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歷史
湖北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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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歷史源遠流長。夏商(公元前21世紀-前11世紀)以前,南方民族長期在這裡勞動和生活。春秋時(前770-前476年),國土主要在今湖南、湖北地區的楚國在南方諸國中最為強盛。戰國時(前475-前221年),南方諸國統一於楚。公元前221年,統一的秦朝分天下為四十郡,湖北大部屬南郡,西北、北、西南各一部分屬漢中、南陽、長沙和黔中等郡。西漢划天下為十三部(州),湖北以漢水為界,西為南郡,東為江夏,均隸屬於荊州。三國時,吳魏分治湖北,都稱荊州。經兩晉至南北朝,劉宋置荊州、郢州,又僑置雍州,蕭齊繼承了劉宋建制。梁以後建制紊亂,至隋統一,仍稱荊州,一度稱鄂州,故湖北簡稱鄂。
唐分全國為十二道,湖北屬淮南、山南及江南道;嗣又分屬山南東道、江南西道,一部分隸屬淮南道、黔中道。宋分全國為十五路,湖北有三十多縣屬荊湖北路,湖北之名始於此;有十九縣屬京西南路,另數縣分屬淮南西路、夔州路。元朝除中央稱中書省外,分全國為十一個中書省,簡稱行省。湖北長江以北屬河南行省,以南屬湖廣行省。明朝改制,全國設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湖北屬湖廣布政使司。清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分治,大體以洞庭湖為界,南為湖南省,北為湖北省,是為湖北建省之始。湖北省當時領有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德安、荊州、襄陽、鄖陽、宜昌、施南等十府。
民國初廢除府、州建制,省下設江漢、襄陽、荊南、施鶴等四道,共轄69縣。后廢道存縣。此後除少數縣間有拆、並外,一般無變動。1932年、1936年,又先後將69縣分屬11個、8個行政督察區。另,漢口有時為省轄市,有時為特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