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衛村
樊衛村
樊衛村離卿頭鎮人民政府20餘里,是緊鄰鹽湖區金井鄉的小村莊,全村五百餘口人,分兩個居民小組、四條小巷居住。村委會有一個黨員活動室,是黨員學習、工作的主要場所;一個計劃生育服務室,兩套健身器材,一個衛生室。村民主要的經濟收入還主要靠種植小麥、玉米、棉花等經濟作物,經濟結構調整在進行中,村民們嘗試過種植油花生、藥材,收效不錯。
省 份: 山西
城 市:運城市
區/縣: 永濟市
地 址: 卿頭鎮樊衛村
村內企業:水泥廠、電熔耐火材料廠、化肥廠、鍛件廠、絲織廠
村內資源:鐵釩土、鈣長石、雌黃、銅、白雲石
村裡單位:樊衛村黨支部、樊衛村糧站、樊衛村衛生院
2、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了解掌握村務決策、執行情況。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列席村黨組織會議,涉及村級重大事項,全體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列席村黨組織會議,並認真做好記錄《xx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村“兩委”會議記錄》。
3、鎮(街道)召開的涉及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內容的重要會議,要通知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參加;上級發至村“兩委”的涉及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的有關文件,要同時發給村務監督委員會,以保證村務監督委員會知情監督。
4、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權查閱、複製與監督事項有關的各種非涉密文件資料,調查核實村民反映的有關情況,有權要求村“兩委”對監督事項作出解釋說明並提供材料。
5、村級資金開支、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和集體資源開發利用、集體土地徵用徵收、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必須經村務監督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后,鎮(街道)方可受理。村級財務支出憑據,須經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查、簽署意見並蓋章後方可報銷入賬。
7、鎮(街道)包村幹部負責協調村“兩委”每月至少向村務監督委員會通報一次工作情況,接受監督,聽取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工作。
8、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鎮(街道)對村“兩委”及其成員廉勤情況的考核評鑒,評鑒結果作為鎮(街道)對村“兩委”考核的重要依據,比重不低於總分的20%。
9、村務監督委員會發現村“兩委”有違反法律法規、上級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損害村民利益的,可以提出批評並要求予以糾正;對村“兩委”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議事規則作出的決定,可以建議廢止,必要時可建議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質詢。
10、村“兩委”上報的計劃生育指標審批、民政事務、基本建設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必須經村務監督委員會簽署意見和蓋章后,鎮(街道)方可受理。
11、村務監督委員會經鎮(街道)紀(工)委批准,可到鎮(街道)查閱本村賬據和與本村事務有關的資料。
12、村務監督委員會在無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監督時,可以向鎮(街道)紀(工)委和市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鎮(街道)紀(工)委和市有關部門應及時妥善處理和答覆。鎮(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指導與日常管理,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業務培訓班,不斷提高其監督水平;要積極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其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與問題。
為提高黨員政治思想素質,充分發揮黨員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的先鋒模範作用,特制定樊衛村2011年度黨員學習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創新、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建立黨員先進性教育長效機制,著眼於黨員綜合素質提高,加強黨員政治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黨員理論水平,緊緊圍繞村年度工作計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創造力,為建新村的發展務實思想基礎。
二、學習內容
1、學習科學發展觀、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學習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及有關理論文章。
3、學習《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4、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5、學習中央、省、地、市(縣)、鎮各級領導講話和文件。
6、學習市鎮黨代會、人代會文件。
7、學習農村兩委換屆相關文件和法律。
8、學習各項中心工作文件、政策等。
三、學習形式和相關要求
1、每年集中學習6次。
2、採取輔導學習與自學相結合,集中與分組學習相結合的原則,通過輔導,專題研討等多種形式進行學習,努力營造一個講政治、講學習、講正氣的良好氛圍。
為了加強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規範審議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山西省農村勞動積累工、義務工和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暫行辦法》和《運城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運政發 [2003]24號)的規定,制定本審議程序。
一、議事範圍
(一)“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只限於本村範圍內興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村級道路、橋樑、植樹造林等集體生產公益事業。
(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行上限控制。所籌資金按人口承擔,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過15元;所籌勞務由本村勞動力(男性18一55周歲、女性18一50周歲)承擔,每個勞動力每年最多不超過10個標準工日。在過渡期內保留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的地方,不得另向農民籌勞。
二、議事程序
(一)村民委員會年初提出符合議事範圍的籌資籌勞初步預案。預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投資概算、籌資籌勞額度、分攤辦法和減免措施等。
(二)籌資籌勞預案須經村委會、支部會初審通過後形成正式議案,印發給本村全體村民醞釀討論。在充分討論醞釀的基礎上,適時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審議和表決。村民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嚴禁由鄉、村指派、委任。
(三)所議事項須經本村18周歲以上村民會議的半數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農戶代表表決同意並簽字認可后,才能形成籌資籌勞決議。
三、申報審批
(一) “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決議形成后,村民委員會要按規定填寫由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監製的《運城市村民(代表)會議“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決議》、《運城市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申報審批表》,連同會議記錄、村民或農戶代表簽字蓋章的原件等相關資料,於3月底前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和縣(市、區)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批,並報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縣、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違反規定加重農民負擔的項目有權予以糾正,對較大的項目要實地察看或請有關專業部門評估。
(三)經審查批准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村民委員會必須分戶填制農民負擔監督卡,並通過廣播或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向群眾進行公布。
四、征繳管理
(一)“一事一議”所籌資金,由村民委員會依卡收取,並向出資人出具由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監製印刷的“一事一議”專用票據。
(二)鄉農經管理站對“一事一議”所籌資金,要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在堅持村級所有的前提下,實行鄉管村用,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三)村民委員會對所籌資金要建立嚴格的開支審批制度,實行一支筆審批。但重大支出項目要經過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要參與項目原材料購買和使用及工程質量的監督,對所籌資金和勞務的到賬、使用、結存情況進行審查。
五、決算公布
(一)“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實施完成後,村民委員會須在30日內辦理好項目決算,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查通過和鄉鎮農經管理站審定后,向村民公布。
(二)屬於跨年度“一事一議”的項目,可採取兩種方法執行:一是分段決算,即以年度為時段,一年一決算,定期公布。二是一次性決算,即計劃全部執行完畢后再決算、公布,在年度財務公開時,應將其執行情況單列公開。
六、審計監督
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對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使用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審計。群眾意見較大、反映較強烈的,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專門力量進行重點審計。對確有問題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本審議程序由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及資產、資源招標投標活動,加強政府對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及資產、資源招標投標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農村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卿頭鎮境內進行村級集體投資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建設項目及資產、資源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三十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市城建局招標辦進行。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在鎮招標辦進行報建,一萬元以下的村級集體建設項目,如土地租賃、對外發包集體資產處理、房屋出租、小工程項目等村級動產不動產收入和公益性工程項目,可參照本辦法由村兩委按照有關自行組織實施,鎮招標辦派人指導。
第三條 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及資產、資源招標投標活動應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排斥本轄區或本轄區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標活動。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舉報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五條 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和鎮紀委、村紀檢監督小組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監督必須招標投標的項目按法定的招標方式及招標程序招標;
(二)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活動;
(三)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二章 招標、投標
第六條 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二)又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三)已經建設項目所在地規劃批准,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已經完成或一併列入施工招標範圍。
第七條 招標公告應當至少載明下列內容:
1、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2、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
3、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
4、獲取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
5、對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6、對招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第八條 招標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放時間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於四個工作日,不得規定報名限額。
第九條 招標人應在發布招標公告前三天,將招標文件報鎮紀委備案。
第十條 招標文件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招標人的名稱和住所;
2、項目的名稱和招標內容;
3、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4、項目的數量、規模或工程項目的建設地點;
5、項目的完成日期;
6、項目的技術要求和質量要求;
7、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8、送交投標文件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9、評標標準和方法;
10、投標文件格式;
11、投標文件的正副本數量;
12、合同的主要條款;
13、開標的時間和地點;
14、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人不得擅自變更內容或增加附加條件;確需變更和補充的,應當報鎮紀委批准后,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五天,通知所有投標單位。
第十一條 招標人可採用有標底招標或無標底招標,鼓勵採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招標和無標底招標。對於設有標底的招標,應當參考標底,但在招標文件不得規定將標底作為中標或廢標的決定性條件。標底必須保密。
第十二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製投標文件,加蓋投標人的公章並經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進行密封,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送達投標地點。
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或破壞其密封。
施工單位和建設監理單位質檢存在親屬關係的,不得同時參與同一建設工程的投標。
第三章 開標、評標和定標
第十三條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或其代理人不應接受;
(一)投標截止時間後送達的;
(二)未密封或者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標人應當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密封情況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並有接受人和送達人簽字。
第十四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
開標由招標人或者其代理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並依法接受鎮紀委的監督。
第十五條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廢標處理:
1、未密封的;
2、未加蓋單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簽字)的;
3、未按規定格式、內容填寫、或字跡模糊不清、內容不全的;
4、逾期送達的;
5、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第十六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應當在開標前24小時組成,其名單在開標前應當保密。
評標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招標人(監督小組成員除外)、村民代表、黨員代表、村級財務理財組、村級財務監督組成員。評標委員會應為5人以上單數。對於較大型的建設項目由鎮紀委決定是否邀請專家、永濟市城建局招標辦、財政局、發改委各一人參加。
第十七條 評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不得變更招標文件已載明的評標標準和方法。
第十八條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業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不得選擇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中標。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7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二十條 招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與中標人簽訂雙合同(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的終止招標活動。
第二一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鎮紀委工作監督領導小組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在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二)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三)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和評標報告;
(四)中標結果;
(五)招標投標活動中其他應說明的重要事項。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二條 招標人違反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一)應招標的工程而未招標的;
(二)招標單位隱瞞工程真實情況(如建設規模、建設條件、投資、材料的保證等)的;
(三)泄露標底,影響招標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
(四)投標人不如實填寫投標申請書、虛報企業資質等級的;
(五)投標人串通作弊、哄抬標價,致使定標困難或無法定標的;
(六)定標后,逾期拒簽承發包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招標投標牽頭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監察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發生糾紛,由鎮紀委招標投標辦公室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可通過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受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招標投標活動參照農村集體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辦法進行。
為加強對村級重大事項、重大問題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力度,不斷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不穩定因素,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村級重大事項及時公開制度。
一、村級重大事項的範圍
村級重大事項主要包括: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計劃,財務預決算和大額開支;集體興辦公益事業;集體資產及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和處置;集體統一舉債、貸款;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變更及執行情況;舊村改造、村莊建設規劃;公益事業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建設承包方案;村規民約修改;村民普遍關心、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項。
二、村級重大事項公開制度細則
村兩委提出需決策的村級重大事項。將村兩委研究確定的意見建設在本村村務公開欄內公開,公示期一般為7天,公示期間可將不同的意見建議向村兩委提出。經過一系列嚴格的程序后,村委將村級重大事項上報鎮黨委、政府,經鎮審核通過的重大事項報告議案,要在村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凡村務工作重大事項均由村“兩委”班子共同組織實施,並由村級廉政監督員定期向村民公布進展情況,辦理結束后,要將整個事項的完成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內全程公示,並將辦理結果上報鎮黨委、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