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政府部門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宏觀調控、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和綜合經濟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全市宏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對策建議;提出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
(四)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投資體改革的革重大問題;統籌安排市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和中央、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計劃;匯總編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製公路、水運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組織編製城市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發展建設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編製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製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編製國家指令性工業產品生產年度計劃和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承擔全市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上報需要國家、自治區審批或核准的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
(六)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編製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七)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糧食、食糖食鹽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南寧市儲備;編製並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物流業發展引導資金投資項目計劃,協調重大項目問題。
(八)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工業、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九)編製和組織實施全市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提出地區經濟發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戰略及政策措施,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研究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及政策,綜合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一)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提出南寧市價格和收費的立法建議,起草價格和收費管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定擬訂南寧市價格和收費政策;擬訂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分工管理目錄和收費管理目錄;負責監測和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進行全市價格宏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措施;組織實施南寧市價格和收費政策,制定和調整商品、服務價格與收費標準;組織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開展價格公共服務。
(十二)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審;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鑒證。
(十三)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參與或組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
(十四)組織編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職務姓名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蘭捷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一級調研員賴承略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二級調研員唐琨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南寧市大數據發展局副局長、三級調研員熊華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總經濟師、二級調研員賀大州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孫椿睿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試用期1年)黃勝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王福建
南寧市信用體系建設辦公室主任,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級調研員賁國昌
南寧市市信用體系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級調研員薛建秋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處長級幹部張謙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處長級幹部趙略敬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級調研員陸俏梅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級調研員趙儀軍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級調研員阮廣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二)發展規劃科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
(四)政策法規和經濟體制改革科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
(六)城市基礎設施科
(七)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八)重大項目建設科
(九)地區經濟科(區域經濟合作科)
(十)西部開發科(市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一)農村經濟科
(十二)工業經濟科
(十三)就業和服務業科
(十四)交通能源科(市能源辦公室)
(十五)高技術產業科(南寧國家高技術生物產業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十七)社會發展科
(十八)經濟貿易科
(十九)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十)價格綜合科
(二十一)商品價格管理科
(二十二)收費管理科
(二十三)醫藥價格管理科
(二十四)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二十五)人事科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下屬單位


南寧市經濟信息中心
南寧市經濟信息中心是相當副縣(處)級事業單位,隸屬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其主要職責是: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宏觀經濟信息服務;開展宏觀經濟分析、預測和監測,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支持;為市人民政府及綜合經濟部門提供電子政務及辦公自動化技術服務;為社會各界發布經濟信息和提供計算機技術服務。
南寧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服務中心
南寧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服務中心是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項目工作的工作政策性研究,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優化提出合理建議;組織開展專項前期工作,進行區域性專項評價、評估;對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進行服務和指導,為項目前期工作的整體推進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參與PPP項目管理政策的研究,擬定PPP項目相關的操作及實施細則,協調推進市本級PPP項目並實施跟蹤服務。
南寧市價格認證中心
南寧市價格認證中心是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隸屬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主要職能: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南寧市規定,辦理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確認。
具體包括:(一)涉嫌違紀案件;(二)涉嫌刑事案件;(三)行政訴訟、複議及處罰案件;(四)行政徵收、徵用及執法活動;(五)國家賠償、補償事項;(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認定複核事項。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價格認定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承辦南寧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價格認定事項。
南寧市諮詢事務所
南寧工程諮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咨集團”)前身為1989年成立南寧市工程諮詢規劃事務所,2021年3月完成轉企改制,現為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具有25個註冊諮詢專業,其中建築、市政公用工程、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廣電、信息化)、公路、水利水電等六個專業為甲級資信
南咨集團主要業務範圍包括:評估諮詢、規劃諮詢、項目諮詢、決策諮詢、PPP諮詢和全過程諮詢服務;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技術服務,工程項目代建、工程造價諮詢、招投標代理、政府採購代理、項目安全評價;軟體開發、信息技術諮詢、數據處理服務、信息系統集成、系統運行維護、網路與信息安全軟體開發;政策法規課題研究、社會經濟諮詢服務、社會人文科學研究等多個業務板塊。

獲得榮譽


2021年5月,榮獲2019—2020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