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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富爾

巴富爾

巴富爾(George Balfour,1809年-1894年)第一任英國駐上海領事,在上海開闢租界。原為馬德拉斯炮兵部隊上尉。1843年,受命擔任首任英國駐滬領事。11月8日,巴富爾抵達上海,先在縣城內姚家巷租屋辦公。11月17日,正式宣布上海開埠。巴富爾經過同上海道台宮慕久多次談判,大致劃定了英租界的界址。1845年11月,中英訂立上海租地章程。 1846年9月回國。

人物經歷


1842年10月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一起抵滬。1843年被派為英國駐上海首任領事11月8日率屬員3人到達上海,在縣城內租用華人顧氏住宅敦春堂為臨時領事館開始辦公。后選中上海縣城北門外靠黃浦江地皮,開始規劃辟設英商居留地。1844年4月12日,在領事館召集第一次外國僑民“公眾會議”,議定建築公墓,併購入江海關後土地十畝半,作為旅滬外僑死亡后埋葬地,俗稱“老墳山”。1845年與上海道台宮慕久議訂第一次《土地章程》。任內曾在李家廠購買土地,建造新領事署,為此與英國外交部發生矛盾。1846年10月辭職回英。
巴富爾的心情卻和宮慕久完全不同。終於又完成了一件他夢寐以求的大事,他的感覺堪比第一次同女人上床,一通狂泄之後的滋味,簡直爽極了,而且太有成就感了。看來,喬治·巴富爾(SirGeorgeBalfour)這個名字註定是要被載史冊了。他的族裔、大不列顛人能不能記住他咱不清楚,但中國人絕對沒有理由忘記他。時年36歲的巴富爾通體舒泰,志得意滿,短短兩年時間,他已經成功地凌駕於號稱“東南都會”的上海,為大英帝國、也為自己的人生履歷,完成了兩件了不起的大事。
史載,巴富爾第一次以領事身份登陸上海的日子,是1843年11月8日。此前,這個14歲當兵,歷經20年兵燹征伐的英國人,還只是駐紮在印度孟加拉灣畔的馬德拉斯炮兵隊的上尉參謀,從來不曾做過當外交官的夢。其命運的軌跡之所以突然轉向,是因為他有幸奉調參加了第一次中英鴉片戰爭,並且在這場純屬無賴的戰爭中被英國駐華公使、侵華英軍全權總代表璞鼎查慧眼相中。當時正值《南京條約》簽訂不久,英方急需大批派駐中國各地的外交官,巴富爾遂於1842年12月1日被任命為首任駐滬領事。日不落帝國急遽擴張的全球霸業,需要巴富爾這樣忠誠的官員來支撐。
璞鼎查交代給巴富爾的第一件官差,就是做好充分的準備,以便在帝國需要的時候隨時出使上海,敦促這個如同璞玉般鑲嵌在中國東部海岸線上、地理位置極佳、擁有可預期的遠大前程的小小縣域,按照英中之間的有關約定,儘早開埠。
涉及上海開埠的約定有兩個,首先是1842年8月29日簽訂的《中英南京條約》。其中規定:
大皇帝恩准大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其次是1843年10月8日續訂的《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即《虎門條約》。這個條約對《南京條約》的通商規定進行了具體解釋:在萬年和約內言明,允准英人攜眷赴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口居住,不相欺侮,不加拘制。但中華地方官必須與英國管事官各就地方民情,議定於何地方,用何房屋或基地,系准英人租賃;其租價必照五港口之現在所值高低為準,務求平允,華民不許勒索,英商不許強租。英國管事官每年以英人或建屋若干間,或租屋若干所,通報地方官,轉報立案;惟房屋之增減,視乎商人之多寡,而商人之多寡視乎貿易之衰旺,難以預定額數。
《虎門條約》的簽訂,使巴富爾的赴滬履職變得緊迫起來,他旋即從廣州啟程,搭載“威克森”號艦船一路北上,經由舟山,轉乘“麥都薩”號,於1843年11月8日晚間,靠泊在了上海十六鋪大關碼頭。
並沒有歡迎的人群和儀仗,也沒有足夠檔次的星級賓館恭候伺奉,巴富爾領事的赴任之行顯得異常冷寂。漆黑的夜幕籠蓋四野,目力所及,惟黃浦江上可見點點漁火隨波逐流,余皆墨色如堵。上海對大英帝國第一任領事官的態度實在是不夠恭敬啊。由於無處可去,當晚,巴富爾仍然只能棲息於“麥都薩”號。
第二天,巴富爾率領他的一干隨員拜訪了上海道宮慕久。隨其一同前往的,有翻譯麥華陀(1823年—1885年),此人是著名傳教士麥都思之子,日後成為第九任英國駐滬領事;有兼任領事助手的外科醫生海爾;還有職員斯特拉欽。
出於禮儀,宮慕久除了在官衙內煞有介事地接待來客以外,還於當晚在海關設下宴席,為巴富爾一行接風。中國人的習慣,真情也好,虛意也罷,一概以酒水浸泡。第二天,也就是11月10日,宮慕久還登上了停靠在十六鋪大關碼頭上的“麥都薩”號,對巴富爾進行了禮節性回訪。
宮慕久因此給英國人留下了“溫文爾雅,思想開明”的好印象。
虛與委蛇的一應程序完畢,雙方開始進實質性的談判過程。所謂“開埠”,一個最重要的標誌就是建立領事館。巴富爾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他的領事館將設立在上海的什麼地方。
按照當時上海不成文的官方規矩,一切外省來滬人員都須在縣城外安置,巴富爾之流來自外夷,更屬外人無疑,按慣例只能在城外安置。但這樣的理由對巴富爾卻無以成立。此非華人,華人的規矩他不可能理解,因此也不可能具有約定俗成的約束力。宮慕久只能借口城內擁擠,實在找不出空房,所以只好請領事先生屈尊到城外找房安頓云云。
當然這也只是宮慕久說得出口的理由,他說不出口的另一層理由是:華洋雜居一向為朝廷所忌諱,一旦英國領事館開設於城內,勢必造成雜居事實,不僅騷擾吾民,於純粹流俗不利,而且還會給他對英國人的監視帶來極大不便。
巴富爾初來乍到,對中國人的心思隔膜得很,自然識不破宮慕久內心的小九九。但他隨員中的翻譯麥華陀,卻是一個久經歷練的中國通,一眼便看穿了宮慕久的佛口蛇心,尤其對宮慕久蓄意把他們擠往郊外以便監視的做法心存憎惡,於是挑唆著巴富爾堅決不可讓步。巴富爾受其挑唆,氣得火冒三丈,態度強橫地表示,他決不會聽從中方的安排,退出縣城半步;如果城內真的找不到合適的住房,他寧願在城裡廟宇的庭院中搭建帳篷居住和辦公,或者找個親善英方的官員人家借住。反正一句話,他既然來了,就必須在城內落腳。
首輪談判不歡而散。
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松江府志》上海縣城圖離開道台衙門之後,巴富爾一行果然上街溜達開了,全然不顧他這深目隆鼻的妖人之相正吸引來越聚越多的圍觀人群。天性好奇的上海人,從來就不肯放過白撿的西洋景。
1843年時的上海,由於藉助獨特的地理區位和水運交通優勢,即使不靠外資帶動,也正在自發而緩慢地發展成一個繁庶的港口城市,按清嘉慶《上海縣誌》的說法,已成“江海之通津,東南之都會”。如果沒有外國勢力的強行介,它還將按照自身的文明邏輯,繼續一條自足而封閉的發展之路。然而此刻,它原有的“慢熱”進程即將被外力切斷,兩個分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將在這片土地上強行結合,開埠通商的“速熱”契機,正隨著巴富爾的腳步聲橐橐逼近。
上海當時的城區,還僅局限於今天的南市老城廂一帶,包括城牆以內的舊城區和東門外沿黃浦江的碼頭作業區和商業貿易區,北門以外的外灘地塊當時還是一片荒蕪,實際的城區面積尚不足2平方公里。然而就在這2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卻居住著超過20萬的人口,其擁擠嘈雜之狀,應當不難想象。所以,宮慕久所言也不見得就是吹牛,城內確實很難找出像樣的空房可供洋人租賃。
巴富爾一行面對眼前的事實,不免越溜達越感到沮喪。然而,誰也不曾料到的奇迹偏偏在這時節發生了。一個商人模樣的中國人彷彿很不經意地突然出現,此人對巴富爾自我介紹說姓姚,廣東人,在上海經商。他建議巴富爾可以租住他的姚氏住宅,他有足夠的房產可供巴富爾挑選,只要價錢合適。
我們今天已經無從挑剔這位姚氏商人主動現身的動機何在,也許只是為錢。商機無處不在,商人無孔不,乃天性所驅,無可厚非,反正,他的出現給沮喪中的巴富爾提供了充分的信心。看來,這上海城並非鐵板一塊,願意和他巴富爾交好的還是大有人在;只要有一個落腳之地,懸置之中的大英帝國駐滬領事館便可順利開張了。巴富爾答應先安頓下來再說,他在當天給璞鼎查的信中寫道:“我已在上海城內租到一所房屋,地段適中,每年租金400元,如果做好設立領事館的準備,我打算明天就搬進去。”
1843年11月14日,巴富爾向所有在滬的英國人(當年12月登記的在滬英商及傳教士為25人,見《上海公共租界史稿》第317頁)發出告示,通告英國領事館業已設立,地點位於東門和西門之間的城牆附近。巴富爾同時宣布,上海將於11月17日正式對外開埠通商,屆時,中英之間簽署的所有條約的相關條款,均同時生效。
這就是巴富爾在上海辦成的第一件大事。此時,距離他正式登陸滬地只有一個禮拜。
凡事只要開出頭來,後面的進展往往就順利多了。三個月之後,也就是1844年的2月,巴富爾在大東門西姚家弄又覓得了一處更為理想的院落,名敦春堂,有二層樓房4幢,皆坐北朝南,樓上樓下計有房間52間,院內還有廁所和水井。巴富爾對此頗感滿意。不過價格自是不菲,那位姓顧的業主索要的年租金為白銀640兩,同時還須支付押金640兩。麥華佗事後回憶:“這所房子位於上海縣城一條大街上,房間甚多,設備華麗,又很適合我們的要求,因此我們立即和他定了下來。”

首開租界


巴富爾在上海辦成的第二件大事,就是本章開頭介紹的簽署《上海土地章程》。
簽署這個章程屬於上海開埠的規定動作之一,目的是為了讓登陸上海這個通商口岸的英國商人和其他外國人有地方可住。
相信21世紀長大的中國人一定會很不理解,人家要到你這個地方來做生意是好事呀,互通有無,彼此雙贏,何樂而不為,為什麼你要死關著國門不讓進呢?
用160多年後的腦袋瓜子的確理解不了,為什麼當時的中國政府會選擇閉關鎖國作為基本國策。在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特藏庫中,至今保存著18世紀末英國國王喬治三世寫給清廷的一封信。第一歷史檔案館為這封信取的題目叫《大不列顛國王請求中國皇帝積極考慮他的特使提出的要求》。信由英王派遣的特使、英國駐孟加拉總督馬戛爾尼勛爵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啟程帶往中國。信中提出的要求有:一、允許英國商船在中國的舟山、寧波、天津等處登岸經商;允許英國商人在北京設一貿易棧房(洋行)買賣貨物;允許英國人在華自由傳教。
二、在舟山群島和廣州附近各指定一塊地方(或小島),作為英商居留地,供自由往來居住和靠泊商船、存放貨物。
三、對英商從澳門發往香港的貨物實行免稅或減稅。
四、向北京派出常駐使節。
馬戛爾尼1792年9月26日從英國普茨茅斯啟程,直到1793年7月25日(乾隆五十八年六月十八日)才到達天津大沽。表面看來,馬戛爾尼此行是來向83歲高齡的中國大皇帝拜壽的,其隨身所帶的天文地理儀器、樂器、鐘錶、氈毯、車輛、武器、船隻模型等賀壽禮品,價值高達1.3萬多英鎊,的確像是一份厚重的生日賀禮,但實質上,英王交給他的秘密使命是:
取得以往各國未能用計謀或武力致獲的商務利益與外交權利。
至於這種利益與權利的具體所指,英王的解釋是:使中國這個“龐大的帝國成為我們本土製造業和印度的市場”。
這是一個未必高尚但也算不上多麼卑鄙的目的,有什麼好保密的?然而兩百年前的政治思維和利益格局不是我們今人可以理解的。
讓我們更難理解的,是已進耄耋之年的乾隆的清醒的回應。
馬戛爾尼使華之際,正逢“康乾盛世”,所謂“天朝上國,無所不有”的乾隆皇膨脹無比,自認為“天朝所管地方最為廣遠”、“天朝統馭萬國”,大清的一切無不優於歐洲蠻夷”。當他得知英國人除了來賀壽,還有別的企圖時,原本樂樂呵呵的一張臉頓時耷拉了下來,對英王的請求斷然拒絕:“天朝尺土皆歸版籍,疆界森然,即島嶼沙洲,亦必畫界分疆,各有專屬。”同時在敕諭,也就是專門發出的文件中,逐條批駁了英方的要求,最後“念爾國僻居荒遠,間隔重瀛,於天朝體制遠未諳悉,是以命大臣等向使臣等詳加開導,遣令回國”,把人家馬戛爾尼很不客氣地趕了回去。這是中英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官方接觸,其結局等於為後世確立了一個範例,規定了一種模式,皇子皇孫們焉得突破?
1816年,也就是馬戛爾尼使華的24年後,先前的皇子顒琰,現在已經變成了皇帝老子,改年號嘉慶英倫又派出了阿美士德來華。嘉慶帝還不如他乾隆老子大度,非逼著人家行三跪九叩禮不可,嚇得阿美士德“忽患重病,不能行動”,什麼也沒談成就被嘉慶“降旨將該貢使等即日遣回”了。
嘉慶還有一通“敕諭”,讓阿美士德帶給英王,口氣不啻於老子訓兒子:“俟后毋庸遣使遠來,徒煩跋涉。但能傾心效順,不必歲時來朝……”
聽聽這話:只要你小子全心全意地孝順我,就不必每年派使臣長途跋涉來朝拜啦——普天之下,還有比咱皇帝老兒自我感覺更良好、更自戀的嗎?
到後來要不是“小子”翻臉打了“老子”,強行拿走了他們和平協商沒能得到的東西,“老子”良好的自我感覺恐怕不會消停。
“夷夏之大防”的觀念始於中原文明的始祖孔老夫子。在他老人家看來,中原地區周邊的夷狄即使有君主,也不如中原的君主哪怕都死光了呢(原話為“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夷狄者,不開化,缺教養,短識少禮,失規逾矩之謂也。孔夫子用這個詞,是因為他一腦門子大漢族主義,根本看不起一切非中原(諸夏)地區,滿族其實也在他貶稱的“夷狄”之列。事實上,辛亥時期,一些激進的思想家,就曾從“夷夏大防”的觀念出發,引申出“滿漢不容”的褊狹口號。連孫中山都把“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引了章程,以鼓吹革命,倡言共和。卻不料距孔子兩千年後,先辛亥一百年前,被漢化了的乾隆、嘉慶,竟然也皈依了儒教,接過至聖先祖的衣缽,對西洋來的“夷狄”嗤之以鼻了。
中國禁閉森嚴的鐵幕從此轟然落下。
這也等於告訴了那些正在強盛起來的資本主義,試圖在兩個處於不同社會階段且互不理喻的國家之間進行(和平的)資本主義式的交換,就相當於在兩個落差懸殊的橋墩上架橋,成功的概率幾乎為零。
被饗以閉門羹的英國人於是總結道:“大不列顛應攻打中國沿海各地,佔領京城,將皇帝逐出皇宮……應該教訓中國人重視英國人。英國人高出於中國人之上,應成為中國人的主人……”(見馬克思《新的對華戰爭》所引英國《每日電訊》報)
18世紀60年代,英國率先開始了以採用機器的資本主義工廠制替代手工業工場/作坊的工業革命或曰產業革命,並首先在紡織業獲得了突破;80年代,蒸汽機的發明和採用,使它的化學、採掘、冶金、機械製造各業得到了飛速發展,生產力水平大幅提高,資本主義的原始積累進了一個急劇膨脹的時期。而資本的本質就是擴張。為了尋求更為廣大的原料產地、投資場所,和“不斷擴大產品銷路的需要,驅使資產階級奔走於全球各地,它必須到處落戶,到處創業,到處建立聯繫”(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對外輸出和擴張便成為了日不落帝國的既定國策,落後的東方於是為其所覬覦。
還有一種歷史的解釋是,19世紀初葉,英國人之所以急欲打開中國的貿易大門,是為了向中國輸出鴉片,以抵消對華的貿易逆差
當時,英國向中國的出口,以毛織品為大宗,所值不過150萬鎊左右,而同期中國向英國出口的絲綢和茶葉,卻達到了500萬鎊,兩者之間有多達350萬鎊的逆差無從抵消。
鴉片煙土是英屬印度的產品,每年的對華輸出達900萬鎊的規模,不僅足以抵消英國對華出口的不足,還可以大大地撈上一票。而中國政府大張旗鼓地禁煙,無異於絕其財路。解決的辦法,光靠打口水仗肯定不管用,只能以刀兵相向。所以,發生在1840年中英之間的那場戰爭被命名為“第一次鴉片戰爭”。戰爭結束后,時任英國外交大臣、以後曾兩度出任英國首相的政治寡頭帕麥斯頓(一譯巴麥尊)勛爵,在1843年曾指示英方的談判代表:“儘力與清國政府斡旋,使鴉片作為一種合法外貿商品獲准進中國。”並建議珀廷格爵士:“利用每個可能的機會給清國全權代表造成這種強烈的印象,即鴉片貿易合法化是為了清國政府的利益著想。”
英國的使臣們,忠實地執行著帕麥斯頓的指示。
1844年2月,一艘運輸鴉片的英國商船在上海吳淞口被扣,水上警備部隊把情況報到宮慕久那裡,弄得道台大人左右為難,處理不是不處理也不是。儘管鴉片戰爭兵敗,可是清政府從來就沒對鴉片正式弛過禁,充其量不聞不問罷了,倒是禁煙的官樣文章一直還在做。情急之中,宮慕久心生一計:何不把這燙手的山芋扔給巴富爾?於是,宮慕久以自己政府衙門的名義,修書一封,直遞巴富爾,冠冕堂皇地要求:請按貴國法律,對貴國運輸毒品的商船作出處理。
接過這隻燙手的爛山芋,巴富爾一時間真的有點懵。按大英律法,販運毒品肯定屬於不赦之罪,可他總不能真的按英律處理吧?可他也不能因為這是運往中國的鴉片就不處理,那將赤裸裸地失去公正。以哲學的概念定義,這就是一個悖論,無論怎麼處理,巴富爾都會陷自己抽自己嘴巴的窘境。
有困難,找領導。巴富爾也是這麼想的。
英國駐華全權公使璞鼎查的回答果然有政治家氣魄,執行帕麥斯頓的指示絲毫也不走樣,他要巴富爾明確告訴中國人:不許干涉任何鴉片(運輸)船隻!我們和上海開展鴉片貿易,完全是合法的,是為了清國政府的利益著想。
面對這樣的無恥之尤,即便壽頭(上海方言,傻瓜的意思)如嘉慶、道光之流,恐怕也不會看不清它是一宗“道德喪盡的生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