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濛初

1580~1644

凌濛初(1580年6月18日-1644年),字玄房,號初成,亦名凌波,一字彼厈,別號即空觀主人。因在家族中排行十九,所以時人又稱之為“凌十九”。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織里鎮晟舍)人。明代文學家、小說家和套版印書家。 

凌濛初十八歲補廩膳生,后多次赴考均未中。崇禎中,以副貢授上海縣丞,並署海防事。任內清理鹽場積弊,頗有政聲。崇禎十五年(1642年),擢徐州通判。崇禎十七年(1644年),被農民起義軍圍困於房村,率眾抵抗,嘔血而死。 

其所著《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與同時期文學家馮夢龍所著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合稱“三言二拍”,是中國古典短篇小說的代表。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萬曆八年五月初七日(1580年6月18日),凌濛初出生於浙江湖州府烏程縣東晟舍鋪(今浙江省湖州市織里鎮)。祖父凌約言,嘉靖庚子舉人,仕至南京刑部員外郎。父凌迪知,嘉靖丙辰進士,時年五十二。嫡母包氏,已逝。生母蔣氏,時年二十一。 
萬曆九年(1581年),凌濛初兩歲。是年,弟浚初生。
萬曆十九年(1591年),凌濛初十二歲。入學。

讀書交遊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凌濛初十八歲。補廩膳生。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凌濛初二十一歲。是年十二月初五,其父凌迪知去世,年七十二。同郡進士朱國禎前來弔唁。
萬曆三十年(1602年),凌濛初二十三歲。與寓居杭州的嘉興文人馮夢禎結為親家,並把女兒許配給了馮夢禎的孫子馮延生。十一月初八,馮夢禎前來晟舍下聘,凌濛初邀請布衣詩人、“苕溪四子”之一的表舅吳夢暘(字允兆)作陪,並請呂三班作戲,演《香囊記》。此事馮夢禎《快雪堂日記》記載:“(十一月)初八,晴。早行三十里至晟舍。……乃入港,里許而至凌氏。凌氏太學蒞初、瀛初者出迎余於舟。既至,具吉服登門,主人兄弟迎於門外,兄名濛初,字玄房,弟名浚初,字玄靜。登堂納贄,致謝允之儀。主人邀吳允兆相陪。主人母氏,蔣尚書之後,允兆之內侄女也。是日有前筵正席,前筵席散,乃拜二太學,同居次泉(謂凌述知)之子;拜次君玄靜,主人相陪,正筵就坐,已迫暮色。呂三班作戲,演《香囊記》。席散,夜且半矣。” 
《順治凌氏宗譜》中的凌濛初像
《順治凌氏宗譜》中的凌濛初像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凌濛初二十四歲。正月二十五日,馮夢禎至德清山中祭掃,凌濛初、宋宗獻、張髯君等聞訊,從湖州前來拜訪,聚飲聊談至二更。次日,四人同游湖州菁山,邂逅守庵上人。二月,凌濛初與馮夢禎、復元上人、宋宗獻等游蘇州,四人聯舟以行,作詩論文。馮夢禎《快雪堂集·卷六十四》有《舟過平望數里遇宋宗獻、凌玄房、復元上人時先有吳閶之約同舟夜至吳江喜而賦此》詩。馮夢禎為凌濛初所獲元版《景德傳燈錄》作跋,並為之評點《東坡禪喜集》與《山谷禪喜集》。八月初五,凌濛初前往杭州拜訪馮夢禎,恰好復元上人亦在。此事馮夢禎《快雪堂日記》記載:“(八月)初五,晴。復元上人來。……凌玄房來,同復元先後別去”。是年,王穉登游湖州,在涵初、濛初、浚初三兄弟的盛情邀請下,抱病重遊凌家且適園。王穉登《清苕集·卷下》有《重遊且適園懷故凌使君稚哲》詩。是年,兄涵初卒,年四十五。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凌濛初二十六歲。是年六月,妻沈氏生下長子琛。九月初六,生母蔣氏卒於南京。十月,凌濛初奉柩歸里。馮夢禎聞訃,前來晟舍弔唁。據馮夢禎《快雪堂集·卷二十八·乙巳十月出行記》記述:“苕溪凌玄房失母蔣宜人,自白下奉柩還。聞訃,誼當赴吊。……十六日,如凌氏,吊蔣宜人之喪於別宅。玄房留飯,見其女字次孫者。”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凌濛初二十七歲。上書時任國子監祭酒的劉曰寧,劉甚奇之,把凌濛初的文字拿給時任兵部右侍郎的耿定力看,耿定力說:“這是我的年家子(因為耿定力的兄長耿定向和凌濛初的父親凌迪知同中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故而稱凌濛初“年家子”)。我已故的兄長曾讚許他為天下士,你難道不知道嗎?”此語一出,“一時公卿無不知有凌十九者”。是年,與時任南京國子監司業的父執朱國禎訂交。表舅吳允兆來南京凌濛初寓所,二人促膝長談,賞玩圖書,凌濛初請吳允兆為自己的戲曲撰寫序言。同年,凌濛初的第一部學術著作《後漢書纂》在南京由周氏刊刻行世,並特請父執王穉登作序,得到了王的盛讚。從這一年開始,凌濛初長期寓居南京。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凌濛初二十九歲。大約是年,凌濛初把自己的五種劇作寄給戲曲家湯顯祖,湯顯祖在回信中讚賞道:“緩隱濃淡,大合家門。至於才情,爛熳陸離,嘆時道古,可笑可悲,定時名手。”(湯顯祖《答凌初成》)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凌濛初三十歲。三月至七月間,凌濛初在南京珍珠橋寓所接待了前來拜訪的袁中道。袁中道《游居柿錄·卷三》記述:“珍珠橋晤湖州凌初成,見壁間掛劉松年畫,兩人對弈,作沉思狀,相嘆以為人物之工如此。近世自文衡山以後,人物不可觀矣”。秋冬間,凌濛初與朱無瑕、鍾惺、林古度、韓上桂、潘之恆等人在秦淮河畔結社吟詩。據明·潘之恆《亘史鈔·朱無瑕傳》記載:“己酉秋冬間,與泰玉結吟社者凡五,所集皆天下名流,如粵之韓、楚之鐘、吳之蔣若陳若俞、越之吳若凌、閩之二林。”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凌濛初三十七歲。十二月,妾卓氏生下次子葆。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凌濛初四十歲。八月,妾卓氏生下三子楚。
天啟元年(1621年),凌濛初四十二歲。是年,凌濛初用套版刻成《東坡禪喜集》與《山谷禪喜集》,並請陳繼儒為《東坡禪喜集》作序。
天啟二年(1622年),凌濛初四十三歲。是年秋,凌濛初學術著作《詩逆》刊行,書後附有《詩經人物考》一篇。這部書由凌瑞森等參訂,凌濛初自序。
天啟三年(1623年),凌濛初四十四歲。四月,赴京謁選,時朱國禎拜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也離鄉赴京,因招凌濛初同舟,“訪以經濟之術”。六月,二人抵達北京。
天啟四年(1624年),凌濛初四十五歲。淹留京師。是年重陽日,與茅維、譚元春、葛一龍、王家彥、周永年、程道壽、張爾葆等人,共集歌妓郝月娟邸中,飲酒賦詩。明·茅維《十賚堂丙集·卷五》有《甲子重九日集葛震甫、於鳦先、王開美、周安期、譚友夏、程應止、張葆生、沈定之、沈不傾、凌初成、侄厚之郝姬月娟邸中限賦八韻分得深字》詩記述此事。

刻書作曲

天啟六年(1626年),凌濛初四十七歲。他的《虯髯翁》等十三個雜劇、《喬合衫襟記》等三個傳奇以及南曲選本《南音三籟》大約成於此年。
天啟七年(1627年),凌濛初四十八歲。是年秋,凌濛初在南京參加應天府鄉試失利,開始編纂《拍案驚奇》。
崇禎元年(1628年),凌濛初四十九歲。十月,《拍案驚奇》由蘇州尚友堂刊行。十一月,妾卓氏生下四子櫜。
崇禎二年(1629年),凌濛初五十歲。沈泰編刊《盛明雜劇二集》,選凌濛初《虯髯翁》一劇。
崇禎三年(1630年),凌濛初五十一歲。其學術著作《孔門兩弟子言詩翼》刊行,由凌瀛初校閱,凌濛初自序。
崇禎四年(1631年),凌濛初五十二歲。通過在福建任職的親戚潘曾紘的關係,請到了福建提學副使何萬化為自己的學術著作《聖門傳詩嫡冢》十六卷作序。同年,此書刊行,后附《申公詩說》一卷。 
崇禎五年(1632年),凌濛初五十三歲。十月,妾卓氏生下五子楘。是年冬,《二刻拍案驚奇》編成。
崇禎六年(1633年),凌濛初五十四歲。是年春,在南昌時任江西布政使的潘曾紘署中。五月,辭別潘曾紘,赴福建遊歷。明·曾異撰《紡授堂集·卷五》有《南州署中送凌初成游吾閩兼柬孫子長先生社中張道羽諸子亦次孫送行之二章韻也》詩記述此事。在福建,與曹學佺交遊,曹學佺《石倉詩稿·卷三十二·西峰集下》有《酬凌初成見贈之什》詩;與漳浦李瑞和交遊,李當時還沒有功名,凌濛初閱罷其文,料定他總能得中。
崇禎七年(1634年),凌濛初五十五歲。潘曾紘巡撫南贛,聘凌濛初入幕。
崇禎九年(1636年),凌濛初五十七歲。潘曾紘帥師勤王,凌濛初慨然有擊楫澄清之志,他說:“如果能讓我輩展一官、效一職,若不能出謀劃策以匡濟時艱,那麼所謂經笥之腹、武庫之胸又有什麼可貴的呢?”於是再度赴京應試,但也沒有考中。是年九月,凌濛初應其表兄潘湛之邀,登覽了湖州城南杼山,寫下《游杼山賦》一文,表達了消極失意的心情。
崇禎十年(1637年),凌濛初五十八歲。張旭初編《吳騷合編》,選凌濛初散曲《傷逝》《惜別》《夜窗話舊》三套。

晚年出仕

崇禎十二年(1639年),凌濛初六十歲。赴鄉試,仍以失敗告終,最終以副貢的資格選得上海縣丞一職(按,囿於史料,凌濛初出任上海縣丞的確切時間尚存爭議,有多種說法。此處采《晟舍鎮志》“崇禎己卯”之說)。任內曾代理縣令八個月,“催科撫字,兩無失焉”。當時,凌濛初在福建結識的李瑞和已是松江府推官,見到凌濛初,欣喜地說:“子我師也!而屈於是耶!”不久,又負責辦理漕運,輸粟入都。此項任務並不容易,在凌濛初之前,不少人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法律懲處。上海當地的紳衿愛護凌濛初,願意請於漕院,以其他官吏代替。但凌濛初忠於職守,自信有能力辦成,他說:“是吾職也。彼皆不得其肯綮耳,我能辦之”。果然圓滿完成任務。歸來后,作《北輸前賦》與《北輸后賦》呈予上官,上官閱后,一致認為:“可為松郡(指松江府)良法”。並署海防事。當地鹽場積弊很多,“灶戶奸商,交相蒙蔽,而吏胥弄法,莫可究悉”。凌濛初接手后,推行“井字法”,“每鹽作九堆為一井,其大小高下如一。每一井一場官守之,較其一而知其八,一日可畢數十井,錙銖無爽也”,從此“沿海設防,皆以為法”,屢受上司嘉獎。 
崇禎十五年(1642年),凌濛初六十三歲。升徐州通判。離任之時,上海百姓痛哭流涕,攀轅卧轍,競相追送。當凌濛初渡過黃河,抵達徐州的時候,看到黃河枯竭,竟能通車馬,他嘆息久之,認為天下恐怕不能無事了。在徐州通判任上,凌濛初分署房村,治理黃河。房村對岸是呂梁洪,黃河的要害處,每當桃花水發時,吏民無不驚恐。凌濛初與防河主事方允立晝夜商議防築之法,最終取得良好成效,受到時任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路振飛多次嘉獎。 
當時天下已大亂,淮徐一帶有流寇陳小乙(或作“陳小一”,真名“程繼孔”),本是蕭縣健步(據《南明野史》記載:“徐州大盜程繼孔者,字肖予,蕭縣健步也”),后反抗朝廷,自號蕭王,擁眾數萬,佔據豐城。其黨羽掃地王等人時常出入山東、歸德、蕭碭等地,沿河數百里民眾均受到騷擾。其頭目有三十六人,分佈在徐州境內。

為國捐軀

崇禎十六年(1643年),凌濛初六十四歲。是年,何騰蛟兵備淮徐,奉命征剿流寇陳小乙,誓師於呂梁洪上的漢協帝、唐鄂公廟中。時值大風揚沙,官兵作戰不利,於是在城西左衛聚眾商議對策,部下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有的主張請兵進剿,有的主張招降,有的主張招募遠近各衛所中的驍勇之士會同作戰,有的主張咨請南京兵部尚書約各路官軍截斷流寇餉道,會議一直討論到傍晚仍無結果。只有凌濛初不發一言,揖別何騰蛟,寓卧佛寺。半夜時分,才燃燈提筆,寫下《剿寇十策》。這時,何騰蛟正好派人來請他,凌濛初於是對家人說:“我固知何公之見召也,故篝燈屬草以待耳”。兩人見面,何騰蛟親自出門迎接,使長揖勿拜,並賜坐,問道:“子非浙西凌十九耶?慕子才名素矣,何無一言開予也?”凌濛初答言:“某人微而位卑,向不敢阻撓眾議。然知明公必有以詢及者,謹已具稿呈覽,惟明公留意焉”。於是獻上《剿寇十策》:一曰寬撫宥,二曰行疑間,三曰據形勝,四曰練鄉勇,五曰信賞罰,六曰出奇兵,七曰置弩車,八曰伏地雷,九曰廣應援,十曰出滯獄。何騰蛟閱后十分振奮,把臂呼曰:“誠如君策,雖隴、蜀積寇,不難蕩平,奚有徐方之小丑哉!”當即與凌濛初盟於私室,呼為“十九兄”。凌濛初見自己的策略被採納,十分感動,說:“明公不以拙謀見擯,脫略尊卑,待以誠赤,此身已許公死,敢不執鞭弭以從!”將行事,禱於黃石公祠,卜筮皆吉。何騰蛟打算讓凌濛初擔任監紀一職,凌濛初推辭不受。於是先行撫宥、疑間、應援、奇兵、賞罰五策,敵軍果然大敗,望風而降者不計其數。凌濛初告訴何騰蛟:“賊已破膽矣。某請單騎詣陳小一營,諭以禍福,使早降”,何騰蛟驚訝地問:“何輕身乃爾耶!子誠義勇莫及,如不測何?”凌濛初答道:“某之忠信,著徐久矣,賊必聽我。倘不濟,當以死報知己,明公圖其後可也!”次日天剛亮,凌濛初單騎赴敵營,陳小乙踞高坐,左右執戟列侍,對凌濛初呵斥道:“爾來畏死乎?”凌濛初答言:“畏死不來矣!”陳小乙呼左右將凌濛初捆起來,凌濛初叱之曰:“殺則殺耳,縛何為!”延頸就刃無懼色,左右皆退避。陳小乙問:“爾果不畏死,來說吾降耶?”凌濛初厲聲說:“有言直言,奚用說也!”言辭侃切,曉以禍福,最終說服其接受招安。次日,陳小乙、掃地王等率眾來降,起義暫時得到平息。 
事後,何騰蛟會郡邑文武各官於燕子樓宴飲,在給凌濛初敬酒時說:“二十逋逃藪,一旦廓清,凌別駕之力也!”凌濛初避席而辭。眾人皆起身,先敬何騰蛟,次敬凌濛初,並請凌濛初賦詩。凌濛初謙讓未遑,乃即席賦《碭山凱歌》三十章、《燕子樓公讌》詩五十韻。方允立亦即席賦長歌一篇贈凌濛初,有“小范胸中兵百萬,大蘇筆陣學三千”之句。酒酣,命軍士能歌者各授《凱歌》一章,歌一闋,行酒一巡,盡醉極歡,達旦而罷。 
不久,何騰蛟升湖廣巡撫,剛蒞任,就舉薦凌濛初為監軍僉事,以軍中乏才,題請軍前效用。上官以蕭寇初平,河上方起,呂梁洪、百步洪一帶,尤為要地,非凌濛初不能料理。於是仍留房村治河。 
崇禎十七年(1644年),凌濛初六十五歲。據《別駕初成公墓誌銘》記述,正月初七夜,有流寇攻打徐州城,分出一隊劫掠房村,凌濛初率百姓堅守。因為時局動蕩,在此之前,凌濛初與各村分署已開始訓練鄉兵,他們約定:敵攻一處,放鴒鴿為號,則近處來援;有大寇至,舉烽燧,則各處來援。當時流寇正攻徐州城,各處鄉丁皆畏敵猛銳,無來援者。凌濛初只能獨自率眾死守。一直相持到初九日黎明,敵軍有人大呼曰:“我輩欲見凌公!”凌濛初在城樓上呵斥道:“汝等欲說我降耶?誠目我為何如人?我豈鼠輩偷生者比耶!”當即用鳥銃擊斃敵方數人。敵軍大怒,攻勢愈發猛烈。眼看即將失守,凌濛初欲自盡以保存全村百姓,百姓俱號哭,願同死守。凌濛初言:“我在此三載,無德於汝,詎可遺爾荼毒!我死,汝輩得全!”於是開始絕食,勺飲不入口。僕從皆勸凌濛初進食,凌濛初說:“今干戈滿地,他日覓一死所亦不可得。今沒於此,得死所矣!”僕從又以凌濛初官職卑小為理由,凌濛初說:“我自全我節耳,豈以爵之崇卑計耶?”說完嘔血數升,告訴眾人:“觀賊呼我為‘凌公’,彼有人心者。可扶我與賊面語”,於是對敵軍喊道:“我的氣力已耗盡,次日將死,萬勿傷我百姓!”敵軍承諾並退去。十二日早,嘔血不止,呼百姓謂曰:“生不能保障,死當為厲鬼殛賊!”言與血俱。最後連呼三次“無傷吾百姓”而卒。眾人皆慟哭,自殺以殉者有十餘人。翌日,敵軍入樓,見凌濛初已死,面色如生,皆驚嘆詫異,對眾人說:“我與凌公約,勿傷百姓”,只斬一人,貫三人,余皆秋毫無犯。後來援軍至,流寇皆宵遁。何騰蛟聽聞凌濛初死訊,極為悲痛,遣官致祭。歸葬於湖州戴山之陽。

文學成就


● 小說
凌濛初主張寫實主義的小說理論觀。在他看來,現實題材之所以不受重視,那是因為“畫犬馬難,畫鬼魅易”。犬馬為人所習見,要刻畫得令人擊節稱賞,必須逼真傳神;而鬼魅人所未見,畫者反倒可以隨意發揮。凌濛初批評小說家脫離現實描寫神怪的作法,認為這是避難就易。這種思想在中國小說理論史上有進步意義。 
唐以前的中國小說,搜神述異,距離現實生活很遙遠。唐人小說開始把目光轉向現實社會,但其主要描寫的對象仍是那些不經見之事、非凡俗之人,所以稱之“傳奇”。而凌濛初則不主張搜奇獵怪,希望小說家寫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認為日常起居中那些不可以常理推測的事情才是真正令人稱奇的素材。這種以“常”代“奇”、“常”中求“奇”的思想,就是要求小說描寫“閭巷新事”,反映了當時的市民階層希望進入文學表現對象行列的現實。這在中國文學史上是一個重要變化。 
凌濛初才華橫溢,一生著作頗多,小說、詩歌、傳奇、文學評論、史傳、戲曲等幾乎所有文學領域他都涉及。而影響最大的文學作品,則是他的擬話本小說集《拍案驚奇》初刻與二刻。部分內容雖取材自《太平廣記》及《夷堅志》等舊籍,但通過作者的改編、創造,賦予了舊材料全新的生命。往往本事在原書中不過數十字,僅記敘舊聞,了無意趣,經凌濛初改寫,則變成文情並茂的數千字,抒情寫景,引人入勝。 
作為明朝寫實小說的代表作,《拍案驚奇》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生活風貌,表現了尊重個性、反抗封建禮教、爭取個性自由的精神。這是其現實主義精神最可貴之處。《拍案驚奇》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文人獨立創作的擬話本小說,其擷取的社會內容貼近普通百姓的生活,反映了十七世紀中國正在崛起的市民階層的普通要求和思想情感。這正是《拍案驚奇》的價值所在。 
● 戲曲
凌濛初是晚明著名的戲曲作家,也是一位戲曲理論家。他的《南音三籟》一書共收錄元明兩代三十二位作家的南曲作品,包括散曲套曲一百套、小令二十八首、傳奇劇曲一百三十六套、單曲十三支。《南音三籟》不僅為這些優秀南曲的流傳作出了巨大貢獻,而且由於凌濛初對所收錄的南曲進行鑒賞歸類,分成了天、地、人三個層次,又對每曲進行了包括眉批、尾批、圈點在內的諸多形式的評點。因此,《南音三籟》超越了單純選本的意義,成為中國戲曲史上重要的曲譜文獻和理論批評文獻。 
他的戲曲理論著作《譚曲雜札》則批評了嘉靖后劇壇的“貴藻麗”傾向,提出了“貴本色”的戲曲觀。從戲曲的本色觀出發,《譚曲雜札》對當時曲壇的一些熱點問題,如《琵琶記》和《拜月亭》的高下之爭等,均發表了自己中肯、實事求是的看法。對戲曲的尾聲、戲曲的情節結構,《譚曲雜札》也提出了一些獨到的見解。 
● 套版印刷
凌濛初在中國文化史上的地位還來自於他對套版刻書的貢獻。套版印刷法是印刷術發展過程中的新成就,與雕版印刷、活字印刷並稱為中華印刷史上的“三變”。儘管套版印刷並非由凌濛初創造,但凌濛初與同里閔齊伋在普及與靈活應用“套印”這一獨特的印刷方法上卻是做出了重大貢獻,他們是印刷史上公認的兩位套版刻書名家。 
凌濛初一生所刻的套色書籍有二十六種約二百卷,而且在凌濛初的帶動下,凌氏兄弟子侄二十餘人均參與了套版刻書,他們在天啟、崇禎年間刊印了大量套色書籍,內容遍及經、史、子、集,深受市民階層的歡迎,明末文學家陳繼儒言:“吳興硃評書錯出,無問貧富好醜,垂涎購之”。特別是凌濛初套印的《西廂記》《琵琶記》等戲曲,如今依然受到學人的高度重視。

主要著作


刻書作品

以凌濛初為代表的凌家為江南刻書名家,所刻書有雙色、多色套印,與湖州閔家齊名於世。刻書重於各種體裁的文學作品,有《孟浩然集》《孟東野詩集》《西廂記》《琵琶記》《紅拂傳》《東坡先生書傳》《維摩詰所說經》等,多達二十餘種。 

文學作品

作為文學家,凌濛初一生著述極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學作品是《初刻拍案驚奇》與《二刻拍案驚奇》兩書,簡稱“二拍”。《初刻拍案驚奇》與《二刻拍案驚奇》兩書各四十卷,其中“二刻”第二十三卷《大姊魂游完宿願,小姨病起續前緣》與“初刻”重複。“二刻”的第四十卷則是雜劇《宋公明鬧元宵》。因此“二拍”實有小說七十八篇。
另著有雜劇《虯髯翁》《顛倒姻緣》《北紅拂》等十餘種;傳奇《衫襟記》《合劍記》《雪荷記》三種;經學和史學著作《聖門傳詩嫡冢》《詩經人物考》《左傳合鯖》《倪思史漢異同補評》《戰國策概》等;文藝評論著作有《西廂記五本解證》《南音三籟》等;其它還有《雞講齋詩文集》《嬴滕三札》《盪櫛后錄》《燕築謳》《國門集》《國門乙集》《已編蠹涎》《東坡禪喜集》《合評選詩》《陶韋合集》《惑溺供》等。 
● 著作
名稱存佚情況備註
《國門一二集》未見即《國門一集》一卷、《國門二集》一卷。著錄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湖州府志》等。
《雞講齋詩文集》未見著錄於《湖錄經籍考》《晟舍鎮志》。
《詩逆》四卷附
《詩考》一卷
著錄於《明史藝文志》《浙江採集遺書總錄》《湖州府志》等。今有復旦大學圖書館藏天啟二年刻本。
《詩經人物考》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言詩翼》六卷全名《孔門兩弟子言詩翼》。今有南京大學圖書館藏崇禎三年刻本。
《聖門傳詩嫡冢》十六卷附
《申公詩說》一卷
今有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末刻本。
《左傳合鯖》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光緒烏程縣誌》等。
《後漢書纂評》
《國策纂評》未見書名僅見於《別駕初成公墓誌銘》。
《蘇黃尺牘》未見書名僅見於《別駕初成公墓誌銘》。
《刪訂宋史補遺》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戰國策概》四卷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十六國春秋刪正》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東坡禪喜集》十四卷今有南京圖書館藏天啟元年凌濛初套印本。
《倪思史漢異同補評》三十二卷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已編蠹涎》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嬴滕三札》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盪櫛后錄》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燕築謳》未見著錄於《湖州府志》。
《紅袖曲譜》未見著錄於《晟舍鎮志》。
《硃批選詩》七卷今有哈佛大學圖書館藏凌濛初朱墨套印本。江夏郭正域批,吳興凌濛初輯。
《硃批選賦》六卷今有哈佛大學圖書館藏明末吳興凌氏鳳笙閣朱墨套印本。郭正域評點。
《分校世說新語鼓吹》
《合評選詩》
《陶韋合集》
《南音三籟》
《譚曲雜札》
《西廂記五本解證》今有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凌濛初朱墨套印本。
《惑溺供》
(潘之恆改名《七供》)
收錄於明·潘之恆《亘史鈔·外紀·卷之二》。
《夜窗對話詞》收錄於明·潘之恆《亘史鈔·外紀·卷之二》。
《游杼山賦》收錄於《崇禎烏程縣誌·卷十二·藝文》。
《芳時輕度》(傷逝)收錄於《吳騷合編》。
《擔囊京國》(惜別)收錄於《吳騷合編》。
《夜窗相對一燈微》(話舊)收錄於《吳騷合編》。
《初刻拍案驚奇》流傳較廣
《二刻拍案驚奇》流傳較廣
● 戲曲傳奇
名稱存佚情況
《宋公明鬧元宵》(簡名《鬧元宵》)
《北紅拂三傳》
(甲:《識英雄紅拂莽擇配》。簡名《北紅拂》《莽擇配》。存。乙:《李衛公驀忽姻緣》。簡名《驀忽姻緣》。佚。丙:《虯髯翁正本扶餘國》。簡稱《虯髯翁》《正本扶餘國》。存)
存二種
佚一種
《崔殷功村莊桃花》(簡名《桃花庄》)
《顛倒姻緣》(《桃花庄》改寫本。全名不詳)
《劉伯倫指神斷酒》(簡名《劉伯倫》)
《蘇不韋鑿地報仇》(簡名《鑿地報仇》)
《禰正平懷刺莫投》(簡名《禰正平》)
石季倫春遊金谷》
《王逸少寫經換鵝》
《王子猷乘興看竹》
《張園叟天壇庄記》
《喬合衫襟記》(又名《衫襟記》)殘存五套
《合劍記》
《雪荷記》

人物評價


明·馮夢龍《太霞新奏》:初成天資高朗,下筆便俊,詞曲其一斑也。
明·王穉登《凌玄渤、玄房、玄靜攜酒問病》詩:公子氣翩翩,才華總少年。鳳元非一薛,荊可比三田。酒豈居兄后,棋難讓客先。馬卿雖善病,不飲亦流連。 
明·何萬化《聖門傳詩嫡冢序》:西吳凌子初成,窮經嗜古。嘗以合子夏序為《孔門兩言詩》,已深玩篤好。更合魯詩毛傳鄭牋詮正,以己意名曰《聖門傳詩嫡冢》。寅長潘昭度先生,其戚也,居閩,嘗出示予索序。予始而愕,繼而喜,漸覺其義味之有沁於予心也。
明·孫起都《書〈紅拂〉雜劇》:吾友凌初成,天賦特異,而知者絕少。
明·汪枟《虯髯翁》眉批:愈俗愈雅,愈拙愈巧,置之勝國諸劇中,不讓關馬(指關漢卿馬致遠)。
明·張旭初《吳騷合編》:余於白下始識初成,見其眉宇恬快,自負情多。復出著輯種種,頗有謔浪人寰、吞吐一世之概。及以曲見擲,而調諧呂律,字洽陰陽,用韻尤嚴,寫情慾溢,試為三複,其風雅不可想見哉!
明·沈泰《盛明雜劇》:初成諸劇,真堪伯仲周藩(謂朱有燉),非復近時詞家可比。余搜之數載始得。值此集已告成,先梓其一,餘俟三集,奉為冠冕。
明·祁彪佳《遠山堂劇品》:凌初成既一傳《紅拂》,再傳《衛公》矣,茲復傳《虯髯翁》,豈非才思鬱勃,故一傳、再傳至三而始暢乎?豐骨自在,精神少減,然鼓其餘勇,猶足敵詞場百人。
明·曹學佺《酬凌初成見贈之什》詩:吳興山水自清遠,入我閩中不耐看。荔子色香時正美,沈郎消瘦強為歡。著書但得窮愁易,結客空嗟行路難。不見當年懶真子,一蓑煙雨戀漁竿。 
明·曾異撰《南州署中送凌初成游吾閩兼柬孫子長先生社中張道羽諸子亦次孫送行之二章韻也》詩:輕舟處處泊江花,卻寄閑愁載到家。文體盤旋籠內鳥,詩心清苦雨前茶。欲留鶯住勤澆竹,才送君行又閉衙。為爾懷人鄉思遠,微茫夢掛一帆斜。 
明·曾異撰《潘昭度師亦次韻送行予又續之》詩:五月蘭深一路花,解鞍下馬便為家。文人知己延津劍,廉吏交情惠水茶。江上作詩方送客,朝來傳語慢排衙。滕王高閣目千里,渺渺予懷日已斜。 
明·睡鄉居士《二刻拍案驚奇敘》:即空觀主人者,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因取其抑塞磊落之才,出緒餘以為傳奇,又降而為演義,此《拍案驚奇》之所以兩刻也。 
明·何騰蛟:文辭播宇宙,比眉山(謂蘇軾)而多武略;忠義貫日月,媲睢陽(謂張巡)更著蜚聲。 
明末清初·鄭龍采《別駕初成公墓誌銘》:公為人豪爽俊逸,倜儻風流,學富五車,才雄八斗,乃至竺乾之學,無不精通;聲技之微,無不究悉。稗官之說,可以為經史;笑談之柄,可以為箴規。一時名公碩士,千里投契,文章滿天下,交與遍寰區;蒞事而忠信明決,臨義而慷慨殉身,洵三吳之傑彥,百世之英烈也哉! 
清·范鍇:胸羅經濟為國用,乃擊副車竟五中。剿寇淮徐十策陳,棄官入幕有餘痛。賊鋒嘯聚紛狼豻,日色無光刀血殷。孤城誓與百姓守,孤臣獨悲天步艱。生不能保障效職,死當為厲鬼殺賊。病榻但聞呼渡河,兄弟【指凌義渠。按,此處系作者誤記,凌義渠實為凌濛初堂侄】志同身許國(原註:謂忠介也)。 
清·凌樹屏:茫茫寰海已生塵,獨唱檀來眾氣振。豈料天公真破漢,遂令淮障竟忘巡(原註:李賊犯徐,守房村,嘔血而死)。歌虞有客能穿壙(原註:時從死者十餘人),弔古何人為勒珉(原註:鄭龍采作墓誌,未立碑)?一種丹心堪報國,可憐誰識兩忠臣(原註:與忠介公同歲殉難,竟無人知公者)! 
清·凌介禧:有才未大用,下位終浮沉。剿寇陳畫策,十萬掃地擒。嗟嗟□國難,流賊彭城侵。生不能保障,嘔血兼嘔心。 
近人·張靜廬《拍案驚奇跋》:《拍案驚奇》三十六卷,明凌濛初著。其時有馮夢龍者,編刊《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諸話本集,盛行於世。其間容有馮氏自撰諸篇,今莫可考。凌氏受其影響,奮筆有作,以一人之力,撰刊《拍案驚奇》初刻、二刻兩集,凡七十餘篇,才藻豐贍,頗為可誦,遂與馮氏三言並為千秋瑜亮。

有關爭議


● 出任上海縣丞時間
凌濛初“一字彼厈”印章 
關於凌濛初出任上海縣丞的時間,歷來有不同說法。
一是崇禎四年(1631年)說。《同治上海縣誌·卷一二·職官表》記載縣丞凌濛初為“崇禎四年任”。因與眾多史實不合,此說已被證誤。
二是崇禎七年(1634年)說。《涉園陶氏鑒藏明板書目》引《烏程縣誌》云:“崇禎甲戌(1634年)以副貢授上海丞,署海防事”。此說尚有待進一步考證。
三是崇禎八年(1635年)說。徐永斌《凌濛初出任上海縣丞考》根據鄭龍采《別駕初成公墓誌銘》記載的“凌濛初履任后與松江府推官李瑞和(字寶弓)欣然相接”、“在上海八年”兩個細節,結合李瑞和於崇禎八年赴任,認為凌濛初出任上海縣丞的時間也在崇禎八年。但此說與墓誌銘記載的其他細節也有不符之處,如凌濛初崇禎七年入潘曾紘幕,崇禎九年隨潘曾紘帥師勤王。尚有待進一步考證。
四是崇禎十二年(1639年)說。《晟舍鎮志·卷五·凌濛初傳》記載凌濛初“崇禎己卯(1639年)以例貢為南直上海縣丞”。但此說與墓誌銘記載的“在上海八年”細節不符。尚有待進一步考證。 
● 卒年爭議
關於凌濛初的去世時間,史籍記載不一。
鄭龍采《別駕初成公墓誌銘》、嘉慶乙丑本《凌氏宗譜·卷二》和光緒甲辰本《凌氏宗譜·卷八》的《凌氏譜錄》、《光緒烏程縣誌》、《同治湖州府志》均言其死於崇禎甲申(1644年)正月,後世學者多采此說。
但對凌濛初去世的具體時刻又有所分歧。《別駕初成公墓誌銘》言其死於正月十二日晨,而嘉慶乙丑本《凌氏宗譜》卷二和光緒甲辰本《凌氏宗譜》卷八的《凌氏譜錄》雲其死於正月十二日未時。《晟舍鎮志》說凌濛初死於崇禎甲申(1644年)三月,具體時間卻未言。
賈三強《凌濛初晚年二事考》根據《崇禎實錄》《綏寇紀略》《平寇志》等史書對淮徐一帶兵事發展的記載,推測凌濛初可能卒於崇禎十七年五月。徐永斌《凌濛初死事考辨》則依據《綏寇紀略》記載的“崇禎十六年十二月,當地已投誠的起義軍頭目程繼孔(即《別駕初成公墓誌銘》中的“陳小一”)因違抗命令被馬士英再次鎮壓”之事,認為凌濛初很可能卒於崇禎十六年十二月中下旬。 

軼事典故


欣賞林逋
據明·李維楨《大泌山房集·卷一百三十二》記載:凌濛初很欣賞北宋詩人林逋,而李維楨和他的一些朋友卻並不十分喜歡林逋的詩作。一日,凌濛初得到一部《和靖全詩》,摘錄佳句,出示給李維楨看,並請他為林和靖詩題辭。李維楨閱后認為,“雖其景易窮,其才未超,而就一時意象得之,故已不減唐調。……即不足擬孟襄陽,其於郊寒島瘦,殆不多讓”,並讚許凌濛初“初成大為孤山吐氣,鄉里後生表章先進,厚道當如是矣”。 
破僧戒
明代文學家馮夢龍在他的《古今譚概·雅浪部》中記載了一則軼事:蘇州虎丘有個和尚專好吃酒肉,他一見豆腐一類的菜就皺眉頭,如同持戒者一見魚肉就皺眉頭一樣。一天,幾個朋友聚會,虎丘的那個和尚也在。朋友中有個人是從楚地來的,他一直吃齋,朋友們特地為他準備了素食。楚地來的這個朋友以為和尚也必持戒,特邀他共席吃素,吳興人凌彼岸(即凌濛初)笑著對他說:“請不要為此僧破戒”。 

親屬成員


關係簡介
一世祖
凌時中(1260~1334),字德庸,號吉川。
至元辛巳(1281年)進士,任建昌路司獄。升福建廉訪都水監丞,尋遷秘書監少監,贈集賢殿直學士、輕車都尉,封吳縣郡侯。
有子二:懋翁、懋老。
二世祖
凌懋翁(1279~1354),字師德,號震峰。
泰定乙丑(1325年)進士,授安鄉縣尹。後任連州知州,任內平定苗人叛亂,因擢嘉興路總管。至正甲申,主試兩浙鄉試,號稱得人。歷官翰林院直學士、通議大夫、秘書監正監。
有子十六:泰、恆、益、謙、臨、豫、渙、需、頤、履、蒙、賁、豐、咸、漸、隨。
三世祖
凌謙,生卒年失考,字慎卿,行壽四。
邑庠生,國子博士。與兄凌益相繼自安吉遷居歸安練溪。有子均德。
四世祖凌均德,字季美。無功名,生平事迹未詳。有子賢。
五世祖
凌賢,字彥能。
舉洪武浙江鄉試第四名,選玉山縣教諭,升武岡州知州,轉應天府治中,出知鄭州,不久謫均州。宣德朝命晉兵部尚書,又命掌都察院事,堅辭不受,明宣宗嘉其高行,御書“賜老堂”三字,褒而遣之, 馳驛還鄉。崇祀名宦鄉賢。楊士奇為撰《賜老堂記》。
有子五:晏如、坦如、英如、裕如、定如。
六世祖
凌晏如(1382~1434),字安然,號雲溪。
擅長書法,其篆書師法李斯,楷書學二王。永樂初,因書法特出,被辟薦為中書舍人,與修《永樂大典》。仁宗時,晉吏科給事中,升都給事中。宣宗時,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賜璽書,掌院事。聲望頗高,時與都御史顧佐齊名。
卒后,翰林院侍讀鳳陽苗衷、王文端公直俱志其墓。王直《都御史凌君墓表》敘其生平事迹極為詳盡。
元配周氏,早卒;繼唐氏,永樂二年進士唐舟之女。有子五:敬(周出)、啟(唐出)、肇(唐出)、敦(唐出)、敷(唐出)。
高祖凌敷(1424~1511),字達夫,號怡雲。早失怙,出贅晟舍閔氏,遂籍烏程。有子三:雲、雯、震。
曾祖
凌震(1471~1535),字時東,學人稱練溪先生。
正德間,以廩貢謁選湖廣黔陽縣學訓導。中丞黃衷、提學許宗魯重其學,命其提督寶山書院。凌震“嚴立科條,勸能懲惰,日與講劘。一時士類改觀”。 后以年老力衰告歸,老卒於家。著《練溪集》。
劉麟為作《明故湖廣黔陽縣儒學訓導練溪凌公墓誌銘》(或稱《凌學博練溪公墓誌銘》),周天球為作《明故練溪凌先生元配王夫人合葬墓誌》。
娶王氏,有子三:紀言、納言、約言。 
祖父
凌約言(1504~1571),字季默,號藻泉,又號空庵、多病道人。
嘉靖庚子(1540年)應天鄉試舉人,歷南直隸全椒知縣、 湖廣沔陽知州、南直隸廬州府同知。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晉南京刑部員外郎, 丁內艱歸。 服闋遂不仕,從此優遊林泉。晚年又逃禪,自稱凈因齋主。著有《病稿偶錄》《椒沔集》《史記評鈔》《鳳笙閣簡鈔》等。
董份為作《比部藻泉公墓誌銘》,王世懋、文嘉為作誄。
娶匯沮潘氏,有子四:迪知、述知、遇知、遂知。
凌迪知(1529~1601),字稚哲,號繹泉。
嘉靖丙辰科(1556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后得罪權貴,被貶為定州同知。移判大名府,署開州事。遷常州府同知,因性剛直,與僚友多不和,辭官還鄉,時年方三十八。罷歸后,日奉父游于山水間。 著述甚富,有《萬姓統譜》《氏族博考》《國朝名公翰藻》《名世類苑》等。
朱國禎為作《繕部繹泉公行狀》,王穉登為撰《祭凌常州文》,鄒迪光為作《繕部繹泉公暨元配包宜人及蔣宜人合葬墓碑》。
元配包氏,同郡兵馬指揮使包大廈女; 繼蔣氏,鶴慶知府同郡菱湖蔣子岳女。 有子五:湛初(包出)、潤初(包出)、涵初(包出)、濛初(蔣出)、浚初(蔣出)。
二叔
凌述知(1532~1598),字稚明,號次泉。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恩貢生,官光祿寺丞。以從祀天壇特旨優獎,加二級。著有《盟鷗館集》《野語貫虱錄》《金谷鈔詩集》。
娶吳氏,誥贈安人。有子三:蒞初、漸初、瀛初。
三叔
凌遇知(1535~1600),字稚隆,一字以棟,號磊泉。
邑庠生,入太學,除授鴻臚寺序班。 著有《五車韻瑞》《史記評林》《漢書評林》《皇朝名臣言行錄》等。其雕版刻印亦享譽一時。
范應期為作《凌磊泉傳》(收錄於《晟舍鎮志·卷八》)。
娶陸氏,有子四:沐初、洪初、浣初、澄初。
四叔
凌遂知(1546~1575),字稚良,號岳泉。太學生。以孫凌義渠殉節誥贈光祿大夫、太子太傅、刑部尚書。
娶沈氏,誥贈一品夫人。有子二:后嘉(原名濙初)、洽初(凌義渠之父)。
長兄
凌湛初(1550~1574),字玄旻,號洞湖。郡廩生。年二十五而卒。著有《敝帚集》四卷和《赫蹄書》。
娶張氏,無子,以弟涵初子毓柟承祀。
仲兄凌潤初(1551~1570),字玄雨,號峴石。邑庠生。年二十而卒,未娶。著有《病言》四卷和《嘆逝錄》。
三兄
凌涵初(1559~1603),字玄渤,號屺瞻。太學生,授承務郎、布政司經歷。
娶閔氏,繼王氏、陳氏。有子四:毓柟(閔出)、毓相(陳出)、楷(原名南榮。陳出)、毓檟(陳出)。
凌濛初,娶沈氏,湖州竹墩人,貴州兵備副使、進士沈子來之女;妾卓氏。有子五:琛(沈氏出)、葆(卓氏出)、楚(卓氏出)、櫜(卓氏出)、楘(卓氏出),女五。
凌浚初(1581~1634),改名取儁,字玄靜,號自雄。由庠入太學,任五城兵馬司。娶吳氏,子:璪、栻。
長子凌琛(1605~1655),字獻之,號遺獻。庠生。有子一:傳燈,女二。
次子凌葆(1616~1687),字元之,號遺元。庠生。有七子二女。
三子凌楚(1619~1644),字薪之。無子,以次兄子傳火為後。
四子凌櫜(1628~1703),字受之,號雲劍。有五子二女。
五子凌楘(1632~1693),字五之,一字午沚,號訒庵。庠生。有二子一女。

史籍記載


明末清初·鄭龍采《別駕初成公墓誌銘》;
清·閔寶梁《晟舍鎮志·卷五·凌濛初傳》;
清·汪曰楨《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八·凌濛初傳》;
清·周學濬等《光緒烏程縣誌·卷十六·凌濛初傳》;
近人·葉德均《凌濛初事迹系年》(收錄於《戲曲小說叢考·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