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浙江省委員會

1947年成立的民盟省級委員會

新中國成立后,民盟在浙江各地的組織開展了整理盟務、盟員登記的工作。 1957年4月起,民盟省委會響應號召,發動基層組織和盟員投入幫助中共進行整風的活動。 1980年7月起,民盟省委會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上來。

民盟浙江簡介


中國民主同盟是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部分,是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風雨同舟的參政黨。
民盟浙江省省級組織成立於1947年,歷經60年的發展,現民盟浙江省第十屆委員會下屬有11個市級委員會,7個縣(市)級委員會,盟員7778人(截至2006年12月底)。民盟浙江省委會彙集了浙江省文化、教育、科技界的中高級知識分子,在浙江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發展建設


1946年2月,民盟總部派盟員仇岳希到樂清溫州等地開展盟務。同月,董辛民等盟員建立了省內最早的民盟組織——民盟永嘉五人小組。1947年5月,民盟杭州區分部成立。10月,國民黨政府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此後盟員在浙江遭到各種迫害,各地的民盟組織和盟員轉入地下,堅持鬥爭。他們響應民盟中央“與中國共產黨密切合作”的主張,支持人民解放戰爭,迎接解放軍,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財產,協助接管工作順利進行,給民盟的歷史寫下了光輝的一頁。浙江省解放前夕,全省盟員達到160餘人。解放后,在1953年4月成立了省級組織——民盟浙江省支部籌備委員會。1956年4月又正式成立民盟浙江省第一屆委員會。到2003年底,民盟浙江省第九屆委員會時,共有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台州麗水11個市級委員會,建德市蕭山區樂清市瑞安市蘭溪市椒江區蓮都區7個縣級委員會,浙江大學委員會和寧波大學委員會等405個基層組織,共有盟員7098人。
新中國成立后,民盟在浙江各地的組織開展了整理盟務、盟員登記的工作。1953年5月起,把盟務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參加國家文教建設,組織和推動盟員學習蘇聯的教育經驗,進行教學改革,並配合各高校院系調整工作,做好盟員的思想工作。同時期,各地民盟組織又推動盟員學習《共同綱領》、學習過渡時期總路線、討論和宣傳憲法草案。在當地中共組織和政府的領導下,各地的民盟組織積極為社會主義改造服務,組織和推動盟員參加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和“三反”“五反”等政治運動。1956年中共“八大”后,各地的民盟組織和盟員參加了地方政權的建設,參與地方政府事務的管理,曾擔任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副主席的周建人、司法廳廳長的姜震中、省體育委員會主任的宋雲彬,以及寧波市副市長的翁心惠溫州市副市長的金嶸軒等都是盟員。 1957年4月起,民盟省委會響應號召,發動基層組織和盟員投入幫助中共進行整風的活動。6月18日以後,全省各級民盟組織開展了反右派鬥爭和盟內整風。反右派鬥爭的嚴重擴大化,傷害了盟員和各級民盟組織的負責人,挫傷了他們的政治積極性,使民盟的社會聲譽和組織遭到嚴重損害。
1958年9月起,民盟省委會以服務與改造相結合為中心開展工作,通過召開全省以及浙江與福建兩省的服務與改造經驗交流會,推動成員及所聯繫的知識分子參加社會主義建設。1960年以後,採取開“神仙會”的方法,實行“三自”、“三不”方針,鼓勵盟員學習毛澤東主席著作,敞開思想,自由辯論。1963年起,配合當時的國際國內形勢,民盟省委會又推動盟員開展愛國主義、國際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活動。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在浙江的民盟組織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誣陷為“反動集團”。8月,民盟省委會被迫停止活動。一大批盟員在“文革”中遭迫害,民盟的組織發展工作也由此停頓長達10多年之久。
粉碎“四人幫”后,民盟省委會於1977年下半年開始恢復工作。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著手對省直屬基層以及各市委會進行調查,恢復和重建基層組織。全省各級民盟組織還配合中共各級組織和盟員所在的工作單位,協助撥亂反正,落實各項政策。
1980年7月起,民盟省委會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上來。20多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化,民盟的工作不斷拓展,不斷開創新的局面。尤其是1989年《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貫徹以來,民盟省委會充分發揮參政黨的作用,積極參政議政,履行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職能。通過參加中共浙江省委召開的各類政治協商活動,就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進行政治協商,對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自由交談、溝通思想和發表意見。民盟省委會主要領導人歷年來在我省機構改革、人事安排、落實政策、發展外向型經濟治理整頓、廉政建設、保護環境、振興絲綢業、推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及建設“文化大省”、推進長江三角洲的合作與交流等問題的決策和落實中,提出了很多積極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盟員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盟員政協委員政協會議上發言、提建議、寫提案,很好地發揮了民盟省委會作為一個整體在參政議政上的作用。擔任政府及其部門的領導職務的盟員和被聘為特約“四員”的盟員人數逐年增多,他們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工作得到了社會和所在單位、部門的一致好評。
民盟省委會自20世紀80年代以後,還以組織的力量,調動廣大盟員的積極性,開展面向社會的辦學、舉辦講座、諮詢服務、支邊扶貧等項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服務的工作。在努力辦好已建的20多所盟辦學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的同時,又著手創辦適合社會新需要的學校。1998年,民盟省委會創辦了全日制的杭州求是高級中學;次年又創辦了浙江求是職業技術學院;而早年民盟紹興市委創辦的紹興越秀外國語學院又於2001年5月成為全省去“籌”的四所高職院校之一,躋身於省內設施一流的高職院校。堅持了20多年的參與社會辦學工作,很好地發揮了民盟的智力優勢、整體優勢,為社會培養了不同層次的建設人才,為提高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作出了有益的貢獻。最近幾年來,民盟省委會在全省各級民盟組織和廣大盟員的支持下,致力於“東西互助聯手扶貧”工作,對內蒙古四子王旗一中開展幫困助學、助教活動,連續多年頒發“五四獎學金”,通過民盟省委會牽線與其結對的杭州二中派出骨幹教師幫助該校提高教學質量,使之發展成為全旗最好的樣板中學。
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始終是20多年來歷屆民盟省委會的頭等任務。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關懷和支持下,民盟省委會堅持組織發展的“三個為主”方針以及“發展是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發展,把組織發展與搞好參政議政、加強自身建設,尤其是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的基本原則,使民盟的隊伍不斷壯大,特別是中青年高、中級知識分子占的比例增大,工作有成就、有代表性的知識分子增多。現在,盟員中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兩名,長江學者兩名,中高級職稱比例佔89.5%。在隊伍壯大的同時,省內各級民盟組織積極採取措施提高盟員的政治素質。通過學習和專題報告會相結合,學習和舉行重大紀念活動相結合,學習和參觀、調查研究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推動盟員學習鄧小平理論,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學習盟史、章程等,促進廣大盟員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覺悟,增強光榮感和責任感,激發他們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許多盟員出色地工作,取得了成績。這20多年裡,約有85人次被授予全國及省級“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優秀教師等各類稱號。
我們相信,在新世紀新階段,全省各級民盟組織和廣大盟員必將在浙江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偉大征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現任領導


主委:徐輝
副主委:趙士芳 樊建人 盧亦愚 陳振濂 王雲路 成岳沖 高傑(女)徐向東
常委:方劍喬 王雲路 盧亦愚 劉文漪(女) 成岳沖 朱永平許建平時連根蘇為華 邱昱(女)陳振濂 郁建棟 趙士芳 趙雁君 徐輝 徐向東 柴永強 高傑(女)韓平 雷群芳 樊建人 潘長旺 潘海天

組織機構


根據盟省委機關職責,參照民盟中央機關機構設置狀況,並遵照浙江省編製委員會浙編[2003]18號精神,民盟省委機關內設5個部室: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社會服務部、調查研究室。各部室具體職能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省委會內外的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負有參與政務,管理事務的職責;負責對各市委會機關行政工作的指導;負責省委會的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收發工作;負責省委會各類會議的會務;負責制訂省委會機關的經費預算、經費開支及年終決算、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接待、車輛使用及管理等工作。
(二)組織部
貫徹執行民盟中央和省委會有關組織工作的意見和指示,指導全省各級民盟組織的組織建設;負責省屬基層的組織發展工作及對各市委的指導;組織實施省委會的換屆改選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各市委會、省直屬基層的籌建、調整和換屆工作;負責落實後備幹部隊伍的建立及考察、培養、選拔推薦工作;負責盟籍管理及盟員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省委會機關的有關人事工作,聯繫並協助各市委會對專職幹部的管理工作。
(三)宣傳部
貫徹執行民盟中央和省委會有關思想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指示,指導全省各級民盟組織宣傳工作的開展;負責編輯民盟浙江省委的《浙江民盟》刊物;編印有關學習資料;組織有港澳台同胞等海外關係的盟員開展聯誼工作及有關政策的宣傳;負責總結推廣各級民盟組織的思想建設工作經驗,宣傳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迹;負責對社會的宣傳工作。
(四)社會服務部
貫徹執行民盟中央和省委會有關社會服務工作的意見和指示,指導全省各級民盟組織結合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三下鄉”及辦學、科技諮詢和扶貧等社會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為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牽線搭橋;負責聯絡省委會主辦的學校、科技諮詢服務機構及對各市盟辦學校的指導;負責省內扶貧和民盟中央指定的“東西聯手”扶貧點的工作。
(五)調查研究室:
貫徹執行民盟中央和省委會有關參政議政工作的意見和指示,指導全省各級民盟組織參政議政工作的開展;負責落實省委會參政議政的調查研究課題及材料編寫;負責聯絡省委會各專門委員會;分工聯繫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民盟盟員,掌握信息,反映問題;分工聯繫擔任政府實職、特約工作人員的民盟盟員,了解並反映情況;負責各級民盟組織和廣大盟員的社情民意,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網路;負責與省政府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