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卿
馬卿
馬卿(1480年1月23日-1536年2月29日),字敬臣,號柳泉,彰德府林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明朝官員。
生於成化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卒於嘉靖十五年二月初九日。弘治十八年(1505年)進士,選庶吉士,明朝通議大夫。歷任戶科給事中,吏科右給事中,工科左給事中,大名府知府,浙江按察司副使,山西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右參政,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雲南鶴慶軍民府知府、布政司左參政、按察使,福建右布政使,南京太僕寺卿,光祿寺卿,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地方,享年五十八。
年少穎敏,時十歲,父親馬圖示以經書,即曉析大旨,巳摛文清峻。
弘治八年(1495年),河南布政使司乙卯科鄉試,中舉,年十七。
春官兩試不利,入太學國子監。卒業於祭酒謝鐸,謝先生異其文,每試冠諸生。會天下名士講學,有關中馬理、秦偉、呂柟,山西寇天敘,河南崔銑、方鏜、張士隆、田汝耔。主本六經兼綜史,躬行務實攸止。臨清王佑以貢入博覽有行,遂與張田二子一起給他講易。
弘治十八年三月辛亥(1505年4月29日),奉天殿試對大廷策問:道未行法未守。答曰:政事之柄握於司禮,刑法之權移於廠衛。蓋切中時弊,大學士劉健覆閱卷奇之。授第一甲進士顧晣臣為翰林院修撰,董玘、謝丕為編修,其第二甲崔銑三甲叚炅等分撥各衙門辦事。
弘治十八年三月辛亥(1505年4月29日),改進士馬卿為翰林院庶吉士讀書,命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士張元楨、翰林院學士劉機,教之。
正德五年(1510年)誅瑾,革亂法復舊製表忠直黜奸佞,悉諫官之言攸信。馬卿與其僚酌情相宜,靡有冤濫,天下望治平焉。
正德五年二月癸卯(1510年3月26日),升給事中馬卿為吏科右給事中。
正德五年十月辛亥(1510年11月29日),升右給事中馬卿為工科左給事中。
正德六年三月己未(1511年4月6日),初禮部會試大學士劉忠、學士靳貴為考試官,入院后浮議突起,徹於內簾。然未知主名,筭手王謙宜興人,在院供事,與同邑舉人吳仕有隙,因指為仕,填榜之際,外簾官皆入,乃知為江陰舉人陳哲,貴家人可勤紿取其賄,即亡去,及對號仕已中式,哲在黜列,仍並黜仕。既撤棘監視御史趙秉倫等以為言,禮部覆奏,奸由可勤,今先事而逃,必蹤跡之面訊,始得情實,仕之謗乃謙所造,宜寘之法,以為姦邪溷亂科場之戒,命捕可勤與哲並訊而付謙於理。靳公大愧恨,吏部遂將馬卿外調,任為大名知府。
時薊盜大亂,流民距離大名只有午達之途,戎馬充斥又值凶歲。馬卿到任修城浚隍礪器募兵,令陳智為教諭、陳悃為總領,親閱能否,大章賞罰,人思奮力。東明小邑,賊攻圍十一天而不拔,遂去相戒勿入。郡中請留運米若干斛救荒,得到報告即放糧救濟。侍郎王公掌賑濟,認為馬卿專斷,進入當地境界,看見道樹不伐、民安不流,才改口稱讚其才能。
劉瑾給大名府加賦,糧食已上繳給官府,馬卿為民請命,上疏減負,遂記作下年的正額。
遼東寧杲(酷吏),自御史轉升僉都御史,曾被除名潛居京師,厚賂宦官張永,求復官擒賊,張永讓諫官薦之,涉及馬卿在工科同僚,因而奮袂mèi而言曰:“世果無人,寧用駑,幾內復令渠壞”。已傳旨恢復寧杲職務,巡撫真定並討伐群盜,寧杲欲以危法報復,至大名摘疵索瘢威協語侵,馬卿不為動。御史張某巡按大名,也乙丑進士,屢示意索賂,被馬卿數次怒責,有傳張某屬靳黨,藉此陷害報怨。不久二人俱敗,真定知府以下皆坐罷,馬卿更為出名。
任內發覺錦衣偵事指揮桑洪是假官,查證屬實移送司法。
在登萊河水有決堤跡象,威脅漕運,親自帶府僚前往堵塞,眾人說澶水是故河道,河水容易沖蝕堤岸,應該招募勞役治理,馬卿恐煩勞民眾,而自行加固堤防。
為防禦流盜,奏請毀官莊寺銅佛像為軍器。
處理政務餘暇,教授諸生,檢正文體,如劉珂、董進第等皆顯名縉紳間。
正德十年九月辛卯(1515年10月14日),升大名府知府馬卿為浙江按察司副使。吏部初舉金華府知府劉茝及卿堪任,詔用卿,且雲近有旨降,調官不得升用所司,何以舉茝,姑置不究茝初為給事中,以攻中官落職,久乃起用,而此輩猶銜之,不置如此。
溫處兵備(今浙江南部)孝豐(古縣名)湯氏作亂,莫克平者。馬卿至上議曰:“湯氏自知罪大不赦,弗一日而忘死,則為備必深,凡孝豐在官者皆與通,我有作彼必知之,今糧差不及,孝豐盪之故也。豪右名曰仇之,實欲存之,以便巳況法弛綱頹民,畏湯如虎,而眇官府如羊。天千里襲人、情必先露,山路險狹如鼠斗穴,林木蔽翳可以設伏。彼安居以待我竭力以攻,或遭連雨勢難持久,皆我之所忌也。然度彼之勢,敗形亦多,憑險固守聚而不散則可圖,拒命假息多疑少決則可刼,素雖桀驚未見大敵則可威。收召豪傑引結仇家明示利害,公出刑賞則,可用榜諭諜說降赦迷誅,我威既振彼思自脫則可離,皆彼之所忌也。夫用兵者不以短擎長,而以長擊短,則兵未接而勝巳定矣”。
正德十二年正月癸卯(1517年2月17日),調雲南右布政使汪獲麟、浙江副使馬卿于山西,卿提調學校。
馬卿發揮理學敦考行誼,梓文章正宗以振時文之陋,士風興焉,而文學彬彬乎越於前矣,晉溪司馬弟考下第,自稱門閥竟從。
朴刑晉溪權寵方奕,素快恩仇者。
正德十四年七月甲寅(1519年8月17日),升山西按察司副使馬卿為山西布政司右參政。
自招民兵,平陝西回賊之侵掠,欲要之河上殲之,同事者懾乃止。
晉國發喪而葬,妖民張鉞欲乘虛取會城,擎旗舉號,馬卿先知之,有備,鉞不得發。御史不以為然,後行省部屬被鉞黨攻擊,稍有倖免,因而大肆搜索賊黨,泄忿而多行戮殺,馬卿又從容開釋無辜者。
嘉靖二年二月己丑(1523年3月4日),升山西按察使孫修於河南,右參政馬卿於浙江,俱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到任履職時,宦官張志聰、吳勛在杭州造幣,自擅倒賣行頭色料從中牟利,拖延十年而不訖工。馬卿到任,在御史歐珠協助下,令杭州知府查仲道以平價與商戶交易,不得盈利。宦官回京后,奏報馬卿及查守抗命,並凌辱欽差,於嘉靖三年(1524年),逮問二人下詔獄治,待到被問訊時,二人攬為己罪,御史歐珠等眾人疏論相救。
嘉靖三年十一月癸亥(1524年11月27日),巡按直隸御史朱寔昌言頃者,太監吳勛張志聦以私恨劾奏浙江布政馬卿、杭州府知府查仲道,奉旨逮問。二臣以莭省愛民觸忤權貴,浙連歲災民死者半,志聰科擾不已,恐生他變,幸召還志聰,而以浙江織造專委本省鎮守太監,蘇州織造專委吳勛,而釋卿、仲道復職,遮近幸之勢不至,益張守法之臣不至失據,奏上以為妄言狂率,切責而宥之。
嘉靖三年十一月庚午(1524年12月4日),六科給事中李錫等言頃者,太監吳勛、張志聦等往蘇杭織造,內閣九卿科道交章諫止,陛下雖不之聽,然敕勛等安靜行事,毋分外擾民,何事未逾年,即背前旨。吳勛誣馬卿、查仲道則逮之,張志聦誣郭波、蕭景典則逮之,至都御史吳廷舉、御史朱寔昌,劾志聦等罪伏,甚著皆拒而不納,勛等於陛下敕諭何如哉,而陛下之於詔旨大信又何如哉。書曰,明清於單辭言單辭之當審也,幸霽天威寬宥,馬卿、查仲道而免逮,郭波等苐下巡按御史按問,仍申飭勛志聦安靜無擾。時十三道御史鄭本公等亦以為言,得旨馬卿等俟鎮撫司問明有處。
嘉靖三年十二月辛卯(1524年12月25日),大理寺右評事韋商臣言,臣以亭平庶獄為職,請得以獄之大者,為陛下評之群臣。以議大禮忤旨調任者,吏部左侍郎何孟春;以為首謫戍者,學士豊熙等八人;杖死者編修王思等十七人;以拂中使而逮訊者,副使劉秉監、布政馬卿、知府羅玉、查仲道等如幹人;以失儀就系者,御史葉奇、主事蔡乾,前後五人;以京堂憲台官為所屬小民誥奏下獄者,少卿樂頀、華湘,御史任洛,副使任忠,凡四人;此皆國家大獄,關係匪輕,臣妄議以為諸臣皆所當宥者也,願陛下大奮明斷,復戍者之官,錄死者之後,逮系者釋之,而正訐者之罪,上以商臣賣直沽名,率意瀆奏,令降二級調外任。
嘉靖四年正月己巳(1525年2月1日),降浙江左布政使馬卿為雲南鶴慶軍民府知府,杭州府知府查仲道為福建鹽運司同知,卿、仲道以監督織造太監吳勛誣奏,被還系獄,言官屢疏論救,故得降用。
嘉靖四年正月(1525年2月),赴任鶴慶軍民府的途中,馬卿過林慮省親會友,飲燕甚適。知州馬圖臨別笑語之,曰:“丈夫志在萬里,如雲南如履堂奧耳”。
鶴慶民朴而士少文,馬卿推誠布化、抹摋煩苛、均徭平賦、通道水利。浚豐利開龍潭,分水既溥漾江西至登和地亢,而籍潤桔槔鮮濟。詢之土人云,惟麗江可疏而灌之,然異境民私之而壅其流。公乃移文麗江委官,作漾江堰,高丈許、闊如之,沿江鑿渠深闊幾丈,旬日而就。
注重教書育人,閑暇教誨生徒,講大學中庸者。頒布行鄉約,作無陋軒蒔花竹,日觴詠其間。
嘉靖六年冬(1527年),雲南土舍安銓作亂,侵掠尋甸府嵩明州木密楊林等處,兵臨鶴慶城下情勢危急,有人告訴馬卿,間道可供逃逸,而馬卿則厲色說:“丈夫不死國而死家者何”。馬卿了解到,麗江土官木公,是鳳朝文的姐夫,其所屬士兵悍勇善戰,正準備率隊與叛軍會和。於是馬卿諭之曰:“汝兵誠精,然賴累朝恩命,而然汝叛朝廷,兵不能叛汝邪?汝受厚恩而忘之,兵受汝恩與汝之受朝廷者,厚薄不待較,一旦反噬何難?麗江人慾得汝之處者何限?顧畏朝廷威鎮之,且朝文不有其君,與其兄何有於戚?即事成容能處汝下乎?君乃北面事內行邪”。木公終於明白厲害,大為感泣,出兵三千往援會城,由是二酋失助瓦解矣。
嘉靖七年正月壬辰(1528年2月9日),雲南夾剿安銓作亂,地方官功罪俱俟事寧奏處。
嘉靖七年正月癸巳(1528年2月10日),升雲南鶴慶軍民府知府馬卿為本布政司左參政。
嘉靖七年五月丁丑(1528年5月24日),升雲南布政使司左參政馬卿為本省按察使。委看平蠻功過,當實當道器之,御史劉臬推薦馬卿,召回調任六部副職;贊國大猷巡撫大同蔡天祜,薦馬卿接替自己職位,曰:“卿氣量可以消反覆、才略可以理芬結”。遂晉陞馬卿為福建右布政使。
嘉靖八年五月(1529年6月),升福建右布政使馬卿為南京太僕寺卿。是年六月三十日(1529年8月3日)父親馬圖去世,還鄉丁憂。
嘉靖十一年四月戊子(1532年5月14日),起服闋南京太僕寺卿馬卿為光祿寺卿。
嘉靖十一年十月甲辰(1532年11月26日),漕運總督缺,吏部會推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史道、光祿寺卿馬卿,上命馬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往督漕運,史道留別用。
赴任途中過相州,訪崔銑少石山齋,顯得非常憂悴。崔銑問曰:“今仕宦以漕都為外台之最榮,公何憂?”馬卿曰:“水流天運同一化機,川原攸革久則復然河可慮也;器鈍舟敝財匱功窳yǔ工可慮也;軍無休期憊而又耗,恣帶私貨,禁之生亂,軍可慮也;賄成勢援罷之不能,人懷異向,誰任利害,官可慮也;監徒私販收大利,而官監閼國課不充,舟快江闊便則虔攘固險盤穴,官莫敢何仙芝巢誠焉,知無人地方可慮也。夫社稷露闖然之憂,而君子倚為磐如之安,卿是以拜命以來鼠憂巳極“。銑答:”既存實心必有鞏政先知其憂后享其逸,夫敝非一日之積,而君求一旦之効,不可君知治癰者乎,宜首元氣而勿快一割也“。
嘉靖十三年五月甲申(1534年6月29日),詔免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馬卿赴京會議,以地方多事故也。
嘉靖十四年五月甲子(1535年6月4日),奏除淮揚軍餘無田子粒凡若干,兩疏請余鹽並鈔關銀賑濟。
嘉靖十五年二月初九(1536年2月29日),馬卿卒於漕運總督任上,享年58歲。
嘉靖十五年十月乙酉(1536年11月16日),朝廷賜已故總督漕運右副都御史馬卿祭葬如例。
馬卿墓,位於今河南省林州市馬家墳,存馬理所題碑刻一通。
馬卿姿貌豐厚,性度宏博,接人包涵,和易中有畛域,處事安詳平妥,內嚴繩墨。自幼敏而知學,父母所特愛,慕敬父母之心常一。馬卿為學以古人期志於用世,六經外卜筮、歷算、仙佛之術皆明,當謂韓子原道鬍子崇正辯,乃辟俗僧狂道何與,聃曇本色,才位德業,上備史牒之采,下垂鄉閭之式。
著有《林縣誌》、《馬氏家藏集》詩集存一卷、《補文獻通考》十餘卷、《攢雲糧儲疏》等。
馬柳泉《賣子嘆》
家貧有子貧亦嬌,骨肉恩重那能拋?
饑寒生死不相保,割腸賣兒為奴曹。
此時一別何日見?遍撫兒身舔兒面。
有命豐年來贖兒,無命九泉抱長怨。
囑兒且莫憂爺娘,憂思成病誰汝將?
抱頭頓足哭聲絕,悲風颯颯天茫茫。
此作載於《四溟詩話》 ,撰者評價:“一讀則改容,再讀則下淚,三讀則斷腸矣。”
在翰林院任庶吉士時,父母探親到京邸,父樂其子之賢,手書《補文獻通考》十餘卷。知州公馬圖,固鉅人長者,太淑人尤悃匐。弟馬豫,馴雅有高識,一門父子兄弟自可師友。
在翰林院讀書時,與穆孔暉(字伯潛)及崔銑同業,每開卷,銑及伯潛方畜疑致思,馬卿即指摘大義,得言外之趨,伯潛笑之曰:“君如奔馬看花,焉得香色“,及二人有悟不出,馬卿所見惜乎,歷官之長不及筆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