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

女20歲男22歲之前的婚育行為

早婚早育zǎo hūn zǎo yù隨著青春期身體發育的變化,男女心理上也發生了一些變化。首先,獨立意識明顯增強,其次是開始對異性產生興趣,既想接觸異性,但又很害羞,產生了渴望了解性知識的好奇心,並出現了性慾望和性衝動。這是正常的心理變化和生理現象。早婚一般指男女未達到法定婚齡,不進行婚姻登記,而按照習俗舉辦婚禮,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現象;早育是指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生育行為。在中國,女性早於20歲、男性早於22歲的婚育行為可被界定為早婚早育。早婚早育是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國家都存在的全球性問題,可能會受到社會文化傳統、個人教育水平和家庭經濟情況等因素的影響。缺乏避孕意識和避孕藥具,也是早育現象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成因


就社會原因來說,主要受封建社會“早生貴子,早得福”等思想的影響以及由於習慣勢力的沿襲,我國農村中早婚、早育現象時有發生。加上外來西方腐朽的“性解放”,“性自由”思想的影響、非法同居、非婚生育等不良行為也比較嚴重,對社會、家庭和婦女兒童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就生理心理原因來說,主要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男女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男女從十一、二歲開始進入青春期。進入青春期后,男女在生理上都發生了一系列變化,第二性徵開始出現,身體迅速長高,生殖器官逐步發育成熟,男女之間的差別更加明顯。
這時,如不注意引導青少年正確地認識青春期的變化,就可能使他們由好奇而陷入早戀,從而導致早婚、早育。所以,在青春期到來的時候,要把青春期的衛生知識教給他們,對他們在性知識上的好奇心,更要正面引導,不能瞞哄或欺騙,以免激起他們的“逆反心理”,造成性犯罪等不應有的後果。同時,要讓他們認識到早戀、早婚、早育的危害。
社會文化傳統
全球範圍內普遍存在性別權力不平衡的問題,早婚的女性難以與丈夫進行有效的溝通。在一些社會中,少女被視作“傳宗接代”的工具,會面臨早婚早育的壓力。在最不發達的國家,至少有39%的少女在18歲之前結婚,12%在15歲之前結婚。某些社會中,女性的受教育和就業機會有限,而婚姻和生育是她們為數不多的選擇。
在中國,早婚早育是一種文化傳統,來自於“早辦事”(即早結婚)的文化預期和“早生貴子”的期許。我國的傳統文化中還有“成家立業”的社會期許,不將個人的成年作為獨立生活的開始,而默認將結婚作為一個人的“成年禮”。婚育意味著新家庭的成立,經營自己的新家庭就意味著子女脫離父母的幫扶。
避孕的缺乏
未接受全面性教育的兒童青少年可能缺乏從何處獲取避孕藥具以及如何選擇、使用各種避孕方法的知識,甚至對其存在一定的誤解,導致他們無法正確有效地採取避孕措施,從而容易發生非意願妊娠。在一些地區,限制性的法律和政策要求根據年齡或婚姻狀況提供避孕藥具,早婚的兒童青少年群體則被排除在外。另外,部分衛生工作者也持有偏見,拒絕承認兒童青少年存在生殖健康需求,拒絕為其提供避孕藥具。兒童青少年還可能由於資金限制而無法獲得避孕藥具。此外,由於其年齡尚小,可能缺乏確保正確和持續使用避孕措施的意志力和自主權。這些因素都會造成早孕、早育狀況的發生。
家庭經濟
早婚早育的情況更可能會發生在較貧窮的社區和農村地區,在這些地方,早婚早育往往被視作保障沒有自主生產資源、生活在極端貧困中的女性生存的一種方式。此外,早婚早育也有可能是家庭換取經濟利益的結果,年輕的新娘可以只準備較少的嫁妝,從而減少女方家庭支出。但這樣的選擇反而造成了貧困的循環,貧困使得早婚早育者的受教育權無法得到保障,這又導致工作與謀生技能的缺失或低下,進一步加劇了貧窮。在少數國家中,也存在富裕家庭的早婚早育現象,在這些家庭中,早婚早育主要被看作同一社會經濟階層的家族維持財富的方式。

危害


①影響青少年的正常學習和生活,且易造成嚴重的心理障礙。剛進入青春期的十幾歲孩子一旦進入早戀,就必然會影響雙方的正常學習和生活,使學習成績下降,精力不集中等,加上思想壓力大,心理上矛盾重重,往往變得沉默寡言,有的甚至導致嚴重的心理發育障礙。?
②早婚早育和婚前性行為,將產生不良後果。不管是社會的。家庭的還是自身的原因,發生早婚、早育現象,將嚴重影響少女的身體健康。早婚將有可能帶來早育.據有關資料表明,未到成熟的生育年齡而生孩於,所造成的孕婦和胎兒死亡率相當高。早戀早婚,即使組成了家庭,往往由於性格上、心理上的不穩定和社會生活經驗不足而容易發生家庭危機,不利於家庭的和諧穩定,更無法承擔起對下一代撫養教育的全部職責。?
③早婚早育必將加快人口再生產的速度,縮短了人口再生產的周期,增加人口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壓力。它既違反了婚姻法和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又不利於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健康發展。
生育早,縮短了更替間隔,加快了人口快速增長,給人口和計生工作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④.影響人口素質的提高。首先,早育者年齡偏低,身體發育不成熟,必然影響到生育子女的質量;其次,低文化素質、低經濟收入和不穩定的職業使其對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知識理解不深,難以做到少生優生;第三,早婚早育會使早婚者本人背負家庭重擔,從而影響自身素質的提高。

定義


早婚早育即過早的婚姻和孕育,不同地區的年齡界定有所不同,但其行為主體通常都是兒童青少年。早婚是早育的關鍵原因,發展中國家大約有百分之九十的未成年母親是在婚內懷孕生產的。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起草的《防止和消除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child, early and forced marriage)中提出:“早婚”通常與“童婚”互換使用,指雙方至少有一方為兒童(即18歲以下)的婚姻,也可以指配偶雙方均已達到18歲或以上,但其身心發展水平和個人生活經驗等因素使他們尚未準備好結婚。在我國,早婚一般指男女未達到法定婚齡,不進行婚姻登記,而按照習俗舉辦婚禮,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早育指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生育行為。世界衛生組織規定19歲及以下懷孕被認為是青少年早孕,若青少年選擇生育子女,則會發生早育。我國《民法典》(2020)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因此在我國,未達到法定婚齡婚育均可以被認為是早婚早育。

現狀


世界早育數據
儘管過去幾十年內全球人口出生率顯著下降,但依然有很多少女在15~19歲之間就開始生育子女,世界各地具體情況各不相同。2014年世界衛生組織統計顯示,全世界每年約有1600萬15~19歲的青少年生產,約佔全世界所有生產的11%。這些生產中有95%發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中等收入國家青少年的平均生產率高收入國家的一倍以上,低收入國家的這一比率較高收入國家要高出四倍。青少年生產的比例在中國約為2%,拉丁美洲加勒比為18%,撒哈拉以南非洲要超過50%。
早婚早育
早婚早育
中國早婚早育數據
根據1990年、2000年和2015年這三次跨度三十五年的中國人口普查數據,我國15~19歲年齡段的已婚率和生育率均經歷了先下降后反彈的過程。其中,15~19歲已婚率在1990年到2000年經歷了大幅下降,從4.7%下降到1.2%;但2000年到2015年之間翻了一倍,從1.2%增長到2.4%。這一年齡組的生育率從1990年的2.2%下降到2000年的0.6%,到2015年又反彈到0.92%。

影響


對個人的影響
早婚早育對女性的身體健康會造成一定的損傷,早婚會帶來早孕,早孕更是造成19歲以下女性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妊娠或分娩期間的併發症是導致少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順利生產後的青少年母親也更易患因生產導致的疾病,如貧血高血壓等。20歲以前身體的各種重要器官雖然逐步發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歲之後才能完全鈣化,而妊娠分娩對生殖器官、骨盆腔、腰骰椎骨及骨盆底肌肉都有很大影響,會影響少女的骨骼發育。
青少年結婚、懷孕和生育往往會導致女孩輟學,雖然某些國家與地區正在努力讓早育的兒童青少年在孩子出生后重返學校,但這些早婚早育的女孩還是很容易遭受欺凌,並很可能危及其未來的教育和就業機會。
早婚早育還可能意味著新娘和配偶之間有很大的年齡差距與權力差別,這使得女孩和年輕婦女的能動性和自主權減弱,她們經常面臨身體、心理、經濟和性暴力,並受到行動限制。
對兒童的影響
青少年早孕所產下的胎兒死亡率比20~29歲母親產下的兒童死亡率高出50%以上,母親年齡越小則兒童死亡風險越大。還會出現早產、嬰兒低出生體重等情況。
早育的年輕父母通常難以接受高等教育,自身文化素養不高,身心發展也尚不成熟,難以妥善處理嬰幼兒的撫養教育問題。
早婚早育還常會帶來留守兒童問題。早婚早育的父母通常需要承擔養家糊口的責任,他們離開家鄉外出務工時只能由老人照顧兒童。長期不與父母共同生活使得留守兒童的成長受限。
對社會的影響
早婚者由於年齡尚小,缺乏一定的認知和判斷能力,在家庭生活中容易產生矛盾,婚姻不穩定造成離婚率升高,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同時,早婚早育不僅是對人權的侵犯,也對國家的人口控制產生影響。早婚早育對人口控制的直接影響主要有兩種形式,即提高一定時期內的生育率和縮短世代間隔。早婚早育會使女性的生育期延長,生育峰值提前,帶來密集生育、多育的可能性。

法律


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涉及到了與早婚早育相關的內容。其中《關於加強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見》(1992)從政府管理方法的角度對早婚早育現象的解決提出了建議,《民法典》(2020)對我國公民的法定結婚年齡作出了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我國公民在面對婚姻和生育時的合法權益
《關於加強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見》
《關於加強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見》(1992)從政府管理角度提出了杜絕早婚早育現象的方法建議,主要內容包含以下五方面:(1)各級政府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婚姻管理工作的領導;(2)深入持久開展相關宣傳教育工作;(3)嚴格婚姻登記,依法進行管理;(4)組織協調各部門關係,明確職責,搞好對早婚早育的綜合治理;(5)加強婚姻管理隊伍建設。
《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教育類文件


早婚早育是性與生殖健康領域的概念,在教育中往往從生殖健康和青春期發育等角度進行呈現,幫助學生理解早婚早育的不良影響。我國各部委頒布的教育類文件中,《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維護生殖健康的角度體現避孕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和《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2011)三部文件主要從青春期發展特點、婚前性行為等內容進行闡述;《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7)則從性與生殖健康、優生優育、非意願妊娠及其應對等方面進行闡述。《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還特別指出了接受全面性教育對提升青少年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意義。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內容。

國際文件


一些國際文件也從兒童、婦女權利保護的角度對早婚早育這一話題進行了闡述。聯合國發布的《關於婚姻的同意、結婚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的公約》(Conventions on Consent to Marriage, Minimum Age for Marriage and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1962)強調各國應設立最低結婚年齡,減少早婚早育的發生概率。《兒童權利公約》(Child Right Convention)(1989)雖然沒有明確提及“早婚早育”這一特定行為,但特別提出了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間接反對了早婚早育現象。《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1979)、《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行動綱領》(Programme of Action for The Fourth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1995)、《消除和防止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行為》(Elimination and Prevention of All Forms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Girls)(2013)主要從人權保護角度強調禁止早婚早育的重要性。《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理事會:關於性與生殖健康權的第22號一般性意見》(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General Comment No. 22 on the Right to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2016)則從生殖健康權利角度闡述了為青少年提供避孕措施的重要性,從而減少早婚早育的發生。

全面性教育


早婚早育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全面性教育中,對相關內容的學習同時涉及到知識要點、相關技能及態度價值觀。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8“性與生殖健康”下的第1個主題“懷孕與避孕”之中。此外,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4個主題“長期承諾及子女養育”,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下的第2個主題“人權與性”中也有相關的內容,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

研究


認知能力與早婚早育的關係
美國阿拉巴馬大學國際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職教授達林·希勒(Darlene L. Shearer)等人在美國進行了一項研究,探究人的認知能力與早婚早育現象之間的聯繫。研究發現,貧窮和認知能力低下都會增加早育的幾率,認知能力較低的年輕女性過早開始性活動和早孕的風險較高。平均而言,與晚育女性相比,早育女性預計會少上兩年學。推遲初次性交的時間、接受過性教育課程、具有相對較高的教育期望的女性早育的幾率較低,而認知能力低的女性在20歲前生兩胎的幾率是認知能力高的女性的近三倍。
社區干預早婚早育
瑞典隆德大學科學學院社會醫學和全球衛生司,臨床學系研究者迪維卡·曼哈(Devika Mehra)與印度瑪姆塔婦幼保健研究所的阿卡那·薩卡(Archana Sarkar)等人針對印度早婚早育現象嚴峻的背景,就多管齊下的社區干預方法對早婚早育現象影響進行了評估研究。印度等地在歐盟資金支持下設立了青少年信息中心(Youth information centers,YIC),旨在為年輕人們提供一個可以自由交流的“安全空間”,幫助年輕人作出健康的決策。研究結果顯示,作為一種干預策略,YIC在減少早婚早育和增加留校人數方面有顯著效果。另外,接觸大眾媒體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早婚早育,通過創新青年團體進行同伴教育是一種較為有效的模式。這些以社區為基礎的干預措施可以成為與印度經濟文化背景相似的地區減少早婚早育現象的可借鑒模式。

影視作品


不良少女莫妮卡》(1953)【瑞典
片長:96分鐘
類型:劇情/愛情
劇情簡介:因無法忍受家人所帶來的壓力,17歲少女莫妮卡決定離家出走,她找到了與自己情投意合的男孩哈里,希望能夠與他一同生活。莫妮卡的到來讓哈里欣喜若狂,在丟掉了工作后,兩人駕著小艇,度過了一段悠遊自在的快樂時光。
然而,逐漸拮据的經濟讓兩個年輕人意識到這種生活並非長久之計,與此同時,莫妮卡的懷孕也給兩人之間的關係帶來了質的改變。莫妮卡和哈里結婚了,哈裡外出工作,莫妮卡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然而,孩子的到來並沒有讓莫妮卡感到快樂,反而讓她感到了束縛和不自由,而在日復一日的枯燥工作中,莫妮卡和曾經的情人舊情復燃,一個本來美滿和睦的家庭開始分崩離析。
《不良少女莫妮卡》中男女主角從相戀到分手的故事讓觀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愛情課。儘管曾經有浪漫的激情,然而不夠成熟的婚姻和意料之外的孕育最終還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毀滅性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