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
農曆乙未年
公元1895年,公曆平年,共365天。52周零1天。農曆乙未年(羊年),閏五月,共383天。清光緒二十一年。
1月5日——德國物理學家倫琴宣布發現X射線。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家劉伯堅生於四川省巴州(今平昌縣)龍崗寺。
1895年中國彩照
1月20日——威海衛戰役開始。
1月21日——興中會總部在香港中環士丹頓街13號宣告成立,通過了修訂的《興中會章程》。
2月2日——威海衛被日軍佔領。
2月4日至5月1日,嚴復在天津《直報》連續發表《論世變之亟》《原強》《辟韓》《原強續篇》《救亡決論》五篇政論文,疾呼變法。
2月8日或2月10日——定遠艦中魚雷自毀北洋艦隊將領劉步蟾追隨自己的愛艦,自殺殉國。
2月11日——北洋艦隊將領丁汝昌在失敗后寧死不降吞鴉片自殺殉國。
2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赴日議和。
3月16日——孫中山在香港主持興中會骨幹會議,決定在10月26日策動起義時以青天白日旗取代大清黃龍旗。
3月26日——日本派兵佔領台灣島和澎湖列島,遭到台灣人民的奮起抵抗。
4月17日——中日甲午戰爭結束,李鴻章和伊藤博文簽署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5月25日——台灣民主國建立,唐景嵩出任總統。
5月29日——日軍開始進攻台灣,台灣軍民英勇抗擊。
6月1日——清政府的代表李經方與日本人簽訂《交接台灣文據》,台灣正式割讓給日本。
6月3日——日本陸海軍同時向基隆發起進攻,基隆失陷,台北危急。
6月6日——“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逃回廈門。
6月17日——日本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台北舉行始政儀式,正式建立起在台灣的殖民統治。
6月27日——抗日名將傅作義誕生。
7月——日本的“總督府”派人在台北成立“國話傳習所”,推行奴化教育。
7月19日——徐悲鴻出生。
8月24日——蔣介石父親蔣肇聰得霍亂病逝,享年54歲。
8月底,第一次廣州起義準備工作大體完成。
9月16日——日軍成立“南進司令部”,調集4萬大軍,海陸並進,向台灣南部進犯。
10月2日——天津大學成立。中國第一所大學——北洋大學成立。
10月8日——日本暗殺了朝鮮反日的明成皇后。
10月11日——抗日義軍與日軍在嘉義展開激戰。日軍戰敗。
10月12日——抗日義軍退出嘉義城。
10月26日——第一次廣州起義失敗,陸皓東被捕。
11月7日——陸皓東就義。
11月8日——德國物理學家威廉·康拉德·倫琴(德語:WilhelmConradRöntgen)發現X射線。
12月28日——電影誕生。
2月2日——陳澄波,台灣畫家,二二八事件受難者(1947年逝世)。
2月6日——貝比·魯斯,美國棒球選手。
3月3日——馬修·邦克·李奇微(MatthewBunkerRidgway),美國陸軍上將。生於弗吉尼亞州門羅堡。美國陸軍四星上將,因在朝鮮戰爭中挽救了聯合國軍而聞名於世。(1993年7月26日逝世)
4月3日——劉天華,中國著名作曲家、音樂教育家,中國民族音樂的一代宗師。(1932年逝世)
5月21日——卡德納斯,墨西哥政治家。
5月28日——魯道夫·閔可夫斯基,美籍德裔天文學家(1976年逝世)。
7月10日——卡爾·奧爾夫,德國作曲家、指揮家(1982年逝世)。
7月19日——徐悲鴻,中國畫家(1953年逝世)。
10月3日——葉賽寧,俄國新農民詩代表詩人(1925年逝世)。
10月7日——胡厥文,中國民主建國會創建人
10月8日——胡安·多明戈·庇隆,阿根廷總統(1974年逝世)。
10月10日——林語堂,中國作家(1976年逝世)。
10月18日——吉鴻昌,中國抗日名將(1934年逝世)。
11月5日——鄒韜奮,著名記者和出版家(1944年逝世)。
1895年德國紀念銅章
12月7日——蔣廷黻,中國史學家、外交家(1965年逝世)。
12月14日——喬治六世,英國國王(1952年逝世)。
2月12日——丁汝昌,清朝北洋水師提督(1832年出生)。
5月19日——何塞·馬蒂(JoséJuliánMartíPérez,1853—1895)古巴卓越的詩人、傑出的民族英雄、偉大的思想家。
6月25日——托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HenryHuxley,1825年5月4日-1895年6月29日)英國生物學家
6月29日——赫胥黎,英國傑出生物學家、達爾文主義主要支持者逝世,享年70歲。
8月5日——恩格斯(1820年出生)。
9月22日——路易·巴斯德,法國微生物學家(1822年出生)。
11月7日——陸皓東,中國革命家(1867年出生)。
11月27日——小仲馬,法國作家(1824年出生)。
12月19日——任伯年,中國近代畫家(1840年出生)。
《馬關條約》簽訂
光緒二十一年(1895)二月二十四日,李鴻章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等在馬關(今下關)春帆樓開始談判。談判過程中,日本肆意勒索,所提各項條款,只准李鴻章說“允、不允兩句話而已”,並時時以戰爭再起和進攻北京相威脅。三月二十三日,李鴻章被迫在條約上籤了字。條約共十一款,附有《另約》和《議訂專條》。主要內容為:一、中國承認朝鮮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二、中國割讓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給日本;三賠償日本軍費庫平銀二萬萬兩;四、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日船可沿內河駛入上述各口搭客裝貨,日本政府得在通商口岸設立領事官;五、日本臣民可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設立工廠、輸入機器,只交所訂進口稅,日本在華製造的一切物品得免征各項雜稅,所有日貨均可設棧寄存;六、交換俘虜,中國即行釋放日本軍事間諜或被嫌逮之日本臣民。四月初八日,清政府批准了這一喪權辱國的條約。四月十四日,中日雙方在煙台互換批准書,《馬關條約》開始生效。
“台灣民主國”成立
《馬關條約》簽訂,清政府割讓台灣的消息傳到台灣,引起台灣人民的極大憤慨,他們表示要誓死保衛台灣。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二十四日,清政府派李經方赴台灣辦理交割事宜,並責令台灣官兵內渡,禁止大陸軍民接濟台灣抗戰。台灣軍民決心獨立自救。在丘逢甲等台灣士紳的動員倡議下,台灣人民於五月初二日宣布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唐景崧為總統,丘逢甲為副總統兼義勇統領,劉永福為民主將軍,陳季同為外務大臣,俞明震為內務大臣,李秉瑞為軍務大臣,林維源為議院議長(未就,次日去廈門),又以藍地黃虎旗為國旗,立國號為“永清”,以表明“變出非常,改省為國,民為自主,仍隸清朝”。“台灣民主國”的成立,是台灣人民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為了保衛祖國神聖領土而採取的一種愛國行動。五月十一日,日軍攻佔基隆。十二日,“民主國”總統府兵變,唐景崧化裝逃回大陸。十五日,日軍侵佔台北,“台灣民主國”敗亡。
康有為第三次上書光緒帝
“公車上書”后不久,康有為考中進士,授工部主事。光緒二十一年(1895)五月初六日,又第三上書光緒皇帝,提出了變法的步驟和《公車上書》內容的補充說明。上書指出自強雪恥之策是:富國、養民、教士、練兵。前三策已見於《公車上書》。關於練兵,本次上書提出的辦法是:一、沉冗兵而合營勇;二、起民兵而立團練;三、練旗兵而振滿蒙;四、募新制以精器械;五、廣學堂而練將才;六、厚海軍以威海外。這次上書遞到了光緒手裡,光緒閱后,非常重視,命閣臣抄錄副本三份,一份呈送慈禧、一份留乾清宮,一份抄發各省督撫將軍議處。
中日訂立台灣交接文據
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二十四日,光緒帝命李經方為特派全權委員,與日本商辦交割台灣事宜。二十六日,又令台灣大小文武官員陸續內渡。五月初十日,李經方帶同美國顧問科士達在日艦護送下抵達基隆港外,在日輪上會見日本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出具割讓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並澎湖列島等“清單”,簽訂了交替台灣文據,台灣遂淪入日本侵略者手中。
康有為第四次上書光緒帝
光緒二十一年(1895)閏五月初八日,康有為第四次上書光緒皇帝,更加詳盡地陳述了“變法曲折之故”。上書再次籲請光緒“尊賢而尚功,保民而親下”,使有情必通,有才必用。又進一步提出了下情上達、廣求人才的具體辦法:一、下詔求言;二、開門集議;三、辟館顧問;四、設報達聰;五、開府闢土。第四次上書正式提出了開設議院的主張,從正面論證了設立議院的必要性。但上書被頑固派拒絕代呈,未能上達。
中俄訂立《四厘借款合同》
中日甲午戰爭后,清政府為償付對日賠款而舉借外債。俄國為攫取侵略權益,乘機以干涉還遼邀功,搶先攬借,但因財力不足,遂與法國聯合作債主。光緒二十一年(1895)閏五月十四日,清駐俄公使許景澄與俄國各銀行商董在聖彼得堡(今列寧格勒)簽訂了《四厘借款合同》,共十九條,另附《四厘借款聲明文件》一件。規定:借款總額為四億法郎,全一億金盧布(約合白銀一億兩),由四家俄國銀行與六家法國銀行分攤;年息四厘,折扣九四又八分之一(94.125%);分三十六年還清,以關稅作擔保。到期若不能償還應付本息,應向俄國提供別項收入加保。因該款為俄、法合借,故亦稱“俄法洋款”。俄法集團通過這筆借款,得以插手中國的海關管理。
光緒二十一年(1895),《馬關條約》簽訂,清政府把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俄國認為這是對它獨霸中國東北的直接威脅,遂於三月二十三日,即《馬關條約》簽字的當天,正式向法、德兩國政府建議:三國聯合勸告日本放棄遼東半島,如不答應,即對日本採取共同軍事行動。三月二十九日,三國駐日公使奉本國政府訓令,分別照會日本政府,要其退還遼東半島,並限期答覆。三國海軍也同時出現在日本海面,大有兵戎相見之勢。英、美兩國也不願日本在華勢力過分膨脹,也勸告日本接受三國的要求。日本經過中日戰爭,已十分疲勞,無力對付三國,於是決定對三國讓步。四月十一日,日皇宣告接受三國勸告,退還中國遼東半島,但提出中國需以相當款項補償。九月初二日,三國與日本商定中國補償“贖遼費”三千萬兩;中國償清上述款項之日起,三個月內,日軍撤出遼東半島。九月二十二日,李鴻章與日本駐華公使林董簽訂交收遼南條約。此後,三國以干涉還遼邀功索償,強迫清政府給予租借軍港、修築鐵路、開採礦山的特權。沙俄更乘機迅速擴大在中國東北的侵略勢力。
台灣軍民收復雲林
光緒二十一年(1895)七月十三日,侵台日軍入侵雲林,次日又犯大莆林。楊泗洪、朱乃昌等率軍伏擊,在黃榮邦、林義成、簡成功、簡精華等部配合下,大敗日軍,斃敵數百人,收復大莆林。楊泗洪、朱乃昌均戰死。肖三發代楊泗洪指揮黑旗軍前敵各軍,簡成功總統義軍。日軍陸路戰敗,急派兵艦十餘艘攻擊台南各海口,漢奸土匪蠢動響應。劉永福推行聯庄法,檢舉漢奸土匪,地方漸靖。七月十六日,劉永福部王德標率七星隊,聯合黃榮邦義軍二千五百人,林義成義軍三千人、簡精華義軍數千人,攻克雲林縣城。日軍棄城而逃,王德標會同義軍追殺。日軍一部竄入山中,被林義成軍圍殲。十八日,肖三發督各軍繼續追擊,日軍戰敗退入彰化城。王德標部及各路義軍包圍彰化,日軍憑炮火防禦,不敢出戰。八月,日軍反攻,台灣抗日軍民傷亡慘重,雲林、大莆林再次失陷。
中日簽訂交收遼南條約
根據中日《馬關條約》,日本割占遼東半島。經俄、法、德三國出面干涉,日本同意交還,但要索取相當數量的“贖遼費”。光緒二十一年(1895)五月十日,清廷派李鴻章、王文韶為全權大臣,與日本駐華公使林董妥議商約。九月二十二日,李鴻章、林董在北京簽訂了《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中日條約》,通稱中日《遼南條約》,共六款,另附《議定專條》一件。主要內容:清政府以白銀三千萬兩的巨額賠償“贖回”遼東半島,款項付清后三個月內日軍撤出遼東半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