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衛
明朝內廷的偵察機構
明朝內廷的偵察機構。廠,指東廠、西廠、內行廠;衛,指錦衣衛。合稱廠衛,東廠系永樂十八年(1420)設立於北京東安門北;西廠系成化十三年(1477)設於舊灰廠;內行廠系正德初年設於榮府舊倉地;錦衣衛原為內廷親軍,皇帝的衛隊,洪武十五年(1382)成立。
廠衛是明朝時期的反貪局和國家安全局、情報局;和勛貴系統一樣,是明朝皇帝用於壓制明朝文官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土木堡之戰之後,明朝勛貴凋零,廠衛系統也遭受嚴重損失,再也無力壓制日益龐大的文官利益集團,儘管後面幾位明朝皇帝努力恢復廠衛,但由於勛貴系統缺失,無法像以往那樣嚴密監視文官集團,導致文官利益集團不斷敗壞國事。到天啟皇帝病逝時,新上任的崇禎皇帝在文官的慫恿下,扳倒了了著名大太監魏忠賢的同時,也差不多完全摧毀了廠衛系統,導致皇帝對文官集團再無任何監控和壓制力量,廠衛淪為“大漢將軍”,幾乎徹底失去反貪、監視、情報收集等一切職能,直至南明滅亡也無力回復。廠衛是明代特務政治的工具,是國內外情報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是皇帝整頓吏治和防治腐敗的機構。有明一代,一直存在。
廠衛尤其是錦衣衛建立之初,其目的就是收集各類情報尤其是軍事情報以保衛國家安全,在廠衛系統還未完全敗壞之時,廠衛擔當起國內外情報收集的職能,為國家安全立下了汗馬功勞。如“萬曆三大征”期間,錦衣衛的各級情報系統就為情報收集作出巨大貢獻,在朝鮮抗日戰場上含冰卧雪或者在西南熱帶雨林中征戰,收集到的各類情報為明軍作戰勝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後世滿清統治者和投降滿清的明朝文官出於統治和名聲需要,對廠衛多有污衊,稱他們是打擊正直人士、迫害百姓的黑暗勢力,於國於民毫無益處,實際上,東西廠在有明一朝確有迫害百姓之舉,但錦衣衛終明一朝只收集各類情報打擊文官和士紳,從未對普通百姓出手。而污衊他們的文官們,恰恰是真正迫害百姓的兇手,如扳倒了嚴嵩的徐階家中土地幾萬畝,全是附近鄉民投效或者家人巧取豪奪而來。而這些文官,才往往是泄露國家機密和情報的罪魁禍首。
錦衣衛木印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在初期是皇帝震懾文官的利器,到中後期則成了文官們騙取名聲的的利器,文官挨過一次廷杖后立刻就成為“朝中正人”,名滿天下,因此,為了快速獲取名聲的文官們幾乎是前赴後繼地想盡辦法觸怒皇帝(甚至辱罵皇帝及其家人、專門在皇帝支持的事情(不管這事是否有利於國與民)上強力反對)以騙取廷杖。
廠
廠指東廠、西廠、內行廠。東、西廠或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充任。武宗時以當時“八虎”之一的馬永成掌管東廠;
衛
衛,指錦衣衛。錦衣衛長官的指揮使,以皇帝親信心腹擔任。其下領有十七個所和南北鎮撫司,設官有千戶、百戶、總旗、小旗等。除侍衛掌鹵簿儀仗而外,專司偵察,名為“緹騎”。
錦衣衛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大家對這個名詞一定很熟悉)。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因此錦衣衛少有欺壓普通百姓之舉),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東、西廠或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見明代宦官)太監充任。東廠的官校也一直把司禮太監稱為宗主。管東廠的太監稱為“督主”,經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或其他太監兼任。其下設掌刑千戶和理刑百戶。成化十三年(1477)設西廠時,以汪直領之。武宗時以當時“八虎”之一的馬永成掌管東廠;以“八虎”的另一成員谷大用掌管西廠。當時司禮監太監劉瑾因與他們有矛盾,又另設內行廠,自成系統,權勢居東、西廠之上,用刑尤為酷烈。隆慶元年(1567),馮保提督東廠,兼管御馬監事;萬曆初,他又以司禮監太監督東廠。萬曆三十三年(1605),陳矩也以司禮監太監督理東廠。魏忠賢自天啟三年(1623)開始,一直兼管東廠事。廠與衛的職權基本無差別。但由於錦衣衛屬於外官,奏事需用奏疏,還有勛戚及其子弟參加,不如東廠太監親近,故廠的勢力總要大於衛。這樣,錦衣衛偵伺一切官民,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西廠有時還監視東廠,內廠則監視官民和廠衛,而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構成一套偵察特務體系。廠衛都可以不通過司法機構,直接奉詔行事,受理詞狀,任意逮捕吏民。東廠“督主”太監有爪牙十五六萬人,布滿全國,多以“輕黠巧者”充之。其役長稱“檔頭”,下邊辦事的人稱“番子”。得到密告,先由番子密白於檔頭,後由檔頭率番子捉人,受害人如能及時賄賂,事情還有轉機;若稍不如意,即直接行刑,痛楚十倍於官刑。這時受害人若再不能滿足他們的勒索,就送鎮撫司獄,立即打死。東廠始於明成祖,一開始就是從收買建文帝身邊的宦官、刺探消息起家的機構,其特務性質更為明顯,所以正式建立后即專以宦官負責,“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其後明憲宗又增設西廠,東西廠下面則用了一批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敲竹杠)挾仇(報私仇),視(東廠所屬)幹事者為窟穴”,這也就是說,東廠幹事成為流氓頭子,“自京師至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冤死者相屬”。
廠衛用刑非常殘酷。一種是廷杖,名義上是皇帝在朝廷上刑責官吏,由司禮監監刑,校尉行刑,每打五棍換一人,初期仗數滿而停刑,後期至打死為止。正德、嘉靖年間的兩次廷杖,受刑官吏二百八十人,當場打死二十八人。劉瑾當權時使用重三百斤的立枷,幾天即將受刑人壓死。錦衣衛的南北鎮撫司拷問犯人的刑法五毒備具,是明太祖時建立的詔獄。其後亦由宦官負責。到魏忠賢時,又設斷脊、墮指、刺心、“琵琶”等酷刑,荼酷之下,何獄不成。天啟(1621~1627)年間,東林黨六君子,就都是死於廠衛的秘裁。廠衛還派人偵伺官吏。東廠還擁有一些土地莊田,歲收子粒,有的為修理刑具之用。明代的劉瑾、魏忠賢等專權的宦官,大多倚靠錦衣衛、東廠、鎮撫司獄等類帶有特務性質的專設監察機構,不斷陷害、誣殺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賢的狗腿子們,拷掠楊漣、左光斗等正直官僚時,械、鐐、棍、拶、夾棍,五毒俱用,血肉潰爛,即是一例。這也使明代後期政治在中國歷史上的暗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