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損傷

醫學術語

放射性肺損傷(radio-pulmonary lesion)是由於對胸部的惡性腫瘤進行放射治療引起的併發症,最多見於對肺癌、乳腺癌,其次是對食管癌、縱隔惡性腫瘤的放療。因放射劑量、放射部位和放射的範圍不同,肺損傷的輕重有差異。大面積、高劑量的放療,肺損傷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大。發生肺充血、肺泡纖維蛋白滲出增多或透明膜形成,最後形成肺間質纖維化

臨床表現


有患胸部惡性腫瘤接受放射治療的病史及相關的呼吸道癥狀。癥狀—般可在放療開始后4~16周出現,多數在放療結束后2~4周內發生,少數在放療結束半年內也可發生,主要為乾咳、少痰、吞咽困難胸悶胸痛,嚴重者呼吸困難、低熱、血白細胞正常,抗菌治療無效。急性期接受照射的肺野聞及濕性噦音,呼吸音粗糙。慢性期局部叩診濁音。呼吸音低或聞及細濕噦音。

相關檢查


早期放射性肺炎:放療早期致肺部充血及滲出改變,在放射的相應部位出現紋理增多和小片狀影,邊緣較模糊,嚴重時逐漸互相融合。
肺纖維化:放射區域出現放射性肺炎,部分經治療吸收,但部分病人後期出現明顯的纖維化,呈現放射區肺紋理粗亂、密集,纖維收縮,牽拉鄰近組織移位,如縱隔氣管向病側移,橫膈上拉,肋間隙變窄,肺容積縮小等。健康區域代償性肺氣腫
胸部X線檢查。
其他改變:在縱隔區放射致放射性縱隔炎,表現縱隔增寬,邊緣不清,有時與肺內的放射區互相融合;大面積放療可致胸膜肥厚、粘連,或少量胸水,葉間裂增寬等;廣泛纖維化導致動脈高壓,肺門增大和右心受累的徵象。

鑒別診斷


該病要與細菌性、真菌性肺炎和肺癌的淋巴管轉移等相鑒別,主要的鑒別點是有放射的治療史和與放射區相一致分佈的病變,單純抗菌治療無效。

治療方法


調整或停止放療。一般對症治療,如吸氧、止咳、平喘,可疑有肺內繼發感染時給予抗生素治療。急性期,癥狀嚴重,呼吸困難者給予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初用劑量30~40 mg/d,當癥狀明顯緩解時逐漸減量,直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