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時期
傳說時期
傳說時期:又稱傳說時代、上古時代、遠古時代、三皇五帝時代或神話時代,在中國指的是夏朝以前的歷史時期。中國猿人(較早期為一百七十萬年,較晚期為四五十萬年)只在地下留下原始的舊石器文化,不可能有當時的神話傳說留傳下來。到大約六七千年以前,各地以不同形式走向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時期,還留下了新石器文化。這時各族有自己的圖騰崇拜及宗教和神話,但往往是些朦朧的記憶或結合後來的宗教思想所作的描述。到大約五六千年前,各地先後進入了父系氏族社會,有了內容較豐富的神話傳說。
氏族時代
最早的神話故事和歷史傳說,總是氏族部落關於其本氏族或本部落的來源及其祖先的神話故事。這樣的神話傳說靠歷史文獻記載下來,並逐步發生由較簡樸到較複雜,由缺乏系統到逐步有系統,由神性很濃逐漸演化成人性,由純神話逐步變成歷史故事的演進變化。從西周到戰國,就是中國古史神話傳說演進變化的時期。漢代則把它歷史化、定型化。
西周文獻中的古史神話傳說今存反映古代各族神話傳說的最早文獻,是《詩》和《書》中屬於西周的一些篇章(包括西周加工的夏商文獻遺篇)。還有《易》的卦爻辭,因其錄事隱約,不如《詩》、《書》那樣明確反映了有史實作為背景的一些商周兩族的古代神話傳說。
這些文獻中所見的古史神話傳說,只說商和周兩族是由神生下來的,都住在一位天神禹敷布的土地上。商前有夏,夏、商、周三代前後相承,活動在“禹績”之域,夏和周是西土先後相承之族,殷商是東方的部族。根據《詩·大雅》,周自遠祖以來婚姻氏族是姜族;根據《書·呂刑》,同時存在有苗族及重黎之族。
天問
《天問》所載的古史神話傳說《天問》是一篇內容截至春秋末年的神話史詩,所敘歷史範圍與《詩》、《書》相近,但遠不及《國語》、《左傳》。據顧頡剛先生考證,《天問》並非屈原所作,大約與《尚書》、《詩經》同時。
《天問》全文以三百六十九句提了一百七十八個問題,其中涉及天地開闢、洪水傳說、大地情狀、夏古史傳說、商古史傳說、周古史傳說、古史逸聞和吳楚史事傳說等八方面內容。在《天問》中,
①仍以夏、商、周為中國古史體系。夏之前是天地開闢及洪水故事等,天地開闢后最早的神是鯀、禹,也有了共工、舜等神話人物,並出現了一次堯的名字。
②敘商代歷史從舜開始,以舜為商祖。
③《天問》的古史神話傳說中沒有《國語》、《左傳》中的顯赫古史人物炎帝、黃帝、太皞、少皞、顓頊、高陽、高帝、帝鴻、金天及秦祖伯翳、楚祖祝融等,可知《天問》所記遠在這些傳說出現之前。
春秋戰國前期的古史傳說春秋到戰國前期的主要文獻《國語》、《左傳》中。敘古帝古神名增多,古史傳說繁備。最要者開始說虞、夏、商、周四代相承,其始祖神是虞幕、夏禹、商契、周棄,以及每代必祭的幾名宗祖神;齊、楚、秦的宗祖神亦提出;排出黃帝、炎帝、共工、太皞(太昊)、少皞、顓頊前後相承的古帝名次,以及他們的一些遺墟所在;又有與堯、舜族相聯合的高陽氏、高辛氏後裔十六族,以及與堯、舜族作鬥爭的帝鴻氏、少昊氏、顓頊氏、縉雲氏後裔四個族。其中高辛為商、唐二族的共祖,顓頊為舜及楚的共祖。而禹的事迹亦增多,他除敷土地治洪水外,還劃分九州,成為社神。
此期古史傳說中的始祖、宗神系統更加繁備。商、周、姜、嬴、女媧、苗等實有其族者,祖先全出自本族始祖系統;而傳說中的虞代,除奉東方諸宗神外,又以西方黃帝為始祖,然後組合成其祖先體系。夏代雖自始至終以西方宗神為祖先體系,但因東進建立王朝後與東方部族融合,遂將東方的宗神顓頊迎入自己的祖先體系中,作為本族始祖黃帝的後代。此外在東方另出現了幾個顯族的世系。又此時的東方的堯的地位比《天問》時已有提高。但仍不突出,尚未成為宗神。
戰國時的一部神話故事全集《山海經》,把流傳到當時的古代神話全都彙集在書里,在書的後半部出現了許多神的世系。該書分《山經》、《海經》兩部分。《山經》當寫成於戰國前期,《海經》當寫定於秦或秦漢之際。書中敘神話人物世系在《海經》,《山經》則只零星舉到一些神名和他們一些活動,可知諸神世系的排成在秦漢之際,只是神話的內容沿自古代傳說。在《山海經》中,不僅包括其他典籍中的大部分古史神話人物,而且新的神也多至不可勝數,如各地、各山皆有司守之神或居住之神,有名的西王母也首見於此書。但帝堯仍未入諸神世系,其地位較低。
戰國中後期加工編成的古史傳說戰國諸子為宣揚自己學說,競相稱說古史。儒、墨、道、法、兵、雜各家及縱橫辯士、詩賦家,都多少不等談到古史人物。除道、法、兵家曾提出過新的古帝外,其餘各家大都據原有的傳說人物編成自己學說。
①儒、墨推崇堯、舜、禹的“二帝三王”歷史系統,盛稱堯、舜。儒家說堯和天一樣大,堯、舜、禹是取法天道的道德最高的聖王;墨家說他們是各以其賢能被舉遞相禪讓的聖王。儒家搜集材料編《堯典》、《皋陶謨》並加工《禹貢》,塑造堯、舜、禹的盛德大業,編成“二帝(堯、舜)三王(禹、湯、周文王)”歷史系統。原地位頗低的堯頓成聖王,湯、文王也尊不可言。故儒家出於政治目的編排的二帝三王系統,與古史記載自不相同。
②出現了兩種“五帝”說。“二帝三王”歷史系統流傳之後,到戰國後期增益成“五帝三王”的歷史系統。在堯、舜之前增加三帝,提出第一種“五帝”說的是《五帝德》,系摘《帝系》中的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第二種“五帝”說由《易·繫辭》和《國策·趙策》提出,為包犧(伏羲)、神農、黃帝、堯、舜。③道、法、兵家等提出眾多古帝名。《管子》說有“七十九代之君”。《封禪》說“古者封泰山禪梁父者七十二家。”《莊子》列舉一個十二人古帝系統:容成、大庭、伯皇、中央、栗陸、驪畜、軒轅、赫胥、尊盧、祝融、伏羲、神農,所列伏羲、神農遠在軒轅之後,居古帝系之末。《六韜》列舉柏皇、栗陸、黎連、軒轅、共工、宗盧、祝融、庸成、混沌、昊英、有巢、朱襄、葛天、陰康、無懷,共十五氏。而時代不確切的《逸周書》列古帝二十六氏,其名多稀見者,似為戰國晚期所增加。
《呂氏春秋》
⑤《楚辭》中的古帝。南方《楚辭》中,有楚始祖高陽,還有高辛、堯、舜、鯀、禹、咎繇(皋陶)及夏、商、周一些歷史人物與神話人物,全都出自中原傳說。可見當時南北各族融合程度之深,已確認同出於華夏共同祖先。
⑥有巢、燧人等氏的提出。戰國後期諸子,提出有巢、燧人、伏羲、神農四氏,均在黃帝前。這四位具有象徵性名號的神,代表著中國祖先所經歷的人類早期文明發展的蒙昧時代三個階段和野蠻時代低級階段。
戰國末期,作為民族大融合的反映,出現了一篇《帝系》,把所有主要神話人物和古代各族祖先神靈,都加以歷史化,編排成一個統一的有血緣關係的古史世系。這一世系體現了當時要求大一統的客觀需要。
這一世系原是儒、墨“二帝三王”即唐、虞、夏、商、周五代古史說的反映,但因民族融合,把五代各族分別歸到顓頊、帝嚳兩系,使其具有共同血緣,都成為共祖黃帝的直系子孫,於是變為“五帝三王”的歷史系統。它反映統一的華夏族已經完全形成。
至於西周以來周族姻親姜姓,春秋以來所傳東方重要的太皞、少皞和西方重要的炎帝,在戰國後期都已退出歷史舞台,因而在此世系表中消失。這也正是民族融合的結果。
漢代後起的古史神話傳說漢代繼續有古史傳說的編造,已不是原來傳說時期史料內容。如《春秋繁露》提出三統說,謂古帝世代依黑、白、赤三統遞嬗,本代和上二代為“三王”,三王前為“五帝”,五帝前為“九皇”。除以三統循環外,還配以“夏、商、質、文”四法,十二代始完成一次大循環,這比鄒衍五德終始說更加複雜,實為無根之談。
《淮南子》與《論衡》、《說文》、《風俗通》等書記有女媧補天、化萬物、造人類的故事;又創造了女媧和伏羲兄妹為夫婦誕育人類的故事。這些故事往往見於漢代石刻和絹畫。
《漢書·律曆志》所載《世經》,有一中國古史最完備的按五德相生順序編排的帝王系統;太昊炮犧氏一共工—炎帝神農氏—黃帝軒轅氏—少昊金天氏—顓頊高陽氏—帝嚳高辛氏—帝摯—帝堯陶唐氏—帝舜有虞氏—伯禹夏后氏—商湯—周文王、武王—秦伯—漢高祖皇帝。這一系統從此為封建帝統一脈相承,自魏、晉至於清代一直遵奉不違。其中自伯禹以上皆屬傳說時期。漢代緯書又提出許多古史妄說,如據秦末指天神的“三皇”一詞提出三種歷史上的“三皇”說(見三皇五帝);又編造古史有十紀(為九頭紀至疏仡紀),每紀二十七萬餘年,各有十幾個或二十幾個氏。至東晉偽《古文尚書·序》又承緯書《稽命徵》之說將前面三名定為“三皇”,接著的五名定為“五帝”,既提出第四種“五帝”說,又使“三皇五帝”說明確成為中國傳說時期亦即最早的古史體系。但實際這都是後起偽史,非原有古史傳說。
徐整《三王曆紀》提出盤古說,成為所有古史傳說前最古的天地開闢的神話。“自從盤古開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遂成了中國古史的定型。此說可能來自少數民族神話而非古代原有。
唐宋一些學者提出了對近世學者探索古代傳說時期深有影響的說法,如唐劉知幾的《史通》對許多古事提出質疑,宋劉恕以至清人崔述,都對三皇、五帝、十紀之說予以澄清。近世承此疑辨精神及西方史學知識,遂對古史傳說提出新的認識。如康有為《孔子改制考》第一篇為《上古茫昧無稽考》,以為戰國諸子借托古改制,臆造古史。夏曾佑的《中國古代史》的第一章把三皇五帝稱為由“上古神話”構成的“傳疑時代”,故對三王、五帝、九皇及盤古、三皇、十紀等說,一律目為抵牾不足信。其後繆鳳林《中國通史綱要》第一冊唐虞以前也標為“傳疑時代”,謂“三皇之說蓋起於道家理想之世之具體化。”又以《三皇五帝說探源》暢其說,與繆氏討論的蒙文通以為三皇五帝本神而非人,三皇說本於“三一”,五帝說由於“五運”,出戰國及秦世。
顧頡剛先生《古史辨》提出“層累地造成的古史說”。以為“時代愈后,傳說的古史期愈長,……傳說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如西周所知最早的神是禹,以後層累地遞增堯、舜、黃帝、神農、伏羲、天皇、地皇、泰皇於前,至三國徐整而有最前的盤古。對戰國末期整理編定的那套古帝世系,則以為商、周原只認本族出於上帝,與他族無關,太皞、顓頊等亦為不同各族宗祖神;到戰國時小國被并吞,逐漸歸於統一,有人起而把各國祖先神靈“橫的系統”改成“縱的系統”,“地圖變成年表”,編為黃帝一系子孫,於是原來各不相干的各族傳說的祖先群神,彙集而成統一的古史體系。
接著有人根據民族分佈地域不同來區分古史傳說的幾個大系統。如傅斯年《夷夏東西說》分西方之夏、東方之夷,另有南方之苗。蒙文通《古史甄微》則分為海岱民族、河洛民族、江漢民族,表現為鄒魯、晉、楚三方各本於民情而傳說各異。楊寬《中國上古史導論》則分東系民族、西系民族,各產生神話傳說,稱美本族神而詆毀對方神。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分為華夏集團、東夷集團、苗蠻集團,三者交互關係構成古史的進展。亦有試圖用社會發展觀點比照考古文化知識進行認識者,於是歷史唯物主義者與冒牌者之間,在30年代展開了中國社會史論戰。當時出現下列諸異說:盤古及有巢、燧人、女媧等為舊石器時代,五帝為新石器時代;神農以上為原始共產社會,神農至陶唐為村落共產社會;五帝為初期封建國家,唐、虞為次期封建國家;黃帝為圖騰社會,唐、虞為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方法時代,夏為亞細亞生產方法時代;唐、虞到夏由新石器時代進至銅器時代,夏為封建制的開始……等。此諸說目的在企圖論證中國不適用社會發展史,否認中國有奴隸制,從而歪曲中國當時的社會性質。
郭沫若於1929年撰《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正確地論證了中國古代社會不能外於社會發展通則,確存在著由原始公社制轉化而來的奴隸社會,認為“商代和商代以前都是原始共產社會”。即“黃帝以來和三代祖先誕生傳說……是一個野合雜交時代,……保存著一些氏族社會的影子”。反對“據古代神話傳說以為正史”。1930年寫《夏禹的問題》,以為“禹當是夏族傳說中的神人”。到1952年寫《奴隸制時代》,改定“夏、殷、周三代的生產方式只能是奴隸制度”,而夏以前原始社會為傳說時代。
郭沫若主編的《中國史稿》說:“唐堯、虞舜和夏禹全是中國父系氏族社會末期的有名人物,……他們已接近文明時代的邊緣、階級社會的邊緣了。……部落不再由選舉產生,世襲的國王出現了,禹在這方面是個關鍵性人物。”各家體會理解不同,對傳說時期所得認識亦不同,正說明它尚在探索中。研究傳說時期主要應按不同時期的不同傳說材料,區別其初起、後起,辨析其真、偽,在歷史唯物主義觀點指導下,正確運用民族學、考古學研究成果,來稽考其遞嬗增益演變之跡,才可對傳說時期得到較近真的認識。
呂振羽直接迎擊30年代社會史論戰中托派、新生命派謬說,於1933年撰《史前期中國社會研究》,闡明了人類社會發展法則的共同性,論定堯、舜、禹時代為中國母系氏族社會發展的完成時期,啟的時代為由父系代替母系一大變革時期;進入國家以前的夏、商兩大部落聯盟的地理分佈情況和發展過程,大致與仰韶文化、龍山文化遺址的分佈地區和發展線索基本相近。
周谷城1940年撰《中國政治史》,闡述了古代氏族的概況,指出“自傳說的黃帝、堯、舜、禹以至商湯及周文王、武王,其間的經過,都可說是氏族聯合之過程。……黃帝……聯合氏族首長而進行氏族的聯合。……其次唐堯據說曾以文德聯合氏族”。
范文瀾1941年撰《中國通史簡編》,認為傳說時期始於黃帝時。黃帝族自西土來,聯合羌炎族對抗蠻族;堯、舜、禹組織黃帝族為主羌炎族為輔的部落大聯盟,時當氏族公社末期。1954年修訂本增述了有關黃帝、顓頊、帝嚳諸族成立大部落事。
翦伯贊1943年成《中國史論集》,以為甘肅史前文化是夏族的文化,夏族分東西二部,東夏有仰韶時期以前遺存,仰韶后其族中許多氏族為新石器時代中原文化主人,其新石器晚期當夏桀時代。並說伏羲、神農以至堯、舜,為中國歷史上的蒙昧時期以至野蠻中期時代,而黃帝、顓頊、帝嚳、摯、禹、皋陶、益等,依次兩兩成對,遞相為母系氏族社會的二頭軍事酋長。
原始社會時期
先人們經過勞動創造了自身和社會,同時也推動了思維認識能力的產生和發展。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的人類已進入智人階段。
人類發展的晚期階段,分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早期還保存較多的猿類特微,生存時代為舊石器時代中期,.距今五十萬年至十萬年。長陽人、丁村人、大荔人及尼人都屬於早期智人,大荔人的腦量為1120毫升。晚期智人的猿類特微己經退化,體質特徽接近現代人。山頂洞人、柳江人、資陽人都屬於晚期智人。人工取火的發明、標槍的改進、弓箭的出現,使漁獵經濟有了重大發展。弓箭是一種複合工具,借用彈力把箭射向遠方,使人可以獲得更多的獵物。由於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使人們產生了靈魂信仰和審美觀念。山頂洞人的腦量為1300一1500毫升,男性身高達一米七四,女性身高為一米五九。他們製造的石器較為先進,並開始製作裝飾品。墓葬也開始出現,如山頂洞人在屍體周圍撒一些赤鐵礦粉,說明他們已有了宗教和審美觀念。其生存時代為舊石器時代晚期,距今五萬年至一萬八千年。
大約在200萬年前,人類處於原始群狀態,由血緣家庭構成血緣家族公社。人們從事狩獵經濟,進行自然的勞動分工。
大約在10萬年前,人種開始分化,這要從種族說起。種族,也稱人種,是在人類早期形成的生物學上的人們的集團。種族標誌是在體質形態上具有某些共同的遺傳特徵。一般是以皮膚的顏色、頭髮的形狀和顏色、面容、眼色、體格等特徵來劃分的。目前,由於長期歷史的發展和種族間的接近和混雜,世界上出現了一些過渡性的種族類型,純粹的人種早己不復存在。
由於人口的繁殖,氏族的一部分人向外開拓新的生存空間,於是產生了新的氏族。幾個新老氏族結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一個部落。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名稱與領土,具有共同的語言、共同的經濟、共同的宗教與祭祀儀式。部落內各氏族地位平等,部落最高首領稱為酋長,由各氏族推選產生,公共事務由各氏族首領組成的部落議事會討論決定。
部落是民族共同體發展中的一種歷史類型。由同一血緣的兩個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組成。形成於原始社會晚期(即舊石器時代的中期和晚期)。有較明確的地域、名稱、方言、宗教信仰和習俗,有以氏族酋長和軍事首領組成的部落議事會,部分部落還設最高首領。進入原始社會後期,由於生產的發展,人口的增多,特別是各種戰爭的日益頻繁,最終導致了血緣聯繫逐漸被地域聯繫所取代,出現了由若干部落的解體並結合而成的部落聯盟,成為原始公社瓦解的開始和新的民族共同體部族或民族出現的前提。
部落聯盟是原始社會末期形成的部落聯合組織,多是由有血緣關係的或相毗鄰的,厲害一致的部落組合而成。起源於同一祖先的若干氏族,從同一氏族中分離出來,分散在不同部落中,這些部落就自然成為組成部落聯盟的基礎。另外,使用彼此尚能理解的語言和方言以及領土接壤,也是組成部落聯盟的重要條件。部落聯盟的主要職能是共同從事軍事行動,如襲擊敵對部落或對付外來侵略者時採取一致行動。
部落聯盟組織加強了各部落經濟、文化的聯繫,為以地域為基礎的新的人們的共同體一一民族的形成創造了條件。部落聯盟是向民族的形成跨出的第一步。
先秦是中國文化發生和初創的時期,是中國文學上古期的第一段。這時所確立的文化精神對後世具有極其深遠的影響。先秦文學作為先秦文化的一部分,以其獨有的魅力,昭示著中國文學強大的生命力。先秦文學尚未從當時渾沌一體的文化形態中分離出來,先秦文學的特徵與這時特殊的文化形態有著密切的關係。
中國文學的產生可以一直上溯到文學產生以前的遠古時期。原始的神話傳說和歌謠,在人們口頭代代流傳,經過漫長的時間,才用文字記下一鱗半爪。由於時間久遠口耳相傳導致變異,後世見諸文字記載的原始文學很難說是其原貌。這些遠古歌謠和神話,我們稱之為傳說時期的文學。
遠古時期的歌謠和神話傳說,在古籍中時有記載。據說是神農時代出現的《蠟辭》云:“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本,歸其澤!”(《禮記·郊特牲》)這大約是一首農事祭歌。至於傳說為堯舜時期的《擊壤歌》、《康衢謠》、《卿雲歌》、《堯戒》、《賡歌》、《南風歌》等,從其思想內容和語詞來看,顯然都是後人的偽托。倒是有些簡單質樸的韻語,可能是原始歌謠的 遺留。如《吳越春秋》卷九所載的《彈歌》:“斷竹,續竹,飛土,逐宍。(宍古肉字)”反映的是原始人製造彈弓和狩獵的過程,語言古樸,但已經 具有韻律,顯然是一首十分古老的歌謠。《呂氏春秋·音初篇》所載禹時塗山氏之女所歌的“候人兮猗”,雖只有一句,卻是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比較可信的夏代詩歌的遺文。屬於遠古時期的神話傳說,反映了生產力水平很低的情況下,先民
文字產生以後,中國文學才脫離了傳說時期。文字的出現,是社會文明的標誌之一。漢字的起源,歷來有若干推斷,至今仍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隨著甲骨卜辭及殷商青銅器的不斷出土,探討上古文學有了可信的資料。甲骨文字和部分青銅器上的銘文,是現在所知最古的文字。甲骨文代表的商代晚期文字,已經發展為相當成熟的文字系統。甲骨卜辭文句簡樸形式單一,僅有少量的記事文字;商代中期的青銅器銘文也只有兩三字,直到商代晚期,銘文仍很簡單。然而甲骨文和金文的產生卻具有重大的歷史文化意義,為口耳相傳的文學發展成為書面文學提供了條件,標誌著中國書面文學的萌芽。西周末年至春秋時期,出現了一些較長的鐘鼎銘文,這表明具有文學因素的文本出現了。從此,文學的各種形式在語言文字的不斷成熟過程中分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