全綜合運輸體系。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全市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四)管理市港口管理局、市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