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2年
1442年
1442年是一個平年,農曆壬戌年(狗年),明正統七年。越南大寶三年;日本嘉吉二年
1442年是一個平年,農曆壬戌年(狗年),明正統七年
3)北京觀象台始建,位於北京東城區建國門內立交橋西南角,利用元大都城東南角樓舊址改建而成。是一座展示中國古代天文儀器以及古代天文學的自然科學類專題遺址博物館,1956年正式開放。
4)艾提尕爾清真寺始建於公元1442年,當時喀什噶爾的統治者沙克斯米爾扎首先在這裡建立一所清真寺,用來祈禱他的親友們的亡靈。後來又經過歷代多次擴建和修繕,成了現在的形式和規模。艾提尕爾清真寺由禮拜堂、教經堂、門樓、水池和其他一些附屬建築物組成,南北長140米、東西寬120米,總面積16800平方米。
5) 足利義勝就任室町幕府第七代征夷大將軍。
愛德華四世(Edward IV,1442年4月28日-1483年4月9日),英格蘭國王,由1461年3月4日到1483年4月9日在位。
陸簡(1442年-1495年),字廉伯(一作伯廉),號治齋,別號龍皋,江蘇武進人。
黎聖宗(1442年-1498年)名諱黎思誠,又名黎灝,是越南后黎朝第四代君主,亦是后黎朝最有所作為的君主。黎聖宗除了征伐寮國,武功顯赫之外,也愛好詩書,亦喜歡遊山玩水,接近自然景界,幾乎當時越南的名勝古迹都留有這位明君的足跡。而越南知名史書《大越史記全書》,就是於黎聖宗在位時候編撰完成。
後土御門天皇,日本天皇(逝世於1500年)
阮廌(越南語:Nguyễn Trãi,1380年-1442年),號抑齋,藍山起義勝利后受后黎皇室賜姓,故又名“黎廌”,是
阮廌越南后黎朝開國君主黎太祖黎利的策士與摯友,也是越南著名的政治家、儒學者以及文學家,亦通漢文。他輔佐黎利成功脫離中國明朝的統治,使越南取得再度獨立,是后黎朝的主要開國功臣。
況鍾(1383年-1442年)字伯律,號龍岡,又號如愚。江西靖安人。明朝著名廉官。永樂四年(1406年)任靖安縣禮曹。十三年,由尚書呂震推薦,任禮部儀制清吏司主事。二十一年升本司郎中。宣德五年(1430年)以尚書蹇義等人推薦任蘇州府知府。當時蘇州府賦役繁重,很難治理。況鍾為人處事剛正廉潔,不懾於權勢,不畏於強暴,開始大力整頓吏治,懲治貪官污吏。還與江西巡撫周忱合作,減蘇州府稅糧,建造義倉,均徭役,免軍戶,招複流民,興修水利。後來蘇州人民為其立生祠,譽之為“況青天”。正統七年(1442年)卒。著有《況太守集》。
誠孝昭皇后 張氏(逝世於1442年),明仁宗朱高熾的皇后。
仁宗朱高熾雖貴為太子,其實東宮地位一直不穩,二十年來,太子的位置屢受親生弟弟的威脅,幾度面臨被廢的情形,最後得以鞏固地位並登基為帝,其中有不少是張氏的功勞。
設建州右衛
明初,在東北設置衛所,加強對該地區的管理。永樂元年(1403)設建州衛(今吉林市西南)。永樂十年(1412),設建州左衛(今吉林琿春與朝鮮慶源、會寧)一帶,以猛哥貼木兒為指揮使。正統年間,兩衛部眾分別遷居今遼寧新賓縣境。正統七年(1442)二月十三日,因猛哥貼木兒之弟范察與其子董山爭立,遂命都督僉事董山、范察皆為都督同知,以董山領左衛,另分置右衛,以范察為指揮使領之。至是乃有“建州三衛”,系明統治女真人居住地區的地方政權。三衛的指揮使均由明廷任命世襲。
王驥征剿思機發
正統六年(1441)王驥大軍平麓川,思任發敗走孟養。明朝廷詔諭木邦宣慰司及緬甸宣慰司:能效命擒拿思任發者,即以麓川地予之。不久,思任發又逃往孟蒙,為木邦宣慰司所擊,追過金沙江。又敗走孟廣,最後為緬甸宣慰使卜剌當所擒。於是緬甸挾思任發向明朝求麓川之地。思任發子思機發,復率餘眾佔據者藍,聞思任發被擒,大為驚懼,於正統七年七月,遣其弟招賽為使入貢謝罪。諸大臣廷議欲因此安撫之,而王振執意不可,於是朝廷不納其貢,於八月十五日,命王驥總督雲南軍務,率參將冉保、毛福壽征討思機發,且圖緬甸。正統八年四月,王驥率軍至金齒,檄緬甸送思任發。緬甸人表面聽命,實陰持兩端。五月,王驥調兵遣將,進擊思機發。九月,思機發請降,王驥不許。於正統九年二月擒思機髮妻子。並以其地立隴川宣諭司,遂班師而還。
禁與瓦剌以弓易馬
正統七年(1442)冬十月二十八日,巡撫大同、宣府右僉都御史羅亨信奏言,近來,瓦剌貢使至京,官軍中有無賴之人,以弓易馬,動以千數。其貢使得弓,潛藏於內衣篋中,過境乃拿出。我等考慮瓦剌一貫擅長此器,今國中之人貪其貨賄,反與其交換,怎能不助長其威力呢?其敕諭機要重臣密察在京做弓之人,究其賣弓或以弓易馬者,嚴治其罪。一俟瓦剌瑛使就道於居庸關,嚴加盤問檢查。並敕諭萬全及山西行都司,俱以此禁告知治所部官、軍人等。英宗命都察院會同有司辦理此事,但不許詰檢使臣。鎮守邊關的太監每年造箭簇數十罋給予瓦剌使臣,恃王振的庇護,從中獲利。
嚴禁胡俗
正統七年(1442)十二月初三日,禮部尚書胡氵熒等奏:過去山東左參政沈固曾言,中外官舍軍民戴帽穿衣習尚胡制,語言跪拜習學胡俗。系纓、插翎、尖頂、禿袖,以中國之人仿效少數民族之俗,忘貴從賤。宜令都察院出榜,俾巡按監察御史嚴禁。英宗認為言之有理,遂下令嚴禁。
徐永達逝世
徐永樂達(?-1442),歸德人。為教諭。永樂間拜為翰林編修,侍皇太孫讀書。不久,又遷為右中允。宣德初,遷為鴻臚寺少卿,又以寺卿之職出使安南,招南方部落頭目黎利降,擢為湖廣按察使,改山西按察使。其為政清正、嚴肅不擾百姓,粗衣蔬食。曾劾巡按御史顏繼之暴虐,開罪於都御史陳智,志不能抒。正統七年(1442)二月逝世。巡撫兼少卿于謙臨其喪。解金帶賻之。
李時勉建言國學五事
正統七年(1442)三月初十日,國子監祭酒李時勉上言五事:一,重歲貢。聖朝科貢之設,皆欲得人才以資任用,未有輕重之分也。近來由教官九年考滿,以舉人有無多寡為進退,因而重科舉而輕歲貢。乞今後歲貢生員,務選資質端重,通曉文義書算者充貢。其愚劣貌陋老疾者,一律黜為民。教官考滿,歲貢皆中科舉,雖不及數,亦選科貢俱中者升用,科貢俱不中者降用。如此行之,則科貢俱重,而人才輩出。二,嚴私假。監生從政,永樂間俱以入監年月為先後,後來祭灑陳敬宗奏准,以坐監年月論深淺。近來來,南京、北京國子監仍以入監年月為先後。如此辦法,有些監生丁憂、省祭者,在家延住多年,仿效成風,不可不阻之。乞今後惟依實坐監年月淺深,以次取撥,其丁憂祭之類俱不作數。如此庶勤怠有所勸懲,虛詐無由仿效。三,均撥歷。歲貢中式生員,分撥南北二監,肆業已有定例。緣本監各衙門取撥辦事、歷事數多,監生不敷,兼用在監諸生。乞今後歲貢生員四十以下告願讀書者,存留本監,以備取撥。四,給醫藥。本監雖有官醫二名,每遇監生患病,予以療治。但官給葯料多有艱難,不能措辦。乞敕太醫院量給藥餌,陸續送監收貯。監生有病,令醫者對症修治。五,毀怪刻。近年有民間儒士假託怪異之事,如《剪燈新話》。市井輕浮之徒爭相誦習,至於經生儒士,亦舍卻正學不講,日夜記意以資談論。若不禁止,恐怕異端之說日新月盛,惑亂人心,實非小事。乞令禮部移文內外衙門及各提督學校官,凡遇此等書籍,即令焚毀。使人知正道,不為邪妄所惑。疏上,英宗認為李時勉所言切理可行,遂批准施行。
張信逝世
張信(?-1442),臨淮人。嗣其父職,任永寧衛指揮僉事。移守普定、平越,積功進為都指揮僉事。建文即位之初,調往北平都司。受惠帝密詔,命與其他大將謀取燕王。張信密以實情告成祖,成祖立召諸將定計起兵,奪九門。成祖入主京師,進為都督僉事,封隆平候。成祖甚重張信,呼之為“恩張”。張信怙寵頗為驕恣。永樂八年(1410)冬,都御史陳瑛彈劾張信強佔丹陽練湖八十餘里,江陰官田七十餘頃。成祖以舊勛不問其罪。永樂二十年(1422)從北征,督運餉。仁宗即位,加少師,並支二俸,給予世候券。宣德元年(1426)從征樂安。宣德三年(1428),宣宗巡邊征兀良哈,命張信等居守。第二年,信督軍一萬五千人浚河西務河道。正統七年(1442)五月卒於南京。
焦宏赴浙江備倭
正統七年(1442),沿海有民與倭寇交通,有的被倭所逼,告以明軍之虛實,於是倭寇舍舟登岸,恣行殺掠。浙江三司奏稱:自今年(1442)五月二十二以後,倭寇二千餘人登陸襲擊爵溪千戶所城,雖被官軍擊卻,仍潛伏在海島,伺機而動。兵部宜遣大臣一員前往。於是,六月二十四日,英宗遣戶部侍郎焦宏整飭浙江防倭事,兼理蘇松、福建沿海軍務。次年二月二十日,焦宏奏陳備倭事宜。他說:浙江沿海衛所,地方廣闊,海道崎嶇。前因備倭都指揮不分守地方,遇警互相推託,以致誤事。我今召集諸將官議得:從乍浦至昌國后千戶所十九處,令署都指揮僉事金玉領之;自健跳至蒲門千戶所十七處,令署都指揮僉事蕭華領之;其昌國衛當南北之中,令總督備倭都指揮使李信居中駐紮,往來提督,使責任有歸,邊境無患。英宗允行。
置太倉銀庫
正統七年(1442)九月,復設太倉銀庫,專以貯銀。各直省派發所剩米麥,十庫中之綿絲、絹布及馬草、鹽課、關稅,凡折銀者一律入太倉;另外,籍沒家財,變賣田產,追收店錢以及援例上納者亦入太倉。明代銀庫之設自此始。
太皇太后張氏逝世
張氏(?-1442),永城人。仁宗之皇后。洪武二十八年(1395)封為燕世子妃。永樂二年(1404)封皇太子妃。仁宗立,冊為皇后。宣宗即位,尊為皇太后。英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操婦道甚謹,立皇后之後,中外政事莫不知曉。宣德初年,軍國大議多稟聽其裁決。兩宮以孝慈聞天下。太后對其家人規矩甚嚴,不許其參與國事。英宗即位方九歲,大臣請太后垂簾聽政,太后說不要壞祖宗成法,應逐漸罷除一切不急之務,時時勸帝向學,委任股肱之臣。因此王振雖得英宗恩寵,太后在世期間終於不敢專擅大政。太后委任三楊等舊臣,政事悉歸台閣。正統初年海宇安寧,民得休息,有太后之功勞。正統七年(1442)十月逝世。有遺詔勉諸大臣輔佐英宗篤行仁政,語甚誠懇。與仁宗合葬獻陵。
瓦剌入貢
瓦剌人貪圖朝廷賞齎,入貢人數超過五十人的規定,驟增至二千餘人,在同供億之費竟至三十餘萬,屢加敕責而仍不加約束。其使臣所過又多殺掠,邀索財物不成,便動輒挑起釁端。正統七年(1442)春,英宗以貢使太多,限只許三百人入關。冬十月,至大同之使臣仍有二千餘人,旬日之後又來百餘,英宗下詔姑且接納之。其使臣暗中以馬易弓者,不可勝計。
況鍾逝世
況鍾(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江西靖安人。初為書史。永樂十三年(1415)九月以呂震推薦授主事,遷郎中。宣德五年(1430)出任蘇州知府。況鍾至任,除奸吏,廢煩苛,立教條,公正勤能,不遺餘力。又先後奏請蠲重額糧七十餘萬石,開枉戍一千八百餘戶。他綜理周密,出納徭役皆有簿籍,吏民貼服。正統六年(1441)秩滿當遷,吏民二萬餘走訴御史張文昌乞留。英宗下詔進三品仍視府事。七年十二月卒於官,年六十。
王振盜毀鐵碑
洪武年間,太祖鑒於前代宦官專權,為害國家,特置鐵碑高三尺,其上鑄有:“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八字,置宮門內,宣德時尚存。正統七年(1442)冬,王振以太皇太後去世,益加無所顧忌,遂盜取鐵碑而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