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珠海市政府“特設機構”
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於2004年12月29日掛牌成立。作為市政府“特設機構”,按照“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權利、義務與責任相統一”的原則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標誌珠海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又進入一個新階段。
作為國資委的前身,珠海市從1999年建立的“一委兩局,三位一體”體制架構(即珠海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局,簡稱國經局;中共珠海市委企業工作委員會,簡稱企工委;珠海市企業董事管理局,簡稱董管局。實行“三塊牌子,一套班子”方式運作)。
作為市政府專責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職能部門,依法行使對市屬國有和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和運營的職能,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一委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戰略部署,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方面,不斷進行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開創了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建立了“一委兩局、三位一體”和“三層架構、三個體系”為主體的的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初步實現了“政企、政事、政資三分開”,“管資產與管人、管事三結合”以及“責任、權利與義務三統一”的機制。有效推進了珠海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戰略改組。產權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搭建了企業資源市場化配置的“三條通道”和“三個平台”,探索出大範圍、高效率、低成本實現國有劣勢企業退出市場的有效做法和,整合重組了國有優勢企業和資源,優化了經濟結構和布局。探索並實施了一系列國有資產監管新舉措。實施了“三項考核、一次兌現”“考評獎懲、無縫連接”的公開、公正、公平的企業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建立了以獨立董事、財務總監、內部審計和紀檢監察為主體的全過程、多層次的有效監督體系,完善了較為系統、科學、可操作的國有資產監管和運營制度體系等。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擬訂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統籌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九)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依法指導監督區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運轉的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秘、督辦、會議、機要、保密、信息、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處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信息化建設及宣傳工作;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後勤管理及計劃生育、工會、婦女等工作;協調企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及人民武裝工作。
規劃發展科
負責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研究總結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理論和實踐經驗;負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和編製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審核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按規定對所監管企業的對外投資進行審核或備案;負責審核企業章程;負責指導協調企業上市工作;負責有關法規和重大政策起草、擬訂的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委機關的法律事務。
考核統計科
負責建立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企業績效評價體系,擬訂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和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及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及對外發布統計信息;負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政策及制度、辦法的起草、擬訂工作;負責組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工作。
改革重組科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改制、股份制改造、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問題;按規定對企業重組、改制、股份制改造方案進行審核或備案;組織協調企業債轉股、破產和兼并以及企業分立、解散、清算和關停、重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及再就業工作。
產權管理科
負責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划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划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負責審核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負責聯繫行業協會;指導監督國有產權交易工作。
審計監督科
負責組織實施對企業財務收支、經營效益及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等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擬訂企業內部審計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企業資本收益的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對企業重大投資決策進行后評估;根據《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負責監事會、財務總監、獨立董事的建設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科
根據有關規定,負責企業和委機關黨組織、思想建設、黨員教育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企業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考察推薦董事、獨立董事人選;負責提出所監管企業監事會主席、專職監事和財務總監人選;負責研究提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負責研究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工作方案;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企業出國(境)人員的審查、證件審核及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作風建設;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培訓、勞資、考勤、考核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
企業特派辦
主要圍繞國資和國企改革中的重點和熱點、難點,企業改革與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企業重大項目實施中的困難等,開展調研,撰寫調研報告,為上級部門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和建議,監督市屬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國資監管政策和文件精神情況;監督所轄國有企業重大項目投資決策情況;監督市屬企業貫徹落實上級工作要求和部署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要求改進和完善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行政監察專員辦
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李叢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