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政府機關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成都中院)成立於1950年10月,前身為成都市人民法院,全院共有政法專項編製541人;內設25個庭級部門,審判業務部門14個,審判綜合部門5個,行政綜合部門6個。成都市設有1個中級法院,在20個行政區和高新區天府新區共設22個基層法院,82個人民法庭。近幾年,成都中院年均受理案件2.5萬餘件,全市法院案件增幅年均達15%左右。成都中院現有審判及辦公樓於1994年投入使用,座落於成都市金牛區撫琴西路109號,佔地13.6畝,總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

法院建設


近幾年來,成都中院在成都市委的領導下,在省法院的指導下,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堅持“忠誠、公正、廉潔”工作主題,堅持“務實、精進、卓越”工作總基調,切實履行司法職能,深化改革創新,提升服務實效,推進訴源治理,夯實隊伍基礎,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機構設置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25個。
1.辦公室
職能: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院黨組會議、院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安排;負責綜合性會議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法院綜合治理組織協調和聯絡信息工作;負責上級部門和本院領導督辦和批辦事項的督查;負責本院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印、應急值守、報刊訂閱、圖書管理;負責與人大、政協聯絡工作;負責本院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及手續辦理和外事接待的聯繫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務相關工作。
辦公室內設秘書科、機要科、督查督辦科、外事接待科。
職能:負責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幹部隊伍思想教育、表彰獎勵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鑒定人員及司法行政人員;負責全市法院人員招錄工作;負責本院幹部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本院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成都市法官協會管理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協助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工作。
政治部內設幹部處、教育處、法官管理處。
3.立案一庭
職能:負責本院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和審查立案工作;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依法實施訴前保全、起訴時提起的證據保全措施;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辦理其他有關的立案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4.刑事審判第一庭
職能:依法審判除經濟犯罪、職務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範圍以外的一、二審刑事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
5.刑事審判第二庭
職能:依法審判除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範圍之外的刑事一審、二審經濟犯罪、職務犯罪、毒品犯罪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
6.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
職能:依法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行政訴訟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減刑假釋案件、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職能:依法審判人格權利、不當得利、無因管理,除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民事審判第四庭審理範圍之外的侵權糾紛、物權糾紛、執行異議之訴、保證、抵押、質押、定金合同糾紛案件的一審、二審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工作;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職能:依法審判其他民事審判庭及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範圍以外的合同糾紛;辦理其他有關的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9. 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
職能:依法審判知識產權糾紛、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糾紛、信用證糾紛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審、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10.民事審判第四庭
職能:依法審判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買賣、建設工程、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租賃、承攬合同糾紛以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的一審、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11.民事審判第五庭(清算與破產審判庭
職能:依法審判買賣合同糾紛以及除民事審判第三庭審理範圍以外的與企業、公司、證券、票據、破產、清算有關的民商事糾紛的一審、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民商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商事審判工作。
12.民事審判第六庭
職能:依法審判勞動爭議、人事爭議勞動合同糾紛的一審、二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13.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職能:依法審判除環境資源審判庭和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範圍以外的一、二審行政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行政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負責司法救助工作;依法辦理應由本院審理的各類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賠償確認案件。
14.環境資源審判庭
職能:依法審判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的一、二審刑事案件,與環境和自然資源相關的一、二審民事案件,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相關行政管理範圍內的一、二審行政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破壞等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審判工作。
15.審判執行監督庭
職能:依法審判應由本院管轄的各類再審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依法處理全市兩級法院執行過程中的案外人異議、不予執行國內仲裁裁決和公證債權文書申請及相關異議;監督全市兩級法院已結執行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審判執行監督工作事宜;監督指導全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執行監督工作。
16.執行工作局
職能:負責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負責依法實施財產保全措施;負責有關執行、爭議的協調以及委託執行、提級執行、指令執行等其他事項的管理。
執行工作局內設綜合處、執行一處、執行二處。
職能:負責全市法院審判管理工作及對全市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司法統計工作並運用數據宏觀管理審判質量與效率;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工作並微觀管理審判質量與效率;負責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並動態管理審判過程;負責本院檔案管理、院志編撰工作;負責本院審判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內設數據分析科、審判工作科、檔案科(院志辦)。
18.研究室(新聞宣傳中心)
職能:組織全市法院的調查研究工作和適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導;負責《當代法官》、《審判研究》、《示範性案例專刊》和《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年報》的編輯工作;負責全市法院信息的收集、編輯和上報工作;承擔本院文秘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與審判工作有關的給人大常委會的專項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依法治市”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調研工作;負責“走進法庭聽審判”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法院系統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本院並指導基層法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組織策劃全市法院各項重大宣傳專項活動、先進工作經驗、重要典型、重大審判執行工作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全市法院網評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法院輿情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本院政務微博等新媒體的管理、信息發布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外網稿件的監測管理、審核把關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內設綜合改革科、院長辦公室、調研科、宣傳科。
19.訴訟服務辦公室(立案二庭)
職能:負責本院訴訟服務大廳、立案大廳、信訪大廳等各窗口的管理工作;負責窗口各項事務的申請受理、材料收集、資料轉遞、文書送達等工作;負責受理院長“四公開”平台上收集的各類投訴、批評和建議工作;負責本院申訴複查信訪接待工作;負責不服全市基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審查工作;負責與提供訴訟服務、申訴複查和信訪接待有關其他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基層法院訴訟服務、申訴複查和信訪接待相關工作。
訴訟服務辦公室內設訴訟事務一科、網上訴訟事務科(院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訴訟事務二科、綜合協調科。
20.法警支隊
職能:負責司法警察警政、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工作局的執行事項;負責院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院維穩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管理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法警支隊內設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警政科、警務科、保衛科。
21.監察室(與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合署辦公
職能:負責全市法院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情況;負責全市法院紀律作風檢查工作部署和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審務督查、司法巡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市法院預防腐敗工作;負責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的行為;負責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本院機關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機關內部各類主題教育活動的組織開展;負責本院機關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法官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本院機關黨員作風建設、內部日常紀律作風檢查工作;負責本院黨組中心組學習、協助黨組加強班子自身建設工作;負責本院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機關黨委內設辦公室。
23.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職能:指導全市法院系統的計劃財務工作;負責專項物資裝備、通訊設備的計劃、管理及分配;管理本院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投資和公費醫療;負責院機關後勤管理、設備維修和保障工作;指導人民法庭和審判庭建設;指導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的相關工作。
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內設財務一科、財務二科、裝備科、機關服務科、固定資產管理科、基建辦
24.信息技術室
職能:負責全市法院信息技術建設工作的總體規劃和本級法院信息技術工作的組織計劃以及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本院計算機網路維護、安全保護和日常管理,以及各類軟體開發的統籌協調;負責本院通信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統一辦理本院審判、執行工作中的鑒定、審計、評估、拍賣等委託工作;辦理基層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中的鑒定、審計、評估、拍賣等委託工作;負責指導基層法院信息化建設和技術工作。
信息技術室內設綜合科、維護保障科、應用技術科、司法技術科。
25.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職能:負責本院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學習、服務工作。

所獲榮譽


近年來兩次獲立集體一等功,三次獲立集體二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兩次評為“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集體”,連續16年被評為全國法院司法宣傳先進單位,榮獲“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司法公開示範法院”稱號;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評為“精神文明單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單位”;被成都市委、市政府評為“’長安杯’創建工作先進集體”。榮獲國家級表彰獎勵38項次、省級表彰獎勵184項次、市級表彰獎勵82項次。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撫琴西路109號