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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

中國古代刑罰之一

中國古代刑罰之一,原來寫作“陵遲”,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基本說明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
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
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

酷刑發展階段


南北朝時期

南朝宋后廢帝皇帝劉昱曾親手將人臠割。
北齊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臠割的手段來殺人。

唐代

唐中期安史之亂時,顏杲卿抗擊安祿山兵敗被俘,與袁履謙等人同時被零割。

五代十國

但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人們大多認為始於五代。
陸遊說:“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凌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聽猶存。”
但在五代時,已有人意識到凌遲之刑過於殘酷,主張廢棄不用,如後晉開運三年(946),竇儼奏稱死刑宜只保留斬、絞二種,而“以短刀臠割人肌膚者”,應當禁止。後晉出帝石重貴准奏,不再使用凌遲之刑。

宋代

北宋開國之初,力糾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遲之刑。
宋太祖時頒行的《刑統》,規定重罪應使用斬或絞,沒有凌遲。
宋真宗趙恆時,內宦楊守珍巡察陝西,督捕盜賊,捕獲賊首數人,他請示朝廷,擬將他們陵遲處死,用以懲戒兇惡的人。真宗下詔,命令將俘虜轉送有司衙門依法論處,不準使用凌遲。
到了宋神宗熙寧、元豐年間,才正式將凌遲列為死刑之一。
《通考·刑制考》說:“凌遲之法,昭陵(宋仁宗陵號)以前,雖凶強殺人之盜,亦未嘗輕用,熙豐間詔獄繁興,口語狂悖者,皆遭此刑。”
如熙寧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餘姚縣主簿謀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審時,供詞中又牽連了秀州團練使世居和醫官劉育等,朝廷詔令有司審理此案,結果,李逢、劉育和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都被凌遲處死。
到了南宋,《慶元條法事例》更明確地把凌遲和斬、絞同列為死刑名目,這樣的規定一直延續到明清。
凌遲在宋代通稱為剮。景德年間,御史台曾審問殺人賊犯,定案之後,知雜王隨請“臠剮之”。“剮”字原作“咼”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狀也像人的頭顱骨。
說文解字》解釋說,其以為“剔人肉,置其骨”,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剮”又作“卨”。
明朱國幀《通幢小品》卷十八“字義字起”一節云:“貞元中,宣武兵變,執城將卨之”。並註解說,卨,即“剮”字也。可見,“剮”的含義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遲的代名詞而更加為人所熟知而已。

元代

元代法律規定的死刑有斬首而無絞刑,對那些惡逆大罪又規定可以凌遲處死。
元代凌遲執行時的情形與宋代相似,如元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中,竇娥的父親竇天章複審冤案,宣判說: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這和《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的做法一樣,都必須釘上木驢。這木驢大概是一個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時候該犯人不能亂動,它和古代那種“勾結姦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騎木驢”的刑罰不是一回事。
雜劇《竇娥冤》比《水滸傳》更明確地指出了應割的刀數。試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殘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慄。

明代

明代法律也明確規定凌遲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載:“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明代各朝中,凡是捕獲農民起義的首領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遲之刑將他們處死。如萬曆三十四(1606),劉天敘等謀反,兵敗被擒,為首的七人被磔死。這裡的“磔”即是凌遲。
嘉靖二十一年(1542),宮婢楊金英等人謀害世宗朱厚煾未遂,事發被捕,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不分首謀和協從,一律凌遲處死,並且剉屍梟首。
萬曆七年(1579)五月,禮部侍郎董傳策被府中的奴僕殺死,有司將兇手捕獲,下獄審理,第二年把他們全都“剮於市”。
明代的凌遲之刑並不僅僅施用於謀反大逆,有時對罪行情節較輕的犯人也加以凌遲。
明初朱元璋親自編定的《大誥》就記有不少這樣的案例。
元代執行凌遲,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夠駭人聽聞的了,明代執行凌遲時零割的刀數更遠遠超過前代。
明史有兩次著名的凌遲處死案例,刀數有明確的記載,一是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一是崇禎時進士鄭鄤
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這裡記劉瑾被剮的刀數可能是誤傳,實際上劉瑾被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這樣大的數目,實在驚人。
民間婦女罵人時常說“你這個挨千刀的”,看來古代凌遲時將人割千刀以上並非虛詞。

清代

清代仍有凌遲之刑。統治者對農民起義的首領一旦捕獲,總是要凌遲處死。
如太平天國北伐軍失敗,將領林鳳翔、李開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遲示眾。
捻軍首領張洛行、賴文光兵敗被俘,也受了凌遲之刑。
太平天國的著名領袖石達開在大渡河兵敗,向四川總督駱秉章投誠,但沒有受到寬大處理,清廷傳旨將石達開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處決,駱秉章這個鎮壓農民起義的劊子手竟殘忍地對石達開等使用了凌遲之刑。
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
戊戌變法后,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
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案例

劉瑾
正德五年(1510),劉瑾以謀反罪被判死刑,聖旨特批,將他“凌遲三日”,然後還要銼屍梟首。執行十的情景,當時參與監刑的張文麟有詳細的記述:是日,予同年陝西司主事胡遠該監斬,錯愕,告於上述劉先生璟曰:“我如何當得?”劉回言:“我叫本科幫你。”予因應之。過官寓早飯,即呼本吏隨該司掌印正郎至西角頭,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是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反賊乃如此。次日 押至東角頭。先日,瑾就刑,頗言內事,以麻核桃塞口,數十刀,氣絕。時方日升,在彼與同監斬御史具本奏奉聖旨,劉瑾凌遲數足,剉屍,免梟首。受害之家,爭取其肉以祭死者。剉屍,當胸一大斧,胸去數丈。逆賊之報亦慘矣。
劉瑾把持朝政時,殘害忠良,作惡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場固然使人解恨,但從他受刑的過程來看,凌遲這種刑罰不能不說它確實慘無人道。
鄭鄤
若說劉瑾被凌遲是罪有應得,而鄭鄤受如此酷刑卻使人感到惋惜。鄭鄤是常州橫林人,天啟二年(1622)進士及第,他的文才與聲望曾名噪一時。崇幀初年,由於朝廷內部黨派之爭引起政治糾紛,鄭鄤也被卷了進去,他被人告發說犯有“杖母”和“奸妹”兩項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後由崇禎皇帝朱由檢親自批示,予以凌遲處死。
關於鄭鄤一案的詳細背景與是非曲直,這裡不作具體考述,我們只講他受刑的大致經過。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聖旨下達讓當日執行,有司官員立即下令傳齊有關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當時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側甘石橋下四牌樓(後世簡稱西四牌樓,即今北京西四),處決死囚常在這裡進行。按平常的慣例,斬首在西牌樓下,凌遲在東牌樓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東牌樓旁邊搭起一座棚子,裡面供監斬官等人在此就坐,棚子前面豎起一根上邊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會,行刑的劊子手們也提前來到,他們每人帶一隻小筐,筐里放著鐵鉤和利刃。劊子手們取出鐵鉤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鋒利。辰、巳時分,監斬官帶校尉、人役等押著鄭鄤來到刑場。鄭鄤被暫時停放在南牌樓下,他坐在一隻大籮筐里,沒有戴頭巾也沒有穿鞋襪,正在向一名書童絮絮不休地屬咐家中後事。這時,圍觀的群眾人山人海,把周圍的道路、空場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頂上都爬滿了人。有位吏役說,西城察院的官長還未到,必須稍停片刻,正說著,那位官長由隨從前呼後擁,分開密集的人群向這裡來了。就位之後,他高聲宣讀聖旨,由於周圍人聲嘈雜,他都念些什麼,人們聽不清楚,只聽他最後的一句是:“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劊子手齊聲附和,聲如雷震,圍觀的群眾莫不心驚膽顫,兩腿發抖。只聽得三聲炮響,之後開始行刑。人群更加騷動起來,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長脖子,想看看劊子手怎樣剮人。但由於近處的人圍得密不透風,稍遠一些就看不見行刑的場面。過了好大一會兒,只見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條繩子,有人在木杆後面拉動繩子,繩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東西,鮮血淋漓,原來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處。這說明犯人的肉已被割盡,開始剖腹取五髒了。又過了一會,木杆上的繩子放下來,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顆人頭,這說明鄭鄤已被砍了腦袋,懸掛示眾。接著,又把鄭鄤的軀體也掛了起來,使他的胸貼著木杆,背朝著眾人,大家看見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條一縷的,卻沒有割掉,千百條密麻叢集,就像刺蝟似的。這時,凌遲之刑宣告結束,有兩名校尉手舞紅旗,騎著快馬同東飛馳,他們是去宮中把剮的刀數向皇帝報告。後來,有劊子手把鄭鄤的屍體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條條的出售,據說人們買這些人肉是作為配製瘡疥葯的原料。
石達開、曾仕和
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駱秉章率領清兵把石達開和宰輔曾仕和、中丞黃再忠等綁赴刑場。石、曾二人分別被面對面縛在兩個十字木椿上。執行凌遲時,劊子手先對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過,慘叫狂呼,石達開斥責他說:“為什麼不能忍受此須臾時間?”曾仕和這才緊咬牙關,不再叫喊。
石達開受刑時,被割一百多刀,他從始至終默然無聲。石達開的凜然正氣和堅強意志使清軍官兵感到震驚,四川布政使劉蓉說他“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亢不卑,不作搖尾乞憐語。……臨刑之際,神色怡然,實醜類之最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