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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秋根

河北大學二級教授

劉秋根教授,男, 1963年生,湖南邵陽人,1983年考入河北大學歷史研究所,跟隨著名歷史學家漆俠先生讀書,先後獲得歷史學碩士和博士學位。

簡介


劉秋根,男,1963年3月生,原籍湖南新邵縣,1983年湖南師範學院歷史系畢業,學士學位;1986年6月河北大學畢業,中國古代史專業碩士學位,留校工作;1997年河北大學畢業,歷史學博士學位。1992年副教授,1997年教授。現為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經濟史學會理事,中國宋史研究會會員。

科研項目


《中國古代合夥制研究》2000—2004年,00CZS004,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主持
《遼宋夏金通史》,2002-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點項目,參加撰寫
《宋元明清金融信用的整體研究》,2006-2010年,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項目,主持
《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發展史》,2006—2009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06BZS016,主持
《宋代法律文明研究》,2008-2010年,教育部社科基金項目,主持
《山西契約文書搜集、整理與研究》, 2014—2019年,國家社科重大招標項目,14ZDB036,主持
主要從事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典當業、合夥制商業信用等課題的研究。

著作論文


目前已發表了專著三部、相關論文八十餘篇。參加《中國經濟通史 清代卷》其中有創新、比較重要的成果是:專著《中國典當制度史》、《明清高利貸資本》、論文《試論兩宋高利貸資本利息問題》、《關於漢代高利貸的幾個問題》、《試論宋元寺院金融事業》、《關於中國早期銀行業的幾個問題》、《關於中國古代高利貸的歷史作用》、《十至十四世紀的中國合夥制》、《關於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與資金市場的幾個問題》等。
於2007年出版的專著———《中國古代合夥制初探》在學術界第一次對中國古代合夥製作了全面的研究,包括合夥制的起源、發展階段、類型、制度特點及其所包含的近代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因素等。還以三個明清徽商帳簿為中心,對明清徽商鋪店合夥制特點及其資金籌措作了個案研究。本書在學術界是第一次以長時段專題研究的方法探討中國古代合夥制問題。此前學術界對合夥制也已有所研究,本書還以西方各國十世紀以來義大利各城市共種國、後來的荷蘭及英、法、德等國合夥制發展、合夥制向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轉化的歷史為背景,對相關問題作了比較研究。
因長期從事金融、借貸方面課題的研究,有關成果目前處於學術界前沿,引起了國內外學術界的關注。

學術觀點


主要學術貢獻及創新大體可概括為以下幾點:第一,在學術界第一次以長時段專題研究的方法探討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典當業、合夥制、商業信用等問題。此前學術界對此也有所研究,但限於個別朝代、個別地區,本人第一次貫穿中國古代進行長時段研究,提出了新的問題,對一些薄弱環節加以補充研究,對利率、制度、歷史作用、演變趨勢等進行長時段的考察。並採取由後向前看的方法,對材料比較缺乏的唐及其以前各代有關材料作了新的分析,得出更符合歷史實際的結論。第二,此前學術界對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多加譴責,並給予全盤否定的評價,本人通過更為全面的考察認為: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既有利率高昂、剝削殘酷、衝擊小農經濟、使其再生產狀況更為惡化的一面,也有其利率適中或較低因而有利於小生產者完成再生產的一面。尤其是宋代以後,商人、手工業者的經營更與高利貸資本形成了比較固定的資金供需關係,利率也因此趨向穩定及下降。負債經營的發展擴大了明清商業資本規模,明清商品經濟的發展與這一點密切相關。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第五編只從生產方式變革的角度對以下兩種形式的高利貸進行了論述,一是對小生產者的放貸,二是對顯貴的放貸。對於商人資本借貸的形式馬克思雖然也肯定了他它的存在,但未加以具體探討。據此對古代高利貸資本進行評價,顯然是不全面的。第三,此前對古代借貸利率的研究,多以朝代為單元,我則貫穿古代,對利率的結構區別、利率發展趨勢、利率管制政策、利率制度、習慣利率的存在等進行了系統考察。使人們對古代利率的認識更為全面、準確。第四,因材料的相對豐富,對近現代典當業尤其是二三十年代的典當業的了解是相當詳細而系統的,包括其資本組織形式、內部運營體制、業務種類、營業制度、災害賠償、利率及其制度等,但對於明清及其以前各代而言,因材料的缺乏,認識就相當模糊了。我通過對近現代典當業材料的學習,發掘出古代典當業記載中的有關信息,對中國古代典當制度進行相當程度上的復原。從而加深了人們對古代典當業的認識。

教學指導


長期從事中國古代史的教學工作,為研究生開沒了中國古代經濟史、歷史研究法等專業課程,指導研究生畢業論文。嚴格要求、認真指導。得到歷屆研究生的好評。還為本科生講授中國通史課程。至2009年止,共指導博士研究生9屆、12名,碩士生10屆、17名。現在讀博士生3屆、3名,在讀碩士3屆、5名。畢業生均已獲得相關學位,成為各單位的教學、科研及其他方面工作的骨幹。

獲獎情況


論著獲獎情況
(一)著作
1《中國典當制度史》於1996年10月獲河北省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專著二等獎。
2《明清高利貸資本》於2002年8月獲河北省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專著一等獎。
3參加撰寫的《中國經濟通史·清代經濟卷》於2002年9月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2002年11月獲第二屆郭沫若中國歷史學獎二等獎。
(二)論文
1《試論兩宋高利貸資本利息問題》於1988年11月獲河北省歷史學會優秀科研成果獎。
2《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社會價值初探》於1992年5月獲七五期間河北省教委優秀社科成果論文三等獎。
3《試論宋元寺院金融事業》於1994年9月獲河北省高校1991—1993年度優秀論文三等獎。
4《關於漢代高利貸的幾個問題》於1994年10月獲河北省第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論文三等獎。
專家稱號
1 2003年10月獲河北省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青年專家稱號。
2 2004年10月入選河北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選。
3 2005年4月獲河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著作論文細目


科研成果目錄
(一)論文
(1)兩宋私營高利貸資本初探。《河北大學學報》1987年第3期。《宋遼金元史》1988年第2期轉載。
(2)試論兩宋高利貸資本利息問題。《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3期
(3)唐宋常平倉的經營與青苗法的推行。《河北大學學報》1989年第4期。
(4)試論兩宋官營高利貸資本。《河北學刊》1989年第3期。《宋遼金元史》1989年第4期轉載。
(5)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社會價值初探。《中國經濟史研究》1990年第4期
(6)元代官營高利貸資本試論。《文史哲》1991年第3期。《宋遼金元史》1991年第4期轉載。
(7)永佃權源於何時?《晉陽學刊》1991年第1期。
(8)論宋代以前貨幣地租的形態和宋代貨幣地租的發展。《錢幣研究》1991年第2期
(9)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研究的回顧。《中國史研究動態》1991年第4期。《經濟史》1991年第6期轉載。
(10)關於漢代高利貸的幾個問題——與秦暉同志商榷。《中國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4期。
(11)唐宋高利貸資本的發展。《史學月刊》1992年第4期。
(12)試論宋元寺院金融事業。《世界宗教研究》1992年第3期。
(13)試論中國古代高利貸的起源和發展。《河北學刊》1992年第2期。《經濟史》1992年第2期轉載。
(14)中國典當史研究的回顧和展望。《中國史研究動態》1992年第8期。《經濟史》1992年第9期轉載。
(15)論元代私營高利貸資本。《河北學刊》1993年第3期。《經濟史》1993年第6期轉載《宋遼金元史》1993年第4期
(16)論中國古代商業、高利貸資本組織方式中的“合資”與“合夥”《河北學刊》1994年第5期,《經濟史》1994年第6期轉載。
(17)論清代前期高利貸資本的活動形式。《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1期
(18)關於中國早期銀行業的幾個問題。《河北大學學報》1995年第4期 《經濟史》1996年第2期轉載
(19)中國古代合夥制下盈餘的分配。《河北學刊》1996年第4期。《經濟史》1996年第6期轉載。
(20)清代城市高利貸資本。《中國經濟史研究》1996年第4期。
(21)中國古代股份經濟制度研究的回顧與展望。《中國史研究動態》1996年第8期。
(22)明代高利貸資本活動形式。《史學月刊》1997年第5期。《經濟史》1997年第6期轉載。
(23)明代農村高利貸資本。《河北大學學報》1998年第1期
(24)明代工商業運行與高利貸資本。《株州高等師範專科學校學報》1999年3期。
(25)明清至民國時期典當業的負債經營和資本構成。《河北大學學報》1999年第4期。
(26)關於元代經濟史研究的一點斷想——讀《元代賦役制度研究》有感。《中國經濟史研究》1999年增刊。
(27)關於中國古代高利貸資本的歷史作用 ——讀<<資本論>>第三卷第五編。《史學月刊》2000年3期。《歷史學》2000年第8期轉載
(28)明代高利貸資本的社會構成。《河北大學學報》2001年第1期。
(29)明代工商業中合夥制的類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1年第4期
(30)讀《宋代宗族與宗族制度研究》有感。 《河北學刊》2001年第2期。
(31)關於明代高利貸資本利率的幾個問題。《河北學刊》2002年第5期。
(32)關於中國典當史的幾個問題——兼評<<中國典當手冊>>及其他三種《新史學》第十三卷二期,2002年6月。
(33)宋元以後工商業中的資本性、消費性、生產性借貸。《宋史研究論文集河北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
(34)中國封建社會利率管制政策——封建國家對資金市場的調控和干預。《漆俠先生紀念文集》河北大學出版社2002年11月。
(35)十至十四世紀的中國合夥制。《歷史研究》2002年第6期。
(36)關於明代高利貸資本利率的幾個問題。 《河北學刊》2002年第6期。
(37)評《中國經濟通史·元代經濟卷》《中國經濟史研究》2002年第2期。
(38)元代礦冶業生產方式及礦產品分配(與劉莉亞同志合作)。(韓國)《宋遼金元史研究》2002年第6期。
(39)對15——18世紀資金市場發育水平的估計問題《中國經濟史研究》2003年第1期。《經濟史》2003年第3期轉載。
(40)關於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與資金市場的幾個問題——對科大衛先生文的商榷和補充。《文史哲》2003年第3期。《經濟史》2003年第5期轉載。
(41)明代徽商合夥制店鋪融資形態分析 ——以萬曆程氏染店賬本為例。《河北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42)中國古代資金市場分析——以高利貸資本為中心。《李埏教授九十華誕紀念文集》雲南大學出版社2003年
(43)評介《中國崇龍習俗》《中國史研究動態》2003年第4期。
(44)重溫“黃宗羲定律”《求是》2004年22期。
(45)宋代銷金禁令與銷金消費(與柴勇同志合作)《河北大學學報》2004年3期
(46)有所作為與無所作為——關於中國古代經濟史上國家經濟職能的研究。載《政府與經濟發展》 知識產權出版社 2005年7月
(47)明清徽商工商業鋪店合夥制形態――三種徽商賬簿的表面分析(與謝秀麗同志合作)《中國經濟史研究》2005年3期
(48)試論中國古代幕府制度在宋代的轉型(與周國平同志合作)。《宋史研究論叢》第六輯 河北大學出版社2005年
(49)高屋建瓴 宏觀會通----程民生中國北方經濟史》評介。《史學月刊》2005年第11期。
(50)論宋朝遣遼使節的家族性特徵及其成因(與王惠傑同志合作)《貴州社會科學》2005年第6期。
(51)清代農業中的合夥制《石家莊師範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
(52)明清民間商業信用票據化的初步發展——以匯票匯兌為中心《中國錢幣》2006年第1期。(與謝秀麗合作)
(53)明代民間商業信用——兼及消費信用。《河北大學學報》2006年第1期。(與王中良同志合作)
(54)讀游彪博士著《宋代寺院經濟史稿》。《中國史研究動態》2006年第2期。(與周國平同志合作)
(55)中國古代經濟史研究的力作——《中國北方經濟史——以經濟重心的轉移為中心》讀後。《中國經濟史研究》2006年第4期。(與侯鵬娟同志合作)
(56)從黑城文書看元代官營酒業的變化。《寧夏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與楊小敏同志合作)。
(57)《元代商業信用初探》(與孫春芳同志合作)。載葛志毅主編《中國古代社會與思想文化論集》(第二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
(58)中國封建社會農業金融發展階段初探。《人文雜誌》2007年第2期。
(59)10世紀以來工商業金融變遷與經濟發展------10至20世紀工商業、金融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評述。《中國經濟史研究》2007年第4期。(與李穎同志合作)
(60)中國古代合夥制的起源及初步發展。《河北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與黃登峰同志合作)。
(61)宋代監察建設與官員經濟犯罪的防範。 (韓國)《宋遼金元史研究》第12號,2007年12月。(與韓瑞軍同志合作)
(62)《明清銀行業盛衰錄》。《國企》2007年第3期。
(63)《關於中國馬克思主義經濟史研究方法論的思考———讀《中國經濟通史·宋代經濟卷》。《史學理論與史學史學刊》2007卷。
(64)15----18世紀中國資金市場發育水平蠡測。 《人文雜誌》2008年第1期。
(65)宋代民法史研究的拓展與期冀------評陳志英教授《宋代物權關係研究》。《河北法學》2008年第6期。
(66)《馬克思恩格斯封建學說方法論與普適性》,《封建名實問題討論文集》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
(67)《唐代民間借貸》讀後,《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3期。
(67)《明清工商業經營與資金籌措方式——以若干種尺牘書的解讀為中心》。《中國工商業金融史的傳統與變遷——十至二十世紀中國工商業金融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河北大學出版社,2009年3月。
(68)《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理論研究的新成果——簡評陳其泰主編《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理論的理論成果》。《史學理論與史學史學刊》2009年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12月。
(69)《新發現的農占書——《六十甲子農事喜憂圖》的整理與初步研究》,《河北科技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
(70)《橋樑修建與士人參與——南宋士人與地方社會公益事業關係研究之一》(與宋燕鵬合作),《亞洲研究》(韓國)2009年5月
(71)《從租佃制到合夥制》,《中國土地制度改革——中國土地制度改革國際研討會論文集》。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年4月。
(72)《明清時代工商業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河北大學學報》2010年第1期。(與張建朋同志合作)
(73)《明清的錢鋪、錢莊銀號——以白話小說記載為中心》,《石家莊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與柴英昆同志合作)。
(74)《明清“京債”經營者的社會構成——兼論帳局及放帳鋪》劉秋根 楊貞(13)《河北大學學報》2011年第1期。
(75)《宋代女性時尚消費》(與任歡歡同學合作),《河北學刊》2011年第3期。
(76)《民國時期華北農村銀錢借貸分析——基於五本借貸賬本的分析》(與王麗彥同學合作),《古今農業》2012年第3期。
(77)《清代典當業的法律調整》,《中國經濟史研究》2012年第3期。
(78)《論題: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萌芽與金融問題》,《歷史教學問題》2012年第12期。
(79)《中國傳統商業與明清社會經濟轉型———讀科大衛<近代中國商業的發展>》,《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1期。
(80)《徽商賬簿<嘉慶漵浦裕余>研究》,張建鵬,劉秋根,《財會月刊》,2013年第13期,第六月(下)。
(81)《江西商人長途販運與金融——<江西商人經營信范>的經營史解讀》,《錢幣研究》,2013年第2期。
(82)《宋代以來商業貨幣金融史的變遷》,《中國經濟史研究》2013年第4期。(與崔銘、唐曄同學合作)
(83)《清代前期錢鋪銀號的放款研究》。《河北大學學報》2013年第6期。(與李瀟合作)
(84)《明清時期磁州窯生產方式蠡測》,《河北學刊》2014年第6期。(與陳添翼合作)
(85)《清代典商的經營及與地方社會的互動——以乾嘉兩份典商訴狀為中心》,《人文雜誌》2014年第6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4年第11期頁69。
(86)《晉商:誠信背後的制度設計》(周星輝),《清華管理評論》2014年第6期。
(87)《中國民間商業信用的演變》,《中國金融》2014年第17期(半月刊)
(88)《中國古代存款的演變》,《中國金融》2014年第9期。(半月刊)
(89)《清代前期賬局、放賬鋪研究——以五種賬局、放賬鋪清單的解讀為中心》。《安徽史學》2015年第1期。頁58—66。
(90)《清代中後期江西商人長途販運的經營方式——<江西商人經營信范>的經營史解讀之二》,《首都師大學報》2015年第1期。
(91)《中國古代典當業利率》,《中國金融》2015年第5期頁94。
(92)《傳統借貸利率的高與低》,《中國金融》2015年第7期頁92。
(93)《<曲沃行氏訴訟簿>與晉南商人家族的捐納及商業》劉秋根、練燕,《文物天地》2015年第10期。
(94)《金融機制與序的演變》,《中國金融》2016年第3期。
(二)著作
1、《中國典當制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出版(專著)
2、《明清高利貸資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出版 (專著)。
3、《中國經濟通史·清代經濟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2月 (撰寫中冊第八章)
4、《中國改革通史·遼金元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 (副主編並撰寫其中兩章)。
5、《中國古代合夥制初探》。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專著)。
6、《中國經濟發展史·宋代卷》。中國經濟出版社,1999年10月(撰寫第八章)。
7、《中國工商業金融史的傳統與變遷——十至二十世紀中國工商業金融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劉秋根、馬德斌主編,河北大學出版社,2009年3月。
8、《清代民國保定房契檔案彙編》(十卷)(主編),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
9、《靈石碑刻全集》,主編(與景茂禮合作編著),河北大學出版社,2014年。

重要研究介紹


《中國古代合夥制研究》介紹
中國合夥制的相關材料非常匱乏,本書作者搜羅史籍、文集、小說、筆記及方誌、檔案、民間文書、白話小說等方面的材料。在現代合夥制及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理論的指導下,經過十多年的探索與撰寫,寫成《中國古代合夥制初探》一書。本書共約30萬字,共分緒論、正文七章、附錄、參考文獻等。緒論首先概述了近百年來中外學術界對中國古代合夥制研究的歷史及現狀,對長期以來學術界提出的七個方面的問題及觀點進行了評論,並指出了研究中存在的問題及今後的發展趨勢。其次對合夥研究過程中涉及到的一些理論問題進行了簡要的闡述。
正文第一章首先從商品經濟的起源及發展謀利性生成的角度,探討了作為資本組織方式的合夥制起源的經濟機制;然後具體論證自春秋戰國以來直至隋唐五代時期合夥制的初步發展。第二章對中國古代各種前合夥制關係包括財產共有關係租佃關係、合作關係、合會關係等在歷代形成發展的情況有隨著貨幣資本的投入、盈利性的生成,這些關係向合夥制轉化的潛在可能性進行了比較全面的分析及論述。第三章首先分析了與合夥有關的幾條材料,肯定了合夥制在宋代的存在;其次將宋元時期合夥制分析三種類型,第一種是資本與資本之間的合夥,第二種是資本與勞動之間的合夥,第三種是具有第一、第二兩種類型合夥制特點的混合類型的合夥。最後對三種類型合夥制的制度特點作了總的、進一步的分析。第四、第五、第六章分行業論述了明清工商業、高利貸、農業、礦冶業中合夥制存在發展的情況及合夥制的類型。第七章綜合分析了明清時期合夥制與前代相比所表現出來的新特點及其向近代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轉化的可能性。
與史學界已有成果相比,本書的創新層面可能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第一次對中國古代合夥制學術史進行了清理,介紹了自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國內外尤其是中日兩國學者對中國古代合夥制研究的成果,總結出研究中提出來的七個方面的問題,這七個方面的問題是:第一、研究對象問題,主要是對古代合夥制的界定;第二、合夥的起源問題;第三、合夥的類型問題;第四、中國古代合夥制向近代股份制轉化問題;第五、法人資格或團體性問題;第六、合夥制下資本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問題;第七、債務清償過程中的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問題。
其次,第一次全面論述了中國古代各種前合夥制關係包括勞動合作關係、財產共有關係、租佃關係、合會關係的起源、演變,考察了這些關係向合夥制轉化的可能性。
第三、對宋元合夥制的類型及制度特點的考察。
第四、將明清農業中的合夥制分成與租佃制有關的合夥制、資本與資本之間的合夥、由共買轉化而來的合夥等幾種類型,第一次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全面研究。
第五、對明清合夥制度的變遷及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因素的萌芽在學術界有關成果的基礎上作了更為詳盡、全面的考察,並從兩個以下方面初步分析了中國古代合夥制未能轉化成為近代股份制度的原因:合夥制的背後沒有強有力的產業資本活動的促進;亦沒有客觀性的法制跟隨這一轉化過程。故而有了不少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因素而未能轉化成功。中國近代還得從西方引進股份公司制度。
第六、此前學術界的研究多斷代研究,而成果集中在資料比較集中的宋元明清以後各代。本書則貫穿中國古代,對傳統合夥制演變的全過程第一次作了考察。這為合夥制的進一步深入的研究打下一個較好的基礎。
本書還有兩個缺憾的事情:一是雖有附錄對明清徽商鋪店合夥制的探討,但仍感覺缺乏對合夥制企業的個案研究。二是近年來,近代經濟史界對近代公司制度及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及其實際運行進行了相當深入的研究,不少研究者注意到了中國近代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與古代合夥制的割不斷的制度聯繫,如官利制度等,然本書未能加以論述。在今後的研究中將對此作些補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