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燾
梁燾
梁燾(一○三四~一○九七),字況之,北宋鄆州須城(今山東東平)人,梁蒨之子。
梁燾以蔭為太廟齋郎。第進士,編校秘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明州。神宗元豐五年(一○八二),提點京西刑獄(《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二三)。八年,為吏部郎中(同上書卷三五九)。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遷右諫議大夫。二年,知潞州(同上書卷四○)。四年,進御史中丞(同上書卷四三四)。五年,知鄭州(同上書卷四四七)。六年,權禮部尚書,拜翰林學士(同上書卷四六六)。七年,拜尚書左丞。紹聖元年(一○九四),出知潁昌府,徙鄆州。后坐元祐黨籍,以元祐黨人黜知鄂州。三年,再貶少府監、分司南京。四年。三貶雷州別駕、化州安置,卒於貶所,年六十四。《東都事略》卷九○、《宋史》卷三四二有傳。
哲宗初,御史張舜民因論大臣遭貶,右諫議大夫梁燾數上疏救助,亦被貶知潞州。復為左諫議大夫,指責蔡鶴作詩怨謗,屢加彈擊。
梁燾(1034~1097),字況之,襄陽人,占籍鄆州(其父梁蒨因官徙居東平),梁肅的十二世孫。梁燾在嘉佑四年(1060)舉進士中第,先後擔任集賢殿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字。宋神宗元豐年間,梁燾外出任宣州知州,不久又被任命為提點京西刑獄。宋哲宗繼位后,廢除王安石變法的措施,梁燾因當時曾反對變法,被重用提拔,先後任工部郎中、右諫議大夫、左諫議大夫、御史中丞、戶部尚書、龍圖閣直學士、翰林學士、尚書右丞、尚書左丞(副宰相)、資政殿大學士等官職。但是,紹聖元年(1094),變法派人物重新上台後,排擠打擊反變法人物,梁燾連續三次遭貶,最後於紹聖四年(1097),被罷官后流放到嶺南化州,同年11月26日病逝,享年64歲。梁燾自從在北宋朝廷為官以來,一心致力於選拔和推薦人才。他在鄂州作《薦士錄》一書,書中專門記載賢士的姓名,適合幹什麼工作,遇到時機就向皇帝推薦。有個人見到了這本書,說:“您所栽培的桃李,順天應時而開放,只是您不向外張揚罷了。”梁燾笑著說:“我梁燾進入朝廷,侍奉皇上,為皇上推薦有用的人才是我職責,我為什麼要張揚呢?”在梁燾的官宦生涯中,值得論及的活動,主要是他的諫譴議活動。他為官正直,有文采,心憂君王,愛憐百姓,盡到為官的責任。從元佑元年(1086)至元佑八年(1094)的八年間,針對當時國家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上書近百次,向哲宗提出了許多解決大宋王朝國運重大問題的建議。梁燾在上書中,言之切切,可見其忠篤於趙宋王朝,其心繫於天下蒼生。然而梁燾的上書大多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和採納,又因捲入了‘元佑朋黨之爭’遭到貶謫,而且一貶再貶,直至死於貶謫途中。梁燾用其生命書寫了一部忠臣賢相的悲劇史。
父 梁蒨 字夢符,襄陽人,徙須城。天聖五年進士,任兵部員外郎,直史館。
《兵部員外郎直史館梁公墓誌銘》
公 天聖五年(1027)以名進士起為博州軍事推官。守貪政不善,公告以理,又告以福禍,皆不用,后守果敗。再調鼎州團練推官。江上夜覆舟,提家人投舍民家,明日,主人出百金為公裝,卒不取。至自裂衫裹赤兒懷去,緣牒旁州還。偶重獄將決,覆之有疑,亟白州為上其狀,得不死。與司理參軍雍規考同滿,皆缺一為薦者,使者薦公。公曰:“規同年進士,而其母老,願先規。”以故復為武勝軍節度推官。秩滿,改著作佐郎,知河南府長水縣。取豪猾一人抵法,邑大安治。
慶曆中,契丹每入邊,以選通判雍州事,守者欲大新城櫓,賦之民,公曰:“乃先擾吾人乎?”持不可。未幾,契丹泛使至,用故事,以通判護其行,素狂嫚難肅,以公體制嚴重,皆帖帖進止,無輒敢嘩。已而徐示以恩,因盡得敵所以遣使指,飛奏之。接伴者既交使,是夕其眾遂大肆,從有司需索百端,郡邑困之。皆服公,以為不可及。敵使入朝,進其國書,仁宗顧宰相曰:“一如梁某言。”使愕,並閉所欲言不敢發。徐曰“小臣妄刺臣國事。”於是言者以雄州用通判非是。而接伴使后不戢敵,恚公形已,亦曰不當先入其私所問。朝廷規安其心,乃徙其守滄州,公德州,改秘書丞。
居數月,通判大名府。程文簡公琳方居尹,與轉運使張公昷之以氣權相睨不安,以公張所辟,疑陰為其用。公以誠心事二人,無所左右,循事議理,是非必盡,久之通其所閡,二人卒相歡,以公為長者。騎士缺馬,久或匿名以書告反狀,文簡驚莫能如何。公曰:“是不足慮,小人意在馬爾。”退如平時,稍因事籍馬盡補之,果無事。
用安撫使、轉運使薦,知深州。遷太常博士,知雜事。御史言公才堪御史。上曰:“是嘗接蕭階者,吾知之矣。”階,前日契丹使者,即召為監察御史,中外以為得人。俄出使制獄,以疾力請補外,知磁州。
是時兵臨貝州,調發聲援,每先期會,優詔褒之。前此在大名,轉運使以冀州妖人李生獄屬公,李生既前死,獨刑其餘有差,號稱詳平。至是李氏怒怨,生父覃妄言生不死,有中人故仇轉運使,頗居中訌其事,遂付御史獄,鉤按雖力,卒不能變。然皆以吏議掛之,宰相書特旨奪官,同列奏留,以為太常,中丞、翰林亦更為論辨,猶貶秩秘書丞,監衡州稅。未赴,改唐州,頃之復為博士,通判汝州,移襄州。
皇佑祀明堂,恩拜尚書屯田員外郎,復以殿中侍御史召。時議開六塔,以行大河。公言騷民逆水,非徒無益,且有後患。卒如公言。奏罷張堯佐宣徽等使。唐質肅公介以言事貶嶺南,隨以中使。公言:“陛下愛介,故遣護之,不幸介以疾死,天下後世能無以殺疑乎?”上曰:“誠不思此。”亟為還中使。改三司度支判官,又判開拆司,出為京東轉運使。前時類進羨贏蒙遷,以故東方財屈。公言:“民困敝不可浚,願戒諸路毋得進羨財,凡三司橫有取,輒還其檄。”因蝗災,請以米募人鑿取其種地中,對以斗斛,其孽既易殄,而方冬春艱食,又可以補民。其後遂著為令:州郡所饋,一切不取。轉侍御史,還台。請裁任子令,謂當自宰相始。俄乞解言責,改刑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襄州,賜三品服,徙邢州,轉兵部。嘉佑四年(1059)五月十三日,以疾卒州之正寢,享年七十。謚“忠肅”。著有《梁公忠肅集》。
公性孝悌,數歲失母,職方公再室趙氏、柴氏、公事之皆以謹順聞,而兩夫人尤篤愛公。凡親疾,無晝夜侍側;醫雖遠,必徒步自致之。後繼居喪,哀疚毀棘,有以過人。學問本《六經》,於文章喜司馬遷、班固、其落筆必雍容渾灝,有作者風致,為名輩所推。居官以鋤強梗、養善良為政,其敏發以靜下,不見其所以為而吏莫得動,故所至民惜其去,遮哭不得行,去久猶思之。更御史三院,彈劾無所顧望,奸權斂懼,朝廷為尊嚴。其言順不迎上,直不媚世,皆出天下公議。猶喜論人物,每對,從容指別善惡,所當用不用,未嘗以小是非名目士大夫,故其言多見行,而世或未有深知者也。
夫人劉氏,魯人,封壽安縣君。勤儉仁愛,治家有禮法,與公同寒苦,至進顯,無慍喜色,后公二年(1061)十二月一日年六十六以終。六男子:燾殿中丞,集賢校理;余早世。五女子:適配 鞏堂、張景真、范遵道、張伯卿、席延年。孫男女若干。初,公愛鄆,將徙居之。於是燾卜熙寧十年(1077)舉公夫人之喪,以八月某日葬於須城縣某鄉之原。銘曰:梁公侃侃常厥德,踐取幽渺如今昔。有韡其文爛雕織,有邕其鳴表群翼。克施有政審則釋,物物迎刃莫吾逆。搜拔良禾善使殖,濟明以恕民不亟。儀曹御史治百辟,有或諼側毅以堲。臧謀良言帝嘉得,緩而不迂切不迫。視大義利正趨擇,進斯有禮退以色。妥妥陛級循寸尺,終民莫得被大澤。孝子作龜沒之北,泉深壤厚惟墨食。公燕順祥兆幽宅,詩以詔之罔窮極。
梁燾字況之,鄆州須城人。父親梁蒨,兵部員外郎、直史館。梁燾因梁蒨在任,為太廟齋郎。考中進士中等等次,編校秘閣書籍,升集賢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字。
元豐年間久旱,梁燾上書議論時政說:
“陛下往日憐念下雨,為了安定政事的過失,懼戒自省。丁卯日發下詔書,癸酉日下雨,這是上天眷念陛下的德言,而喜其有利於百姓的意思。正當全國各地祈求下雨有十個月之久,百姓被新法所刻剝,像火燒般哀鳴,而京城尤其嚴重,街市小民,沒有不疏於職責的,聰明的、愚蠢的互相對望,好像天有大災變的憂慮。陛下才下詔書示以恩惠,又著手實行,計及廢除刻薄的條文,免除減損錢數,一天之間,歡呼聲四起。距離陛下生日三天而滋潤土壤的雨水降下,這是上天以雨水來祝陛下享壽萬年,為聖心大覺大悟而感動,有用來歸還仁政的意思。
“然而法令不合,對百姓有害的,所改變的只有萬分之一。因為人心的不理解,所以天意也沒有解開,而不再降雨。陛下也因此為戒,而日夜擔心它嗎?現在陛下所知道的,只是市易法這件事而已。法令的危害,難道只是此嗎?青苗錢、助役錢、方田、保甲、淤田都是。兼有這幾事,而天下百姓遭受它的危害。青苗錢沒有來得及償還,而責以免役;免役錢沒有來得及交納,而重以淤田;淤田剛剛下達,而又有方田;方田沒有平息,而迫以保甲。這是白白地騷擾百姓,使他們不得在皇帝的恩澤下稍加休息。其為害百姓的實際情況,即使一旦有人說出,必定以之傳達給主管官吏,主管官吏以沒有這回事妄報,就聽從而且相信他,安然不再過問,而且反而治罪說話的人。雖然間或派使者巡行,但苟且於寵愛俸祿,巧為妄語荒誕,成就其事,至於請求全部實行這些法令,上下互相隱瞞,習以成風。
“我認為天下的禍患,不擔心禍亂不能除去,卻擔心朋黨蒙蔽的習俗形成,使上下不能聞見所應聞見的事,因此政治日益敗壞,而禍亂終於到來。陛下能不深思它的原因嗎?”
奏疏入內,朝廷不為醒悟。
內侍王中正率領軍隊出邊疆,不按法制求取賞賜。梁燾爭辯不能,請求外任,出知宣州。入朝辭謝,神宗說“:宰輔大臣說你不肯安於職守,為什麼呢?”梁燾應對說:“我居官五年,不是敢不安於職守,只是擔心不能勝任使命,因此離開罷了。”神宗說:“王中正功賞文書,你為什麼獨獨認為不可以?”回答說“:王中正欺罔假冒僥倖希圖,我不敢委曲法制以辜負陛下。”不久,梁燾為京西路提點刑獄。哲宗即位,召用為工部郎中,升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有人請宣仁太后臨幸文德殿穿禮服禮帽接受冊封,梁燾率領同事進諫,引用薛奎勸諫章獻明肅皇后不應穿帝王服裝見太廟事,宣仁太后欣然採納。梁燾又論市易法已廢除,請求免除中戶下戶的欠債;又請求欠青苗錢的下戶所欠錢款,不得令擔保的人全部償還。
文彥博建議派劉奉世出使夏國,御史張舜民論不應派人出使,降為虢州通判。梁燾說:“御史是堅持法制的官員,能夠犯顏正論,何況臣下有過失,怎能害怕忌諱而不直言進諫呢?現在御史敢於說大臣的,這是天下的公議;大臣不滿意御史的,這是一人的私心。怪罪天下敢於說話的公議,便宜一人不快樂的私心,這不是公正朝代盛事。”當時同時議論的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王覿、孫升、韓川共七人,都被召到尚書省都堂,以“事情應權衡輕重,因此不惜一個剛進用的御史,來安慰老臣”敕諭他們。梁燾又說“:如果論年齡爵位俸祿,那麼老臣為重;如果論法度法制,那麼老臣為輕。御史,是天子的法官,不能因為大臣鬱鬱不樂而貶斥去職。希望召回張舜民,以端正國體。”奏章十次上呈,沒有被採納。
梁燾又當面責斥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貶降張舜民的制命,認為是失職。由於詬罵同事,梁燾出任集賢殿修撰、知潞州,辭謝不受君命,說“:我本來論張舜民不應罷免,如果認為不對,就應該因此受貶斥。現在只得以微小的罪過冒充好的官職,守重郡,這樣則朝廷命令,不能明辨曲直是非,以好惡告示天下了。”沒有得到答覆。到潞州,正值飢年,沒有等待命令分發常平粟賑濟百姓。流亡在外的人聽說此事,來者不絕,梁燾處理此事有條理,人們不再報告睏乏。
第二年,梁燾被召為左諫議大夫。剛剛上路,百姓攀住車轅,車不能行走,越過太行山,抵達河內才平息。不久應對,上書說:“皇帝年壯,沒有專權獨斷。太皇太后保佑聖明的君主,垂簾聽政,奸惡的人易於欺騙蒙蔽。希望端正法制,申明法度,採用忠言,講求仁政之術。”宋哲宗、太皇太后表示嘉許採納。
前宰相蔡確作詩怨恨毀謗,梁燾與劉安世交相攻擊他。梁燾說“:現在忠心於蔡確的人,多於忠心朝廷的士人;敢於為奸言的人,多於敢於正論的人。由此可見蔡確的氣焰洶洶顯赫,盤根錯節,賊人化變危害政治,為患越來越大。”蔡確終於被貶竄新州。梁燾升任御史中丞。鄧潤甫被任命為吏部尚書,梁燾論鄧潤甫怯懦邪佞沒有建樹,巧為提升。沒有得到採納。改任權戶部尚書,不受命,以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任鄭州知州。十天後,入朝任權禮部尚書,為翰林學士。
元祐七年(1092),被授任尚書右丞,轉任左丞。蔡京為蜀州帥臣,梁燾說:“元豐時的侍從,可以任用的很多,只有蔡京輕薄險惡貪心固執,不能任用。”又與同事議論夏國邊界,意見不能協調,於是乞求去職。哲宗派親信大臣詢問他之所以去職的意思,而且令他密訪人才。梁燾說“:對我信任不篤深,說話又不被採納,而向我詢問人才進用之事,不是我所敢承擔的。”使者又到,就說:“可以大加任用的人才,陛下自己知道。但必須識別邪佞正直,公開天下的善惡,圖謀任用舊臣中堅正純厚、有聲望的人,不被左右好惡之言所牽連以動搖聖意,則天下非常幸運。”
因病被罷為資政殿學士、同提點醴泉觀使。按照舊有的成例,不是宰相不能任命為使,於是設置同使以示寵愛。梁燾極力辭謝,改知潁昌府。不久出京城,哲宗派有權勢的宦官以復加任用的旨意曉諭他。紹聖元年(1094),梁燾任鄆州知州。朋黨之論興起,哲宗說:“梁燾常常起中正之論,其開列陳述排斥攻擊,都是出於公議,朕都記下了。”因故最後被責斥,竟以司馬光黨羽的罪名貶退知鄂州。紹聖三年(1096),再貶為少府監,分掌南京。第二年,三貶雷州別駕,在化州居住。當年去世,終年六十四歲。謚篤廉。把他的兒子遷移於昭州居住。徽宗即位,才得以返歸。
梁燾自從在朝廷,一心以引薦援用人物為意。在鄂州作《薦士錄》,開列記載姓名。客人偶然見到此書,說:“您所培植的桃李,乘時而發,只是不向人開花罷了。”梁燾笑著說:“我出入侍從皇帝,位至執政大臣,八年之間所薦舉的,用之不盡,負愧很多了。”梁燾好賢樂善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