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教育局

丹東市教育局

丹東市教育局是丹東市教育主管部門,現任丹東市教育局局長是於笑溪

現任領導


丹東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於笑溪。
丹東市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關成江。
丹東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郭輝。
丹東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齊國新。
丹東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局副局長:姜春波。
丹東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局副局長:張華。

歷史沿革


2013年,丹東市教育局下發了《丹東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丹東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日常教學質量監測工作的意見》,對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書包重量、作業量、教學質量監測、成績排榜、教輔材料征訂等做出嚴格規定,開展“教輔用書規範管理先進校”和“書包規範管理先進校”評選活動,使規範辦學行為規則落實到實處。
2017年,丹東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丹東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認定了110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落實獎補資金575萬元,普惠性學位覆蓋率達到69%。實施農村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辦園水平和質量提升計劃,投入扶持資金487萬元,對32所提出晉級要求的鄉鎮中心園進行扶持,達到四星級8所,三星級24所。實施推進《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工作方案,成立了五個市級中心教研組,建立了10個研究基地。
2019年8月1日,丹東市教育局關於開展校園和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實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確定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管理市直教育系統的資產。
(四)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組織編寫和審核基礎教育的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協調管理全市高等教育、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制定地方中等職業教育辦學指導性文件,指導各級各類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教材建設等工作。
(六)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編製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上各類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及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製和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市直並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二)負責局直屬事業單位市直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序做好局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直學校黨政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獎懲、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學校和直屬事業部門的黨建工作、宣傳工作、統戰工作、群團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全地區學校的生產教育、儀器裝備、基本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信息宣傳、輿情應對工作;負責應急、8890、信訪工作;負責外事、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材料綜合、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教育法制工作;協調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定推進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和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擬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改善工作,直屬學校校舍修建的統籌規劃和計劃指導工作;負責統籌管理和指導國家、省、市下撥的教育經費和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全市教育收費政策、收費標準,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全市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制度,參與擬訂並督促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府採購及資本運營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改革發展政策及指導文件;負責對幼兒園開展業務指導,制定相關標準,建立定級評估制度,實行動態分類管理,規範學前教育內容和辦學行為;負責全市幼兒園園長、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並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培養和考核;負責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和考試評價改革工作;負責統籌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制定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班主任隊伍建設及班主任德育成果評定工作;負責指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中小學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實驗教學和信息技術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的發展提升和教育教學成果的審核評定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社團工作、綜合實踐活動(研學旅行)課程設置工作;負責指導、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科技活動及競賽工作;負責全市普通中小學學生的學籍、學歷及學生獎懲工作;負責管理、審定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材,組織審定編寫地方教材,管理學校校本教材。
高職成教科
承擔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育教學評估實訓基地建設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專業設置、學籍和學生畢業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師訓的宏觀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教育專家等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工作,以及校外培訓機構宏觀管理和監督工作;協調市政府與屬地省屬高校有關事項。
學校安全與體衛藝教育科
擬定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章措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安全生產和安全事故預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體育、美育、衛生與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相關教學改革工作;擬訂地方相關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負責組織協調中小學生和中等職業學生參加國際、國內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督導科
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督學隊伍建設,指導縣(市)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全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建立教育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對全市教育質量進行評估監測,對全市教育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建議,承擔市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
人事科
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教師獎懲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所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師隊伍建設、人才工作等。
黨建工作科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統戰和群團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干訓的宏觀指導和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協調扶貧工作

所獲榮譽


2012年,丹東市教育局獲得教育部中國教育報“2012事業發展特別貢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