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士悅
俞士悅
俞士悅(約1389年—1468年),字仕朝,南直隸蘇州府長洲(今江蘇蘇州)人,官至刑部尚書、太子太保。
永樂十三年(1415年),中進士,出任湖廣按察副使。正統七年(1442年),防備倭寇,升任大理寺卿。正統十四年(1449年),保衛京師有功,升任刑部尚書、太子太保。天順元年(1457年),被貶到遼東戍邊,后官復原職,八十歲時去世。
俞士悅石刻像
永樂十九年(1421年),升任湖廣按察副使,振肅風紀,貪、濁之事都不再發生。一次,民居失火,燒到官府,官員四處逃竄,俞士悅穿好衣服,向著熊熊烈火鞠躬一拜,結果突起大風,吹滅大火。某年鬧旱災,有人採用道家法術,燒蛇磔燕,然而旱情反而加重,俞士悅急忙齋沐祈禱,結果連下三天大雨。任期滿后,升任浙江參政,剛上任時,假裝成不理事務、無知之人,官員們對他掉以輕心。三天過後,他突然發難,揭發諸多違法亂紀之事,有如神助一般,使得違法亂紀之人都嚇破了膽。
宣德九年(1434年),升任浙江布政司。
宣德十年(1435年),上書陳述民情六事,明宣宗認為都切中時弊,皆從之。
正統七年(1442年),倭寇侵犯邊境,俞士悅建築乍、澉二城用以防備,此後一直沿用。
正統八年(1443年)十月,升任河南右布政使,才過了三日,又升為大理寺卿。
正統十年(1445年)正月,擔任殿試讀卷官。三月,有四個人盜殺一頭驢被判處死刑,俞士悅上書稱:“眾人殺人尚且只殺首犯,如今殺驢卻四人皆殺,驢命竟然比人命都重要嗎?”於是四人死刑免除,此後凡遇多人殺畜案時只殺為首一人。
正統十一年(1446年),被指揮同知馬順等人彈劾,貶職戍邊。
正統十二年(1447年)十二月,明英宗從俞士悅請奏,賜其誥命,封贈祖父母、父母、妻。
正統十三年(1448年)三月,任殿試讀卷官。
正統十四年(1449年)五月,俞士悅上書稱春、夏都不下雨恐怕是刑案沒有理清所致,請求會審以消天變,明英宗令太監金英同審。六月,土木之變發生,明英宗被俘,升任右都御史,仍理大理寺事務。隨于謙留守北京,參與京師保衛戰,協助都督衛穎率師六萬守德勝、安定二門,俞士悅日夜思考應戰之法,盔甲從不離身。九月,因懼怕瓦剌破城,擅自用馬、船送妻子兒女逃難導致北京平民生疑被彈劾,俞士悅自陳罪狀,明代宗於是不究,同月上書稱國家急缺人才,明代宗於是起複一大堆官員。十一月,瓦剌軍北去,升任刑部尚書、太子太保。十二月,擔任副使,持節冊封妃汪氏為皇后。
景泰元年(1450年),有人上奏南京沿江存在盜賊為害作亂,請求派錦衣衛巡捕,俞士悅認為應該批准,遭葉盛堅決反對,未果。后俞士悅上書明代宗,請求二事,明代宗皆採納。
景泰五年(1454年),任殿試讀卷官。
景泰六年(1455年)五月,因病未能上朝,請求歸鄉,明代宗不許。
景泰七年(1456年)正月,請求致仕,明代宗不允。六月,上書自稱左腿患風濕,請求辭官,明代宗同意。
俞士悅從仕以來,先後任職湖廣、浙江,明察秋毫,懲治貪官污吏又關注民生,使得湖廣風調雨順,浙江官場廉潔成風。正統年間,又防禦倭寇,保衛京師,其後又屢陳時弊,為明王朝統治的穩定作出了貢獻。
• 父親:俞克和,處士。
• 孫:俞元弼。
王鏊:士悅儀錶魁岸,面色如鐵,聲如洪鐘,不類南產。平生剛方侃侃,見者畏服。
刑科都給事中王鎮:又如尚書俞士悅,邪妄深為,慘酷殘忍;侍郎王偉,雖有小才,貪淫狡詐;不行罷黜,安示將來?
《明英宗實錄》:士悅等始則執法以正他人之罪,終則犯法以遂自己之私,是非顛倒,豈曾以朝廷法度介意?
吏科都給事中林聰:太子太保兼刑部尚書俞士悅專以酷暴虐下,以邪媚事上。
石蘊玉:太保執法,心如鐵石,晚節委蛇,亦稱明哲。
太監弄位於江蘇省蘇州市觀前街中段南側,明朝年間俞士悅的侍從金玉、如意兩位太監在此居住,故名太監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