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政策
中國在處理同台灣地區關係的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
(二)台灣問題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民族尊嚴、反對外來干涉的問題。美國政府應當嚴格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徹底糾正並停止其利用台灣問題干涉中國內政、阻撓中國統一的種種錯誤做法。堅決排除任何外來勢力的滲透和企圖分裂的勢力,決不排除完全武力的打擊。
(三)台灣問題的本質是分裂與反分裂、"台獨"與反"台獨"的鬥爭,焦點是一個中國與"兩個中國"的鬥爭。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各種陰謀,堅決反對任何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搞"台灣獨立"的圖謀。
中國政府對台大政方針和基本主張
中國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全面貫徹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將繼續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
堅持一個中國的基本原則
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各種陰謀,堅決反對任何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搞“台灣獨立”的圖謀。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涵義,就是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但中國僅僅插手外交及軍事方面的問題,其它由台灣自己決定。
堅持一個中國的基本原則,也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的一條,只有通過了這五則,外國才可以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
中共領導人對台政策
毛澤東提出“一綱四目”思路(20世紀50年代)
20世紀50年代後期,毛澤東、周恩來就在與曹聚仁的多次接觸中商談一些重要問題,主要是如何解決台灣和平回歸祖國的問題。
20世紀60年代初期,曹聚仁幾次見到毛澤東和周恩來,毛澤東在談話中反覆談到:只要蔣介石能同意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使台灣順利回歸祖國,可以對蔣介石、蔣經國採取寬大的政策。毛澤東對這些寬大政策,又加以細化,還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在此基礎上,毛澤東基本上形成了和平統一祖國的總構想。後來周恩來把毛澤東的這些構想概括為“一綱四目”。
“一綱”是:“只要台灣回歸祖國,其他一切問題悉尊重總裁(指蔣介石)與兄(指陳誠)意見妥善處理。”“四目”是:第一,台灣回歸祖國后,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所有軍政大事安排等悉由總裁與兄全權處理。第二,所有軍政及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第三,台灣之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總裁與兄意見協商決定,然後進行。第四,雙方互約不派人進行破壞對方團結之事。
停止炮擊金門等島嶼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的公開發表(1979年1月)
1979年1月1日,徐向前以國防部部長名義發表關於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炮擊的聲明。同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台灣同胞書》公開發表,公告闡述了中共對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基本立場和基本態度,強調“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寄希望於一千七百萬台灣人民,也寄希望於台灣當局”,提出商談結束兩岸軍事對峙狀態,實現通航通郵通商。
“葉九條”發表及“一國兩制”思想開始形成(1981年9月)
1981年9月30,在新中國成立32周年國慶前夕、辛亥革命70周年紀念日即將來臨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進一步闡明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9條方針政策,后稱“葉九條”。“葉九條”的發表,表明鄧小平“一國兩制”思想開始形成。
(二)海峽兩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訊、親人團聚、開展貿易、增進了解。我們建議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遊以及開展學術、文化、體育交流提供方便,達成有關協議。
(四)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五)台灣當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擔任全國性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
(六)台灣地方財政遇有困難時,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補助。
(七)台灣各族人民、各界人士願回祖國大陸定居者,保證妥善安排,不受歧視,來去自由。
(九)統一祖國,人人有責。我們熱誠歡迎台灣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眾團體通過各種渠道、採取各種方式提供建議,共商國是。
“一國兩制”的提出
1982年1月10日,鄧小平在接見來華訪問的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基時說:“在實現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性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在這次談話中,鄧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
“鄧六條”的提出(1983年6月)
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會見了楊力宇。在耐心地聽了楊力宇冗長的分析和不同意見后,鄧小平詳盡闡述了解決台灣問題的新構想,後來被概括為“鄧六條”,談話的要點收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題為《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
(一)台灣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
(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不贊成台灣“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自治不能沒有限度,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
(四)祖國統一后,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區所沒有而為自己所獨有的某些權力。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五)和平統一不是大陸把台灣吃掉,當然也不能是台灣把大陸吃掉,所謂“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不現實。
(六)要實現統一,就要有個適當方式。建議舉行兩黨平等會談,實行國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雙方達成協議后可以正式宣布,但萬萬不可讓外國插手,那樣只能意味著中國還未獨立,後患無窮。
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講話的八項主張(1995年1月30日)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新春講話”,提出對台政策“八項主張”,成為大陸對台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其主要內容包括: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灣當局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兩岸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逐步實現和平統一的談判;不承諾放棄對台使用武力;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歡迎台灣當局領導人以適當身份訪問大陸。
胡錦濤會見連戰,就發展兩岸關係提出4點主張(2005年4月)
200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和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在北京舉行正式會談。這是兩黨自1945年重慶談判后再度舉行的最高領導人會談。
胡錦濤就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四點主張。第一,建立政治上的互信,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第二,加強經濟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第三,開展平等協商,加強溝通,擴大共識;第四,鼓勵兩岸民眾加強交往,增進了解,融合親情。
2008年12月31日,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發布題為《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講話,
胡錦濤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六點意見。一、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二、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三、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四、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五、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六、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習近平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祖國統一提出五點主張(2019年1月)
2019年1月2日,《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紀念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習近平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祖國統一提出五點主張。
第一,攜手推動民族復興,實現和平統一目標;
第二,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
第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和平統一前景;
第四,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
第五,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