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裴仲謀同年
次韻裴仲謀同年
《次韻裴仲謀同年》是宋代詩人黃庭堅的作品。此詩作於熙寧二年(1069年)作者任葉縣縣尉時。前半首抒寫他鄉重逢的地點和氛圍,表現作者與裴綸的交情;後半首寫兩人短暫相逢時的心態,抒發對未來的惆悵之情。全詩各聯之間跳躍較大而過渡自然,自有一脈真情摯意。
次韻裴仲謀同年
交蓋春風汝水邊,客床相對卧僧氈。
舞陽去葉才百里,賤子與公皆少年。
白髮齊生如有種,青山好去坐無錢。
煙沙篁竹江南岸,輸與鸕鶿取次眠。
⑴次韻:照用原作的韻字和詩。裴仲謀:姓裴名綸,黃庭堅友人,事迹不詳。黃庭堅於治平四年(1067年)登進士第,裴仲謀也是在這年中進士的,故稱“同年”。
⑵交蓋:即是“傾蓋”,見《孔叢子》。《後漢書·朱穆傳論》“紵衣傾蓋”句下李賢註:“《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途,傾蓋而語。’傾蓋即交蓋也。”蓋:車蓋。汝水:古水名。酈道元《水經注》:“汝水出河南梁縣勉鄉西天息山。”
⑷舞陽:今河南舞陽縣。去:距離。葉(shè):今河南葉縣。
⑹種(zhǒng):種籽。有種:語出《史記·陳涉世家》:“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⑺坐:因為。
車蓋相交在春風之中汝水之邊,客床對卧下面墊的是僧人用氈。
舞陽距離葉縣只有百里之遠,我與您都還是少年。
可是都長出白髮好像有種,好去青山隱居只是因為沒有錢。
真不如江南岸邊的煙沙竹叢,可讓那鸕鶿隨意地安眠。
史容《山谷外集詩注》目錄將此詩編於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黃庭堅於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被任命為汝州葉縣(今屬河南)尉;次年九月到汝州;熙寧二年(1069年),到葉縣任職。裴仲謀當時為舞陽(今屬河南)縣尉。裴仲謀作了一首詩給黃庭堅,黃庭堅為了和答他而作此詩。
此詩前半首敘寫作者與裴仲謀的交情,一氣貫注。黃庭堅曾與裴仲謀在汝水(出河南嵩縣天息山,汝水匯入潁水)河濱的僧寺中同宿,故有首二句;第三四兩句說,他與裴仲謀同為少年,居官之地又相距很近,可以時常通問。朋友途中相遇,停車共語,兩車之蓋傾斜相交,即是“交蓋”。後人用此辭指朋友會晤之意。這年黃庭堅二十五歲,裴仲謀的年紀大概也差不多,所以說“俱少年”。“舞陽”這一聯句法很活,因為要保存情事的真實、語句的自然,而突破了一般律詩的規律。按規律,“舞陽”句第六字應用平聲,但是“百里”是一個客觀事實,不能改動,所以仍保留仄聲“百”字。“舞陽”與“葉”都是地名,但下句用“賤子”與“公”兩個普通名詞作對,不用專名,這也是一種活用方法。杜甫詩中也有此種作法,如《送楊六判官》:“子云清自守,今日起為官。”以“今日”對古人名“子云”。羅大經說,這是“詩家活法”(《鶴林玉露》卷四乙編)。“舞陽”這一聯雖是對句,但讀起來流轉自然,上句將應用平聲字處的第六字改用仄字,下句將應用仄聲字處的第五字改用平聲“俱”字,更增加了一種拗折的聲響。《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十七引《禁臠》,曾指出,“魯直換字對句法,……於當下平字處以仄字易之,欲其氣挺然不群。”可見這是黃詩常用之法,也是從杜詩中學來的。
第五六兩句提筆宕開,抒發感慨。這是古人作七律詩常用之法,可以增加高遠之勢。第五句借用《史記·陳涉世家》之典故,第六句亦暗用一個“買山錢”的故事。唐朝苻載派人致書於頗,乞買山錢百萬,於頗如數給他(見《雲溪友議》卷上“襄陽傑”條)黃庭堅作詩,講究“無一字無來歷”,所常運用典故或成語,但是總是暗用、活用。譬如這句詩,即便不知道買山錢故事的人也可以讀懂,而知道出處的人會覺得有意味,正如古人所說的,善於用典者如水中放鹽,看似白水,一嘗則有鹽味。這兩句詩是詩人慨嘆自己白髮已生,倦於官場,而因無錢買山,不能歸去。末兩句接著說出,他還不如水鳥鸕鶿能在江南的煙沙篁竹中悠閑自在地生活。黃庭堅任葉縣尉縣時很不得意。他初到汝州,即因“到官逾期”,被妝州長官富弼將他“下吏”(見《還家呈伯氏》詩史容注)。縣尉要經常送往迎來,伺候上官,也使黃庭堅感到厭煩。他的《沖雪宿新寨忽忽不樂》詩有“小丈有時須束帶,故人頗問不休官”之句,說出了鬱悶不樂想棄官而去的心情。這可以幫助讀者了解這首詩末四句的含意。
清人方東樹說:“黃(指黃庭堅)只是求與古人遠,所謂遠者,合格、境、意、句、字、音響言之。”又說:“又貴清,凡肥濃廚饌忌不用。”又說:“又貴奇,凡落想落筆為人人意中所能有能到者忌不用。”(《昭昧詹言》卷七)黃庭堅詩的這些特點,就在這首詩中也有體現。蘇軾曾將黃庭堅詩比作“蝤蛑、江珧柱,格韻高絕,盤飧盡廢”(《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十九),蓋取其並不肥濃而又別具鮮味的特點。
清人吳汝綸評此詩五六句:“絕好頓挫。”(《唐宋詩舉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