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

房屋合同

二手房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合同條款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銷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裡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繫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
二、標的
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裡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這裡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這裡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
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合同範本


範本(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本(二)

二手房銷售合同書
合同各方: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並保證: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並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標的物
甲方自願轉讓的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並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 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凈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籤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籤訂(並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后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後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於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於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09年 月 日

範本(三)

深圳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
深( )房現買字( )第 號
為更好地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請買賣雙方在簽約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1、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生成,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但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本房地產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賣雙方當事人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證等有關證明文件,並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可向法律人士諮詢。
3、買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當對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進行實地考察。對房地產周圍的環境、交通、學校及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學位、戶口等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賣方有義務如實提供包括產權狀況、租賃情況、戶口等有可能影響交易的真實信息。
4、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建議買賣雙方通過銀行第三方託管方式進行資金監管,並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資金監管帳戶及資金交付條件等相關事宜。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的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經買賣雙方共同簽訂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方需按揭購房時,應事先全面了解辦理按揭貸款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
7、本合同簽訂不等於產權過戶,只有經過房地產登記機關的轉移登記,產權過戶才算完成。合同簽訂到產權過戶,有一個時間過程,期間可能會出現產權被查封等特殊情況,因此請買賣雙方務必注意交易風險
當事人基本信息:
賣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方: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範本(四)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繫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餘款 元(大寫)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效力審查


在買賣雙方對二手房買賣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的買賣合同就已經成立。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查:
一、審查合同是否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
①、合同無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②、合同可撤銷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二、審查轉讓人是否享有出賣房屋的實體權利無權處分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
1、房屋的所有權人出賣房屋的:應注意審查出賣人是否與房屋產權證或者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文件上的名稱一致,必要時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
2、委託或代理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轉讓房屋產權證上的名稱一致,是否經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是否有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是否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審查二手房的實際狀態,轉讓的房屋屬於法律限制轉讓的將導致合同無效
1、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違反規劃、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未能辦理合法的銷售手續等原因不能辦理房屋合法產權的房屋
比如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屋,因沒有辦理土地徵用手續,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是法律禁止上市銷售的房屋。違章建築也屬於此類房屋。
2、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屬於經濟適用房
如果轉讓的房屋屬於經濟適用房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由於各地對經濟適用房轉讓的規定各不相同,因此必須明確該經濟適用房是否屬於可轉讓的範圍。
3、審查轉讓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其中第(二)項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因此,如果轉讓的房屋在轉讓合同簽訂前依法被查封的,很可能會被法院認定合同無效。
4、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民的住宅
雖然我國現行的法律沒有明確禁止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的房屋,但是國務院出台的很多文件卻明確禁止此類交易。
1999年《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 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強調:“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200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則重申:“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受到這些國家政策的影響,有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直接或間接地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

解除條件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主要內容


1、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點、面積、四至範圍
3、土地使用權性質、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質;
5、房屋的結構、質量、裝飾標準、附屬物、配套設施等狀況;
6、房屋的價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時間和交付辦法;
7、辦理房屋權屬證書及土地使用證書的期限;
8、維修基金的處理;
9、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水、電、暖、煤氣等費用及過戶;
10、賣方配偶同意出售的聲明;
11、違約責任;
12、爭議解決方式。

注意事項


二手房由於價格普遍較低,因此受到很多買房者的青睞,然而由於二手房權屬的多樣性和交易方多為個人之間等因素,使得某種意義上籤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比簽訂新商品房買賣合同更加需要注意深入了解一些細節,減少法律風險,那麼一般來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需要特別關注的呢.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一、確認產權的可靠度
1、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
2、搞清楚是成本價房還是標準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住房;
3、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
4、一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
二、考察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
1、確認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因此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
3、一般來說,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佔用屋頂的平台、走廊的情況;或者屋內是否有搭建的小閣樓;
2、是否改動過房屋的內、外部結構,如將陽台改成卧室或廚房、將一間分隔成兩間;
3、陽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閉的,這牽涉到陽檯面積應該怎麼計算的問題。
四、確認房屋的準確面積
1、包括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
2、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
3、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牆角到另一端牆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五、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
1、戶型是否合理,有沒有特別不適合居住的缺點;
2、管線是否太多或者走線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的痕迹,牆壁是否有裂紋或者脫皮等明顯問題。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開水龍頭觀察水的質量、水壓;
2、打開電視看一看圖像是否清楚,能收視多少個台的節目;
3、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避免出現夏天開不了空調的現象;
4、觀察戶內、外電線是否有老化的現象;
5、電話線的接通情況,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SDN電話線;
6、煤氣的接通情況,是否已經換用天然氣;
7、小區有無熱水供應,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帶有熱水器;
8、冬天暖氣的供應以及費用的收取,暖氣片數夠不夠,暖氣溫度夠不夠。
七、了解裝修的狀況
1、原房屋是否帶裝修,裝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內部結構圖,包括管線的走向、承重牆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裝修。
八、查驗物業管理的水平
1、水、電、煤、暖的費用如何收取,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三表是否出戶;
2、觀察電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觀察公共樓道的整潔程度及布局;
3、小區是否封閉,保安水平怎樣,觀察一下保安人員的數量和責任心;
4、小區綠化工作如何,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務。
九、了解以後居住的費用
1、水、電、煤、暖的價格;
2、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3、車位的費用。
十、追溯舊房的歷史
1、哪一年蓋的,還有多長時間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過,什麼背景,是何種用途;
3、是否發生過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錢或者發生過盜竊案;
4、是否欠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以及水、電、煤、暖的費用。
十一、了解鄰居的組合
1、好鄰居會讓你生活愉快,選不同的時間在社區內看人來人往,通過衣首和生活規律判斷人的社會層次;
2、拜訪上、下、左、右鄰居,了解他們在此居住是否順心;
3、與居委會或者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聊天,了解情況。
十二、算計一下房價
1、自己通過對市場上公房的反覆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
2、委託信得過的中介公司或者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3、銀行提供按揭時會做保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條件是:
1、年滿18歲,有城鎮戶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穩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證明;
3、願意將所賣的房子作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條件的抵押;
4、所購房屋產權所屬真實可靠;
5、支付有關手續費。
十四、請律師
1、二手房買賣的情況比商品房更為複雜,因此有律師提供建議參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時間不長,能提供這一類服務的律師並不多,收費標準也無一定之規;
3、建議請一位儘可能熟悉業務的律師做全面顧問。
十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採取兩頭把關、中間放開的政策,中間的交易過程完全由代理行來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個人更全面,但是目前來看信息的準確程度還需要驗證;
3、在把你的業務交給代理行之前應該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務有哪幾項?是否可以幫助申請二手房按揭?買賣過程中若發生了問題,代理行是否有義務、有能力負責賠償損失?代理行的服務收費標準是多少?是否能保證買到稱心的二手房?
十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應該提供兩證:
1、有效的當地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行資質證書;
2、資質證書是行業管理部門頒發的,對保證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十七、及時了解政策、程序、費用上的變化
1、公房上市還是一個新鮮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準備,隨時了解政策的變化;
2、媒體的報道十分關注公房上市,要注意報紙的新消息;
3、向律師及中介代理行諮詢;
4、最可靠的還是向有關房管部門諮詢,及時了解最新的信息。
十八、產權是否完整
1、確認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會出現這樣的糾紛;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過完戶以後才能將房款轉移到原戶主手上。
十九、小心房款和產權的交接
1、不要隨便相信對方的信譽,先交錢再過戶還是先過戶再交錢是一個重要問題;
2、可以考慮將房款押在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單位,如律師樓或信譽較好的代理行處,等過戶完成後,再將房款轉入賣方的賬戶。
二十、保證產權順利過戶
1、必須要經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產權才算完成過戶手續;有代理行、律師、公證的保證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過程;
2、從買房的角度來說,一定是產權過完戶以後這套房才真正屬於你,在此之前,賣方隨時可以毀約。
明確事項
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複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
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第2款項中的違約責任。
必須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佔總房款的比例,而並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