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水利局
行政主管部門
桂林市水利局是桂林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位於桂林市騮馬山北面,總佔地面積16125.6平方米,共有在職職工116人,其中科技幹部76人,具有高級職稱的18人(教授級高工1人),中級職稱的34人,初級職稱的22人,科技幹部平均年齡為44歲。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編製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區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國家、自治區、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自治區、市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六、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全市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具有控制性的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病險水庫、水閘、江河堤防的除險加固。指導直屬水庫工程運行管理。
九、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組織全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負責水利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全市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對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將承擔的行政審批及相關事項划入市行政審批局,市行政審批局統一實施市政府確定列入集中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任。行政審批職能划轉后,市水利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並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市水利局和市行政審批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近年來,桂林市水利局獲省部級科研成果62項,其中,《水稻“薄、淺、濕、曬”灌溉技術開發應用》、《水稻水分生產函數及稻田非充分灌溉原理研究》、《天湖水電站超高水頭鋼管關鍵技術研究》分獲國家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桂林市水利局獲“1998年抗洪搶險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2001年全國第三批農村初級電氣化建設工作先進集體”、“2001年全國水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05年國家人事部、水利部水利系統先進集體”、“2009年全國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0月,入選2016-2020年廣西法治建設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序號 | 局領導 | 分管科室(單位) | 科室(單位)主要業務 |
1 | 楊水才(局長) |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 |
主管人事科 | 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改革、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水利系統民族團結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機關黨委籌備民主生活會。 | ||
主管財務科 | 負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國有資產管理以及代管局屬有關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承擔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績效、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非稅收入等指導和監督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等政策建議。 | ||
2 | 黃東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 協管人事科 | 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改革、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水利系統民族團結工作,指導全市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機關黨委籌備民主生活會。 |
農村水利水電和科學技術科 | 組織開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轉化、水利先進實用新技術引進和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評價和科技獎勵提名。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水利局“放管服”改革工作並監督檢查。 | ||
水利綜合發展中心 | 負責節約用水、水土保持、農村飲水、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等方面的技術性、事務性相關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市水電建築工程公司 | |||
3 | 唐官榮(黨組成員、副局長 | 辦公室 |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承擔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配合機關黨委籌備民主生活會。 |
規劃計劃科 | 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製水利綜合、專業、專項等重大規劃。組織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設計文件審查。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大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管理。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 ||
4 | 仇建輝(黨組成員、副局長) | 水旱災害防禦和水土保持科(水利信息化辦公室) | 組織編製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監測,負責有關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指導市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擬訂水土保持的相關配套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編製全市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 |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監督科 | 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病險水庫、水閘、江河堤防的除險加固、運行管理、維修養護和綜合利用與劃界。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閘註冊登記管理。組織指導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或調度運用方案的編製和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水利建設質量考核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中央和自治區水利投資項目稽察。 | ||
招標站 | 負責水利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 | ||
5 | 塗紅(黨組成員、駐水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 分管紀檢監察組 |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
6 | 沈紅衛(黨組成員) | 績效辦 | 負責牽頭全局績效考評工作。 |
機關黨委 | 機關黨委職責:深入學習和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和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黨的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組織黨內外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學習業務知識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知識;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密切聯繫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正當權利和利益;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協助黨組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幹部,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幹部的選拔任用和獎懲提出意見;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牽頭負責籌備民主生活會相關事宜並報送材料。 | ||
6 | 沈紅衛(黨組成員) | 機關紀委 | 機關紀委職責: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協助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按照有關規定,檢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權利。 |
7 | 陽幼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 負責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及大禹公司實施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 | |
負責水利系統職稱評審。 | |||
防洪排澇工程管理處 | 負責桂林市城區河道堤防、護岸、排澇泵站、分洪閘、攔洪閘、灕江活動壅水科學試驗壩、桃花江肖家壅水壩、徐家壅水壩、桃花江至桂湖連通水系桃花江入口防洪閘工程日常運行、管理、維護、保養、安全監測以及附屬設施配套與更新改造,確保工程安全運行。 | ||
大禹公司 | 對桂林市防洪及灕江補水樞紐工程項目技術上負總責。 | ||
青龍潭公司 | 對長塘水庫工程項目技術上負總責。 | ||
8 | 蔣良斌(市河長辦專職副主任 | 水利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桂林市有關水利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健全水利綜合行政執法制度機制,建立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聯動機制;依法行使水利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能。依法受理水利有關投訴、舉報線索;承擔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等技術性和事務性工作;牽頭負責水利系統平安桂林建設及掃黑除惡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河長制工作科 | 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務,組織指導全市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落實和監督考核。督促落實市河長會議議決事項和總河長、河長交辦的其他工作。指導全市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水利風景區有關工作。 | ||
9 | 粟盛紅(市屬水庫管理處主任、二級調研員) | 市屬水庫管理處 | 負責下轄水庫的各項工作: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城鄉防洪、灕江補水、城鄉供水、農業灌溉、水生態環境改善、水力發電等方面的統一調度;水文資料的收集、上報和整編;防汛抗旱工作,組織編製實施防汛預案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方案,組織水庫運行調度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組織指導所屬單位做好水利工程和機電設備的管理、維護與更新改造,確保工程和設備正常運行;組織指導所屬發電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
10 | 陳曉平(四級調研員) | 水政水資源科 | 承擔全市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製併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水資源調度、實施及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定額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參與編製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湖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綜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議。組織起草全市水利規範性文件。提出全市水利規範性文件修改、清理建議並承擔后評估等有關工作。承辦局行政規範性文件立項、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承辦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監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指導水事糾紛預防調處,協調跨縣(市、區)水事糾紛。 |
11 | 陳金華(四級調研員) | 試驗站 | 協助廣西水利廳擬訂廣西農業節水中長期規劃,組織編製規劃落實廣西主要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的灌溉定額試驗研究以及灌溉試驗成果的示範、推廣工作;主持廣西農業節水灌溉規程規範的起草編製;參與國家節水灌溉規劃的制訂;負責全區糧食作物、經濟作物不同時期的灌溉定額制定;代表水利廳在業務與技術方面對全區灌溉試驗站進行工作指導與管理等。 |
12 | 秦森浩(四級調研員) | 水利工程管理處 | 負責水利工程運行、中小河流工程建設管理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13 | 曾梓林(四級調研員) | 安辦 | 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 |
扶貧辦 | 負責脫貧攻堅相關整改工作、專項整治工作跟進、台賬整理及材料上報工作;承擔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定點幫扶工作的協調推進,組織開展定點幫扶相關工作,指導派出第一書記開展工作;負責草擬全局年度幫扶計劃及行業扶貧方案。 |
(一)辦公室
(二)財務科
(三)人事科
(四)規劃計劃科
(五)水政水資源科
(六)水旱災害防禦和水土保持科(水利信息化辦公室)
(七)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監督科
(八)農村水利水電和科學技術科
(九)河長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水利局機關行政編製34名(含機關後勤服務人員3名)。
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為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辦事機構,設在市水利局,人員編製在市水利局機關編製內調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