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師

會施魔法的人

巫師(wū shī),英文中翻譯為Medicine man、Shaman、Sorcerer、Sorceress、Witch和Wizard,是會施魔法的人的通稱;或專指以裝神弄鬼替人祈禱為職業的人。古代施術者女稱巫,男稱覡。《後漢書·皇后紀上·和帝陰皇后》:“有言后與朱共挾巫蠱道。”唐李賢註:“巫師為蠱,故曰巫蠱。”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四:“巫師詛曰:‘有違誓者,當如此婢。’”巴金《家》三四:“這一次不是‘見鬼’,卻是‘捉鬼’——請了巫師(端公)到家裡來捉鬼。”

巫師作用


巫師在一個社會中有很多的功用:他們可以用魔法保護他人,以免受到自然災害、外來者和敵人的傷害。他們也負責改正錯誤,衡量對錯,操控大自然和解釋恐怖的現象等。
巫術是一種低層次的法術,因為它不是一種信仰,但與高級法術一樣,也是帶有機械性和直觀性的。但對比巫毒那種純邪惡的法術來說,巫術是比較接近一種宗教的了。而且巫術也有仁慈的一面,例如用來保護村莊和部落,抵擋邪惡的敵人和災害等。但如果被一些心術不正的人所利用的話,它也可能是非常邪惡的!雖然巫師主要是使用咒語,但也會使用魔葯。不過無論是哪一樣,都可以用來奪取他人的生命。但是這些說法都只是傳聞,目前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的表演出法術,所以通過這段話對巫師有直接了解即可,不要當真。
歷史上有很多神靈是與巫術有關的,因為巫師會負責傳示神諭,解讀魔術牌,看相等一些類似的活動。儘管是這樣,巫師或更確切一些地稱女巫們還是經常被人們與邪惡畫上等號。

巫術歷史


女巫
女巫
在巫術最簡單的形式里,巫術是一種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在新石器時代的洞穴壁畫上,已畫有半人半獸的巫師作法召喚森林之神的事迹。到了古希臘,人們相信巫師只是召喚一些介乎於天堂和大地之間的中立魔神(希臘語:daimones),但這些魔神也是很容易就變成魔鬼的,直到後世的柏拉圖的學生Xenocrates將daimones徹底定義為魔鬼。歷史上關於巫師的最早記載見於十二世紀,當時有一位名叫韋爾多的法國里昂商人宣揚並身體力行安貧樂道,其門徒被子教皇斥為異端,逃入阿爾卑斯山谷隱居。巫師的故事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在與異端的接觸中逐漸產生的。
到了中世紀,在天主教的影響下,龐大的獵巫行動開始了,無數女巫葬身於火海之中或死於利箭和斷頭台之下……女巫從此變得更加邪惡了。但在文藝復興的時候,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男巫(Sorcerer)成為了飽學之士,如煉金士、醫生等的代名詞。甚至有人相信這些人的知識是從超自然的來源里得到的。更有很多貴族和主教都爭先研究起巫術來。

巫術


巫術(Sorcery),來源於法文的“Sor”,原意是指能夠經由祭祀或象徵的儀式去改變他人命運的人;而“Sors”前綴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遭遇或命運,而巫師最常見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語。由此可以引申到所有用咒語來控制愛情、生長、運氣、健康和財富等的行為。在大多數社會中,咒語被認為是為邪惡的目的而生,而巫師(Sorcerer and Sorceress,通常是女性)是會用咒語以主觀的仇恨去傷害他人的。另一方面,巫師也可以用咒語來對抗邪惡力量,保護自己和他人的。
巫術的原理可歸結為兩個方面:第一是“同類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體一經互相接觸,在中斷實體接觸后還會繼續遠距離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稱之為“相似律”,後者可稱作“接觸律”或“觸染律”。由此而生成了交感巫術、順勢巫術和接觸巫術。

女巫


女巫
女巫
女巫,之所以被認為是邪惡的是因為大多數巫術派別相信,她們天生就是魔鬼的化身,天生就有魔鬼的力量和天生就充滿了憤怒和妒忌。女巫們通常在出生時就有一些特別的物理上的記號,例如胎記、體內有異物或陰陽眼(Evil Eye)。這些都是20世紀人類學家E.愛文斯-皮特卡德(E.Evans-Pritchard)在非洲Zande地方有系統地研究當地女巫幾十年後所得出的結論,雖然這個結論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而且也不適用於西方的新異教巫術文化,但也為該類研究打響了第一槍。

中國巫師史


前言

巫師是古老的職業,古老到什麼程度呢?遠古時曾經有過“家為巫史”的情況,就是說,人人都會玩兩手巫術。然而,那時人們運用巫術就像我們現在吃飯、握手一樣平常,不是謀生的手段,因此在嚴格意義上還不能叫職業。
家常菜人人會做,卻有好壞之分。巫術也是這樣,用得多了,就有高下之分。比如,巫師甲預測一天後下雨,巫師乙預測三天後下雨,結果一個月後下雨了,因為乙的預測最接近,大家就說乙的巫術最靈(這種思維方式在當時很正常,有人管它叫原邏輯)。那時候,巫師都是由高層領導擔任的。酋長和高層貴族組成了部落的最高統帥部,實際上也可稱宗教事務部,因為那時候的大事也就是巫術和打仗兩樣,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如果哪位巫術玩得純熟,而且打仗勇猛,眾人肯定會推舉他做酋長,絕對依照“專家治國”的原則。正因為巫師都是當時的精英分子,所以後人追憶巫師的光輝形象時,說他們“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意思就是說巫師們都是智商極高的,而且有千里眼、順風耳,能準確地預測未來的吉凶。
所以,最早的職業巫師其實就是咱們那些最早的有名有姓的老祖宗。黃帝、蚩尤,都是把巫術練到頂級的巫師。在黃帝蚩尤大戰中,蚩尤作法請神下雨,黃帝則驅動旱神天女止雨。蚩尤鬥法失敗,於是被殺。這是典型的巫師鬥法!倒真驚天地,泣鬼神。更重要的是,這一仗決定了我們把自己稱為“炎黃子孫”而不是“蚩尤子孫”。
其他能在史書上留一筆的上古賢君賢臣,多半也都有巫術絕活。據說大禹在治水的時候有一種奇怪的步伐,這套“凌波微步”被後來的道士們奉為“萬術之根源,玄機之要旨”,比之少林寺的《易筋經》亦未遑多讓。商湯為了求雨,要點火自焚,有人說這是裝樣子,但如果不是大家公認他是全國最好的巫師,他即便想作秀也沒機會。
“傳說時代”是巫師的黃金時代,到了有實物、文字證據的時代,巫師就不太靈光了。商代家大業大,國王要高瞻遠矚,政治活動越來越重要,宗教事務就分別交給手下人去打理,分工也越來越細。於是就有了專門整理巫術檔案的“史”,有了專門負責禱告的“祝”,有了專門負責整治王八的“卜”;真正原始意義上的巫師,只負責跳舞求雨。更慘的是,當時盛行“暴巫”——天旱時把巫師放在烈日下曝晒來感天動地求得雨水。做巫師做到這個份上,真是失敗中的失敗。
當然也有混得好的,比如巫賢,在商王太戌時,那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不過,總的看起來,宗教事務部已經降格為宗教事務局了。不僅如此,興緻高時商王還經常越級指揮,親自參與占卜活動,一會說這塊龜甲的洞燒得不好,一會說我來看看明天下不下雨,而且還要收版稅,所以在甲骨文里經常見到“王占曰”的字樣。順便說一句,那時的王八可能真的很大,以至於幾百年後春秋的鄭靈公收到一隻王八,就敢把滿朝文武都請來開“王八宴”。

藍領工人

周代出了個周公,喜歡“以德治國”。巫師們文化程度不高,日子就更難過了,根據《周禮》記載,卜、祝、史的爵位都是下大夫,而司巫及男巫、女巫的爵位只是中士,已有淪為官府小廝的趨勢。
國營的日子難過,但集體和私人小企業卻異常興旺。民間巫師在春秋時期非常活躍,《左傳》中提到的衛巫、巫、梗陽之巫、桑田巫等,在本國都是不出十大傑出人物之列的。預測人的生死壽夭、國家的戰爭勝敗,簡直是一碟小菜,有時準確程度甚至達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公元前555年,晉國的荀偃想討伐齊國,一時不知成算如何。有天晚上做了個夢,夢見自己和晉厲公打官司,當庭敗訴,被晉厲公用戈把腦袋砍了下來。過了幾天,荀偃在路上碰到了梗陽的巫師皋,於是把夢的內容告訴巫皋,請他給自己搞個精神分析。巫皋說:
“看來您今年是死定了。不過如果跟齊國開戰,倒是必勝無疑。”
果然,晉國率領一幫同盟軍把齊國打得落花流水,而荀偃當真在回師途中病死了。
這還不算最神的,早些時候的公元前581年,晉景公夢見有個大鬼闖到宮裡來追殺自己,還說是奉了天帝的命令。醒來后他請桑田巫預測吉凶,桑田巫說:
“您恐怕吃不到今年的新麥子了。”
晉景公當場就病倒了,派人到秦國去請專家來會診,結果專家說已經病入膏肓,沒治了。得,安心等死吧!沒想到,六月初六這天,新麥子送來了。晉景公登時神清氣爽,叫人把麥子煮好,然後把桑田巫抓來殺掉,死前還讓他最後再親眼看看新麥子。殺了人之後,晉景公正準備安心享用宮廷煮麥子,突然肚子痛要方便,也真邪門,他就在方便的時候掉進宮廷廁所里淹死了,還是沒吃到新麥子。桑田巫雖然死了,但是他用生命捍衛了自己的預測巫術。
巫師是有本事的,
“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
意思是說,孔子說:“南方人有句話說:‘人如果做事沒有恆心,就不能當巫醫。’這句話說得真好啊!”“人不能長久地保存自己的德行,免不了要遭受恥辱。”孔子說:“(這句話是說,沒有恆心的人)用不著去占卦了。”

死水微瀾

從戰國後期開始,巫師曾經迎來過短暫復甦的黃金時代,顧頡剛說:
“在日益高漲的神仙思想尤其是統治階層好仙風尚的刺激下,這些原本流落並活躍於下層民間的巫、醫之流便紛紛而起,自覺地以神仙說為宗旨,並重新有意地綜合巫、醫之長,同時又進一步吸取了道家、陰陽家的理論養料,終於形成了一個以長生不死為旗幟的具有較高文化素養與技術專長的有學有術的特殊階層——神仙方士集團。”
巫師們在民間大搞迷信,弄點小錢補貼家用,但在政治上卻沒有什麼前途。一批有理想的巫師念念不忘遠古時代的榮光,力圖再為帝王師,重鑄帝王魂。這一次,他們的目標很明確,要跳過所有的中間人,直指最高統治者。
巫師們先誇說自己如何機緣巧合,得到了不死葯,如何健康長壽。在社會上掀起追求長生不老的風潮后,再去遊說帝王。比起前輩來,這些巫師在知識結構上有很大的進步,一方面在理論上更加過硬,什麼陰陽五行八卦氣功之類的學說一齊上陣;另一方面不再局限於小地方活動,他們四處雲遊,一會出海,一會上山,既開闊了眼界,又廣交了朋友。於是在戰國中後期,方士集團逐漸形成。一時間,整個東海岸都有方士們出沒,齊威王齊宣王燕昭王紛紛派遣方士們出海尋找住著仙人的海島。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最熱衷的就是尋找神仙和不死葯。在秦始皇的感召下,神仙學成為全國最熱門的專業。甚至出現了這樣的情形:山東、河北一帶沿海的農民兄弟,一放下鋤頭就自發地研究神仙、方術。成千上萬的人湧向咸陽獻寶,在阿房宮出入的方士,有名有姓的就有十多個,其中就包括率領幾千童男童女出海的徐福。秦始皇當然也沒閑著,他三番五次地出巡,訪求不死葯。
秦國滅亡后,漢武帝再接再厲,高舉起求仙的大旗。漢武帝時的國力更加強盛,方士人數更多,文化水平也更高,據不完全統計,向漢武帝上書兜售成仙秘方的就有上萬人。漢武帝上當歸上當,求仙的熱情依然不減,一直到死都沒有放棄。
巫師(方士)在西漢風光無限,可從本質上說,不過是皇帝的小廝,除了請神仙、找不死葯這些技術活兒,他們什麼用場也派不上。魏晉後期,神仙方術被道教、儒教、佛教吸收,不少方士就轉行做了道士、儒士、和尚。
巫師的黃金時代到底遠去了。
儒家的文人們一說起聖人,尤其是先秦的那些著名聖人,總是嘖嘖有聲地讚歎。即使說來說去總不過是些仁義禮智信之類的套話,也仍然樂此不疲。讚美的話兒講了一籮筐,聖人的長相卻很少有人提起。推想起來,能做聖人的,就算不是英俊神武,相貌也應該在中人之上吧。
不過,有人並不這麼看。在荀子眼裡,沒有一個聖人模樣周正:孔子臉上像蒙了張驅鬼的面具;周公身體像一棵折斷的枯樹;皋陶的臉色永遠像削了皮的瓜一樣泛出青綠色;大禹腿是瘸的,走路一跳一跳;商湯半身不遂;最不可思議的是舜,眼睛里有兩個瞳仁。這些形象豈止是不周正,簡直就是些歪瓜裂棗。幸好荀子在古代並不受重視,要是也像孔孟那樣受尊崇,真不曉得道學先生們該怎樣為聖人塗脂抹粉了。
荀子的說法並不是無稽之談。我們曾經介紹過,古代的聖人們大抵都做過巫師,而巫師對臉蛋的要求的確不怎麼高,有時甚至專挑其丑無比的人。古人有自己的道理,他們認為長得奇形怪狀的人往往天賦異稟,感受上天的氣也比旁人多些,更容易與上天交流。丑,因此成了資本與財富。
不過根本的原因並不在此,畢竟天生醜陋的人並不多,醜陋而又熱愛巫師職業的人更少,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熱愛巫師職業又能從事這一行當的更是少之又少。
巫師的丑,主要是因為他們戴了面具。
在面具上刻上動物的形象,如牛、羊、虎以及饕餮、龍等之後,巫師只要帶上面具,就意味著與動物合而為一,具備了動物通神的能力,具備了向鬼怪挑戰的能力。這時候的面具,不再是政治權力的象徵,而是神力的化身。要驅逐鬼怪,首先要嚇唬它們,所以面具造得總是特別恐怖。李澤厚說:
“各式各樣的饕餮紋樣以及以它為主體的整個青銅器其他紋飾和造型、特徵都在突出這種指向一種無限深淵的原始力量,突出在這種神秘威嚇面前的畏怖、恐懼、殘酷和兇狠。”
面具的應用首先是驅鬼,比如皇家驅鬼師傅方相氏,在工作的時候就戴著這種面具。他用的面具是黃金做的,有四個眼睛。在作法的時候,身上披上熊皮襖,也真有點熊人合一的感覺。
國家控股的巫術當然用得起昂貴的道具,但是民間巫師就不可能這麼“牛”了。好在只要面具的形象到位了,質地倒不是最重要的,人們經常用皮製的或木製的面具,價錢便宜,樣子也擺得過去。民間巫師們要靠捉鬼混飯吃,每到年關,就挨家挨戶地上門驅鬼,以弄點零花錢,或者討杯酒喝。為了讓出錢的主兒開心,不僅捉鬼捉得特別賣力,還往往會有些娛興的曲藝節目。
時間一長,這種儀式逐漸演變成聯歡晚會,驅鬼反而是次要的目的了。驅鬼活動的儀式色彩越來越濃厚,雖然大家都知道是驅鬼怪的,但是利用這個機會樂一樂也無傷大雅。像漢朝流行的大型驚險娛樂雜技節目蚩尤戲,就是表演者戴上牛頭面具,進行摔跤比賽。演得好的,還有機會到首都長安進行彙報演出。這種文明健康安全的娛樂活動,比起古羅馬兇殘的角鬥士“表演”,不知高雅多少!
鬼怪固然要趕,但生活也仍然要繼續,也許這就是古人對待宗教信仰的基本態度。
四川巫師
四川巫師主要以陸姓氏族為主體,其歷經二十四代。但後來在二十四代時誕下一女,眼睛呈淺褐色,為不祥之兆,自此,巫師氏族衰落,陸姓氏族遷移。由於行事“低調”,所以不常被人注意,而他們的印跡也無從知曉。

藏族巫師


在原始觀念支配下的藏族先民們認為:無論是在天上。地下或是水中,都有神靈,而且世間萬物也都無不聽命於這些神靈。例如在青藏高原上所常見的地震天火、風雪雷電、洪水冰雹等自然現象和自然災害,都歸之於是這些神靈所顯示出來的神奇力量。同時,按照自然界生存競爭的規律,藏族先民在生活、生產實踐中,又發現了某些客觀事物和自然現象,只要人們在生活習慣、勞動方法上稍加變動即可適應,有的甚至還可以為人們左右,並使其為己所用。換句話說,就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方法,來影響某些客觀事物與自然現象,或避其傷害,或變害為益。例如下雨,人們可以用樹葉來遮體;颳風,人們可以躲進山洞;渡河,人們可以利用浮木。同時。獵取,可以獲得鳥獸、採擷可以獲取果實,如此等等。隨著人類社會繼續向前發展,人們通過實踐,又進而把僅能遮雨的樹葉,逐漸擴大到既能遮雨又可禦寒的獸皮,甚至後來的織品;採摘野果逐漸發展到栽種和定期收割;躲風避雨的山洞,逐漸演進到築屋而居;捕獵也逐漸發展到對鳥獸進行馴養……
基於同樣原因,藏族先民的精神世界也在向前發展,就像在生活。勞動上不滿足於樹葉遮體、山洞藏身、採擷野果和狩獵鳥獸以果腹等一樣,他們不再滿足於被動地聽命於神靈的賜予和懲罰,產生了想利用一定的方法或工具,來影響和控制這些神靈,以改變他們所具有的“神奇力量”。這就是藏族先民原始巫術產生的背景。實際上這也是人類為了謀求能戰勝大自然的另一面,只不過前者應該是屬於“勞動創造人”的實踐,後者是屬於精神的一面而已。
儘管藏族先民有著美好的願望,但這並不一定就能兌現。由於當時的生產力還十分低下,對於客觀事物和某些自然現象,人們還無法控制和對其施加影響,而單純地利用“精神”方法,當然就更難以如願以償了。這在今天雖然已是盡人皆知的常識,可這在那遠古年代,藏族先民是不可能像我們這樣去理解的。當他們這種“精神”要求無法實現和滿足時,於是十分自然地就把這一美好的幻想,寄托在“能有一種可以聯繫鬼神的人”身上。然後通過這種能“上達民意、下傳神旨”的人,來影響和控制客觀事物和某些自然現象。這便是青藏高原巫師應運而生的客觀背景。
正如藏族先民幻想能控制和影響客觀事物以及部分自然現象一樣,巫師的產生,還是經過了一段相當長的過程。當人們在舉行祭祀和施行某些巫術的時候,常常是在絕大多數時間內這一主觀要求都未能兌現。不過總還是有某些巧合得到應驗,也會取得一些預期的效果。於是這一位主持祭祀和巫術活動的人,便被視為具有特殊的巫術技能。這樣,巫師這種特殊人物,便應時代的要求而產生了。
作為藏族原始祭祀主持人的巫師,在原始部落和氏族時代,大都是由氏族的長者和部落的首領來擔任。掌握神權,是他們能否牢牢掌握和控制氏族與部落大權的關鍵條件。據說這類在遠古時代的巫師,都能通神,且能同鬼神通話,能上達民意、下傳神旨;可預知吉凶禍福,除災祛病;還能從事徵兆、占卜,施行召魂、驅鬼等巫術。他們是人與神之間的橋樑和媒介,在某些場合還被視為是神的代言人。總之,巫師在藏族先民的心目中,享有十分崇高的威望。
對於這些藏族原始時期的巫師,由於在藏漢歷史文獻中已無據可尋。因而,對他們的名稱、傳承、服飾、法器、神壇、咒語、巫術、占卜等等,我們都幾近一無所知。能查找到的資料,也是微乎其微,更何況那些遠不可及的年代的巫師了。就是在那有著“青藏高原原始部落社會的百科全書”之稱的(格薩爾王傳)之中,我們也僅能發現一些“阿尼”、“亞木”、“莫瑪”等古老巫師的稱謂。所幸的是,由於我國藏區地域遼闊、交通閉塞,許多偏遠地區藏傳佛教的影響相應薄弱,還為我們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較為接近於原始巫師的面目。這是不幸中之萬幸。

薩滿巫師


歷史上第一位魔法師很可能是一個薩滿巫師,或者是部落的術士,巫醫。他是與神靈溝通的媒介,可以神遊神靈世界。
我們對那些關於傳統女巫的特徵已經耳熟能詳,無須贅述。藥劑師或薩滿教巫師們通常都手拿一隻木杖或木棒,身穿由動物皮毛或是鳥類羽毛製成的長袍。薩滿教起源於亞洲的北部、西伯利亞和愛斯基摩地區。作為一種神秘的巫術,北美的藥劑師以及非洲的巫醫都可以歸入薩滿教範疇內。那些遠在北方、帶有明顯游牧民族色彩的部落巫師也通過祈求神靈來聚集動物,為了能夠在部落捕措時助其一臂之力。他們的游牧生活方式與法國或西班牙岩洞中壁畫所描述的景象十分相似。
薩滿教的教義中充斥著萬物皆有靈的觀點。他們認為,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甚至我們周圍一切“東西”,都像男人和女人一樣,擁有生命,擁有靈魂,因而我們完全可以與它們溝通、交流。但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只有那些擁有特殊能力的人才能做到。(這種特異能力在各地有不同的稱呼,如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亞部落稱之為“瑪納”——超自然的能力;美洲印第安人中的蘇族部落稱之為“瓦坎靈力”——來白乾大自然的靈力;北美洲土著居民中的易洛魁部落則稱之為“奧蘭德”。)
那些擁有這種神奇力量的人可以通過類似佛教中“入定”(一種通過冥想與周圍的物質環境相分離的狀態)的方式進入到神靈的世界。在那裡,他不僅可以與萬物神明進行心靈相通的交流,而且還可以與神或上帝溝通。他可以從神靈那裡得到一些信息,還可以藉助神靈的力量去醫治病人精神上亦或身體上的創傷。巫師所擁有的力量通常和衣著密切相關,他的衣服常常由自然界中的動物皮毛或羽毛製成,表示與自然界的同盟關係。在他的魔法之旅中的某個時刻,這種同盟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在美國,巫師的斗篷都是由北美野牛皮製成的;在波利尼西亞,魔法師的披風則是由一種樹皮布縫製而成,上面綉著精美的圖案;塔西提島和夏威夷巫師的斗篷比這些都華麗的多,它們都是用一種稀有鳥類的羽毛為原材料,精心縫製而成的。薩滿教巫師、巫醫和魔法藥劑師都有一種可以和死者靈魂溝通的本領,即人們常說的“通靈”。巴西巫師的技能通常都是繼承來的,父親傳給兒子——偶爾也有例外,如果部落中某人沒有繼承到這種非凡的能力,那麼他也有資格去學習“通靈”的本領.讓某個神靈(其中聲望最高的神靈要屬美洲虎的神靈)附入他體內,使其成為一名真正的巫師。

愛斯基摩人


愛斯基摩社會中掌管宗教事務的人是巫師,每個村落里都有巫師,他們是村裡最重要的人物,男性和女性巫師都存在。愛斯基摩人眼中的巫師是具有和神靈交流或影響神靈的特殊能力的人。巫師被認為可以讓自己的靈魂暫時離開身體,和神靈世界的神進行溝通,和一些小神靈接觸,於是這些神靈便成為巫師的僕人,給巫師提建議出主意,給巫師提供幫助。巫師通過催眠、念咒語、口技和變戲法等方法行使巫術。巫師的重要作用是發現引起災難的原因,如生病、受傷的原因,並找到解決的辦法。愛斯基摩人認為,災難的原因就是有人觸怒了神靈,所以巫師一般是查明哪一個神靈被觸犯,以及被觸犯的原因。多數調查結果是有人破壞了禁忌。於是人們通過舉行宗教儀式,撫慰神靈,或在原有的禁忌上增加條例,以取悅神靈,消災避難。巫師被認為能夠驅除附在人身上的鬼魂,能夠預報天氣情況,甚至能改變天氣,預測占卜未來,和死人的靈魂溝通。巫師不僅製作護身符出售給他人,還編製咒語出售。
由於能呼吸,而且具有自己的名字,所以從理論上說每一個愛斯基摩人都有與神靈世界直接溝通的能力。但什麼樣的人才能成為一名巫師呢?怎樣才能成為巫師?巫師是如何獲得這些超人的能力呢?各地愛斯基摩人的說法不同。有的認為這是一個人天生的能力;在多數地區,一個人要成為巫師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修行,或者跟其他巫師學習,或者在山頂上、山洞中禁食一段時間,突然大徹大悟,最終獲得使靈魂脫身的本領。巫師不僅要與神靈世界建立直接的聯繫,而且還要讓一些神靈為自己服務。
讓我們通過一個具體實例,看一看愛斯基摩巫師是如何施展法術的。這是發生在19世紀末葉的兩個故事。當時阿拉斯加西北地區一個村落里住著克瓦里納一家,全家人大部分時間都居住在這裡,但每年春季都要到霍普角捕鯨。這一年因為霍普角流行疾病,許多人染病而死,全家人對是否啟程捕鯨猶豫不決,於是請來了巫師為他們占卜,告訴他們怎麼辦。巫師將所有的人集中在一間黑屋裡。人們坐好后,巫師從包里拿出一個用海豹腸子做的小帳篷、一個木偶和一盞小燈。他把木偶和燈放在小帳篷內,關上帳篷后,巫師開始擊鼓唱歌。過了一會兒,巫師將帳篷內的燈點亮,裡面的木偶便站起來,四處走動。透過半透明的小帳篷,大家可以看到走動的木偶。巫師開始和木偶對話,別人當然聽不懂。幾分鐘的對話結束后,木偶躺倒,燈也滅了,巫師再次擊鼓唱歌。唱完歌后,算是儀式結束。巫師一面把用具放入袋中,一面宣布可以去霍普角,不會有人得病,並且能捕到3頭鯨。這可是個令人振奮的消息,於是克瓦里納全家去了霍普角,比較幸運的是一切平安。
儘管具有神奇的法力,但巫師仍然是一個普通人,他們無法擺脫人的各種慾望,無法抵禦外界影響。有的巫師濫用自己的權力,陷於權力之爭,總是企圖給對手或給對手的家庭,甚至整個村落造成災難或死亡以擊敗對方。從倖存者那裡得知,巫師間的爭鬥給人們帶來的最大災難是飢荒。大多數巫師利用自己的特長從他所屬的社群中獲得利益,因此,愛斯基摩人非常需要一個好的巫師。他們認為一個沒有能力、愛吹牛的巫師會變成一隻老鼠。當一個有資歷的巫師無法確定引起飢荒的原因時,對愛斯基摩人來說則預示著災難的降臨。但如果沒有巫師的占卜推測,愛斯基摩人會感到日子更艱難,茫然不知世界將會發生什麼。在愛斯基摩人的歷史上,巫師在各種節日中扮演著主要角色。東部地區愛斯基摩人只要高興,就可以舉行節日慶祝,在人多的場合,巫師,總是不失時機地演示一下自己的法術。巫師一直統治著愛斯基摩人的宗教,直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各種基督教派隨著白人的到來進入愛斯基摩人的村落為止。今天的愛斯基摩人幾乎都已皈依了基督教。

巫舞


產生
巫舞--人類歷史上用來與神靈通話的舞蹈
舞蹈改變了猿人在地球上的地位,這個經驗成為人類一個寶貴的精神財富。
人類可以用舞蹈戰勝猛獸,這使人類成為地球上的強者。但是,當人們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現象,或者無法理解的事物的時候,人類還是顯得軟弱無力。在科學還很落後的人類發展初期,人類除了有舞蹈---這個具有神奇力量的技能外,沒有其他更好的東西可以保護自己,於是,在大旱,洪澇,瘟疫等等天災來到的時候,人們就推選出舞蹈最好的人,以舞祭祀天地,也就是用舞蹈來和天上的、地上的各種無形的神靈對話,祈福消災,久而久之,經常和神靈通話的人,便成了巫師,巫舞也應運而生。
巫師是否能和神靈通話?我們不得而知。世界上,有很多事物是一種巧合,也是一種必然。我們可以設想有這麼幾種情況:
1.巫師的求神,“瞎貓碰上個死老鼠”,碰巧有效果。
2.巫師確實掌握了一定的自然規律知識,借用了自然效果,就像諸葛亮的“借東風”。
3.身陷無可奈何處境的人們在某種心理暗示下,幻覺產生某種效果,這些,都可能使人們對巫師產生信賴。
總之,在人類發展的早期,巫師曾經是一個非常流行的職業,而且是一種受人敬仰的神聖職業。《說文》中解釋:“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古籍《周官。司巫》中也記載:“若國大旱,則率巫而舞雩。”這些記載,不但記錄了巫舞的存在,而且說明了人類發展的初期和早期,很長的歷史階段中都盛行巫舞。
作用和定義
巫舞的作用主要是分為兩種:一種是請神靈,一種是驅鬼妖。驅鬼妖的舞,基本上保留著集體狩獵的那種武的形式;請神靈的舞,則編排出崇敬,禮貌等比較文的形式。這種區分使人類舞蹈的本質也產生了分化和變化。人類的舞蹈從這裡開始,走向舞蹈藝術的發展道路,而不再是單純的集體狩獵勞動。但是,就巫舞的作用和本質來說,巫舞和現代舞蹈藝術的概念是不同的,巫舞只是和超自然的,無形的神靈通話的語言。
巫舞的定義---人類與神靈通話的語言。這是人類舞蹈的又一個歷史定義。
對人類舞蹈發展的影響
巫舞是人類舞蹈文化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人類的舞蹈是從巫舞開始走向舞蹈藝術的發展之路。他對後世人類舞蹈發展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就社會活動而言:巫師職業的神聖性,決定了巫舞的神聖性,這使舞蹈的高雅性質得以進一步的強化。舞蹈是一種高雅的文化活動,舞蹈是上流社會的人必備的一種素質,這是至今,全世界的文明國家都很明確的一個共識。
就舞蹈的形式而言:巫舞改變了狩獵中動作的不確定性,而形成一些可以相對固定的動作和套路。這對人類舞蹈的研究,發展,和舞蹈文化的傳播,無疑是有積極意義的歷史過程。
“跳大神”——巫師的舞蹈
薩滿是巫師,薩滿舞也就是巫師在祈神、祭禮、祛邪、治病等活動中所表演的舞蹈。古代中國北方民族曾盛行過這種巫舞。
滿族稱薩滿舞為“跳家神”或“燒旗香”,表演時,薩滿腰間系著長鈴,手持抓鼓或單鼓,在擊鼓擺鈴聲中,請各路神靈。請來神靈后(俗稱“神附體”),即模擬所請之神的特徵,作為各路神靈的表演。比如:請來“鷹神”,要擬鷹飛舞,啄食供品;請來“虎神”,要竄跳、撲抓;或者在黑暗神秘的氣氛中舞耍點燃的香火,這就表示已請來“金蒼之神”。蒙古族稱薩滿舞為“博”、“博舞”。薩滿的神帽上有鷹的飾物,身穿帶有飄帶的裙,腰裡系著9面銅鏡,用以顯示其的神威、法力。表演的時候,法器用單面鼓,一名薩滿為主,另外兩名薩滿為他擊鼓伴奏。舞蹈多是模仿鳥獸與各種精靈的動作,最後表演“耍鼓旋轉”。這就是“薩滿舞”,俗稱“跳大神”。
薩圖恩(Saturne)據說是巫師的保護神。實際上,他最初是礦工的保護神,逐漸演化才成為支配地獄的神。薩圖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師也常被指責為偷食人肉。此外,薩圖恩夜間停留於土星,土星位於魔蠍宮,而魔蠍則是一種象徵魔鬼的動物。薩圖恩的標誌是手中的那把大鐮刀,相傳巫師最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隨身攜帶的鐮刀。
我們常常可以在西方的神話書籍中看見“Mage-Clans of the East”(東方魔法部落)一詞,這是歐洲巫師故事的另一起源,由於當時歐洲人對於還沒有認識到的世界抱著一種神奇荒謬的幻想,巫師就成為了這種幻想的宣洩對象;而十三世紀的馬可·波羅遊記和十六世紀的曼德威爾遊記更是為西方讀者提供了神遊幻想的空間,巫師也就自然而然地被誤解為是東方民族所特有的一類神秘人物。
不過在歐洲神學家的眼中,巫術始終是一反宗教的行為,他們認為巫師作為巫術的施法者,大多致力於撒旦崇拜。中世紀衰落時期的特徵之一,就是將撒旦的形象誇大成強大且無處不在;並把時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賬上。
十八世紀以後,巫術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華麗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為一種迷信。此後巫師、蒸餾器、硫磺蒸氣也曾重新興起過一段時間,但那隻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已,如同煉金士腦中的各種荒謬怪異的念頭。
有關巫師的傳說在近代被融入了許多藝術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樂家,如門德爾松和柏遼茲,都曾在他們的作品里涉及過巫術題材,而哥倫比亞的著名作家馬爾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義代表小說《百年孤獨》中大膽地加入了各種巫術內容,營造出一種神秘的氛圍。

巫師災難


這場從1480年延續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惡潮,席捲歐洲300年。良家婦女一旦被誣為“女巫”,立刻被斬首示眾,然後焚燒屍體,刀下冤鬼多得難以統計。這是歐洲中世紀歷史以及人類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又過去了。每年冬末、初春、狂歡節高潮的玫瑰星期一,都是“傻痴、女巫”招搖過市、群“魔”亂舞的日子。而當人們竭盡呼喊、歡跳、盡興之時,有誰還會想到幾百年前“女巫”們悲慘的故事呢?
由弗賴堡(Freiburg)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古色古香的馬丁門就矗立在百米遠的地方。敦敦實實的石頭牆體上,釘有一塊令人駐足翹首、印有德文說明的金屬牌,上面寫著:“1599年3月24日,瑪格蕾塔 M.、卡塔琳娜 S.、安娜 W.被斬首、焚燒,成為迫害女巫惡潮中的犧牲品。她們不過是弗賴堡眾多無辜者的代表,謹以此牌繫念冤魂。”數語寥寥,卻使人思緒萬千,引起我心底的一個願望,去揭開隱藏其後的那段漫長而又黑暗恐怖的歷史,那可是歐洲中世紀歷史以及人類文明史上一個血跡斑斑的頁章。

古堡冤魂

故事發生在400多年前。
當時弗賴堡有一位名叫雅克的裁縫,他心靈手巧、忠厚勤懇,是遠近聞名的裁縫總會會長。1562年起,他還躋身市政府,成為30名市領導成員之一。雅克膝下有一雙女兒,妻子病逝后,雅克很快又再婚。第二個妻子瑪格蕾塔又為他生下一兒一女,男孩叫菲利普,女孩叫蘇珊娜。
18年轉瞬即逝,兒女都已長大成人了。女兒蘇珊娜婚後仍與其他男人往來,這樣的“不檢點行為”有悖當時的有關法規。不過,只要雅克還在政府就職,家族的名聲多少還能維持。只是當他1583年感到自己年老體弱要求退職后,有關妻子瑪格蕾塔和女兒蘇珊娜的傳聞再次成為市民街頭巷尾議論的話題。
1587年的一天,蘇珊娜的丈夫因負債受到幾天關押。趁此機會,蘇珊娜與她的情人大學生馬庫斯頻繁往來,兩人光天化日之下有傷風化的舉止,招致馬庫斯多次受到拘留。可他一經放出,又故伎重演,警察只好將兩人一同關進監獄。可是馬庫斯在監獄里仍不安生,天天吵吵鬧鬧。最後市政府只得下令,將馬庫斯趕出弗賴堡管區,不許他再進城門。
可憐的雅克當時已是重病在身,無法再為關在監獄里的女兒找老同事、老朋友說情了。瑪格蕾塔只得親自出馬,花錢贖出了女兒。可是故事並沒有結束,一天,一個無所事事的肉鋪夥計閑聊時將瑪格蕾塔說成了“女巫”,儘管他馬上將此話收回,承認這不過是“草率的,不負責的,說漏了嘴的”無稽之談,可這句話卻像長了翅膀似的傳遍了城區的大街小巷。要知道,在當時,女巫與“異教徒”同名,被定為女巫的人,無異於得到了一份死亡判決書。
雅克最初還竭力為妻子辯護,可他已無回天之力,不久便離開了人間。接下來雅克前妻的兩個女婿與瑪格蕾塔展開了遺產爭奪戰,蘇珊娜不曾愛過的丈夫卻藉此機會攫取了大部分錢款溜之大吉。從此,可憐的瑪格蕾塔開始了她漫長的艱難的日子:家庭里不斷的內訌,身為寡婦處處被人指戳的境遇,加上人們對她家產的妒忌,內外交困的她,終於在1599年2月19日被4位弗賴堡市民告發為“女巫”,同日便被捕入獄。同時入獄的還有卡塔琳娜和安娜。而在她們之前,作為“女巫嫌疑犯”在押的還有6個女人。
開始瑪格蕾塔並不承認她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斷升級的嚴刑拷打之下,瑪格蕾塔不得不對強加於她的所有罪名全部招認。她的供認如下:
1.十年前的一個晚上,在她的花園裡出現了一個黑面男人,這個男人與她調情,她滿足了他的意願,他是一個性情冷酷的人。
2.他說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這樣做了,但她馬上感到了愧疚。
3.這個男人說,他叫黑眉林,並給了她一個巫法掃帚,還有一些巫膏(用於施巫術——作者注)。
4.她曾在夜間在她的花園裡飛行過一段時間。
5.她曾用這個掃帚飛到格歐革家,還去過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還有許多她不認識的女人,來過她家,她們在一起又吃又喝。對這個今日看來荒唐的供詞,法庭卻很快做出判決:判處瑪格蕾塔·M.死刑,1599年3月24日執行,由利劍斬首,柴垛上燒屍,審判詞結尾是:“上帝原諒這可憐的魂靈吧。”
本來按照常規,女巫也要像異教徒一樣,被活活燒死。不過在她之前的2月13日,市政府委員會就另外3個“女巫”處死方式進行表決時,以絕對多數通過了“先斬首,后焚燒”的決定。因而她與其他兩位“女巫”不致再受活焚之刑,但被斬首后,屍段還是要被投到柴垛上焚毀,以保證“巫體”的徹底滅除。
弗賴堡1599年3月24日,那個陰冷的早春之日,就在當時馬丁門外不遠的河堤上,瑪格蕾塔等3個被指控為女巫的人將在這裡被砍頭。堤岸下、河對面,站滿了前來觀望的市民。他們眼見著刀光之下頭血飛濺,又跟隨著裝上屍首的推車前往設在城南2公裡外的焚屍場。那裡是重要的商貿交通要道,在事先備好的柴垛周圍,早有更多的人圍起觀看,在那裡燒屍是能起到殺一儆百功效的最佳地方。
瑪格蕾塔、卡塔琳娜和安娜正是在歐洲中世紀後期“迫害女巫”惡潮的最瘋狂期(1590~1630年)成為宗教邪惡勢力的殉葬品的。這場從1480年前後開始延續到1780年的迫害惡潮,席捲歐洲差不多300年,瑪格蕾塔這樣的良家婦女,嗚呼之間禍從天降,無辜葬身火海的人實在難以統計。專家估計的受害人數差距很大,從十萬到幾百萬不等。數據不詳的原因,一方面是由於法庭記錄年久失傳,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來說,人們已很難斷定,對被害者是根據巫術還是針對異端信仰定罪的。不過在德國,還是有兩個比較可信的數字可以說明當時迫害惡潮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亞州小城班貝克,當時這個6000人口的古堡,5年內就有600人被判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時期的維爾茨堡(人口也約為6000),有近900人冤死,相當於每兩天里就有一個“女巫”被處死。

罪惡源頭

要講清“女巫”一詞的由來,就不能不追溯到人類的早期文明史。其實,人類社會中關於存在超自然力的妖術、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來已久。遠古時代,生產力十分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決定,當生存困境如飢荒、貧困、流行病及天災人禍出現,人們需要對其進行解釋的時候,就很容易將一切歸咎於一種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師、神怪於是應運而生。即使是在科技高度發展的當今,在不甚開化的社會中仍殘存對巫術魔法的信仰。
在對早期歐洲文化影響重大的古希臘、古羅馬文學中,人們可以找到許多有關巫術、妖魔的描述。古希臘的赫卡忒(Hekate)就是一個神通廣大要人們用狗來祭祀她的女妖。每當夜幕降臨,她會在地獄眾犬的陪同下來到人間,驅嚇如美狄亞(Medea)一類的女巫。她們應該算作最古老的女巫了。
公元前450年時的古羅馬,也有女巫可以毀壞收成的傳說。在當時的拉丁語文字中,女巫的形象可謂千奇百怪。她們有的能在夜間變成貓頭鷹,有的能吸人血,有的能誘拐兒童,有的會製作毒劑,還有的能呼風喚雨、興風作浪。
可在公元100年左右讀到的古羅馬作家筆下的女巫雛形,是被帝神遺棄了的女人,她們對眾神俯首帖耳、低聲下氣,死人的墓穴是她們的住所,她們知道地獄里的所有秘密,會用死屍和糞便製作巫膏。她們都是由人變成的妖魔,她們殘忍兇狠、刁潑瘋癲,還會占卜前程。
在不斷的戰亂、瘟疫和飢荒常常造成人口驟減的古代歐洲,朝不保夕的生活使人們不安的恐懼心理加劇,他們必須找出一些替罪羔羊來發泄自己的憤怒和憎惡。比如猶太人便首當其衝,人們指控他們在井裡下毒,在門把和牆壁上塗油膏加速疾病傳播。
此外,《聖經》中對撒旦魔鬼國的描述,也是人們“炮製”巫妖的根源。上帝的敵人撒旦,是魔鬼和地獄之王,是上帝主要的競爭者、誹謗者。撒旦還被說成是因他嫉妒和傲慢的卑劣品性而被上帝貶到塵世來的兇殘鬥士。
儘管如此,一直到中世紀中期,雖然也有人提出過巫師應被處死的主張,但對巫術存在的說法仍然形成不了氣候。在德國加洛林王朝(751~987年),相信有鬼怪巫術的人反而要受到指控。當時(公元900年)出版的一本主教專用教材上,關於巫師妖魔的各種想象多有描述,但都被歸於迷信學說,傳播者還要受得處罰。
但是到了12世紀末、13世紀初,西歐天主教教會發生了重大轉折,教皇英諾森三世(Innezenz)在位時(1198~1216年),教皇的權勢達到了頂峰。英諾森建立起嚴格的教會等級制度,其中教皇為天主教會的最高統領,下面設有大主教、主教等。主教各有自己的管轄區,管理本教區的教會事務。教皇集大權於一身,各國的主教都要完全受命於教皇。英諾森有句名言:“教皇是太陽,皇帝是月亮,就像月亮要從太陽那裡得到光輝一樣,皇帝要從教皇那裡得到政權。”當時英國、瑞典、丹麥等國封建君主制下的國王都對教皇俯首稱臣,德國皇帝自然也不例外。
教皇權力絕對集中的重要結果之一,是對信仰及文化教育的壟斷。他們建立起反對異端的理論綱要,對他們認為懷疑或反對天主教教義的人進行殘酷迫害和鎮壓。他們對法國南部阿爾比地區的反對勢力進行的血腥鎮壓中,有成千上萬的法國人橫遭搶劫殺掠。
從1232年起,羅馬教會授權多明我傳道會的傳道士主持對異教徒“卑劣行徑”的討伐、審判和迫害。凡是被認為不尊重天主教教皇權威、公開迴避教會教義的人,都要被判為異端,受到臭名昭著的“異端裁判所”(又叫宗教法庭,1231年建立)的審訊迫害。多明我(1170~1221年)是西班牙人,1216年多明我傳道僧侶會的發起人。異端裁判所的最高裁判官多為多明我傳道會成員。他們對付“邪教”的方法是秘密審訊、嚴刑拷打併處以火刑。1252年,教皇還公開認可將施刑作為合法的審訊手段。這使以前一貫認可的自我陳述、對上帝起誓無罪等供認方式,變得毫無價值;也打破了以往“哪裡有起訴人,哪裡便有法官”的教會法庭慣例。
1233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 IX)在他關於懲處異端的諭書中,首次將異端與巫術等同劃一。
第一位執行這個教皇諭書的德國人是瑪勃格(Marburg),他是當時全德國地區異端裁判所的總裁判官。按照規定,裁判官可以得到“異端”所有家產的一半,因此,他專門逮捕貴族和富人,對他們進行逼供審訊,將他們判為異端處死。恐怕正是由於他作惡多端,造成民憤極大,很快遭人殺害。接下來在美因茨德國教會會議上,教會一致通過了清除傳道士、整頓異端裁判所的決議。這個決議使德國在接下來的250年裡,在教皇的懲巫諭書下達之前及《錘擊妖巫》一書出籠前,幸運地避免了異端裁判所的塗炭。然而在異端裁判所的重災區西班牙、法國和義大利,卻有無數無辜者受到這個裁判所的迫害。著名天文學家布魯諾便是其中之一。他因有背教義,提出“宇宙是無限的,太陽不是宇宙中心且不是靜止的”學說,於1600年2月被燒死在義大利羅馬城的鮮花廣場。
1479年,為了對付德國地區當地政府對異端裁判所的抵抗,教皇英格森八世將兩名多明我傳道士英斯提多里斯和司本格命名為德國及萊茵河地區的異端裁判官。英斯提多里斯曾在許多地區追捕過異教徒和巫師,司本格是一位大學者,擔任過科隆神學院教授。
這兩位都是心狠手辣的極端教士。就是他們兩人1484年南下羅馬,拜見教皇英格森八世,向教皇講述德國地區撒旦王國存在的確實性、危害性及對其應堅決鎮壓的必要性,說服教皇下達了禍國殃民的懲巫諭書。3年之後,這兩位神學家臭名昭著的《錘擊女巫》(Hexenhammer)應運出籠,它就是接下來幾百年間迫害女巫惡潮中重要的施暴綱領和法律文書。這麼一來,德國也因此成為剿殺女巫惡潮中的西歐重鎮。
1452年,古滕堡(Gutenberg)在中國人活字印刷術發明400年後發明了用26個拉丁字母製版的印刷技術。這項新型印刷術的應用推廣,更使這本書在歐洲迅速傳播開來。最初對女巫存在之說還半信半疑的人,也慢慢信以為真了。緊接著,起訴書猶如雪片紛飛而至。一時間,柴火熊熊,烏煙遮日,殺聲四起。屢遭瘟疫威脅下的民眾生活,又加上了一條精神上的絞索,可謂水深火熱,困苦艱難。這本書的出現最終招致了曠日持久、波及廣泛的懲巫惡潮。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間,該書竟再版了近30次。

滿紙胡言

《錘擊女巫》一書主要有三大部分內容。第一部分詳細闡述了天主國中妖魔王國的真實存在。書在一開始就明確指出:“否認妖魔巫術存在的人就是異端。”書中還將巫術佔有者多為女性解釋為因為女性無止境的快感要求,她們貪婪的肉體慾望,決定了她們要與魔鬼淫亂以達到滿足。此外,女性的意志薄弱也極易受魔鬼誘惑。重要的還有,他們引用《聖經》,說明由於女人是上帝用亞當胸部最下方的一根肋骨製成,女性本身便不可能是完善的,是註定要低劣於男人的。加上人間罪孽是在有了夏娃之後才得以出現,女人便必定是萬惡之源。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受到有巫術指控的人近90%都是女性。書的第二部分系統描繪了巫妖的行為特徵:她們會在空中飛行,會與魔怪淫亂,會製造飢荒、瘟疫……書的第三部分便是對女巫具體的審訊程序,保證審訊成功的有效方法。這裡沒有起訴程序,沒有辯護人,除了嚴刑拷打作為逼供手段外,還有女巫測試法。這本書的作者尤其強調說,由於魔鬼對女巫施了魔法,女巫會對疼痛不再敏感,應以此作為殘酷施刑判別的根據。
荒唐的是,當時的宗教法庭竟然都參照書中的這些條例進行審判。除了施以體刑,他們使用的女巫甄別法更讓人瞠目結舌。比如:
燒鐵法:將燒紅的鐵塊去燙被告的手,如果手有燙傷,則有罪。
針刺法:讓被告脫去全身衣物,用一根針遍刺全身,如果身體某一部位沒有感覺,就會被判為女巫。
水浸法:將被告捆住手腳,扔進湖裡。如果她漂浮在水面上,則表示她受到了魔鬼的保佑,必須要送上火刑柱。
這些荒誕審判的結果,無論被審判者是否“有罪”,她們都得死:要麼在水中溺死,要麼被火燒死。
如本文前段介紹的瑪格蕾塔的供詞,以及當時所有嚴刑逼供出的“女巫”供詞,均大同小異,都符合這本緝巫指南《錘擊女巫》中制定的女巫定罪標準,她們都有四大罪狀:同魔鬼締結協約(鬼迷心竅)、與魔鬼私通(成為撒旦王國的成員)、參與女巫聚會(她們沆瀣一氣,嘲弄教會儀式)、製造災禍。

噩夢終醒

好在噩夢終有盡時。17世紀初,西歐各國反對迫害女巫的呼聲越來越強烈。1614年,西班牙異端裁判所根據一位北部地區裁判官詳盡的事實報告做出結論:關於巫師存在的說法完全是些憑空臆造、沒有根由的想象,絕大多數的定罪缺乏真實性,從此教會司法部門需加強整頓管理,不許再接受有關女巫的指控。到1650年,在西班牙審判女巫的事情基本上得到了禁止。
再有聲勢浩大的文藝復興運動啟蒙運動的興起,唯物主義哲學思想得到越來越廣泛的傳播和推廣,認知過程中個人見解的理智性、合法性越來越得到承認;另一方面,自然與國家的地位也從上帝的神權中單獨劃出,科學家、哲學家對自然世界不斷完善的認識與釋解,使對魔法、巫術的迷信不攻自破。文明終於戰勝了野蠻,西歐各國也紛紛在啟蒙運動的強大壓力下,對審判女巫下達禁令(1649年在德國北部,1672年在法國)。1714年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專門下達詔書,禁止濫用司法迫害女巫:所有用刑及審判結果須經皇帝審批。
德國最後一位女巫死於1775年,而歐洲最後一位女巫叫安娜·果爾迪,1782年在瑞士被斬首。
如今,女巫已成為歐洲文化中的一個特定人文形象留存下來,狂歡節的遊行隊伍中、文學作品中都會出現她的身影。而那些悲慘的故事也沒有被人們忘記,人們還在用各種形式再現這段歷史,重憶過去的黑暗。在弗萊堡市,女巫迫害史展覽成為古城旅遊項目之一。在中世紀刑具博物館里,人們還能看到陰森可怕的畫面,再現靈與肉的震顫。關於弗萊堡裁縫夫人瑪格蕾塔的遭遇,新近還被寫成小說,人們將永遠記住人類文明史上這段荒誕而黑暗的一章。
阿根廷球星貝隆的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