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木牘

青川木牘

青川木牘於1980年出土四川青川縣郝家坪第50號戰國墓。木牘為墨書秦隸,筆法流暢,率意而不呆板,結體錯落有致,並有篆籀遺韻,有些字形已體現篆隸之間的轉化軌跡。木牘正面記載了公元前309年(秦武王二年),王命左丞相甘茂更修《田律》等事,背面為與該法律有關的記事。

木牘簡介


基本資料

《青川木牘》摹本
《青川木牘》摹本
【名稱】青川木牘
【出土】1980年四川青川縣郝家坪第50號戰國墓
【規格】M50:16長46、寬2.5、厚0.4厘米;M50:17長46、寬3.5、厚0.5厘米
【字數】M50:16正面計121字,背面33字;M50:17文字已殘損,無法辨識與統計

發掘資料

青川縣在川北白龍江下游,地當川、甘、陝三省交界處。1979年1月,青川縣城郊公社白井壩生產隊社員在郝家坪修建房屋時,發現一座古墓。四川省博物館和青川縣文化館隨即進行清理。以後,又在郝家坪雙墳梁發現一百座戰國墓。自1979年2月至1980年,先後作了三次發掘,共清理七十二座墓葬。
青川木牘出土於M50墓邊箱之內。對於文字已殘損的M50:17木牘,歷史學家、古文字學家李學勤認為:“寬而厚,牘背不平,正面色澤斑駁,是否有字在疑似之間,有可能只作封緘字牘之用。”

木牘文字


釋文說明

M50:16下稱簡16;M50:17下稱簡17。牘文釋文採用四川省博物館、青川縣文化館《青川縣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牘》發掘簡報。未識字以“口”表示,“澮”與“雖”二字因其古文字無相應字元,而直接採用隸定文字。

簡16正面

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丞相戊(茂)、內史匽,口口更修為田律:田廣一步,袤八則為畛。畝二畛,一百(陌)道。百畝為頃,一千(阡)道,道廣三步。封,高四尺,大稱其高;捋(埒),高尺,下厚二尺。以秋八月,修封捋(埒),正疆畔,及癹千(阡)百(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除澮;十月為橋,修陂堤,利津口。鮮草,雖非除道之時,而有陷敗不可行,相為之口口。

簡16背面

四年十二月不除道者:口二日,口一日,辛一日,壬一日,亥一日,辰一日,戌一日,口一日。

文字大意

牘文屬追敘記事性質,敘述了新律頒行的時間及過程。大意是:更修田律,律令內容,修改封疆,修道治澮,築堤修橋,疏通河道等六件大事。

文字考釋


簡報文字

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丞相戊(茂)、內史匽,口口①更修為田律:大除道及除澮②;十月為橋,修陂堤,利津口③。鮮草,雖④非除道之時,而有陷敗不可行,相⑤為之口口。
四年十二月不除道者:口二日⑥,口一日,辛⑦一日,壬一日,亥一日,辰一日,戌一日,口一日。

文字釋讀

① 口口:“口口”表示未識字,於豪亮釋為“民願”;李昭和、黃盛璋釋為“取譬”;李學勤釋作“民臂”,讀作“民僻”;何琳儀釋作“身臂”;徐中舒、伍仕謙釋為“吏臂”。
②除澮:於豪亮、李學勤均釋為“阪險”,黃盛璋釋作“陝險”,讀作“狹險”。
③利津口:“口”表示未識字。於豪亮、李學勤均釋為“利津梁”,黃盛璋釋作“利津隘”,湯余惠釋作“利津澗”。
④雖:於豪亮、李學勤、湯余惠釋為“離”。
⑤相:於豪亮、黃盛璋釋為“輒”。
⑥口二日:“口”表示未識字。“日”,李學勤釋作“田”。
⑦辛:於豪亮、李學勤釋作“章”。

全文通釋

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己酉,王命令丞相甘茂和內史匽,百姓邪僻不守法,現對《為田律》加以改訂:農田寬一步,長八步,就要造畛。每畝兩條畛,一條陌道;一百畝為一頃,一條阡道,道寬三步。封高四尺,大小與高度相當;埒高一尺,基部厚二尺。在秋季八月,修築封埒,劃定田界,併除去阡陌上生長的草;九月,大規模修治道路和難行的地方;十月,造橋,修築池塘水堤,使渡口和橋樑暢通,消除雜草。不在規定修治道路的時節,如道路破壞不能通行,也應立即修治。(秦武王)二年十一月初一,王命左丞相甘茂、內史匽,取譬(秦律),更修為(蜀地)田律。律令如下:畛道的標準,定為長八步,寬一步,一畝有兩條畛道和一條陌道。百畝合一頃,一條阡道,道寬三步。封,高四尺,為最高者。埒,高一尺,下厚二尺。於三年秋八月始行,修封、埒,端正疆畔等界域,並刈殺阡陌上的荒草。九月,修路及水道;十月,造橋,修陂堰築堤壩,以利疏通河道。縱使沒修道路時雜草較少,然路有毀壞坎坷不平而不可行,遂相機而修道。

時代考證


青川M50所出木牘,記載了公元前309年(秦武王二年),王命左丞相甘茂更修田律等事。按《史記》所記,公元前310年武王元年甘茂伐蜀,二年定相位正與此合。簡十六“王命丞相”牘文中,稱王而不稱帝,下文“正疆畔”的“正”字又不避秦皇政之諱,故下限當在秦始皇稱帝以前。據《史記·秦本記》所載,秦國在公元前309年(秦武王二年)“初置丞相”,故牘文所稱“丞相戊”,其上限在公元前309年之後。再參照M50墓中出土的半兩錢,則“丞相戊”應是秦相,武王之後,始皇之前,只有昭王、孝文王、庄襄王三王。孝文王在位僅一年,與牘文“二年”不合。庄襄王在位三年,然以呂不韋為相。詳查史料,為武王時期左丞相甘茂其人。而公元前306年(秦昭王元年),甘茂因“擊魏皮氏,未拔”,為向壽、公孫奭所讒,故亡秦奔齊了。所以,公元前307年(昭王二年),甘茂已不再秦國,秦已相向壽,則牘文所記,只能為公元前309年(秦武王二年)。

木牘書體


隸書書體

《青川木牘》為早期隸書作品。牘書兩面,正面記更修《為田律》及其內容,背面為補記事項,以風格求知,二者非一時之作,字為早期隸書。從文俊認為:“牘文尚處於隸變的初期階段,篆法隸勢、古今結構一應俱全,呈無序狀態。表明隸變伊始,書寫性簡化還在自然地進行,人們還沒有形成清楚的書體意識,主動去改造所有的字形,以使文字體系的符號式樣協調一致。同時,牘文書寫平正工穩,用筆從容,與人們所想象的隸變之六國文字式的潦草頗不相同,應該是它從簡化‘篆引’中化出的真實反映。從藝術的角度看,牘文的美感還不夠明晰,也未能至於上乘,這與它處於日常實用書寫的地位是相稱的。”

書體演變

《青川木牘》局部
《青川木牘》局部
1980年四川省青川木牘出土,牘上三行墨書定為公元前309年(戰國後期秦武王二年)的手跡。《青川木牘》的書寫時間比秦始皇統一中國(公元前221年)早88年。它被視為年代最早的古隸標本。《青川木牘》上的書體,與以前及當時鐘鼎上所鑄金文相比較,有許多差別。其特點是:減少盤曲,化繁為簡,圓者漸方;字形從狹長漸變而為正方或扁形;縱有行、橫無格,字距大、行距小,是竹簡書寫章法形式的發展。用筆的動勢和筆跡清晰地表現出起止時回鋒和出鋒的變化,向右方向的末筆已顯露波挑之勢,橫勢強烈。作為大篆快寫趨向隸書的過渡期作品,青川木牘還夾雜著許多篆體字,顯示了與其隸變母體(同時代金文)的一致性和延續性。木牘簡率的用筆意識和參差不齊的天然美感與金文所具有的嚴整、勻衡對稱、凝重等美感已大相徑庭,展示了與金文審美系統完全不同的書法語言和審美模式。

古隸比較

1986年發掘出土的甘肅《天水放馬灘戰國秦簡》,也是戰國古隸的重要資料。計460枚,有《墓主記》、《日書》等。書風與《青川木牘》小異,但是筆意卻大致相同,反映了同期古隸共同的特徵。
1975年出土於湖北的1100餘枚《雲夢睡虎地秦簡》,有學者認為是早期隸書作品,其中一部分的成書年代可上溯到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前。運筆上有了明顯的波挑,時有連筆意識和提按痕迹,逆入橫出的橫畫及點的運用都明顯增多,筆畫渾厚而豐滿。用筆上有的短促果斷;有的古拙奇崛;有的左收右放、左仰右抑,頗顯浪漫恣肆的性情,兼容了篆書和隸書之美。少數木牘輕鬆活潑的筆致,竟可隱約些許草書的蹤影。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和簡書,據考證,部分成書年代與《雲夢睡虎地秦簡》年代接近,在用筆、造型、行款、節奏等多方面都表現出風格的一致性。這些充分反映了該時期隸變的大趨勢,說明隸書的筆法正在日臻成熟。如此從《青川郝家坪木牘》——《天水放馬灘戰國秦簡》——《雲夢睡虎地秦簡》之間找到隸書發展的脈絡。

發現意義


意義簡述

《青川木牘》的出土在中國書法史上留下光輝燦爛的一頁,距二十一世紀已達二千多年前的法書墨跡,更了解到了中國早期書體的演變過程,為研究中國書法史提供了可靠的史料。

隸書起源

徐仲舒,伍仕謙在《青川木牘簡論》闡述,秦國文字最初是直接繼承西周文字的。青川木牘年代為公元前307年(秦武王四年),睡虎地秦簡為公元前217年(秦始皇三十年)所書,相去九十年。“二者都是用筆書寫的,書法風格和字體完全相同,如四、內、則、其、道、之、高、行、前、百等字,形態俱同。再就二者的字型比較,有長方、正方、扁平等。筆畫肥瘦剛柔變化,無一不類。其中有些捺筆,已有明顯的波勢。此種書法,已與長沙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相近。到了西漢漢文帝時所書的帛書《老子》乙本,已經明顯地成了漢隸的雛形。從青川木牘到睡虎地秦簡到帛書《老子》甲、乙本,完全是一脈相承。”因此,認為“木牘文字的書法,就是隸書的先導”。徐中舒、伍仕謙論證隸書這種書體的形成,應有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隸之與篆,都應是同時代的產物,不能說篆書晚於篆書”,“更可以看出秦始皇統一文字,只不過是用秦國幾代通用的文字以代替異形異言的六國文字。”古文字學家裘錫圭在其《文字學概要》中說:“在秦國文字里,大約從戰國中期開始,俗體才迅速發展起來。在正體與俗體的關係上,秦國文字跟東方各大國文字也有不同的特點。東方各國俗體的字形跟傳統的正體的差別往往很大,而且由於俗體使用得非常廣泛,傳統的正體幾乎已經被沖得潰不成軍了。秦國的俗體比較側重於用方折,平直的筆法改造正體,其字形一般跟正體有明顯聯繫。而且戰國時代秦國文字的正體後來演變為小篆,俗體發展為隸書。”裘錫圭文中所說的俗體就是簡牘書體,而正體對戰國之秦國而言主要是指秦篆或秦石刻如《石鼓文》。青川木牘作為裘錫圭所稱的俗體就是隸書體;而作為毛筆書法,尤其是戰國秦簡,從地域文字而上升為大統文字,對後世的楷書和隸書都具有生髮意義,故楷書和隸書的源頭都在戰國秦簡里。因此,戰國秦簡自在的就是古楷或古隸;或謂之楷隸的混沌時期。如青川木牘,結字用筆如楷如隸,其可讀性如戰國秦簡文字。
《青川木牘》中“早、維、出、可、疆、田、其、戊、草”等字。結字與漢字基本相同,與蔡邕九勢》所描述基本吻合,與東漢《熹平石經》中的隸書也多有相似,而結字用筆橫平豎直又與楷書多有相通之處。它的出土,使兩千多年以來公認的隸書諦造者程邈產生反思。漢代許慎認為隸書源於秦始皇時“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見許慎《說文解字·敘》)在此許慎以一“初”字,把隸書的源頭定格在大秦。
西晉書論家衛恆在《四體書勢》中說:“或曰下杜人程邈為衙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十年,從獄中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圓,圓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為御史,使定書。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南北朝庾肩吾在其《書品》中說:“尋隸體發源秦時,隸人下邳程邈所作。”唐代張懷瓘在《書斷》中說:“案隸書者,秦下邳人程邈所造也……幽系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圓而為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為御史,以秦事繁多,篆字難成,乃用隸字,以為隸人佐字,故曰隸書。”張懷瓘認為隸書的起源問題便定格在這故事裡。第一有造隸書的人,第二有造隸書的地點,第三有造隸書的時間,第四有造字的具體數字,第五有始皇的御批,第六有文字的需求。
但關於程邈造隸書的故事,歷代也曾提出質疑;在宋代《宣和書譜·隸書·敘論》就曾對隸書起源問題有所質疑:“後人發臨淄冢,得齊太公六世孫胡公之棺,棺上有文隱起,字同今隸。按胡公先始皇已四百年,何為已有隸法?……若邈者,既知此體,乃自作一家法而上於秦,特以解雲陽之難耳?不然,何胡公之棺有是耶?”胡公之棺的隸字,第一,時間比始皇早400年,以秦統一天下計,當在公元前600多年,屬春秋時期。第二,地點不是在秦而是在齊國,屬中原復地。第三,“若邈者,既知此體”這是質疑的口吻,意思是假如或假設邈知此體,“乃自作一家法”,“特解雲陽之難耳?”第四,這段話的兩個問號,第一個問號是雙重的,一方面對春秋齊國出現隸字不解,另一方面對秦漢隸書起源問題有如墜煙海之感。第二個問號,也有雙重意義,一方面是說假如或就算程邈知道隸字體,但它必定是在春秋就有的東西,但它失傳了,惟有程邈或他的家人知道,於是把它獻給秦始皇,解雲陽之難。另一方面是說假如根本就沒這會事,那許慎、衛恆、庾肩吾、張懷瓘豈不是都在編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