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位於臨夏市紅園路13號,成立於1956年11月19日,是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的國家行政機關,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負責並彙報工作。在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州長負責制。

歷史沿革


臨夏州境,春秋,羌、戎;戰國末期屬古雍州之城。
秦朝,初罕羌侯邑,置枹罕縣。
西漢初,境夏縣、枹罕縣、白石縣,屬隴西郡;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置金城郡,枹罕縣、白石縣屬之;神爵二年(前60年),在今積石關內黃河南置河關縣,屬金城郡;東漢建武十二年(36年),省金城郡入隴西枹罕、大夏、白石、河關縣屬之;中平元年(184年),枹罕宋建割據自立,建元置百官,號“河首平漢王”;獻帝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夏侯淵討伐,平枹罕城。
三國時,屬魏國。初轄於秦州隴西郡,後分置涼州,枹罕、大夏屬雍州隴西郡,今州黃河以北地域及湟水下游一部屬涼州金城郡。
西晉初,屬秦州隴西郡;永寧中期,分西平郡界置晉興郡(今青海省民和縣)。
十六國時,前涼張駿太元二十一年(344年),分涼州東界六郡置河州,是今州地內設州一級建制之始;前秦苻堅建元七年(371年),設河州,治枹罕;西秦乞伏乾歸太初二年(389年),設北河州,治枹罕;後秦弘始二年(400年),姚興攻西秦取枹罕,亦設河州於枹罕,仍歸乞伏氏統轄;西秦更始九年(409年),乾歸復奪地興國;乞伏熾磐永康元年(412年),西秦徙都譚郊,后移都枹罕;乞伏暮末永弘四年(431年),為夏赫連定所滅,地遂入吐谷渾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年)置枹罕鎮;太和十六年(492年),改置枹罕鎮為河州;周武帝保定四年(564年),以西道空虛,置河州總管府;保定五年(565年),移總管府於洮州,未幾還治河州,旋廢。
隋朝,初設枹罕郡;開皇三年(583年)改為河州;大業二年(606年)並省州、縣,后復改州為郡;隋末為金城校尉薛舉所據。
唐代,武德元年(618年),改置河州,屬隴右道;開元二年(714年),歸鄯州節度使統轄;天寶元年(742年)改為安鄉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為河州;寶應元年(762年),為吐蕃屬地,仍稱河州。
北宋,初為河湟唃廝啰政權所轄;熙寧五年(1072年)置熙河路;熙寧六年(1073年),王韶取河州,屬熙河路經略安撫司。
金朝,天會九年(1131年),為河州;皇統二年(1142年),屬熙秦路總管府;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改熙秦路總管府為臨洮路,仍屬之。
元代,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7年),屬陝西行中書省鞏昌路;憲宗三年(1253年),置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隸宣政院;忽必烈至元六年(1269年),改為河州路,劃歸吐蕃等處宣慰使司統轄。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置河州衛,受轄於陝西都司西安行都衛;洪武六年(1373年),置河州,隸陝西行中書省;洪武七年(1374年),西安行都衛移治河州,河州衛仍屬之,另轄朵甘衛、烏斯藏衛(今西藏及四川西南部);洪武九年(1376年),西安行都衛廢,后復設,移治甘州(今張掖);洪武十年(1377年),改置為軍民指揮使司,治事河州城,統管軍民;成化九年(1413年)復置河州,屬臨洮府;河州軍民指揮使司改為河州衛,隸於陝西都指揮使司。
清代,初期州、衛並存,州屬甘肅行省,衛隸陝西都指揮使司;康熙三年(1664年),州屬陝西右布政使司臨洮府;雍正四年(1726年),裁撤河州衛;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移臨洮府駐蘭州,遂名蘭州府,河州屬之。
民國二年(1913年),府、州制廢,改置為導河縣,屬甘肅省蘭山道;民國十六年(1927年),廢道改區,屬蘭山區;民國十七年(1928年),更名臨夏縣;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設臨夏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治臨夏縣(今臨夏市);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改為甘肅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裁撤臨夏警備司令部,改稱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公署。
1949年8月22日臨夏解放。同年設臨夏專區,專署駐臨夏縣,轄臨夏(駐韓家集)、和政夏河、寧定、永靖(駐蓮花城)、康樂(駐辛集)、洮沙、臨洮等8縣。
1950年,由臨夏縣城區設臨夏市,專署駐臨夏市;撤銷洮沙縣,併入臨洮縣,並將臨洮縣劃歸定西專區;由臨夏、和政、寧定、永靖4縣部分地區設立東鄉自治區(9月25日),駐鎖南壩;原岷縣專區所屬臨潭縣划入臨夏專區。轄1市、6縣、1自治區。
1952年臨潭縣駐地遷至舊城。
1953年,臨夏市改為省轄市;寧定縣改設廣通回族自治區;將臨潭縣劃歸甘南藏族自治州;東鄉自治區改為東鄉族自治區。臨夏專區轄5縣、2自治區。
1955年,廣通回族自治區改設廣通回族自治縣,東鄉族自治區改設東鄉族自治縣。臨夏專區轄4縣、2自治縣。
1956年撤銷臨夏專區,設立臨夏回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臨夏市。將臨夏市和臨夏、和政、永靖、康樂4縣及東鄉族自治縣、廣通回族自治縣劃歸臨夏回族自治州;廣通回族自治縣改設為廣通縣。轄1市、5縣、1自治縣。11月19日,臨夏回族自治州成立。
1957年廣通縣改名為廣河縣
1958年撤銷永靖、臨夏2縣,併入臨夏市;撤銷廣河、康樂2縣,併入和政縣;全州轄1市、1縣、1自治縣。
1961年,恢復臨夏(駐韓家集)、康樂、永靖(駐蓮花城)、廣河(駐太子寺)4縣;全州轄1市、5縣、1自治縣。
1962年永靖縣由蓮花城遷駐小川。
1973年撤銷臨夏市,併入臨夏縣。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駐臨夏縣。臨夏縣駐地由韓家集遷城關。臨夏回族自治州轄臨夏、永靖(駐小川)、和政、康樂、廣河(駐太子寺)5縣及東鄉族自治縣(駐鎖南壩)。
1983年,恢復臨夏市(縣級),以臨夏縣的城關鎮和城關、南龍、折橋、枹罕4個公社為臨夏市行政區域。臨夏縣人民政府駐地遷至韓家集。

機構設置


州政府各部門

臨夏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臨夏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臨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夏州公安局
臨夏州環境保護局
臨夏州財政局
臨夏州水務水電局
臨夏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臨夏州教育局
臨夏州法制辦公室
臨夏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臨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臨夏州扶貧開發辦公室
臨夏州金融工作辦公室
臨夏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臨夏州科學技術局
臨夏州體育局
臨夏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臨夏州司法局
臨夏州民政局
臨夏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臨夏州宗教事務局
臨夏州審計局
臨夏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臨夏州糧食局
臨夏州商務局
臨夏州農牧局
臨夏州林業局
臨夏州國土資源局
臨夏州統計局
臨夏州監察局
臨夏州規劃局
臨夏州交通運輸局

州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臨夏州農業科學院
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臨夏州槐樹關水庫管理局
臨夏州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公室
甘肅臨夏清真食品認證中心
臨夏州劉家峽庫區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管理局
臨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臨夏州供銷合作社
臨夏州招商局
臨夏州地方史志辦公室
臨夏州地震局
臨夏州東鄉南陽渠工程管理局
臨夏州旅遊局

部門管理機構

州衛生監督所
臨夏州保健局
州疾控中心
臨夏州地方病防治協調小組辦公室
州民族歌舞團
臨夏州農村能源辦公室
臨夏州水土保持管理局
州海事局
臨夏州道路運輸管理局
勞務辦
人才中心
州社保中心
州醫保中心
州非稅徵收局
州國資局
州會計局
州農業綜合開發辦
州老齡辦
州交警支隊
州禁毒辦
州價格調節辦
州西部開發辦
州庫區移民辦

政府職權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甘肅省人民政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臨夏回族自治州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臨夏回族自治州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甘肅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州委領導
州委書記:郭鶴立
州委副書記:何東李海默
州委常委:許爾瑞、王鴻岳、鍾文標、馬秀蘭馬斌、魯澤、李文瑞、邵志剛、郭海泉、李鵬、馬超
秘書長:李文瑞
政府領導
州長:何東
副州長:魯澤、鍾文標、馬超、張承平、李明海、張自賢、李勇、毛鴻博、丁肅靜
秘書長:馬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