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合肥市負責城鄉建設的組織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並指導實施。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並指導實施。
(二)研究擬訂年度城建項目計劃、用地計劃和投資計劃;負責城鄉建設項目庫建設工作;負責編製城建重點項目年度計劃和建設總體進度計劃;負責全市城市建設重點項目調度,綜合協調各縣 區(開發區)及桿管線單位或部門;負責全市建設系統年度城建計劃統計工作;組織編製城鄉建設各類專業規劃;參與城市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及基礎設施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督察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指導並監督全市建築活動;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制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
(四)負責城市供水、燃氣、集中供熱等公用事業市場的培育、監督和行業管理。
(五)負責全市市政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編製全市排水規劃、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治理城市污水;參與組織和實施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城市綜合整治工作。
(六)負責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能減排的政策、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和減排項目。
(七)在市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監督並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活動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組織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建設行政事業費用的收取;會同財政部門編製城建稅使用計劃;負責擬訂建設系統涉及國債、國家政策性銀行和世界銀行、亞洲銀行及外國政策貸款項目計劃,參與安排年度城建維護資金使用,監督上述資金的使用。
(九)負責全市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負責監督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的設計技術標準的執行;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技術創新與成果推廣應用等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十)擬訂全市統一建設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十一)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縣(區)對外開拓經濟技術勞務合作市場。
(十二)加強城鄉統籌,在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指導下,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向鄉鎮延伸覆蓋;負責城鄉房屋拆遷安置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舊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姚凱(市城鄉建委主任、黨委書記)主持市城鄉建委全面工作。
馬道雲(市城鄉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勘察設計、節能抗震、信息化、城建檔案、牆改管理及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工作。分管建築節能與科技處,市建設信息中心(城建檔案館)、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辦公室、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市抗震辦公室。
史先貴(市城鄉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協助負責建築業管理工作。
陳啟波(市城鄉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村鎮建設、招商引資和扶貧工作。分管村鎮建設處。
陳傳東(市城鄉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建築業管理、建築質量安全工作。分管建築業管理處、質量安全處,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處、市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站、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沈梅農(市城鄉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負責行政審批、建設法制、行政執法、機關黨建、效能建設、工會和群團工作;協助負責人事教育、財務管理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行政服務中心建委窗口(行政審批事務處)、政策法規處、機關工會、效能辦,市公用事業建設監察大隊;協管人事教育處、計劃財務處。
張超(市城鄉建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協助負責城市重點工程建設前期計劃、大建辦日常工作、重點工程建設綜合協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及縣、市、區重點工程協調推進工作。協管城市建設處、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辦公室。
花盛(市城鄉建委黨委委員、市紀委派駐市城鄉建委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市紀委派駐市城鄉建委紀檢組。
戴曉盈(市城鄉建委黨委委員、市排水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委系統內外宣傳,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工作。分管宣傳中心,主持市排水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丁學福(市城鄉建委總工程師)負責委系統科技研究、工程技術、標準定額工作,協助負責勘察設計、節能抗震、牆改管理及散裝水泥推廣應用工作。協管機關建築節能與科技處,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辦公室。
王榮村(市城鄉建委總工程師)
陳榮華(副調研員)協管信訪、維穩工作。
李敦鰲(副調研員)協管黨建工作,負責建委系統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日常工作。
宋冀明(副調研員)協管公用事業保障和文明創建等工作。
張立超(副調研員)協管黨建和扶貧工作。
昌獻林(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協管辦公室和宣傳工作。

內設處室職責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費用支出、國有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牽頭處理突發、應急事件,做好維護穩定工作;負責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和外事接待工作。
城市建設處
負責擬訂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各項專業規劃;負責城建項目庫、項目建設用地計劃的編製;參與重大城建項目研究;負責擬訂年度城建計劃和城建投資計劃;負責管理和指導建設行業經濟信息工作;負責擬訂城鄉建設行業政策、相關工作計劃、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監督、規範市政建設行業市場,參與城建工程設計、施工中重大問題查處和存在問題的協調工作;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移交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城建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的初審和報批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指導縣區市政建設行業管理及其重點工程項目建設。
市政公用管理處
負責實施有關市政公用管理的法規規章;牽頭擬訂城鄉供水、燃氣、集申供熱等公用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訂城市公用設施管理規範、養護標準和服務指導價格;負責編製市政公用設施年度明細建設、維修計劃;監督管理市政設施維護運行;負責建設工程破、佔道路審批、城市排水許可證發放等市政設施相關行政許可;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維護單位的資質審批;參與城市公用設施管理、排水特許經營等政府資源招投標工作;負責公用事業市場的培育、監督管理工作。
建築業管理處
負責擬訂建築業及建築市場管理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討划,負責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建委駐外辦事機構管理制度;負責指導、聯絡和協調相關建築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指導縣(區)、開發區開展建築市場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處
負責建委系統部門預算和城建項目資金預算的編製、申報、下達和執行、監管工作;負責相關規費收取的監管;負責機關、直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負責會計檔案及票據保管;負責編製財務計劃和會計報表。
政策法規處
負責研究制定建委系統政策法規工作計劃,組織起草地方建設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建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建委系統的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指導監督建築工程建設的稽查工作;負責委系統內外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處
負責擬訂合肥市建築節能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建設科技項目攻關、成果申報,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推廣等建設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建委系統節能工作、建設行業信息化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建設工程事故調查和技術鑒定;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抗震設防工作。
質量安全處
負責擬訂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建設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全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等級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市安監部門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等級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建設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資格的認定、初審工作;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管理。
拆遷安置處(合肥市拆遷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拆遷政策、法規和房屋拆遷各項補償補助標準,負責我市拆遷法規、政策的應用解釋;負責全市拆遷管理工作的行業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承擔重大拆遷項目的協調服務;牽頭組織對政府投資項目的拆遷證照審核工作;組織拆遷單位人員業務培訓並審核發放《拆遷資質證書》、《崗位工作證》;根據《信訪條例》規定,代表市委、市政府對拆遷信訪案件進行複核;接待日常群眾來訪、政策諮詢和投訴;配合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做好我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監督工作。
村鎮建設處
負責擬訂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參與村鎮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編製;負責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庫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舊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小城鎮建設以獎代補項目的申報、評審和確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項目資金合理使用;指導村鎮綜合開發和村鎮建設的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鎮市政設施、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工培訓和農民工匠等村鎮建設技術人才管理;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委管幹部的調配、管理、獎懲和後備幹部的選撥培養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建委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合肥地區各類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建設類執業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負責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面周的相關工作。
行政審批事務處
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工作;參與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程序性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和案卷整理歸檔工作。
紀檢監察室
承擔建委紀檢業務,牽頭組織對城建專項資金、委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法人代表離職等事項的審計,以及政法、維穩、綜治
機關黨委
組織負責機關黨務、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發展工作
機關工會
負責履行工會四項基本職能,制定工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下屬單位


一、合肥市公用事業建設監察大隊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受建委委託,大隊依法對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使用、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監察;依法對合肥市建設市場責任主體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監察;受建委委託對縣區建設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和考核。
大隊長:羅偉民
副大隊長:魏安彬
副大隊長:李 洪
二、合肥市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站
(一)、主要職能、單位地址、郵編、聯繫電話
1、主要職能
受建委委託,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2、單位地址:霍邱路182號
3、郵編:230061
(二)、單位領導及分工
曾新雲同志(站 長)主持市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站全面工作。
魏邦仁同志(副站長)分管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負責涉及建築工程安全投訴的處理工作。
甄志勇同志(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黨建、紀檢、宣傳、人事及對外聯絡工作。
趙貴生同志(副站長)分管建築建材檢測監督工作、負責深基坑、高支模、玻璃幕牆、地質勘查管理工作。
陳 兵同志(副站長)分管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涉及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投訴的處理工作。
邵 勁同志(副站長)分管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涉及建築工程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
張順濤同志(副站長)協助站長做好工業項目幫扶、砼企業和協會的管理工作。
孫 巍同志(總 工)負責專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人:孫業飛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排水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城市排水檢測、監督、管理辦法。
2、負責編製城市排水、防洪、治澇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指導、監督縣(區)排水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
4、負責城市排水、防洪、排澇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5、負責城區河道及附屬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6、組織協調全市汛期城市防洪、排澇搶險等工作。
7、負責排水行政許可項目審批。
8、負責城市排水水質檢測工作;
9、負責城市中水回用、污泥處置資源再利用工作。
主任、黨委書記:王斌
五、市建設信息中心(城市建設檔案館)
負責人:李海燕
主要職能:是負責保障全市城區主次幹道、道路照明和城市橋樑設施的完好,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法》和《合肥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賦予的管理職責,承擔市區主次幹道範圍內的道路佔用和挖掘審批工作;負責全市燈飾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與1994年成立的合肥市人民政府燈飾工程辦公室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機動車輛沖洗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停車場建設與管理。
主任:戴曉盈 黨委書記:胡 平
七、合肥市抗震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設計技術標準的監督及抗震防災規劃修編工作;負責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和已有建築抗震加固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本市燃氣企業、燃氣設施設備和燃氣器具的行業管理;負責對燃氣生產經營企業、燃氣供應站點的經營許可審查,負責燃氣器具生產銷售企業安裝維修的許可審查,並負責行政許可后的日常監督管理。
主任:楊有明
九、合肥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主要職能: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
電話:汪捍東
十、合肥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辦公室
主要職能:加強對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的推廣應用工作。
主任:帥 兵
主要職責:推廣散裝水泥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行政管理機構,兼負合肥市人民政府推廣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頒發的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編製合肥市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發展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協調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作中的問題,開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統計、宣傳、信息交流,組織研製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並負責推廣應用;依法對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服務,落實保障工作。
負責人:陳道平

工作動態


省住建廳來建委窗口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2013年8月15日上午,省住建廳窗口首席代表嚴春帶領廳房產處胡璞、廳窗口徐林溪在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建委窗口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活動座談會上,嚴春首席代表要求與會人員只提意見建議、只找問題,不講成績、不講套話,說真話、說心裡話。建委窗口、房產局窗口、規劃局窗口、林業和園林局窗口等窗口負責人,針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需要省廳幫助解決的問題,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
嚴春首席代表在逐一聽取大家發言后表示,大家所提的意見建議反映了基層的工作實際和需要,質量很高,省廳窗口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這些問題,待會後把座談會徵求的意見梳理出來以後,對能辦的會立即辦、抓緊辦,對需要慎重研究的會儘快調研后拿出辦法和解決時間,對不能辦的會及時告知說明,對需要廳黨組或業務處室解決的會積極向上反映,切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