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孝可

鄧孝可

1907年,鄧孝可學成回國。 1937年,正式參加南京《新民報》工作,擔任副經理。 1949年5月,任北京《新民報》社經理。

鄧孝可其人


陳 劍
鄧孝可,字守源,號慕魯,重慶市奉節縣永里茅田(今奉節縣茅田鄉)人。生於清同治8年農曆11月28日(公曆1869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病逝於上海。其父鄧命辰,字徽績,號熙堂,早年就讀於夔州府學,求取功名,為府庠生。后因與家庭不合,父母見棄。被迫離家出走,得親友支持扶助,棄學經商,“足跡遍東南”,“企蓬灜三島”(光緒29年3月鄧孝然為其祖重建墓碑跋)。回國后,“見海洋強盛,內地風氣未開”(同前),“以赤貧聚資,創辦洋火(火柴--引者)公司”於重慶,“致巨富”(《四川文史資料選輯》第一輯6頁)。
鄧孝可自幼敏而好學,聰慧過人,為其父所深愛。幼年時,與其弟孝然等,隨父住家重慶。稍長,延師庭教,學業有成。返籍投考,得中府學,為府庠生。1898年義和團起義以後,清王朝採取了假開明的辦法,開辦了新學堂。要每州、縣選一、二人,去日本等國留學。學習師範,培養師資。1903年(光緒29年)春,鄧孝可以其學業優良,家庭富殷得選。與蒲殿俊、羅綸、吳玉章等數十人,東渡日本求學。
鄧孝可在國內時,就對戊戍變法感受很深。對康有為梁啟超等人所主張的新政,很是嚮往。赴日本后,對康、梁的崇拜之情尤深。據吳玉章先生在《辛亥革命》一文中的回憶,鄧孝可在赴日途中,便邀約吳老等“一起去橫濱拜望梁啟超”.彭劭農在《辛亥革命時期我的曲折經歷》一文也說:“四川同鄉鄧孝可(奉節人跟梁派接近),約我們同學中的一部分人去箱根看櫻花,其實是到那裡聽梁啟超講演。梁講的是一套君主立憲的道理。”《時報》辛亥年八月初一第二版要聞欄中也記載說:鄧孝可是“日本某專門大學畢業生,在日本留學期間,與梁啟超往來密切。”
1907年,鄧孝可學成回國。即遊說夔州府知府,得其支持,以官本三萬兩白銀,創辦了“官督商辦”的“夔府寶華煤炭公司”,“以統買統銷夔州府屬各煤窯的煤炭。”(隗湚濤《辛亥四川保路運動》)鄧孝可親任經理。
1909年,鑒於人民革命蓬勃興起的壓力,腐朽沒落的清王朝,“為了抵製革命,採取拉攏民族資產階級上層的辦法,企圖以預備立憲的騙局,渡過革命風暴” (隗湚濤《辛亥四川保路運動》),下令各省設立“咨議局”.鄧孝可作為夔州府奉節縣的代表,到了成都,被選為四川省咨議局文牘部主事。
清庭對咨議局的控制,很嚴。督府對於咨議局的議案,有核奪施行之權。對財政的審核,只限地方辦事支出費用。國家政府,不在其內。咨議局“不得議減現行稅率,只有議決改良增加之事。對自治糾紛的處理,只限州、縣自治之互相衝突的問題。若自治會於地方官之衝突,則仍屬督撫主持。”還規定,“若有一二議員間或近於桀驁,而荀違法律,小則除名,大則解散停會。”(唐宗堯、向楚《擺開事實看四川立憲派》)。儘管如此,資產階級立憲派人物一方面誠仰鼻息於清庭,另一方面又不能不順應民心,開展一些爭紳權的鬥爭,以爭個人聲望和地位。1910年8月,由咨議員和教、農、紳、商各頭面人物集股5000元,成立了以四川立憲派首腦、咨議局議長蒲殿俊為社長,以朱山為總編輯的《蜀報》社,並將《蜀報》作為咨議局的機關報。《蜀報》從1910年8月15日創刊,到1911年6月中旬停辦,共出12期。到6期以後,改由鄧孝可任主編。《蜀報》的主要內容是宣傳“預備立憲”和“地方自治”,間也討論國學,評述外著。蒲殿俊、肖湘、鄧孝可、楊任欽、葉治均、黃言昌、沈宗元、白堅、程瑩度等四川立憲派重要人物,均有論著或譯述在該報發表。鄧孝可更是以其才思敏捷,學識淵博,能言善辯,文筆犀利,富有戰鬥力而馳名。《蜀報》發行量,達一千多份。許多州、縣,都設有代辦處。重慶、上海、北京等地,還設有分售處。“該報內容豐富,規模較大,印刷和裝訂都比較精美,一時被稱為蜀中報業巨擘?在四川各界特別是在社會中、上層,有較大的影響。”(賴培林《評四川咨議局機關報--<蜀報>》,載《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九輯)。
帝國主義列強以鴉片戰爭,打開了閉關的中國大門。四川雖然地處偏遠,列強滲入較東南各省緩慢,但地域遼闊,物產豐富,有巨大潛在的銷售市場,使列強們垂涎欲滴。先是英、法爭奪四川的鐵路權。繼之,美、德、日等國也參加了這一強盜活動。列強的強盜行徑和清庭的軟弱,激起了國人的強烈抗議,一時間,民怨沸騰。四川民眾的保路運動,更是空前高漲。
囿於封建宗法觀念,鄧孝可未看到清庭出讓路權與帝國主義的正式消息時,對朝庭尚抱有一定的期望。還於《蜀報》上著文,盛讚鐵路國有政策。只要求政府承認和償還人民的股款,提出:“爭款不爭路”的主張。這種主張在四川立憲派內部,也只得到少數人支持,多數人反對。當強行接收粵、湘、鄂、川四省鐵路公司和與美、英、法、德四國簽訂了借款築路合同的正式消息傳入四川后,鄧孝可馬上放棄了“爭款不爭路”的主張,並氣憤地說:“誰能夢想到其奸欺如是哉!”立即揮毫疾書,寫出了全川最早嚴正批駁借款合同的著名爭路檄文《賣國郵傳部!賣國盛宣懷!》,在《蜀報》第十二期上發表。
在1909年10月14日召開的川漢鐵路股東代表大會上,鄧孝可、鄧孝然兩兄弟,均以股東代表的身份,參加了會議。會上,鄧孝然被選為董事會董事,鄧孝可被選為法部主事。不久,在鐵路公司的第二屆股東代表大會上,公司為了喚起民眾參加保路鬥爭,決定拿出二萬四千兩白銀,交鄧孝可、朱山辦《蜀報》雜誌;池汝謙等辦《西顧報》;江三乘等辦《白話報》。這三種刊物,成了四川保路同志會爭權保路鬥爭運動的主要喉舌。
1911年6月17日,根據鬥爭的需要,四川保路同志會在成都正式成立。立憲派人士控制了保路同志會的一切實權,鄧孝可被選任四川保路同志會文牘部部長。由鄧孝可領導和主筆,創刊《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為四川保路同志會會刊。半月內,文牘部“發出印刷物已六十萬有餘件”(《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第七號)。《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文字通俗流暢,尖銳潑辣,內容豐富。至今讀來,仍感人至深。這份刊物,“曾印到三萬份,仍然供不應求”(《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第三號)。“保寧屬閬中縣,距省七百餘里,該地紳商聞盛奴奪權賣路事,憤恨如燒,立欲其詳情。特專捷足,兼程星馳三日有半,抵成都購買保路同志會出版、報告各件”(《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第十三號)。“頃有數友人稱,其家婦孺,每日望本報告,幾如望歲。及得報告展讀,涕淚橫流,且閱且哭。” (《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第十三號)四川咨議局和保路同志會,通過刊物所造成的強大輿論攻勢,影響很大,“日來關於鐵路攻難之文字演說,紛紜四齣,禁不勝禁,防不勝防。”(《保路同志會文電要錄》6頁)給了清朝政府和外國強盜以巨大打擊。正如《四川文史資料選輯》第八輯139頁上說的:“四川人民知道報紙勢力,就在這爭路風潮時代。”
四川人民爭權保路風潮的湧起,使清政府驚恐萬狀。1911年7月,清朝政府一面選派經營川邊得力的趙爾豐,到成都接任總督,向四川人民舉起了屠刀;一方面下令端方,派人接收川漢鐵路公司宜昌董事局,加緊強搶四川人民鐵路大權的行動。8月18日,端方強行接收宜昌董事局。此一消息傳入成都,置鐵路公司正在開會,“會場幾百人立哄起來。大呼:政府要硬搶鐵路了!要打四川了!大家快要死了,還做什麼生意!”(唐宗堯等《擺開事實看四川立憲派》)在鐵路公司接著召開的緊急會議上,一致通過了成都全市罷課罷市的決議。8月27日以後,罷市罷課浪潮遍及全川各地。人民大革命已成洶湧澎湃之勢,難於遏阻。
在爭權保路鬥爭的開始階段,蒲殿俊、羅綸、鄧孝可等立憲派人,出自切身利益的保護和強烈的愛國熱情,以其橫溢的才華和一定的勇於鬥爭精神,深得民心,成為群眾運動的初始領袖。但是,他們只是資產階級右翼的中堅,與舊的封建勢力,有著較為緊密而深厚的瓜葛。他們主張的,只是“文明爭路”.絕沒有想過,也更不願通過革命,將封建舊制度打倒。因而,一旦群眾真正起來用暴力行動推翻舊的制度之時,他們就害怕了。立即反過來幫統治者的忙,極力阻攔和反對人民革命的進一步發展。當得知清政府決定讓鎮守西康的趙爾豐接任四川總督的消息以後,為了表示他們只是要“文明爭路”的誠意,鄧孝可與葉秉誠一道,還特別邀約了與趙爾豐有一定交誼的周善培,算準了時日,到新津迎接。因趙爾豐在雅州(今雅安市)多住了兩天,致使他們不得不空手而返。當趙爾豐抵達成都以後,為討好,他們又於7月30日在鐵路公司召開特別歡迎會,歡迎趙爾豐到川主政。
立憲派的親善表示,並未軟化清政府要殘酷鎮壓四川人民革命的心。群眾的罷市、罷課行動,也衝破了立憲派人所規定的“文明爭路”範圍。儘管他們連夜製造“保路同志會公啟”,要求群眾“勿在街市聚眾”、“勿暴動”、“不得打教堂”、“不得侮辱官府”,並刊發光緒的牌位,要人們貼在門首,焚香禮拜,極力想將群眾不可遏阻的反帝反清情緒壓制下去。但是,對於這種蓄久必發的群眾反帝反封建大革命,他們卻早已失去了控制之力。自成都罷市、罷課以後,“南起邛雅、西迄綿州、北進順慶、東抵榮隆,千里內外,府縣鄉境,一律閉戶”(《民立報》辛亥年七月十五日)。在新的革命勢力鼓動下,四川已燃燒了起來。
1911年9月5日,趙爾豐接到同志會《川人自保商榷書》。看后認為,這是同志會造反了。9月7日上午,即於督署誘捕了同志會、咨議局、鐵路公司的負責人羅綸、鄧孝可、張瀾、王銘新、葉秉誠、江三乘、彭蘭村等人。晚到的蒲殿俊、顏凱,也被扣押。第二天,又逮捕了胡榮、蒙裁成等人。妄圖於聯升巷放火,誣羅、鄧等人暴動,“藉此就把他們殺了”(彭芳《辛亥革命政變發源記》)。由於趙爾豐沒有得到將軍王昆的支持,“更主要的是怕事情鬧大,將首先危及滿人,特別是他的性命”,只好改將這些人軟禁(唐宗堯、向楚等《擺開事實看四川立憲派》)。蒲、羅、鄧等人被捕的消息傳出以後,成都全城震動。數萬群眾湧向總督衙門示威,趙爾豐竟命令向手無寸鐵的群眾開槍。當場打死三十二人,傷者無數。城外聞訊趕來聲援的居民和農民,也被屠殺數十人。
“成都血案”發生后,整個四川都沸騰起來。暴發了以同盟會會員為主導的,席捲了全省的全民性武裝大起義,保路運動進入了推翻清朝政府腐朽沒落統治的武裝鬥爭階段。
武裝起義起於新津,成都附近各州、縣,紛紛響應。起義烈火,迅即燃遍全川。在全川人民起義面前嚇慌了手腳的清朝政府,一面命岑春宣入川“查辦”;一面命端方,率鄂軍入川鎮壓。結果,由於鄂軍西調,武漢空虛,1911年10月10日,革命黨人武昌起義成功。這一消息傳入四川,趙爾豐懾於群眾武裝革命的威力,被迫於11月1日,把張瀾、胡榮、彭蘭村、蒙裁成等人先後釋放。以後,又接受手下人建議,於11月5日下令將所有被捕人員釋放,並對蒲、羅等人加以禮遇聘任,將扣捕他們的責任,完全推到端方、盛宣懷等人身上。蒲、羅、鄧等人受此優禮相待,十分感激趙爾豐。竟公然以同志會名義,發布《哀告全川叔伯兄弟》,說什麼:“保路同志會之目的實已貫徹無阻”,要同志軍放下武器,停止戰鬥,息事歸農。進而,還與趙爾豐訂立密約三十條,承認趙爾豐盤據川邊的軍事政治權利。繼11月22日重慶蜀軍政府成立以後,於11月27日在成都,又成立了以蒲殿俊為都督的大漢四川軍政府。還將趙爾豐的心腹朱慶瀾,安為副都督。接著,不甘心失敗的趙爾豐,又策動了12月8日的成都兵變,妄圖復辟。同志軍聞訊,星夜入城,亂事才算平定,陸軍學堂總辦尹昌衡,做了都督。各地民軍紛起討趙,繼續向成都進軍,尹昌衡被迫將趙爾豐“明正典刑”.從此以後,也就結束了帝國主義和清王朝在四川的最後統治。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南京成立以後,4月27日,成都、重慶的兩個軍政府合併,於成都成立了“四川都督府”.至此,四川保路運動勝利結束。
辛亥革命勝利以後,四川立憲黨人因在四川保路運動後期的不光彩表演,為革命人民所不恥齒。加上他們的思想體系與新的時代,也格格不入,故受到革命人民的冷落。這時,康有為、梁啟超一夥,又彙集北京組成了共和黨、進步黨等派系,積極謀划封建王朝復辟活動。四川的蒲殿俊、羅綸、鄧孝可等人,也先後去北京,加入了康梁一夥。他們返川后,開始組建民主黨。1913年6月22日於成都南門,召開民主黨臨時大會。將四川民主黨,改組成了中國進步黨四川支部。選舉的結果,鄧孝可、羅綸、李文熙(奉節縣新治鄉人,後為曹琨毒殺於河北保定)擔任了常務委員;鄧孝然選任交際科幹事。袁世凱稱帝失敗以後,鄧孝可在北京失意消沉。“賦閑”,住在北京石駙馬大街88號。以後,又到杭州做了“寓公”.不久,他又遷居上海。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他才病逝。至“賦閑”北京以後,鄧孝可一直消聲匿跡,再無什麼作為。只是在9.18事變以後,他異常氣憤,要家人臂纏黑布,上寫白字“誓雪國恥!不自由,勿寧死!”(據鄧孝可孫鄧傳漢口述)其愛國氣節,頗受時人讚頌。在北京的一些學校和社會人士中,也起過一定的影響。
鄧孝可一生,先後六次結婚。生子女多人,大多早已逝去。只有第六夫人於解放前夕攜一子一女去了美國定居。據說,早前尚在。鄧孝可的其他子孫多人,散居國內各地,多有從政從教的。鄧孝然女鄧季惺,抗日戰爭年代,與夫陳銘德一道,在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地辦《新民報》,自任經理。開中國婦女辦報之先,被譽為中國現代“報壇女傑”.曾連任九屆民建北京市委會副主任委員、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政協副主席、北京市政府民政局副局長、首都女新聞工作者協會名譽會長等。前不久,高齡病逝於北京。鄧季惺前夫子吳敬璉,是著名現代經濟學家。在中國經濟學界,頗有地位和影響,由此可見鄧氏家族的餘緒也。
1985年《奉節縣誌資料》(徵求意見稿) 《萬縣地區地方志通訊》87||一期

鄧季惺簡歷


鄧季惺遺作(1986年4月應筆者涵索寄贈,原件保存奉節縣政協)
鄧季惺,又名鄧友蘭,女。1907年,生於四川省奉節縣(今重慶市奉節縣)。(因自幼隨父鄧孝然居住在重慶--陳劍注)中學時,就讀於重慶女子師範學校。思想上受教師蕭楚女、張聞天的熏陶,追求進步,力持正義。1933年,畢業於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后在南京司法行政部,任職兩年。1935年,開始在南京、鎮江執行律師職務。同時,負責南京《新民報》的《法律問答》欄解答。業餘,進行社會活動,參加“南京婦女文化促進會”和“救國會”等團體,編輯《新婦女》周刊,在《新民報》上刊行。主張抗日救國,力爭婦女解放。1937年,正式參加南京《新民報》工作,擔任副經理。對報社發行、廣告、印刷、財務會計等業務,進行一系列改革,促進了這個民間報紙的企業化管理。
抗日戰爭期間,《新民報》於1937年11月遷出南京。1938年元月,在重慶(重新)出版,任經理。1943年去蓉,創辦《新民報》成都版。開始(時),擔任經理。1938年--1947年,任四川省參議會參議員。1943年,任《新民報》總管理處協理。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立即先行複員南京。恢復南京《新民報》。1946年,又創上海、北京兩分社。1946--1948(年)期間,兼任南京、上海兩地《新民報》社經理。1947年,當選立法委員。1948年七月,南京《新民報》被國民黨政府封閉停刊,季惺被通緝。因避迫害,出亡香港。1949年四月,返回北京。
1949年5月,任北京《新民報》社經理。1950年,任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1952年,《新民報》北京社交《北京日報》接辦,擔任該報顧問。1955年,調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文化大革命”期間,上海《新民晚報》被“四人幫”壓迫停刊。1982年復刊,任該報顧問。
1949年,參加中國民主建國會,連任九屆民建北京市委會副主任委員。曾任民建會第三屆中央委員,民建會第四屆中委常委。1987年,因年逾八旬,辭去民建會中委常委和北京市副主任等職,被選為民建中央咨議委員會常委、民建北京市委會顧問。
歷任:全國政協第二、第五、第六屆委員。現任(指當時,即未辭世之前--陳劍注)第七屆委員,北京市第六屆政協副主席。
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1978年改正後,任北京市民政局顧問。
其他社會職務: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理事
首都女新聞工作者協會名譽會長
重慶社會大學董事
北京工商職工中專校教委員會委員
歐美同學會顧問
北京市紅十字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