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陳

明代的詩人

王廷陳(1493-1550),明代詩人。字稚欽,號夢澤。黃岡赤膊龍(今屬武漢新洲舊街)人。生於弘治六年(1493)八月二十二日,卒於嘉靖二十九年(1550)十二月十六日。葬黃岡縣還和鄉烽火側虎山(今團風縣)。曾祖王思旻為正統年間直隸揚州府泰州同知,后休歸於黃岡縣道觀河赤膊龍家中。父親王濟任吏部驗封司郎中,遷河南參政,調四川參政不就,乞歸,課農於黃岡永安城山中(今黃州禹王城),廷陳自幼隨父遊歷於四方,被稱神童,正德八年(1513)鄉試第四;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中二甲十六名。選取庶吉士。恃才放肆。賦《烏母謠》諷刺武宗南巡,且疏諫。受杖。改吏科給事中。出知裕州。以打罵巡按御史喻茂堅,削籍歸。里居二十餘年,縱酒倡樂,益放蕩自廢。常穿紅紫窄袖衫,騎牛跨馬,嘯歌田野。嘉靖中詔修《承天大志》,不稱旨。其詩文名重於當世。后因失職削籍歸。家居20餘年,嗜酒自放,常著紫窄袖衫,騎牛跨馬,嘯歌田野之間。作品有著《夢澤集》23卷。

人物生平


幼時

王廷陳幼年聰慧,問津書院會課生員,惟任俠孤傲,王廷陳之父王濟,官至吏部郎中。王廷陳自幼喜好玩耍,父親鞭打他,他就大呼:“大人奈何虐天下名士!”

仕途

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廷陳中進士,選庶吉士,此後愈發恃才放狂。時明武宗下詔南巡,王廷陳與同館的舒芬等人想要上疏勸諫,而館師石珤極力制止,王廷陳就在牆上用大號字體作《烏母謠》諷刺他,使石珤及館中執政都不悅。後來上疏使皇帝震怒,王廷陳被罰跪五天,處以廷杖,本已改官吏科給事中,結果被外派為裕州知州
據《夢澤集》,烏母謠應為:
烏母謂烏子:弋人在傍汝勿啼。弋人得知將汝歸,我但高飛起,安能救汝為?
王廷陳不善處理地方政務,又因失職導致民怨風起。案件積壓在桌上,他卻視而不理。夏天天熱,他光著腳就升堂,看見有鳥飛過,就立刻停止問案,拿出彈弓打鳥。上面有官員來視察,他也不出迎。
後來,布政使陳鳳梧和巡按御史喻茂堅先後到來,王廷陳由於陳鳳梧是主考官,所以特地出外迎接。陳鳳梧稱讚廷陳說:“你侍候我這自然是好的,御史馬上就要來了,你侍候他應當加倍謹慎。”王廷陳答應了。等到喻茂堅到了,因為王廷陳平素傲慢,喻茂堅有意識的想削減、抑制他的威望,就因為一點點小過錯把王廷陳的一個屬吏捆起來打,王廷陳為此跪地請求原諒,喻茂堅卻更加嚴厲。廷陳大罵說到:“陳公害了我。”徑直上堂與喻茂堅撕打,並把所有的吏卒都叫出來,鎖上門,斷絕了所有的供給,而且將所有事情事情悉數上奏。喻茂堅非常窘迫,陳鳳梧為喻茂堅解圍,於是喻茂堅連夜離開。
不久喻茂堅上奏彈劾王廷陳,正好此時在裕州告狀卻沒被審理的人站出來,上奏王廷陳不處理政事,王廷陳被收捕入獄,革職返回家鄉。世宗繼位后,以前被貶官的人都官復原職了,唯獨廷陳因為特別,大臣們商議后決定不予恢復。

隱居

王廷陳獨自隱居了二十多年,喜好喝酒以及聽歌女唱歌奏樂,同時自己的行為越發的放浪不羈。士大夫去他家探望的時候,他常常一頭亂髮,光著雙腳,也不講究主客之禮。他常常衣著隨意地騎著牛馬,行跡於獅子崖王家宗廟、孔子河問津書院,在鄉間田野上高歌而行。
嘉靖十八年時,皇帝下詔要修訂《承天大志》,巡撫顧璘向上推薦了王廷陳以及顏木王格。在全書修訂完畢之後,卻並不能讓皇帝滿意,僅僅只是賞賜了他們一些銀兩錢幣。
嘉靖二十九年,王廷陳去世。

人物評價


明清學者對王廷陳詩歌評價甚高,尤其稱他擅長五言詩,王世貞藝苑卮言》稱他”五言尤自長城。“陳田《明詩紀事》也高度評價他的作品。
皇甫癘說他“樂府古詩,潘陸齊軌,下擬陰何;五七言律,沈杜比肩、參之盧駱;文效《左氏》《國語》,而兼騁班馬;書類東京尺牘,而雄視催蔡,足以不朽矣”。

個人作品


嘉靖己亥(1539)詔修《承天大志》湖北巡撫顧磷推薦王廷陳參加修篡。書成,不受銀賞,仍歸故里。其著作流傳下來的只見《夢澤集》二十三卷。明史有傳。
王廷陳詩歌主要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表現自己身世的凄慘。《登裕州短歌》生動地描繪了"縛我囚車"的情況:"黠卒前來意氣雄,當階縛我囚車中。颯颯驚飆動地至,城卷赤霧摧丹楓。城中之人走相視,城外蕭蕭嘶曉轡。道上殘陽掃凍帷,過雁鳴彈雙迸淚。人生作吏何太苦,囊無一錢身被虜。"他的《詠懷》、《行路難》、《遣興》、《雜詩》、《別張子言》等詩,都反覆詠嘆這個主題。二是描寫自己歸居家園后的閑適心情,常常通過"春遊"、"閑步"、"夜坐"之類題材的詩作體現出來。
王廷陳擅長五古和五律。五古多能融合抒情、敘事、議論於一體,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比如《別曹仲禮》之三等。其五律較注意鍊句,如"初月懸楓岸,餘霞戀竹扉"(《溪邊晚興》)、"籬邊春水至,檐際暖雲生"(《春日山居即事》)、"把燭秋蛾集,開簾夕鳥過"(《夜坐》),都具有動態的圖畫美,能引發讀者詩意的想象。
著有《夢澤集》2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