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池市政府組成職能部門
2009年12月底,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原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撤併組建而成,機關內設16個科室,行政編製35個,領導職數5名,下設9個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工資收入、人事人才、勞動關係、社會穩定等工作。
2010年,是該局成立后的第一年,實現了業務和機構改革兩不誤的目標,全面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榮獲了2010年度河池市績效考評優秀單位、2010年綜治工作先進單位、河池市2006—2010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2010年度河池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河池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全市2010年岩灘庫區包村幫扶暨“千名幹部進庫區解難題”活動先進集體、2009—2010年河池市全民科學素質工作先進單位、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承辦先進單位等殊榮。
2011年,在全國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中,因成績突出,得到人社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通報表彰。被自治區人社廳評為2011年度先進宣傳組織單位及2011年度全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清理整頓專項活動先進單位。榮獲2011年河池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先進單位,2011年河池市糾風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2011年度河池市保密工作先進集體,2011年度河池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河池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評優秀單位,2012年河池市十佳網路問政單位等榮譽稱號。在對組織工作滿意度測評中獲得了全市並列排名第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相關政策的落實。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落實自治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等措施,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貫徹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河池就業管理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社會保險統籌辦法,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編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市政府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劃的核准。
(七)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強化人才管理工作。加強人才工作綜合管理,構建人才服務體系、推動人才隊伍建設。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及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規劃、部署本市人才小高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留學人員來河池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軍隊轉業幹部參加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幹部解困維穩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綜合管理來本市工作的外國專家。
(十二)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擬訂並完善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訂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本局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
負責人:蘇宗煒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4樓
聯繫電話:2558772
(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
承擔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政務服務等工作;承擔本局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組織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普法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複核等工作;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由本局辦理的相關信訪任務。
負責人:潘英成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4樓
聯繫電話:2558823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及市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承擔局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日常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承擔本局綜合統計工作。
負責人:梁飈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6樓
聯繫電話:2558817
(四)就業促進和培訓科。
擬訂市本級就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流動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落實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政策;落實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措施;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
落實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規劃;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管理;負責指導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落實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的政策,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落實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政策;落實城鄉勞動者就業培訓政策、規劃,落實勞動預備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負責技工學校招生計劃備案。
負責人:馬斌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6樓
聯繫電話:2558795
(五)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行使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政策,指導協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和平台管理;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選拔培養推薦工作,協助完善高層次人才載體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和推薦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並負責管理協調工作;貫徹實施國(境)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政策;承辦留學回國人員各項服務工作。
負責人:肖克波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4樓
聯繫電話:2558782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人:覃鋒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4樓
聯繫電話:2558785
(七)勞動關係與監察科。
落實勞動關係政策;落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等相關政策;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支付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落實勞動監察工作制度;指導、監督勞動監察機構開展勞動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員管理辦法;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參與或直接調查處理勞動監察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對跨地區勞動監察案件的協調處理;負責市直及駐河池中直區直用人單位的勞動監察。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負責人:周江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6樓
聯繫電話:2558819
(八)工資福利科。
落實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工資增長規劃及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貼補貼、福利政策;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量管理、工資統計和分析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離休人員離休費變動審核工作。
負責人:牙韓斌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4樓
聯繫電話:2558776
(九)社會保險與基金監督科。
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政策;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及喪葬費政策,負責市直屬單位及駐河池中直區直相關單位參保人員享受待遇條件的審核工作。
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失業保險調劑金使用辦法;審核市本級失業保險調劑金使用;指導和規範失業保險和失業人員信息管理。
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落實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和康復管理政策;貫徹實施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指導管理全市工傷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用人單位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制度及標準並負責對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相關事項進行審核。
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監督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承辦企業年金運營機構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工作。
負責人:張民楨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4樓
聯繫電話:2558793
(十)調解仲裁管理科。
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指導、檢查、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本市勞動、人事調解員和仲裁員的業務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和發證工作;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周江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6樓
聯繫電話:2558771
(十一)人事科(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開展黨群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表彰獎勵制度;負責指導和協調行政獎勵工作;負責審核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
負責人:黃鳳金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西環路3巷23號社保局辦公樓5樓
2020年4月20日,被中共河池市委宣傳部、河池市司法局評為“‘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姓名 | 職位 | 分工 |
韋孝代 |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就業創業、職業技能鑒定、工會、河池·深圳對口幫扶等工作 |
莫曉明 |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共河池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 | 主持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
羅鳳中 |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協助局長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常事務工作,分管文秘、財務、政策法規、工資收入分配、調解仲裁、績效考評、脫貧攻堅、安全生產、宣傳、信訪、綜治、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等工作。對應分管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行政審批)科、信訪綜治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工資福利科、調解仲裁管理科以及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聯繫金城江區、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覃寶川 |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勞動關係與監察、社會保險與基金監督、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 |
盧元旦 | 河池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 主持市紀委監委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專門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
韋江團 |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