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篩
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
“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糖篩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檢查,以確診有無妊娠合併糖尿病。糖篩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
准媽媽如果診斷為血糖異常,首先要做好血糖的監控,不要迷信“生完孩子就好了”而疏於監測,同時,HICIBI血糖能量循環,還要調整生活習慣。如果飲食控制加上鍛煉效果還是欠佳,那麼必要時可以考慮使用胰島素。
妊娠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
糖篩
糖篩
一、喝糖粉的時候不要太快,一般在1分鐘內喝完,也不要太慢,不要超過5分鐘。
二、喝完后可稍微走動。
三、抽血時間掌握好,喝完后的一小時算,如果你從7點10分開始喝,7點20喝完,那得8點20分再抽
清晨空腹,將50克葡萄糖溶於250ml水中1次服下,隔1小時后測血糖。血糖值≥7.8mmol/L者,再作糖耐量試驗(OGTT)以確定診斷,即將100克葡萄糖溶於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實驗結果以測靜脈血為準。依據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NDDG)推薦的診斷標準,空腹血糖5.8mmol/L,1小時血糖10.6mmol/L,2小時血糖9.2mmol/L,3小時血糖8.1mmol/L,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或等於以上標準則診斷為GDM。OGTT診斷標準的4項值中,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可診斷為糖耐量低減(IGT)。
對於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如有糖尿病家族史、體重指數大於24、有高血壓史、前次妊娠有GDM史、巨大兒分娩等孕婦在初診時應進行糖篩查,在孕30~32周可重複篩查一次。
很多孕期檢查孕婦不知道怎麼做,結果去了醫院,由於違反檢查的規定,不得不下次才能再去,如果你不知道糖篩怎麼做,可能沒有按孕周去做,或者沒有提前喝了葡萄糖水,這些都可能引起糖篩不準確,那麼孕婦糖篩怎麼做?
孕婦糖篩查一般建議在妊娠24~28周之間做。下面懷孕網告訴如何做糖篩:
1、孕婦糖篩抽血前晚8點后禁食。
糖篩
4、如果路程超過一小時者,請將糖水帶在路上口服。
最重要的是:孕婦糖篩必須喝完糖水超過一個小時才能抽血的!
孕婦糖篩方法:空腹抽一次血,口服50g葡萄糖,1小時后測血糖值,如果≥7.8mmol/L為糖篩查異常。需要進一步做糖耐量實驗。
糖耐方法:普遍用75g糖,在空腹12小時后口服,,測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時、2小時、3小時四次血糖,正常值分別為不高於5.6、10.3、8.6、6.7mmol/L。如果其中有兩次或兩次以上血糖高於正常,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GDM 的篩查方法及診斷標準,國際上尚未統一,國內多數醫院借鑒國外的診斷標準,採取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NDDG)推薦的口服100克糖尿病的診斷標準,絕大多數孕婦均能接受。
糖篩
50克葡萄糖篩選試驗可以從孕婦24~28周開始,但近年來對有高危因素的孕婦可以在初診時進行篩查;對肥胖或胎兒生長過快、過大的產婦,可於孕30~32周重複篩選一次,這樣既可早期診斷GDM,又不至於漏診GDM。
隨著年齡的增加,GDM和IGT發生率呈增加的趨勢,35歲以上的孕婦糖篩查異常率是25歲以下的2.4倍,年齡輕是避免患GDM的最好的保護因素。
糖篩
糖篩查異常者,其妊高症發生率是明顯增加的,而且GDM是發生巨大兒的一個危險因素。由於糖篩查異常時,胎兒較正常組生長過快,可繼發羊水過多、早產、巨大兒及妊高症,故手術產率也相應增加。更為嚴重的是新生兒的併發症增多,如高胰島素血症、低血糖、高膽紅素血症等,這是因為新生兒出生後來自母體的糖源中斷,可導致一過性低血糖。而高胰島素及高血糖可使胎兒體內的代謝增加,出生后大量紅細胞被破壞可導致高膽紅素血症。同時胎盤成熟不良的發生率也可增高。
總之,對於糖篩查異常者應與妊娠期糖尿病一樣等同重視,以便及時對孕婦的血糖進行監測和治療,並及時終止妊娠,從而降低孕產婦和圍產兒的患病率。
一旦診斷妊娠期糖尿病,應該進行規範的血糖控制,最主要就是飲食控制,就是要少食多餐,但要注意營養均衡,不要吃澱粉類食物,早餐可以吃全麥麵包加牛奶。水果在兩餐之間吃,不要吃甜食。有些可能需要使用胰島素,胰島素的使用根據妊娠時期及血糖情況進行調整,因此應該到正規醫院進行系統治療。
“唐篩”與“糖篩”,聽上去似乎是一個詞,不過內容卻大不相同。這兩個詞分別代表了孕期中的兩種檢查,經常發現很多准媽媽把兩個搞混,今天不妨說說兩個有什麼區別。
首先,含義不同。“唐篩”是唐氏篩查的簡稱,而“糖篩”則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而且,檢查時間不同。唐篩一般在懷孕15-20周進行,糖篩多在24周時進行。
另外,注意事項不同。雖然都是抽血,但唐篩不需要空腹直接抽血即可,而糖篩則需要提前12小時停止進食和飲水,然後再口服葡萄糖水之後1小時抽血。
再有就是後續程序也不同。唐篩如果顯示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作羊水穿刺進一步分析,而糖篩高危的話一般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檢查。
特別提示姐妹們,如果搞不清自己要做的是哪項檢查,還是要仔細諮詢醫生。特別是有些醫院兩項檢查不在一個地方抽血,或者檢查不在同樣的時間,不要走錯了地方去錯時間。
糖篩、糖耐檢查前幾天飲食要規律,不能大魚大肉,吃甜食。
醫生點評:前幾天的不規律飲食會對檢查結果有影響,建議過2~3天後再檢查。大量吃甜食在某種程度上會反應到檢查結果上,比如,在夏天糖篩、糖耐不過關的准媽媽比例格外高,就跟過量吃西瓜有直接關係。但如果准媽媽最近吃了很多甜食,糖篩、糖耐結果也合格的話,反倒說明她的胰島功能很好,無需擔心。
糖篩、糖耐頭一天晚上八點以後就要禁食,連水也要少喝。
醫生點評:糖篩的檢查可以隨機,即不限制飲食,只要求清晨不喝甜飲料,不吃太甜的食物。但糖耐試驗要求禁食8小時且在上午10點之前化驗完空腹血糖,這相當於對頭一天晚上也並沒有所謂的禁食時間,只是檢查當日空腹即可。口渴的話可以喝1~2口水緩解,除非是飲用非常大量的水,否則不會起到沖稀血液的作用。
沖好的糖水要慢點喝,這樣血糖才不會一下升高。
醫生點評:糖水喝得快慢對糖篩、糖耐檢查有影響,一般醫生都要求准媽媽在1分鐘內喝完。並且糖水事先經過充分攪拌,確保准媽媽完全攝入了要求的糖量。
喝完糖水一定要來回走動,幫助身體代謝。
醫生點評:對於准媽媽來說,一般的活動量對促進糖分的代謝影響不大。有糖尿病的人,不會因為經常走動,病症就消失了。所以這也只是個心理安慰罷了。要提醒的是,如果准媽媽為了打發時間出外散步的話,建議不要走遠,保證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抽血站,最好不要超過5分鐘,如果時間過長或者運動過多的話也會影響化驗結果。
糖尿病篩查之尿糖檢查
Q:尿糖值有加號是什麼意思?
A:對於妊娠糖尿病的判斷來說,尿糖只能算是一項參考指標,不是確診的依據。准媽媽在妊娠期間,全身各個系統都在不同程度上發生著變化,而且有的人血糖很高,但尿糖不高,有的人血糖低,但尿糖高,這是跟每個人的腎糖閾有關,腎糖閾高和低就像人的基礎體溫有高低一樣,是個人體質和飲食環境不同造成的,也可以理解為是由先天因素決定。而真正能作為診斷妊娠糖尿病依據的,當屬血液檢查。
Q:如何對待尿糖呈陽性的結果?
A:如果偶爾一次尿常規的檢查報告中顯示有尿糖,首先應該排查原因,看看是不是餐後進行的尿常規化驗,而且化驗前吃了很多甜食,或者長期緊張疲勞影響了代謝情況等。之後再根據醫生的建議複查血糖。如果尿糖連續呈陽性結果,就應該提高警惕,馬上進行血糖檢查及時排除糖尿病可能。要注意的是,尿常規檢查一般不需要空腹,大多數人正常飲食后,不會影響尿的化驗結果,所以尿常規的化驗是可以隨機進行的。
糖尿病篩查之血液檢查
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即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的初篩試驗,也是產前檢查的必要一項。如果糖篩結果異常,准媽媽會被繼續要求做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簡稱糖耐,該檢查能最終確診准媽媽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Q:糖篩檢查通常在什麼時間做,如何進行?
A: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等高危因素的准媽媽,糖篩檢查應該提前到懷孕20周左右進行。其他的准媽媽應在懷孕24~28周進行糖篩檢查。因為在這一時段正值胎兒快速生長期,准媽媽胎盤分泌功能越來越旺盛,機體內各種導致糖尿病的因素髮展到最為明顯,因而不易漏診。另一方面,如果此時發現准媽媽有糖代謝問題,可以及早治療,將可能的母嬰危害減少至最低。
在糖篩檢查中,醫生或護士將50克葡萄糖溶於250ml水中,要求准媽媽在1分鐘內喝完,服糖后一小時取靜脈血。如果測得餐后血糖值等於或大於7.8mmol/L,需要進行糖耐量試驗。
Q:糖耐量試驗包括哪些步驟?
A:禁食后先查空腹血糖,然後將75克葡萄糖溶於200~300毫升水中,1分鐘喝完,喝糖水1、2、3小時後分別抽取3次靜脈血,血糖標準參考值如下:
1、空腹血糖:5.8mmol/L
2、服糖后1小時血糖:10.6mmol/L
3、服糖后2小時血糖:9.2mmol/L
4、服糖后3小時血糖:8.1mmol/L
如果結果中至少有兩項數值高於標準值,或兩次空腹血糖大於等於5.8mmol/L,或50克糖篩大於等於11.1mmol/L,那麼就可以診斷准媽媽患了妊娠期糖尿病。如果只有一項數值高於標準,則診斷准媽媽為糖耐量受損(又稱糖耐量異常),提醒你要提高對糖尿病的預防。
Q:糖篩檢查有誤差嗎?可以直接做糖耐嗎?
A:糖篩是有誤差的,因為個體差異或者技術問題等客觀因素避免不了。7.8mmol/L這個值的統計也是綜合大量的樣本后得出的數值,就像一定要給考卷設置一個及格線一樣,而59和61並沒有本質的區別。糖篩結果超過7.8mmol/L一定要做糖耐試驗,而數值低於但接近7.8mmol/L的准媽媽,不放心的話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或接受醫生建議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做糖耐試驗。糖篩之所以存在並受到廣泛推行,也是因其方法簡單,創傷小。即便是高危人群,也建議從糖篩開始檢查,一旦餐后血糖值等於或大於11.1mmol/L,就無需再進行糖耐試驗而被直接確診。另外,糖篩的意義除了在於妊娠糖尿病的初步篩查外,也是給准媽媽一次健康教育的機會。提示准媽媽關注這種疾病的潛在危險,並提醒自己要合理飲食或增加鍛煉。
Q:如果在懷孕24~28周通過了糖篩,之後還有必要再做嗎?如果在這個時候得了妊娠糖尿病,會有什麼明顯癥狀嗎?
A:不用再做糖篩檢查了。懷孕28周后,准媽媽體內環境比較穩定,患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很小。但如果准媽媽之後一段時間總是感覺餓,體重增加較快或出現羊水過多、胎兒偏大等異常時,也應懷疑是否有糖代謝的問題,並和醫生一起結合血壓、有無水腫、血糖等多方面原因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