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之國際規制
政府採購之國際規制
作 者:肖北庚 著叢 書 名: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文庫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54244 出版時間:2005-04-01版 次:1頁 數:298裝 幀:平裝開 本: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國際法
政府採購國際規制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貿易自由化要求及快速發展的跨國網路空間促成的客觀趨勢,過往理論界的回應則是對這一趨勢下形成的政府採購國際規則作介紹性分析,並未將其納入理論視角進入深層透視。為此,將理論研究推向縱深既能填補理論研究空白,又有極強的實踐價值。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深層理論探析,必然建立在對規制的成因和流變探討基礎上,本書首先從概念人手,對國際法視角的政府採購進行了多層面、多視角探析,並以這種探析為理論原點,對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成因和流變作了深入分析,認為從國內財經政策到國際貿易政策是促成國際規制的主要動因,同時國際貿易自由化發展程度與政府採購國際規製成正相關關係,在政府採購國際規制時,還必須考慮國家主權、國家利益與國際共同利益的協調等因素。成因和流變的分析有助於掌握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一般規律及其發展趨勢,而規制內容及其邏輯關聯性的探討既有助於豐富國際經濟法理論,又有助於為國內立法提供理論參考。本書在分析成因和流變后,著重分析了政府採購國際規制內容,內容的分析是以GPA協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採購示範法》、《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採購指南》、《歐盟採購指令》等為範本。任何法律規制都是在一定價值觀指導下並確定一定原則后展開的,內容分析的邏輯起點是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價值目標和基本原則,通過分析認為國際規制的價值目標共性在於貿易自由追求和法律協調,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公開公正原則、透明度原則和競爭原則等,分析了價值目標和基本原則后,探討適用範圍就成了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又一重要問題,本書結合經濟主權原則,對政府採購國際規範的適用主體範圍、適用客體範圍和適用例外進行了,全面的理論分析,認為適用主體範圍在規制方式上主要有成員方承諾和規範界定;適用客體範圍經過一個歷史發展過程並逐步趨向一致;適用例外則是協調政府採購市場發育程度不同成員國的採購利益之一般規律。適用範圍所解決的是效力領域,而效力則是規則的效力。接著對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核心內容採購方式和程序進行了語義和理論分析,認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和限制性招標是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主要採購方式,公開招標是無條件的,選擇招標和限制性招標是有條件的,其具體條件則因規制的範圍對貿易壁壘限制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區別;採購程序通常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確定中標成交商,《歐盟採購指令》對此規範得最為詳盡,同時,還對招標前的採購計劃預先通告作了獨特規範。經過一定採購程序后,政府採購主體必然按照一定標準授予政府採購合同。合同授予是政府採購中的關鍵環節,接著本書對國際規制中的合同授予程序、標準及合同形式與條款進行了分析,這種分析是建立在對政府採購合同性質的理論探析基礎上,並認為合同授予程序通常包括投標審查、審查結果的通知及合同訂立等。《歐盟採購指令》對合同授予標準規定得最為詳盡,而合同授予形式和條款則需要結合成員國國內法予以判明。本書最後對救濟制度進行了全面分析與探討,這種探討是以救濟制度的價值取向和模式選擇為理論原點,理論分析后,著重分析了GPA協定的救濟制度,認為質疑程序是GPA協定救濟制度的核心內容,側重第三人權利保的障,是GPA協定救濟制度特性之所在。然後,本書對《歐盟採購指令》等其他政府採購國際規範的救濟制度的特性也進行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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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北庚,1963年生,湖南祁東人,湖南師範大學教授、法學院副院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中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執行會長,湖南省行政法學會副會長,湖 南省首屆“121人才”入選學者。在《光明日報》、《法令月刊》(台 灣地區)、《法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等刊物發表《控護 統一:現代憲政發展新趨勢》、《深化對法治政府的認識》、《WTO 政府採購協定的實施機制》等論文40餘篇;出版《國際組織政府採購規則比較研究》、《憲政法律秩序論》等專著5部;主編《法律基礎》、《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等教材5部;主持《政府採購規則比較研究》、《電子政務政府治理結構與模式長 效機制》、《政府合同法律問題 研究》等課題7項。曾兩次獲湖 南省社會科學成果優秀獎,多次獲校級以上教學獎。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政與政府採購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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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第一章 從國內財經政策到國際貿易政策:政府採購國際規制之成因與流變第一節 國際法視野中的政府採購一、定義方法二、概念要素三、科學內涵第二節 政府採購的國內法規制一、財經政策工具:政府採購國內法規制的最初動因二、新公共管理理論:政府採購國內法規制的理論動因第三節 政府採購國際規制之考量與流變一、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主要考量二、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歷史演進第二章 價值目標和基本原則: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邏輯前提第一節 價值目標和基本原則在政府採購國際規制中的地位一、價值目標: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核心精神二、基本原則: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規範基礎第二節 價值目標的擇定一、GPA協定價值目標:促進貿易自由化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國際法地位與《示範法》的價值目標三、歐洲統一市場中的《歐盟採購指令》之價值目標四、世行根本宗旨決定下的《世行指南》價值目標第三節 原則的確定一、GPA協定所擇定的原則二、《示範法》原則的核心內容及法理分析三、《歐盟採購指令》所確定的核心原則四、《世行指南》的根本原則設計第三章 適用範圍: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效力領域第一節 經濟主權原則與適用範圍的確定第二節 適用主體範圍一、具體適用範圍附於承諾表——GPA協定對適用主體範圍的妥協二、規範概括:《示範法》適用主體範圍的特色三、分而述之:《歐盟採購指令》對適用主體範圍的規定四、適用主體範圍取決於採購關係:《世行指南》之特色第三節 適用客體範圍一、GPA協定適用客體的歷史發展二、《示範法》與GPA協定適用客體範圍比較及特色三、《歐盟採購指令》適用客體範圍及效力四、《世行指南》適用的客體範圍第四節 適用例外的具體條件及比較一、適用例外是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一般規律二、GPA協定與《示範法》適用例外比較三、《歐盟採購指令》適用例外範圍之規定第四章 採購方式和程序: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核心內容第一節 採購方式和程序的理論構建一、構建採購方式和程序的理論基礎二、採購規範是基本原則的具體化第二節 GPA協定所規制的採購方式與程序一、公開招標及其程序二、選擇性招標及其適用條件三、限制性招標及其適用條件第三節 《示範法》所確認的採購方式與程序一、貨物、工程的採購方式、適用條件以及採購程序二、服務採購的主要方式及其採購程序第四節 《歐盟採購指令》所規制的採購方式和程序一、《歐盟採購指令》所確認的採購方式二、《歐盟採購指令》所確認的採購程序第五節 《世行指南》所規制的採購方式和程序一、《世行指南》所規定的採購方式二、《世行指南》對採購程序的規定第五章 合同授予: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關鍵環節第一節 政府採購合同性質的理論定位一、合同的類型化及其識別標準二、政府採購合同的應有定位第二節 合同授予程序的國際法規制一、《示範法》對合同授予程序之建議二、GPA協定對合同授予程序的規制三、《歐盟採購指令》合同授予程序及標準四、《世行指南》合同授予標準及程序之規定第三節 合同形式及條款一、合同形式要求的一般分析二、《歐盟採購指令》對合同形式和合同條款要求之規定三、《世行指南》所確認的合同形式及條款第四節 合同履行保障一、GPA協定所規範的合同履行保障條款二、《示範法》所確認的保障合同履行之主要措施三、《歐盟採購指令》對合同履行保障之規定四、《世行指南》所規範的合同履行保障措施第六章 救濟制度:政府採購國際規制的邏輯延伸第一節 救濟制度構建的價值取向和模式選擇一、價值取向二、模式選擇第二節 GPA協定所確認的救濟制度一、質疑程序——GPA協定救濟制度的核心內容二、側重第三人權益救濟——GPA協定救濟制度的品格第三節 多層次性——《示範法》救濟制度特色一、賦予供應商要求審查的權利二、採購實體的審查及程序三、行政審查及程序四、司法審查及程序第四節 專門救濟指令——《歐盟採購指令》對救濟制度之規制一、審議程序二、歐共體委員會糾編機制三、證人監督程序和調解程序第五節 側重招標商的權利救濟——《世行指南》救濟制度之特色一、招標商權利救濟措施二、投標商權利救濟途徑第七章 運作機制:政府採購國際規制與內國規制的對接第一節 政府採購國際規範運行機制的法理分析一、運行機制的動態過程二、運行機制效力影響因子第二節 GPA協定與成員國國內法的對接一、締約國承諾——GPA協定運行機制的基礎二、GPA協定有效運作的成員國國內法制基礎三、GPA協定救濟制度有效運作的WTO規則保障第三節 示範本質的《示範法》運作機制一、《示範法》的國際經濟法性質二、法律確信與國家實踐——《示範法》示範功能發揮的主要途徑第四節 《世行指南》所確定的運作機制一、保障機制:《世行指南》發揮作用的關鍵二、監督機制:《世行指南》效力實現的重要保障三、爭端解決機制:《世行指南》發揮實效的關鍵第五節 《歐盟採購指令》與成員國國內法的對接一、歐盟成員國國內法之轉化:《歐盟採購指令》運行機制的核心二、歐共體委員會和歐洲法院的監督:《歐盟採購指令》運作機制的關鍵第八章 我國對政府採購國際規制之因應第一節 借鑒政府採購國際規制原則:完善我國政府採購 法基本原則一、我國政府採購法所確認的基本原則及反思二、我國政府採購法原則之完善第二節 借鑒國際組織政府採購適用範圍規範,完善我國政府採購適用範圍制度一、我國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的宏觀反思與完善二、我國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的微觀檢討及完善第三節 理性構建採購方式和程序,建立科學的採購方式和合理的採購程序規範一、採購方式之缺陷及完善二、採購程序之缺失及重構第四節 完善質疑投訴規範,建立科學的政府採購行政訴訟制度一、政府採購質疑投訴制度之缺陷分析二、完善質疑制度的具體構想結語主要參考書目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