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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

安徽省蕪湖市下轄縣

蕪湖縣,隸屬於安徽省蕪湖市,位於安徽省東南部,長江下游南岸。東南鄰宣城市,西南接南陵縣,東北與當塗縣交界,西北緊鄰蕪湖市區,曾經市縣同名。

歷史沿革


戰國周元王四年(前472年),越滅吳,屬越。顯王二十五年(前344年)越攻楚,楚戰敗越國,乘勝盡取吳故地,鳩茲屬之。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滅楚,置會稽郡,后又析會稽鄣郡鳩茲屬鄣郡。
新莽天鳳元年(14年)改丹陽郡為宣亭,轄蕪湖縣。
西晉武帝太康二年(281年)分丹陽郡為二,置宣城郡宛陵,以蕪湖縣縣東北和當塗縣南地域置於湖縣,同屬丹陽郡。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年)平陳,撤丹陽、淮南二郡,置蔣州,駐石頭城今南京。並襄垣、於湖繁昌等縣入當塗,縣治遷駐姑熟今當塗縣城,原蕪湖城降為當塗屬鎮。
北宋太祖開寶八年(975年)平江南,滅南唐,九年改雄遠軍為平南軍,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年)昇平南軍為太平州,屬建康府路,三年划當塗及宣州所轄蕪湖、繁昌二縣屬太平州。
南宋高宗紹興初(1131年—1140年),蕪湖縣屬江南東路
清順治二年(1645年)改南京直隸為江南省,設江南布政使司轄府縣如故。順治十八年分江南布政使司為二,蕪湖縣屬江南省左布政使司太平府。康熙六年(1667年)改江南左布政使司為安徽布政使司,蕪湖縣屬安徽省太平府。太平天國間(1851年—1864年)蕪湖縣屬浙江省兼轄后,復屬安徽省徽寧池太廣道。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州、廳而存縣、道。蕪湖縣直屬安徽省。民國三年(1914年),復清制設蕪湖道於蕪湖,轄皖南23縣,蕪湖縣為首縣,列甲等。民國十七年(1928年)再廢道,蕪湖縣直屬安徽省。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屬第二行政督察專區。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日軍侵佔蕪湖,撤銷第二行政督察專區,改屬第五行政督察專區。是年10月,又改屬第九行政督察專區。民國三十年(1941年)屬第六行政督察專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抗戰勝利后,為第六區駐地,屬安徽省皖南行署。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4月24日,蕪湖縣解放。5月,以蕪湖城區與其近郊成立蕪湖市,屬皖南行署。蕪湖縣屬皖南行署蕪當專區。
1950年,撤銷蕪當專區,蕪湖縣直屬皖南行署。1953年2月,改屬蕪湖專區。1959年1月蕪湖縣和蕪湖市郊區公社合併,成立蕪湖市郊區人民公社聯社,對外保留蕪湖縣名稱。1960年1月撤銷聯社,市郊區劃出,蕪湖縣仍屬蕪湖專區。1971年1月,原宣城縣8社2鎮划屬蕪湖縣。3月,縣治遷灣沚鎮
1980年1月,蕪湖縣改轄於蕪湖市至今。 
2020年7月,撤銷蕪湖縣,設立蕪湖市灣沚區,以原蕪湖縣的行政區域為灣沚區的行政區域,灣沚區人民政府駐灣沚鎮蕪湖南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