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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籤

金瓶摯簽

金瓶摯簽是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轉世靈童確認必須經過的手續,一代活佛圓寂后,要由幾批資深喇嘛出外根據一定的條件尋找轉世靈童,往往會找回好幾個,同時由資深喇嘛教育培養,到六歲后,要在聖物雪山神女金像前,由金苯巴瓶中摯簽,由神來決定誰是真正的活佛,然後舉行坐床儀式,落選的也是大喇嘛,但不能是達賴或班禪。

基本釋義


金瓶摯簽是清朝乾隆末年以來認定達賴、班禪等蒙藏大活佛的法定程序。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朝中央頒賜一金瓶於拉薩大昭寺(后移布達拉宮),專摯達賴、班禪等藏族呼圖克圖以上的大活佛;再頒賜一金瓶於北京雍和宮,摯定蒙古各部呼圖克圖以上的大活佛。金瓶摯簽的方法,《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第一條規定:“……今後遇到尋訪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拔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牟尼像前正式拈定。”認定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虛作假。”從此,金瓶摯簽認定轉世靈童成為定製,據清朝理藩院統計,到光緒三十年(1904年)止,僅西藏地區就有39個主要活佛系統的靈童通過金瓶摯定,其中包括第十、十一、十二世達賴和第八、九兩世班禪,以及藏傳佛教格魯派、噶舉派、寧瑪派的主要活佛等。
金瓶摯簽
金瓶摯簽

章程簡介


《欽定二十九條章程》第一條就立下了金瓶掣籤制度。
“一、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靈童的問題。依照藏人舊例,確認靈童必問卜於四大護法,如此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之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牟尼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的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置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和班禪額爾德尼像父子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這個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護凈潔,並進行供養。”

制度實施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籤制度之後,次年即有喀爾喀賽音諾彥部額爾德尼班第達呼圖克圖的商卓特巴那旺達什到西藏通過拉穆吹忠、八世達賴喇嘛等,力圖指認土謝圖汗車登多爾濟之子為前世額爾德尼班第達的轉世,此事為乾隆帝查覺。乾隆帝即派員到喀爾喀另行尋訪聰慧幼童五名具奏,派皇子(八阿哥)及理藩院堂官到場監督,將五名幼童的名姓、出生年月日寫簽放入金瓶,在雍和宮舉行掣籤,掣出齊旺扎布為轉世的呼畢勒罕。乾隆帝對此甚為滿意,下令“將來藏內遇有應出之各呼畢勒罕,和琳當照此辦理,則從前聽信吹忠之積習,自無難永遠革除”。這是實行金瓶掣籤的首例,其後這一辦法在蒙藏地區普遍推行。
清朝對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兩大活佛轉世系統堅持實行金瓶掣籤,不過也有免予掣籤的特例。

僧人樂隊

嘉慶九年(1804年)十月廿日八世達賴喇嘛圓寂,首次遇到應以金瓶掣籤確定達賴喇嘛轉世的問題。三年後西藏攝政濟嚨呼圖克圖向駐藏大臣玉寧、文弼報告,在各地所報靈異幼童中以德格甸麻地方出生的春科土司之子最為靈異。玉寧、文弼接報后與七世班禪、濟嚨呼圖克圖、第穆呼圖克圖及噶倫、代本等前去驗看,又召集僧俗官員集會商議后,向嘉慶帝奏報驗看靈童的情形,並轉奏七世班禪、濟嚨呼圖克圖領銜的請求將德格甸麻出生的靈童免予金瓶掣籤作為達賴喇嘛的呼畢勒罕的奏摺。由於濟嚨呼圖克圖等以全藏僧俗名義懇請,嘉慶帝對此考慮不周,輕信所奏,作為特例予以批准。嘉慶十三年(1808年)藏曆九月廿二日,九世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坐床。嘉慶二十年(1815年)九世達賴喇嘛圓寂。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底,攝政第穆呼圖克圖等面見駐藏大臣玉麟、珂實克稱,里塘出生一靈異幼孩,十分聰慧福相,應驗卜兆無疑,各處再查不出可作呼畢勒罕之人,請求駐藏大臣代奏,將里塘幼童免予掣籤作為九世達賴喇嘛的呼畢勒罕。次年2月,玉麟、珂實克將此情形奏報。但是這一次嘉慶帝不再允許免予掣籤,並嚴加斥責,稱:前次八世達賴喇嘛轉世時允准免予掣籤,是“朕一時輕信,至今猶以為悔。今里塘所報幼孩,其所述靈異,只出該處僧俗人等之口,何足徵信?若遽聽其言,定為達賴喇嘛之呼畢勒罕,此與從前指定一人者何異?該喇嘛狃以為常,將從前皇考聖斷設瓶掣籤之訓豈不日久漸廢。倘各處所報呼畢勒罕亦俱援此例,又將何以應之。此事殊有關係,玉麟等於第穆呼圖克圖率眾呈請時不嚴行駁飭,輒代為陳奏辦理,實為錯誤。玉麟、珂實克均著傳旨申飭。此次里塘所報幼孩亦不必駁退,即作為入瓶簽掣之一。仍飭該呼圖克圖等再行上緊尋訪,俟其有具報者,總須再得其二,方可將三人之名一同緘封入瓶,遵照定製,對眾誦經。
彼時玉麟、珂實克二人,一人封名,一人掣籤,不令該喇嘛等經手,其掣出者方系達賴喇嘛真呼畢勒罕,必能住世長久,為眾信奉。著將此旨明白傳諭第穆呼圖克圖,毋許再行瀆請”。接此聖旨后,策墨林諾們罕向前後藏、阿里等地各宗溪頭人發出通知,要他們訪查,將所有靈異幼童據實呈報。結果在工布、仁蚌、昌都阿塘乃仲、昌都薩崗各訪得一名。經過詳細考查后,直到道光元年(1821年)正月,策墨林活佛與僧俗官員商議后一致同意,以里塘幼童和昌都兩名幼童上報,請駐藏大臣文干轉奏,請求准予掣籤。當年九月,道光帝降旨准奏。道光二年(1822年)正月十五日,舉行了確定達賴喇嘛轉世的首次金瓶掣籤。當年四月底,道光帝批准金瓶掣籤的結果。當年八月八日上午,由掣籤確定的呼畢勒罕、里塘藏民羅桑年扎之子在布達拉宮坐床。此即十世達賴喇嘛楚臣嘉措。

安放金瓶

道光十七年(1837年)十世達賴喇嘛圓寂。道光二十年底駐藏大臣孟保、海朴據西藏攝政策墨林諾們罕的報告,向道光帝奏稱,已訪得西藏所屬之桑昂曲宗及四川打箭爐所屬之孔薩土司等處出生幼童四名,擬令幼童家屬和師傅將幼童帶來拉薩,由班禪額爾德尼和策墨林諾們罕面加試驗。翌年五月,四名幼童陸續到拉薩東面的桑阿林寺后,二十一日由駐藏大臣和七世班禪、策墨林諾們罕等前往看驗,認為均有靈異,乃決定將四人名字入瓶掣籤。經各寺呼圖克圖等在布達拉宮對金本巴瓶誦經七日後,於農歷五月二十五日(藏曆為二十四日)舉行掣籤。這次掣出的呼畢勒罕出自平素賣柴貧苦藏民之家,於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四月十六日在布達拉宮坐床,道光帝派章嘉呼圖克圖等入藏“看視”達賴喇嘛坐床,並向達賴喇嘛頒賜金冊金印及御賜禮品。此即十一世達賴喇嘛克珠嘉措。咸豐三年(1853年)七世班禪丹貝尼瑪圓寂,咸豐五年(1855年)十一世達賴喇嘛克珠嘉措圓寂,這樣出現了西藏歷史上罕見的差不多同時尋訪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的轉世呼畢勒罕的情形。咸豐六年(1856年)駐藏大臣赫特賀據扎什倫布寺索本堪布扎薩克喇嘛郎結曲批的稟報,向咸豐帝奏報在後藏墜倉和前藏霞克巴地方各尋訪到靈異幼童一名,請求准許以此入瓶掣籤認定。八月間將幼童及其親丁師傅接到拉薩,住在功德林拉讓,經駐藏大臣及各呼圖克圖看驗。當年九月,咸豐帝頒布上諭批准掣籤。接此上諭后,於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布達拉宮薩松南傑殿皇帝聖容前舉行金瓶掣籤。掣定后藏墜倉出生的幼童為呼畢勒罕。即由扎什倫布的一名卓尼爾到功德林拉讓向靈童及其父母報喜。掣籤結果奏報咸豐帝批准后,咸豐十年(1860年)十月初二由駐藏大臣恩慶主持呼畢勒罕在扎什倫布寺舉行坐床,是即八世班禪丹貝旺秋。這次掣籤是以金瓶掣籤確定班禪額爾德尼的轉世的首例。
十一世達賴喇嘛圓寂后,咸豐七年(1857年),西藏攝政熱振活佛向駐藏大臣滿慶稟告,由西藏各地呈報靈異幼童並經初步考察,攝政和噶倫及各呼圖克圖僧俗官員商議,認為在桑日、沃喀、達布出生的三個幼童最為靈異,請求以他們入瓶掣籤。咸豐帝批准了所奏事項。藏曆土馬年(1858年)正月初二日,金本巴瓶從大昭寺被迎請到布達拉宮供有皇帝聖容唐卡的薩松南傑殿,由經師普布覺活佛等高僧和南傑扎倉僧眾一起對金本巴瓶舉行十一天的供養誦經儀軌。當月十三日舉行金瓶掣籤,從金本巴瓶中掣出一個簽牌,由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等人共同查看,隨即向眾人宣讀沃喀洛桑丹增居美的名字。當時眾人由於抑制不住的興奮,齊聲呼喊“拉嘉洛(神勝利了)!”駐藏大臣即向沃喀靈童之父道喜,靈童之父向皇帝聖容磕頭謝恩,向駐藏大臣和各大呼圖克圖獻了哈達。掣籤結果奏報咸豐帝批准,咸豐八年(1858年)三月初一日咸豐頒布上諭准奏。咸豐十年(1860年)七月三日呼畢勒罕在布達拉宮坐床,此即十二世達賴喇嘛赤列嘉措。
光緒元年(1875年)十二世達賴喇嘛圓寂。兩年後攝政濟嚨呼圖克圖向駐藏大臣松溎稟告,經請班禪大師等占卜授記,護法降神,明示靈童出生在東方或東南方,各地所報靈異兒童中經班禪大師等考查,認為達布朗敦出生的靈童徵兆殊異,舉止非凡,為眾人所矚望,故祈請轉奏皇上恩准免予金瓶掣籤,予以認定。此後又由各呼圖克圖、噶倫、三大寺堪布等僧俗大眾蓋印畫押,向駐藏大臣呈遞公稟,懇求免予掣籤。經松溎轉奏,光緒帝批准,決定將達布朗敦出生的靈童免予掣籤,作為達賴喇嘛的呼畢勒罕,此即十三世達賴喇嘛圖丹嘉措。

靈童坐床

光緒七年(1881年)八世班禪圓寂。光緒十三年(1887年)總管扎什倫布寺事務的扎薩克喇嘛蘇堃諾們罕羅布藏頓柱向駐藏大臣文碩稟報,經尋訪和考察,找到在後藏托布加、前藏達布、墨竹工卡出生的靈異兒童三名。其中的托布加出生的幼童,經駐藏大臣指令確切複查據實申報后,仍以委實吉祥有兆上報,請求以此三名幼童入瓶掣籤。經文碩向光緒帝奏准后,即將三名幼童及其親屬接到拉薩。次年正月十五日在布達拉宮薩松南傑殿皇帝聖容唐卡前舉行金瓶掣籤。先由攝政第穆呼圖克圖、甘丹赤巴、扎什倫布寺扎薩克喇嘛等人誦經,然後由文碩將三名幼童之名抄寫於簽上,放入金瓶中搖動,再用象牙筷子從中揀出一隻,是塔布地區出生的侖珠嘉措。文碩即向光緒帝奏報了此次掣籤的情形。光緒帝批准后,班禪呼畢勒罕於光緒十八年(1892年)正月初三日在扎什倫布坐床,是即九世班禪曲吉尼瑪。綜上所述,自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籤制度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一百多年中,除九世和十三世達賴喇嘛是作為特例免予掣籤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達賴喇嘛和八世、九世班禪額爾德尼都是經過金瓶掣籤認定的。據清理藩院秘檔,到光緒三十年(1904年),僅西藏地區據不完全統計就有39位主要活佛轉世系統(含達賴、班禪系統)的靈童舉行過金瓶掣籤。這些靈童涉及格魯派、噶舉派、寧瑪派等。
確定達賴、班禪轉世呼畢勒罕的金瓶掣籤的程序和儀注有以下幾點共同之處:
1、在清朝皇帝任命的攝政活佛或總管扎什倫布寺事務的扎薩克喇嘛主持尋訪靈童后,由攝政召集僧俗官員會議,確定三名(或兩名、四名)呼畢勒罕候選人,將詳細情形向駐藏大臣稟報,請求轉奏皇帝批准舉行金瓶掣籤。
2、在皇帝御批同意后,將確定的呼畢勒罕候選人及其親屬和師傅等接到拉薩,並經駐藏大臣和攝政、各大呼圖克圖看驗,認為確有靈異后,方能舉行掣籤。
3、在掣籤前將金本巴瓶從大昭寺迎到布達拉宮供有乾隆皇帝的僧裝畫像(聖容)和皇帝萬歲牌位的薩松南傑殿,由大呼圖克圖率三大寺及布達拉宮南傑扎倉僧眾(確定班禪轉世呼畢勒罕時還有扎什倫布寺僧人)誦經祈禱七天或九天。
4、掣籤之日,駐藏大臣和各大呼圖克圖、僧俗官員集會,用滿文和藏文書寫名簽,核對無誤后,由一名駐藏大臣封簽(用黃紙包裹),放入金瓶中。
5、由在場的呼圖克圖及高僧等誦咒祈禱,由另一名駐藏大臣搖動金瓶,然後掣出一簽,當眾宣讀掣中者名字,並交給在場藏漢官員傳閱,然後還要取出未掣中的名簽傳閱,以示書寫及掣出的名簽真實無欺。掣籤后即派人去呼畢勒罕住處報信祝賀。
6、掣籤的情形和結果由駐藏大臣上奏皇帝,得到皇帝批准后,向呼畢勒罕宣讀聖旨,才算完成金瓶掣籤的全部程序。
7、經皇帝批准並派大員主持,舉行坐床典禮(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班禪額爾德尼在扎什倫布寺),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繼位事務才最後結束。

歷史意義


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實施金瓶掣籤制度,對當時的西藏、蒙古地區社會和佛教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意義深遠。
首先,在政治上,金瓶掣籤是對活佛轉世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通過制定頒布法律文書和採取一系列措施,將活佛轉世呼畢勒罕由吹忠降神來指定,改變為由金瓶掣籤來決定。究其實質是清朝中央政府以此維護和保持對認定大喇嘛轉世呼畢勒罕的權力,這就進一步體現並強調了在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大活佛轉世問題上中央的權威。此外,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大活佛示寂后,從轉世靈童尋認、掣籤乃至坐床都是遵照國家法定製度按部就班進行的,由駐藏大臣親自照料,按照程序逐一報經皇帝批准,這就履行了法律和行政手續。
發生地
發生地
第二、從宗教上看,由於金瓶掣籤制度的實施完全按照藏傳佛教儀軌來進行,在宗教上符合藏傳佛教的基本教義,這就確定了金瓶掣籤在宗教上的合法性,順利地解決了宗教首領的地位和政治、經濟權力的傳承、延續問題。因此被佛教界、上層貴族世家和信教群眾所接受。
第三、實施金瓶掣籤,把認定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和大呼圖克圖、大活佛等轉世呼畢勒罕的權力,從西藏地方集中到清朝中央,以防止蒙藏上層貴族奪取宗教權力,造成地方勢力的膨脹,避免了歷史上教派內部、教派與世俗貴族勢力之間爭奪轉世呼畢勒罕的矛盾鬥爭乃至戰亂的發生,有利於蒙藏社會的長期相對穩定。
金瓶掣籤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整飭、改革西藏行政管理體制,確立系統治藏法規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管理大活佛的一項關鍵措施。它既符合政治手續、法律手續,也符合宗教手續;既體現了中央政府的權威,又體現了西藏地方隸屬於中央政府管轄的歷史事實;有利於維護和穩定蒙藏地區的社會局勢,安定邊疆,團結宗教上層人物和廣大僧俗群眾。金瓶掣籤制度的設置和實施,它的立法思想是正確的,具體操作是可行的。經過百餘年的實踐證明,它是一個創造,積累了豐富經驗,給後人以啟迪。

歷任達賴


喇叭六世達賴風流倜儻,喜好作浪漫詩,經常溜出布達拉宮尋找女人,所以不符合教規,被資深喇嘛廢黜,解往內地要求皇帝治罪,途中圓寂,轉世的七世喇嘛由皇帝派兵護送回藏。為防止今後類似的情況在西藏出現權力真空,皇帝又加封五世班禪,確定班禪和達賴“互為師表”,互相監督,互相扶持。轉世后誰大誰為師。(在藏傳佛教中,有許多活佛,幾乎每個寺廟都有自己的活佛,但有四大活佛最大,是因為由皇帝冊封並賜以金冊、金印為證,達賴是由元朝皇帝首先賜以封號的,班禪是清朝皇帝首先賜予的,還有青海塔爾寺活佛和蒙古活佛,其中以蒙古活佛最大,是直接受皇帝統轄的。各活佛並不互相統轄,有的四川、雲南的小活佛自己管理寺廟,不受大活佛統轄。蒙古活佛駐紮和林,在清朝是常在北京,達賴在布達拉宮,班禪在札什倫布。蒙古獨立后蒙古活佛沒有再轉世,青海活佛在1949年後曾擔任青海省副省長。)
七世達賴年輕時,西藏事物由六世班禪掌管,六世班禪前往北京、承德為乾隆皇帝祝壽,隨身攜帶金苯巴瓶和雪山神女騎騾金像,在承德由於拒絕接種,感染天花圓寂,將金苯巴瓶和雪山神女騎騾金像遺留在乾隆仿造布達拉宮建造的普陀宗乘之廟中,自此以後,每位達賴、班禪轉世,都得到承德完成金瓶摯簽儀式。
金瓶摯簽發生地
金瓶摯簽發生地
13世達賴因尼泊爾廓爾廓軍入侵,倉皇逃往蒙古,因此被廢黜,當清軍和藏軍聯合擊退廓爾廓軍后,又返藏,和清庭駐藏大臣發生矛盾,逃往印度又一次被廢黜,由9世班禪執掌全西藏宗教權力,辛亥革命后,清軍退出西藏,他才返回西藏,趁中國國內局勢動亂,發表了許多要獨立的言論,並將班禪排擠到青海玉樹。
1990年10世班禪圓寂后,達賴在境外擅自扶持一個小“班禪”,但未經金瓶摯簽又未經中央政府冊封,札什倫布寺不予承認,只承認經金瓶摯簽又經中央政府冊封的11世班禪確吉傑布,並舉行了坐床儀式。西藏宗教界不關心中國中央政府由誰掌權,但達賴和班禪必須經過法定程序並由中國中央政府冊封,這是典型的政教分離精神,不以宗教干涉政治。中國中央政府同意達賴可以在任何時候返國,也是只承認其宗教地位,他必須放棄政治要求,這也是和國際目前政教分離精神相吻合的。

起源介紹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治邊最富有成效的時期,其中對蒙藏民族地區的統轄和治理尤為得力,素為後人稱道。經清初百餘年的不懈努力,作為歷代多事之地和興衰要害的西南、西北和北部邊疆地區,一度空前穩固和安謐,並從根本上結束了中國歷史上經常形成的南北對峙局面,強化了中央政權與少數民族地區間的密切關係。清朝後期,由於帝國主義和外部勢力的覬覦,造成西部邊陲不穩,清政府對西部邊陲的治理也有所弱化,但作為歷代統治者都沒有放棄統治。清朝利用宗教對蒙藏的治理非常成功,我們在研究和借鑒同時還應當保留精華、棄其糟粕、古為今用、為現實服務。
從歷史上看,中國的西北和西南部少數民族一直有宗教信仰,其中新疆各少數民族信仰伊斯蘭教,蒙藏等民族信仰藏傳佛教。本文試圖簡單並有側重地研討清朝利用藏傳佛教對蒙藏的管理。
據記載,藏傳佛教從歷史上就存在各個派別,其中有噶瑪噶舉派薩迦派、寧瑪派、格魯派等等不一而足。各個派別在佛法學說上儘管有一定差異,但是有一點是共同的,這就是全部實行活佛轉世制度。這一制度並非產生於清代,而是歷經了元、明兩代,藏傳佛教的轉世制度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清代在治理蒙藏地區的實踐中,繼承了元、明的宗教政策,尊重法統傳承方式,積極推行活佛轉世制度,並創造性的通過“金瓶摯簽”和“攝政”等制度的實施,規範了活佛轉世制度,對加強對蒙藏地區的治理產生積極影響。一般的活佛轉世只需通過“金瓶摯簽”進行確認,但是對於蒙藏地區影響較大的活佛的轉世,在“金瓶摯簽”后必須還要上報中央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比如藏區的達賴、班禪,蒙區的章嘉、哲布尊丹巴等。實踐證明,“金瓶摯簽”的實施,是一種極為明智的選擇,它不僅尊重了藏傳佛教的傳統做法,同時也加強了中央王朝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工作的管理,維護了中央政府的權威。也正是這個原因,200多年來,“金瓶摯簽”制度一直受到廣大僧侶和信教群眾的擁護。
佛
除了活佛轉世的“金瓶摯簽”,清朝對蒙藏地區還採用了建立政教合一統治、攝政制度、宗教分治等各項政策,通過綜合手段對藏傳佛教進行規範管理。在人類歷史發展中,政教合一制度是一種集世俗政權與宗教神權制度於一體,對屬民實行雙重統治的特殊社會制度形式。這是清朝在當時特殊歷史條件下,為避免西藏各地方政府內部爭權奪利,爆發內部戰爭而採取的統治形式,是符合當時歷史發展趨勢的。政教合一也是鑒於格魯派對西藏的統治地位。達賴喇嘛作為格魯派的領袖,清朝統治者對其進行了冊封。攝政制度是在前輩達賴喇嘛圓寂后,後備達賴喇嘛年幼期間,由他人代理行使管理西藏事務權利的一種特殊形式。
清王朝在西藏積極推行政教合一制度,在蒙古地區推行“盟旗制度”。但為了防止藏傳佛教領袖人物勢力膨脹,尾大不掉,對其採取“分而治之”或稱“宗教分治”的方法。比如在西藏,在冊封達賴喇嘛的基礎上,扶持班禪實力;在蒙古地區一方面擴大章嘉活佛的影響,另一方面又承認哲布尊丹巴在漠北蒙古地區的宗教領袖地位。從而形成了達賴喇嘛勢力在前藏,班禪勢力在後藏;章嘉勢力在漠南,哲布尊丹巴勢力在漠北的“四足鼎立”局面。清政府之所以這樣做,也是由於在平息內亂和對付外部干涉的實踐中而產生的充滿智慧的政策。比如五世達賴在其晚年專修佛法,將政教大權交給第巴桑結嘉錯。1682年五世達賴圓寂后,第巴桑結嘉錯並未報喪而是匿喪,在處理西藏地方內外部事務時依舊以達賴之名號行使權力,1697年,倉洋嘉措被其扶上了達賴喇嘛的寶座。但是,1705年第巴桑結嘉錯被拉藏汗擒殺,為消除第巴桑結嘉錯的影響並鞏固自己的地位,拉藏汗擅自廢除了六世達賴倉洋嘉措,另立益西嘉措為六世達賴喇嘛。拉藏汗的舉措遭到了西藏及青海僧俗民眾的強烈反對。住牧在青海的以和碩特為首的蒙古眾台吉,對拉藏汗獨攬大權耿耿於懷,便私自尋找達賴喇嘛的轉世靈通。西藏社會的種種變化自然引起了清朝政府的高度警覺。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清政府果斷做出了冊封五世班禪的決定。很顯然,冊封五世班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消弱達賴喇嘛的勢力,實行分而治之。如果任由達賴喇嘛權力過大,勢必影響清朝對西藏的統治。1713年康熙皇帝正式冊封五世班禪。之所以如此,顯然是為了防止藏區因達賴喇嘛轉世靈童紛爭引發動亂,必要時可由班禪出面維持局面,保證藏地之安寧。1728年,雍正六年,清朝派兵平息西藏內亂,又將扎什倫布寺以西至阿里地區賞給班禪管轄,積極扶持班禪勢力,貫徹分而治之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