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公
李仲公
李仲公,原名李其荃,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農曆2月24日出生於貴陽城北下堰寨(今貴陽市白雲區麥架鎮下堰村)的一個秀才家庭,幼隨其父李農卿(慶春)讀書習字,后入貴州蠶桑學堂就讀,18歲考取官費生進入京師國立法政專門學堂學習,1914年春畢業,與北洋法政專門學堂畢業的李大釗共同創辦《北京法政學報》。
1918年,黔軍總司令王文華任重慶鎮守使,奉孫中山之命,策動西南護法。李仲公應王文華之邀回黔,任黔軍總司令部參贊兼貴州政治會議委員,與留日回國的王伯群、何應欽等新派人物從事“革新貴州”運動,成為當時黔政核心智囊,有名的“牟符二參議,張李二秀才”。王文華遇刺身亡,貴州革新派失敗,李仲公、何應欽離黔,先後投入國民黨陣營。1924年,孫中山改組國民黨,實行國共合作,李大釗擔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經李大釗、汪精衛介紹,李仲公在上海加入了國民黨。黃埔軍校建立后,何應欽擔任總教官,但不安心於黃埔軍校工作,準備北上另謀高就。李仲公在上海接到何應欽“粵局暗淡,決心另求出路”的來信,李仲公立即回復一長函“將當時世界大勢和南北情況作了詳細的分析,並指出中國革命的高潮必將到來,黃埔黨軍必有發展,北洋政權必將崩潰”等種種理由去勸阻何應欽,打斷何北上的念頭,在黃埔安心工作下去。李仲公此舉,成就了國民黨軍政第二號人物何應欽,從而進一步加深了兩人的感情和友誼。廣東國民政府東征,李仲公出任東江綏靖委員(何應欽)公署秘書長,因胞弟、東征軍第一師政治部主任李俠公加入中共,而受到何應欽部反共分子的攻擊,憤而辭去何應欽秘書長職務。迨廣東國民政府籌備北伐,組建國民革命軍,蔣介石任總司令,經汪精衛、何應欽等人推薦,李仲公任總司令部參議、總司令代表,奉命赴川黔,聯繫劉湘、賴心輝、周西成、彭漢章等舊相識響應北伐,聞宿敵袁祖銘回黔,李仲公行至南寧而返回廣州。國民黨“整理黨務案”后,李仲公接替葉楚傖出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書記長,並擔任了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秘書處處長,承擔蔣介石的文案工作,擬寫《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宣言》檄文及《收拾西南策略》,被蔣見納看重。
1927年1月6日,國民革命軍軍務善後會議在南昌總司令部行營召開,李仲公出任總政治部主任鄧演達兼任委員長的軍法政治工作審查委員會委員。寧漢之爭,李仲公作為蔣介石與國民黨左派人士鄧演達的斡旋人及蔣介石與何應欽的聯繫人,捲入了一些鮮為人知的鬥爭旋渦。為維護完成北伐的統一局面之念,李仲公不贊同蔣介石反共,思想左傾;又不贊同中共及國民黨左派倒蔣,因而蔣介石的反共、反(武)漢的事情,由蔣交給秘書處機要科長陳立夫辦理,不使李仲公與關。1927年3月15日,身為國民黨中央書記長的李仲公在武漢被唐生智扣押,後由鄧演達保釋。李仲公投入南京蔣介石陣營,出任南京國民政府交通部次長等要職,蔣介石的文案遂為陳布雷代理,“文膽”之譽為陳氏摘取。
東征期間,李仲公還擔任過潮海關監督兼汕頭交涉員,在東征軍政治部主任周恩來的領導下,參與收回英租界的鬥爭。後來李仲公擔任過招商局總辦、禁煙委員會主任、立法委員,系國民黨軍政要員中有名的秀才,在民國時期譯著有《日本帝國主義的滿蒙觀與我們的駁議》、《禁煙問題》等書籍出版行世,並著有《南遊筆記》、《六書新解》等詩文稿,其書法作品被時人視為精品收藏。
李仲公,歷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書記長、國民政府交通部次長、立法院立法委員等職務,是國民黨要員中有名的詩人、書法家。解放後任民革中央常委、民革中央宣傳部長。1950年7月21日第42次政務會議任命為政務院參事。1956年2月8日第24次國務院全體會議任命為國務院參事。1978年5月26日被撤銷參事職務。1978年5月26日,李仲公審查小組作出《關於李仲公問題的處理決定》:“關於1968年春李仲公交出兩封偽造信陷害賀龍同志問題,審查小組報經中央批准,認為這是李仲公配合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蓄意陷害賀龍同志的一起極其嚴重的反革命事件,李仲公罪行嚴重,又不老實交代。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本應從嚴懲處,逮捕法辦,但考慮李已年近九十、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不再捕辦,決定撤銷其國務院參事職務。每月發給生活費80元,交國務院參事室監督。”1978年6月20日,李仲公因患肺炎等症,醫治無效,在北大醫院去世。
李仲公(右前一)與李大釗(左後一)等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