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年
1431年
1、2月21日,對貞德的審判開始,5月30日 貞德被燒死.
2、3月3日,歐日納四世當選為教皇。
3、柬埔寨吳哥王朝遭暹羅擊破,吳哥被掠,金邊成為暫時首都。
4、鄭和、王景弘第七次下西洋。
5、法國普瓦捷大學建校。
6、明孝陵完工。
亞歷山大六世
1445年至1460年,埃爾科萊在阿拉貢國王阿方索五世的那不勒斯宮廷中接受教育,學習軍事藝術、騎士品質、建築和美術鑒賞等,使得其日後成為文藝復興的重要資助人之一。
羅倫(1431年-1478年),字彝正,號一峰,江西永豐人。明朝成化二年,與上對策萬餘言,直斥時弊、名震都下,擢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兩年後告病回鄉,不復仕。於金牛山著書講學,學者甚眾。卒后追贈左春坊諭德,謚文毅。著有《一峰集》。《明史》有傳。
弗拉德三世(羅馬尼亞語:Vlad al III-lea Ţepeş,1431年11月或12月—1476年12月)瓦拉幾亞大公(1448年,1456年—1462年,1476年11月—12月)。“采佩什”在羅馬尼亞語中的意思是“穿刺”,他被人稱作穿刺公。是著名的吸血鬼德拉庫拉伯爵的原型。
賈曹傑(1364年一1431年),全名為賈曹·達瑪仁欽,格魯派高僧,是宗喀巴大師的大弟子之一,繼宗喀巴大師之後任甘丹寺法台,為第一任甘丹赤巴。
聖女貞德畫像
貞德原本是一位法國農村少女,她聲稱在十六歲時的一日,在村后的大樹下遇見天使聖彌額爾、聖瑪嘉烈和聖凱瑟琳,從而得到“神的啟示”,要求她帶兵收復當時由英格蘭人佔領的法國失地。後來她幾番轉折,得到兵權,於1429年解奧爾良之圍,並帶兵多次打敗英格蘭的侵略者,更促使擁有王位承繼權的查理七世於同年7月16日得以加冕。貞德死後成為了西方文化的一個重要角色。從拿破崙到現在,法國的政治人物都曾以她的偉大形象進行宣傳。主要的作家和作曲家,包括莎士比亞、伏爾泰、席勒、威爾第、柴科夫斯基、吐溫、蕭伯納和布萊希特都創作了有關她的作品,而大量以她為題材的電影、戲劇、和音樂也一直持續發展直到當代。
教宗馬蒂諾五世(1368年-1431年2月20日),原名Otto di Colonna,於1417年的聖馬蒂諾日被選為教宗,並曾在任內的1425年舉行過禧年慶典。1431年2月20日逝世。
馬六甲鄭和廟內的鄭和石像
遣官督陝西屯田
陝西參政陳瑛奏陳:寧夏、甘肅的田地可以引水灌溉,雖然遇天旱也有收穫。但兩處肥沃土地皆被鎮守官及各衛豪強霸佔,全不向官府報告、交糧。偶爾有報告的,也只是實際數字的十分之一。而那些貧瘠的土地則分為屯田的軍卒。以致屯糧虧欠,兵士飢餓困苦,而官員豪強則日益恣橫。並且陝西各衛所的軍士是二、三成負責守城,七、八成屯田。以七、八個人耕作來養活二、三個人,是不應該出現供應不足的現象,而各衛往往缺糧,有司疲於運輸補給。大概這是由於各衛官員及負責屯田的官員各自損公肥私,凡是屯田軍士被派往別處,就不再撥補,除去其名,而佔據其土地。請朝廷派官巡視,治其侵佔土地、欺騙朝廷的罪行。宣宗同意陳瑛建議,於宣德六年(1431)二月初二日派工部右侍郎羅汝敬赴陝西督辦屯田事宜。
浚河以利漕運
宣德六年(1431)二月初四,宣宗採納御史白圭的建議,命疏通封邱(今河南封邱)金龍口,引黃河水到達徐州,以利於漕運。又根據河南布政使的請求,疏通了自祥府(今河南開封)到儀封(今河南蘭考東)黃陵岡的淤塞河道四百五十里。
巡按御史陳祚上疏請命儒臣講《大學》,刑部主事郭循諫拓西內皇城、修離官,均下獄。陳瑄請行兌運。吏部尚書蹇義等定則例,命官軍兌運民糧,令民兌與附近衛所官軍,以遠近為差,給以路費耗米,由軍運載至京。宦官袁琦等十餘人在各地出差時貪暴不法,被捕處死。鄭和第七次遠航,王景弘、馬歡、費信、鞏珍同行。溧陽人錢成以迷信聚眾起事,被捕殺。都督陳懷鎮壓松潘“叛蠻”。命黎利權暑安南國事。
張本逝世
張本(1367-1431),字致中,山東東阿人。洪武中以國子生任江都知縣,建文中降朱棣,遷揚州知府,以功進江本右參政。不久召為工部左侍郎,以事謫交趾。仁宗在東宮,召其為刑部右侍郎,后遷南京兵部尚書兼掌都察院事,洪熙元年(1425)改行在兵部。宣德元年(1426)加太子賓客。廉介有持,尚刻少恕,時號窮張。宣德六年正月初八日卒,年六十五。
宣宗作《招隱詩》
宣宗朱瞻基屢詔求賢、慮尚有遺逸,特於宣德六年(1431)二月初一日作《招隱詩》示群臣,且自為序。詩稱:天之生賢,道蘊其身。幼學壯行,致君澤民。伊尹孔孟,皆古君子。孜孜行道,未嘗忘世。秦漢之襄,以退為賢,絕類群倫,豈勿違天。嗟哉若人,於世奚補,區區百年,草木同腐。予嗣祖宗,統臨萬邦,求賢圖治,宵旰皇皇。群才皆來,布列在位,道行身尊,百業之貴。緬彼山楂,豈天遐遺,往而不來,悠悠我思。漱石枕木,遠引高蹈,雖佚其身,而悖於道。卷舒之詩,梧桐飛凰,爾其幡然,予將爾揚。
宣宗作《憫農詩》
宣德六年(1431)六月十五日,宣宗朱瞻基作《憫農詩》示吏部尚書郭璉:農者國所重,八政之本源。憂勞互晨昏,半年僅能給,欠歲安可論。既無糠核肥,安得綿絮溫。恭維祖宗法,周悉令具存。遐邇同一視,復育如乾坤。嘗聞古循吏,卓有父母恩。惟當慎所擇,庶用安黎元。
金幼孜逝世
金幼孜(1368-1431)名善,以字行,號退庵,江西新淦(今江西清江縣東北)人。建文二年(1400)進士,授戶部給事中。成祖即位,孜翰林檢討,與解縉等同值文淵閣,遷侍講。曾為皇太子講授《春秋》,並進呈《春秋要旨》三卷。永樂五年(1407)升右春坊右諭德,仍兼侍講。成祖巡狩北京及北征,幼改皆扈行。永樂十二年(1414)與胡廣、徠楊榮等同纂《五經四書大全》、《性理大全》,遷翰林學士。永樂十八年,與楊榮同進文淵閣學士。仁宗即位,拜戶部右侍郎兼文淵閣學士。不久,加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洪熙元年(1425)進禮部尚書兼大學士。宣宗立,任修太宗、仁宗實錄總裁官。幼孜為人樸實靜默,寬容大度。雖然位尊望隆,卻無驕縱之色,更加謙恭有禮,將其宴居之室命名為“退庵”。其學賅博,文章寬厚和平,如其為人,不伐善,不求驚人之名。臨終前,家人讓他為子求承其恩澤,不聽,曰:此君子所恥。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十六日卒,年六十四。贈榮祿大夫、少保,謚文靖。
考察外官
吏部巡撫江西侍郎趙新奏言:今地方大員雖然出身不同,但皆由資歷升遷,有的沒有施政才幹,有的則貪贓枉法地,名實不符,言行不一。近吏部勘合令其考察郡縣官吏,己之不正,怎能正人!所以好惡不公,去取多謬。請求令吏部先考察布政、按察二司長官品德才能,分別決定留任或者罷黜,然後才能命他們考核屬吏。宣宗表示贊同,遂於宣德六年(1431)三月十一日命吏部考察外官必須由布政司、按察司開始。並著為令。
遣柴車經理山西屯田
巡按御史張勖奏言:大同這地方雖然寒冷,但是原野平坦廣闊,種植的麥粟也有所收穫。而其地卻多被官軍優勢佔據,平民百姓則無地可種,生活日益貧困。請派官同三司長官前去按察,將那些多佔的耕地分給無地的軍民為宜。宣宗納其議,於宣德六年(1431)四月十五日,派兵部侍郎柴車前往山西經理屯田事務。
申明迎送之禁
御史傅吉巡按江西,布政使孟桓等率官屬出郭迎候,又陪朝王。寧府官奏其違法。宣宗令傅吉等自陳,皆服罪,宣宗免其罪。於宣德六年(1431)五月初六日諭都御史顧佐等:風憲官須守法乃能以法治人。今御史多輕薄少年,不以禮德自治,喜人阿諛奉承,苟失迎送,輒生事挫辱。在外官亦不能自執禮法,諂諛成風。其榜示禁約,申明御史巡按有司迎送之禁。違者治罪。
命黎利權署安南國事
宣德三年(1428)李琦自交趾返京后,黎利派使節奉表謝恩,詭稱陳氏子孫已絕,交趾民推舉黎利治國,以等待明朝的正式策封。宣宗命黎利繼續尋找陳氏後代,但也明白即使陳氏有后,黎利決不會上報。而宣德六年(1431)五月初四日,黎利又遣使謝罪,並以當地土官長老名義為其請封,於是宣宗便於同年六月初七,派禮部右侍郎章敞、右通政徐琦持詔命黎利權署安南國事。其時,黎利實際上已稱帝,紀元為順天,建交州府為東都,清華府為西都,分十三道,各設承政、憲察及總後使司,其制度多是模擬明朝。
渾河溢決
宣德六年(1431)六月,渾河水暴漲,於徐家等處決口,造成順天(今北京)、保寧、真定(今河北正定)、河間(今河北獻縣)等二十九個州縣發大水,莊稼被淹。七月,黃河水位猛漲,於開封決口,淹沒了其所屬祥符(今河南開封縣)、中牟、陽武、通許、滎澤、尉氏、原武、陳留等八縣的居民、莊稼。
許三衛互市
宣宗即位以來,兀良哈朵顏三衛掠永平、山海間,宣宗將親自率兵征討,三衛頭目紛紛謝罪入貢。至宣德六年(1431),仍施以安撫之策,於同年七月二十日,遣錦衣衛指揮齎敕諭朵顏三衛,許其來朝及往來互市交易。
宣宗好微行
宣宗朱瞻基嗜好微行。宣德六年(1431)七月之一日,漏下十二刻,宣宗朱瞻基率四駿至楊士奇宅。士奇倉皇出迎,頓首說:陛下何以宗廟社稷稷身自輕?宣宗說:欲與卿一言而來。次日,宣宗遣中官問士奇:微行有何不可?士奇答道:陛下尊居九重,豈能遍洽幽隱!萬一冤夫怨卒,窺間竊發,誠不可不慮。十餘天后,獲二盜,經審訊得知其有異謀。宣宗召士奇說:今知卿愛朕。
朱高燧逝世
朱高燧(?-1431)為成祖第三子,母仁孝皇后。永樂二年(1404)四月封趙王,命居守北京,恃寵多不法,邪說左道之人多被其進用。洪熙元年(1425)四月往封地彰德。高燧寡學好武事。永樂七年(1409)成祖初巡狩至北京,聞其過失,震怒,誅長史顧晟,盡執其所用小人,奪其冠帶,選國子司業趙季通、董子庄為長史,講經論史,改簡易行。成祖病危,高燧令護衛指揮孟賢等結內侍造偽詔,謀進毒於成祖,廢太子而自立。事發,孟賢伏誅,高燧以太子力解得免。仁宗初,力辭二護衛,奉藩甚恭。及宣宗擒漢王高煦歸,詞連高燧,命盡收其護衛。宣德六年(1431)八月二十六日卒,謚簡。
始命官軍兌運民糧
宣德四年(1429),命尚書黃福奉命協助陳瑄經略漕運,建議恢復支運法。令江西、湖廣、浙江民工運糧一百五十萬石於淮安倉,蘇、松、寧、池、廬、安、廣德民工運糧二百七十四萬石於徐州倉,應天、常、鎮、淮、揚、鳳、太、滁、和、徐民工運糧二百二十萬石於臨清倉,再令官軍接運到京、通二倉,這樣民力稍減。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陳瑄又奏:江南民工運糧到各糧倉,往返近一年,有誤農業。若令民兌運附近衛所官軍,運送至京,給與路費耗米,則軍民兩利。此謂“兌運”。宣宗命群臣商議。吏部尚書蹇義等上《官軍兌運民糧則例》,其加耗米數按路途遠近為差,每石湖廣為八斗,江西、浙江七斗,長江以南為六斗,長江以北為五斗;民有運到淮安的只加四斗。如有兌運不完,仍令民自運到糧倉,其不願兌運者,聽其自便。自此,兌運與支運參行。而軍既加耗,又給銀兩做為盤撥費用,且能附載他物,皆樂於從事,而民多以遠運為艱。因此,兌運的多而支運的少。
懲治宦官
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初四,誅宦官袁琦及阮巨隊、阮誥、武莽、武路、阮可、陳友、趙淮、王貴、楊四保、陳海等。袁琦自幼侍奉宣宗,伏勢貪縱,擅自派宦官阮巨隊等往廣東等地以採辦為名,掠奪軍民財物。事發,下錦衣衛獄,抄沒其家金銀寶物千萬計,所用金玉器皿皆僭侈非法。宣宗命凌遲袁琦,斬阮巨隊等十人,又命都察院將袁琦罪行榜示於天下。其黨羽裴可烈在蘇、松諸郡尤為貪暴,被逮至北京后,下錦衣衛獄死。
嚴禁內官怙寵作威
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初五日,宣宗朱瞻基令都察院揭榜,嚴禁內官內使怙寵作威:凡先所遣內官內使在外侵佔官民田地及擅造房屋,所在官司取勘明白,原系官者還官,軍民者還軍民。中外官民人等有受內官內使寄屯財物,許首免罪;若匿而不首,事發之後,與犯者同罪。自今內官內使出外,敢仍前有犯,令所在官司具奏,治以重罪;知而不舉罪同。若中外軍民人等有投托跟隨內官內使因而撥置害人者,全部判以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