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中國以開發投資為主的上市公司
2006年12月25日
經國務院批准,公司與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實現戰略重組,整體併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變更為30億元,成立了董事會、監事會,並於12月25日完成工商註冊變更登記。
2006年9月21日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從2006年9月21日起,“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HINA NATIONAL INVESTMENT & GUARANTY CO.,LTD.”保持不變。
2003年3月21日
2001年5月28日
人事部發出《關於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不再設董事會及田新任職的通知》(人任字[2001]24號)。
2000年11月14日
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64650萬元。
1999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下發《關於成立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發[1999]18號),決定撤銷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成立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中投保公司被列為139家中央直屬重點骨幹企業之一,移交中央企業工委管理。
1999年1月2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中央黨政機關金融類企業脫鉤的總體處理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和〈中央黨政機關非金融類企業脫鉤的總體處理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辦發[1999]1號),明確中投保公司與財政部脫鉤,移交中央大型企業工委管理,公司不再具有金融機構性質。
1998年5月29日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公司按《公司法》規範名稱和內部管理體制,由原來的“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更名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在管理體制上,除保留出資人代表組成的監事會行使股東權利外,公司設立董事會,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994年5月18日
1994年3月26日
中投保公司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開業典禮,公司正式開業運營。
1994年1月1日
中投保公司投入試運營。
1993年12月4日
中投保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公司由財政部和國家經貿委共同發起組建,註冊資本金為5億元人民幣(其中含1800萬美元折款)。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性質的全民所有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由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委派代表組成的監事會監督管理,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黨的組織關係隸屬於財政部機關黨委。
1993年11月5日
中投保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為全民所有制非銀行金融機構,並批准經營金融業務。
1993年7月28日
國務院朱鎔基副總理對人民銀行“關於財政部和國家經貿委共同組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的請示”予以批示,同意中投保公司作為特例試辦。
投資擔保;投資及擔保的評審、策劃、諮詢服務;投資及投資相關的策劃、諮詢;資產受託管理;經濟信息諮詢;人員培訓;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生產和產品銷售;倉儲服務;組織、主辦會議及交流活動;上述範圍涉及國家專項規定管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以擔保、投資和其他金融服務為手段,提升企業信用,加速市場交易,改善資源配置,推動信用擔保行業發展,促進信用文化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主要業務有:擔保、投資、評審諮詢、投資顧問等。
1.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
2.物流金融及信用解決方案,產品已涵蓋汽車、鋼材、化肥、進口醫療設備等相關領
域;
5.政府採購招投標擔保及世界銀行節能融資擔保;
6.財產保全擔保,已在全國26個省市建立了代理機構;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的前身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特例試辦,於1993年12月4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以信用擔保為主要業務的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中投保由財政部和原國家經貿委共同發起組建,初始註冊資本金5億元,2000年中投保註冊資本增至6.65億元。2006年,經國務院批准,中投保整體併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註冊資本增至30億元。2010年9月2日,中投保通過引進知名投資者的方式,從國有法人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外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通過向投資人增發註冊資本,將中投保的註冊資本金增至35.21億元。
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 47.20 |
建銀國際金鼎投資(天津)有限公司 | 17.30 |
CITIC Capital Guaranty investments Limited | 11.23 |
CDH Guardian (China) Limited | 10.63 |
Tetrad Ventures Pte Ltd | 7.68 |
金石投資有限公司 | 4.23 |
國投創新(北京)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 1.73 |
合計 | 100 |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擁有銀行授予的信用額度共1072.5億元人民幣,公司總體信用能力達到約1500億元。
公司成立以來,按照國家所確定的經營宗旨,堅持穩健經營。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先後在上海、北京開展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擔保業務;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促進市場經濟服務的貿易融資及履約、建設工程、財產保全、世行節能項目融資、海事擔保等商業性擔保業務。累計擔保總額已達到260億元。
中國擔保論壇
公司秉承“以人為本,信譽至上,適應變化,和諧發展”的經營理念,願與社會各界加強協作,共創未來。
我國信用擔保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目標的確立應運而生,伴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而發展。中投保公司作為國務院批准特例試辦的全國性信用擔保機構,親身經歷了行業發展的艱辛,真正領悟到“誠信”二字是擔保業的生命線,防範、控制和化解風險是擔保業的永恆主題。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信用擔保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信用體系完善與否,直接關係到擔保行業能否健康發展。社會信用體系可以大體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基礎信用,即以個人信用為根本、以市場交易為主體的信用,是以合同為紐帶、以誠信為原則、以信用為保障的資源配置機制;二是制度信用,即以法律制度、國際慣例、商業習慣為主的信用;三是監督信用,即以政府監督、公共行政為主體的信用。中投保公司10多年的創業實踐,從根本上講,就是為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而進行的積極努力和有益嘗試。從1993年到2007年,中投保公司,在改善社會基礎信用,提升企業信用水平,提高市場運行效率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在制度信用建設方面,中投保公司積極參與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和有關政策文件的制定,發揮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在政府監督信用方面,1998年中投保公司提出了《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立信用擔保體系的思考》一文,得到了國務院的重視,對建立中小企業擔保制度,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日益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重視,但迄今為止,信用環境仍然很不完善。主要表現為:基礎信用還很薄弱,制度信用尚不健全,監督信用仍未解決定位和到位的問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完善,需要經過長期的、甚至幾代人的努力。同樣,擔保行業的成熟和發展,也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可謂任重而道遠。
面向未來,中投保公司將繼續堅持國家確定的經營宗旨,進一步擴大和加強與社會各界的合作,為提升企業信用,推進我國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文化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公司按照集團化發展的思路,公司先後設立了4家分公司、5家子公司,投資參股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杭州恆生電子有限公司等機構,初步形成了以擔保、投資為主導,涵蓋資產管理、諮詢、投資顧問、風險投資、基金管理、證券、環保、軟體等多個領域的集約經營模式。
2006年2月,我公司成功為某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提供了總金額2.3億元的擔保,已順利解除擔保,要約期滿時預受要約為零。此案例為由專業擔保公司為上市公司要約收購履約提供擔保,大大降低了收購方資金成本,是專業擔保公司介入資本市場的有益嘗試。
“建外Soho”項目的價款轉換擔保業務。擔保金額1.0億元人民幣。
“北京大連萬達廣場”項目投資擔保業務。投資擔保金額2.9億元人民幣。
“北京國都公司”工程保證擔保系列解決方案。
2003年中投保公司與上海某商業銀行合作,為上海某鋼材現貨市場中小鋼材貿易商提供貿易融資解決方案並為市場中30家客戶提供了近3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擔保,解決了這些中小貿易商融資難的問題,在上海金融界和商業界引起了廣泛關注。
2017年12月13日,獲評艾媒金榜(iiMedia Ranking)發布的《2017年11月北京新三板企業市值排行榜》第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